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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2)《槎湖张氏宗谱》卷二《文元冬永房系传》,瑶芝,谱名作尚寅,“生万历四十二年六月十二日,卒康熙廿三年八月十八日”。天一阁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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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3)(清)杨学泗《杨氏一门忠节录》卷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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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4)(清)杨学泗《杨氏一门忠节录》卷四。传记见全祖望辑选《续甬上耆旧诗》卷二四《黄冠一老》,第73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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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5)(清)杨学泗《杨氏一门忠节录》卷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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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6)(清)全祖望《鲒埼亭集外编》卷六《杨职方茔域志》,第10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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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7)戴松岳《甬上谁知魏白衣》,《宁波日报》2010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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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8)(清)全祖望《鲒埼亭集外编》卷二四《杨氏葬录序》,第52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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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9)分别见杨学泗《杨氏一门忠节录》卷一、卷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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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0)见《御制题胜朝殉节诸臣录》卷首,《四库全书》文渊阁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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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1)(清)姚占三《奉和杨氏四忠双烈入祠诗》,见杨学泗《杨氏一门忠节录》卷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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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2)(清)郑启业《烈愍祠记》,杨存淇《镜川杨氏宗谱》卷一八《祠墓》,第66-6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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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3)(清)秦镜《杨忠愍公义祀碑记》,杨存淇《镜川杨氏宗谱》卷一八《祠墓》,第67页。又《镜川杨氏宗谱》卷六《智房御史派世系》,第1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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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4)(民国)杨存淇《镜川杨氏宗谱》卷一八《祠墓》,第6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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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5)(民国)杨存淇《镜川杨氏宗谱》卷一八《祠墓》,第6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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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6)(民国)杨存淇《镜川杨氏宗谱》卷一八《祠墓》,第6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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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7)(明)杨守陈《杨文懿公文集》卷一四《送罗太史序》,第1615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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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8)(清)杨学泗《旌忠庙后堂题额记》,《杨氏一门忠节录》卷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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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的科举家族:以宁波杨氏为中心的考察 第三章 杨氏家族的维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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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宗法制度,盛于两周时期。秦汉以后,由于中央集权的作用,政府行政管理力量渗透到地方,促使家族逐渐转型,有汉型家族与唐型家族之说。宋元以后的家族形态,主流的方式是聚族而居,人称为近世家族。宗族建构活动,古人称为“收族”,就是将原来独立而分散的宗族统一起来。为什么要收族?因为,家族的发展趁势,越来越核心化,越来越独立化。家族独立发展的结果,必然面临着另一个更大的公共空间建构问题。如果没有公共精神与文化的建构,原子化的家族将是一盘散沙,是没有凝聚力、竞争力的,社会管理必成问题。有鉴于此,宋元以来,在政府组织无力进行地方公共空间建设的时候,理学家开始有意识地进行宗族群体建构活动。所谓宗族群体建构,就是同姓社区建设。在中国这个重视血缘的社会中,加强同姓社区公共精神与规范的建构,形成一个同姓宗族的小共同体社区即宗族社会,无疑是一个可行的方案。明中叶以后,杨氏有意识地加强了宗族公共文化的建设,表现为设宗族管理体制,编纂族谱,置义田、建祠堂、办学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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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的科举家族:以宁波杨氏为中心的考察 一、杨氏宗族的管理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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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地方政府的存在,族长的管理是宗法层面上的,而不是行政层面的,这是讨论近世宗族管理体制的前提。行政权与宗法权,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行政权在国家,宗法权在家族之宗公。镜川杨氏有着完备的宗公制度,宗谱中完整地记录了明以迄民国时期的宗公系谱。这样完整而详尽的宗公系谱,在全国各地宗谱中是不常见的。藉此,可以对近世的族长制度有一个更为清晰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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