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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179506 野蛮的军事征服,还使被征服民族,首先是汉人,经受了一次血与火的炼狱。凡在清军兵锋面前顽强抵抗的,无不玉石俱焚。顺治二年四月,多铎率清军围攻扬州,明臣史可法婴城固守。城破日,多铎劝史可法降,史可法厉声回答:“吾意早决,城亡与亡”,[11]惟求勿杀扬州人民。多铎不答,杀可法,下令屠城,至四月底封刀。江阴、嘉定等城军民也受此荼毒。豫亲王多铎平江南卓有功绩,屠戮无辜百姓却过于残忍。使这些地区的一些繁华市镇几乎成为废墟。后人因有“江南虽著绩,最忍是屠城”的评语。[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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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179508 当时清军兵锋所向,如摧枯拉朽,充分发挥了它的战争机器的效能,显示了军事上的强大和迅捷。但是,清军每攻取一地,烧杀掳掠,子女玉帛,捆载而去,供满洲贵族的享受和驱使,使社会生产遭受严重破坏,人民生活更加痛苦。同时,在京畿一带大量圈占民人土地以安置“从龙入关”的贵族和旗兵,强迫民人“投充”旗下为奴,颁布严酷的“逃人法”以制止旗下奴仆逃亡,以及在全国范围强迫汉人剃发易服,都大为激化了民族矛盾,并引起此起彼伏的反抗浪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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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179513 爱新觉罗家族史 [:1706178121]
1706179514 爱新觉罗家族史 二 优遇宗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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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179516 宗室贵族既然在底定全国的战伐中立有汗马功劳,而清朝统治的稳固又有赖于宗室贵族的同心协力,都决定了清王朝要将优遇宗室亲贵作为一项基本国策。顺治元年十月,福临从盛京迁都北京,颁即位诏于天下。诏书第一条,就是优待宗室王公:“亲王佐命开国,济世安民,有大勋劳者,宜加殊礼,以笃亲贤。”[13]以多尔衮功多,加封为“叔父摄政王”,赐册宝、嵌13颗珠顶黑狐帽一、黑狐裘一、黄金1万两、白银10万两、缎1万匹,马100匹,骆驼10只。册文除列举多尔衮诸多战功外,还特别强调了他“体国忠贞,助成大业”的政绩,包括:皇考(指皇太极)上宾之时,宗室诸王人人觊觎,有援立叔父之谋,叔父坚誓不允,将宗室不轨者尽行处分,以朕系文皇帝子,不为幼冲,翊戴拥立,国赖以安;帅领大军,入山海,破贼兵(指李自成大顺军)20万,遂取燕京,抚定中夏,迎朕来京,膺受大宝。[14]主要就是拥立幼子、定鼎北京两条。同时,加封和硕郑亲王济尔哈朗为“信义辅政叔王”,赐宝册,黄金千两,白银万两,彩缎千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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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179518 豪格于顺治元年四月被讦削爵,至此复和硕肃亲王爵,册文中有“永存带砺,与国咸休”语。多罗武英郡王阿济格、多罗豫郡王多铎俱晋封为亲王。又晋封多罗贝勒罗洛宏为多罗衍禧郡王,固山贝子尼堪、博洛为多罗贝勒,辅国公满达海、吞齐、博和托、吞齐喀、和托、尚善为固山贝子。[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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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179520 宗室亲贵的子孙,同样是大加封赏的对象,以使“本支百世,与国咸休”,世世代代享受荣华富贵。顺治元年十月即位恩诏第二条规定:“亲郡王子孙弟侄,应得封爵,该部通察往例,损益折衷具奏。”清太宗皇太极的第五子硕塞年方17岁,只因为是皇太极之子,福临庶兄,就超授承泽郡王。顺治六年,与郡王博洛、尼堪同晋亲王。福临上谕称:“尔等向不在宠贵之列,以同系太祖孙,加锡王爵。至于位次俸禄,则不得与大藩等。”[16]硕塞在两年后正式获得和硕亲王封号,掌兵部、宗人府。顺治十一年殁时,年仅28岁,其子博果铎袭爵,改号曰庄亲王。成为有清一代“世袭罔替”的宗室八王(即所谓“八大铁帽子王”)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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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179522 崇德元年所定宗室封爵制度尚不完善,只是初步分为九等,对王公诸子承袭方式未严格规范。于是在顺治六年制定了袭封之例:亲王、郡王一子袭爵,其余诸子降封一等;贝勒以下子,并以次递降一等授封。至第九等,奉国将军子,授奉恩将军;奉恩将军子孙,世授奉恩将军。世代不替,共为一等。[17]从此,王公子弟世袭,开始有章可循。顺治六年,和硕豫亲王多铎患痘疫亡,封其子多尼为和硕亲王,承袭父爵。同时,封和硕礼亲王代善子杰书为多罗郡王,封贝子拜尹图等9人俱为多罗贝勒;镇国公锡翰等12人俱为固山贝子;辅国公巴布泰等9人俱为镇国公;二等镇国将军恭安为辅国公;宗室郭盖等28人为二等镇国将军以下至三等辅国将军。[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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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179524 一些父祖被削爵除籍的皇族子孙也成为展亲酬庸的对象。努尔哈赤、皇太极统治时代,由于内部争权夺势,一些宗室贵族被囚禁、处死,子孙弟侄也受株连。几十年以来,积怨很深,涣散了皇族内部的凝聚力,削弱了它的统治效能。清朝定鼎北京后,为了迅速统一全国并建立起有效的统治,迫切需要皇族成员的同心协力。摄政王多尔衮试图通过起用被削爵者子孙并恢复他们宗籍的办法,化解固有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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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179526 在皇族内部,积怨最深的莫过于努尔哈赤与舒尔哈齐两家。从努尔哈赤杀死弟舒尔哈齐,到皇太极囚死兄阿敏,在豆萁相煎的现象背后,是一个家庭对另一个家庭的永久胜利。而且皇太极并未就此罢休。崇德三年,阿敏第三子固尔玛珲从叔父多尔衮伐明,自京师入山西境,复东至济南,克城40余,封辅国公。第二年八月,皇太极重提当年阿敏对己不敬、欲将本旗拉出分立的往事。不久即下令削除固尔玛珲爵位,并黜去宗籍,同时被黜的还有他的弟弟恭阿。[19]顺治五年(1648),多尔衮恢复了阿敏子孙的宗籍。固尔玛珲复封辅国公,因家贫赏银3000两,又晋固山贝子。弟恭阿等封镇国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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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179528 顺治十年(1653),舒尔哈齐在死后44年被重新恢复荣誉,追封和硕亲王。孙辈如瓦三、济度、巴尔堪、尚善、傅喇塔等均名重一时。乾隆年间简亲王德沛,咸丰年间郑亲王端华及其弟肃顺,都是舒尔哈齐的嗣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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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179530 崇德七年(1642),杜度子杜尔祜、穆尔祜、特尔祜因心怀怨望,被皇太极革去公爵,黜宗室籍。幼子萨弼也受株连。顺治二年(1645),政治舞台上已换了一批新人。主政的多尔衮使杜尔祜兄弟重入宗籍,并恢复封爵。杜尔祜后晋封多罗贝勒,穆尔祜、特尔祜、萨弼晋固山贝子。[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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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179532 顺治初年,还恢复了代善子瓦克达、孙勒克德浑的宗籍。勒克德浑为第一代顺承郡王,后世“世袭罔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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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179534 据统计,顺治年间,先后分封、晋升为和硕亲王、郡王(包括复爵)的,有和硕肃亲王豪格(及其子和硕显亲王富绶)、和硕豫亲王多铎、和硕英亲王阿济格、和硕承泽亲王硕塞、和硕敬谨亲王尼堪、和硕端重亲王博洛、衍禧郡王罗洛浑、顺承郡王勒克德浑、敏郡王勒度、谦郡王瓦克达、温郡王猛峨、康郡王杰书、简郡王济度、郡王塔尔纳、祜塞等,加上原有的和硕礼亲王代善、和硕睿亲王多尔衮、和硕郑亲王济尔哈朗,共有18个王。封多罗贝勒的有尚善、杜尔祜、喀尔楚浑等13人。封固山贝子的有傅喇塔、温齐、务达海等18人,加上镇国公、辅国公等,封为亲王、郡王、贝勒、贝子、公爵的,共有96人。[21]与入关前相比,宗室贵族集团有了进一步发展,与此同时,他们的特权也在加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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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179536 随着满洲人一跃成为全国的统治民族,宗室贵族的剥削对象由以往的旗下奴仆扩大到全国人民。剥削对象的扩大为他们提供了新的剥削收入。在利用旗地剥削农奴的同时,还依靠国家的强制权力从全国收敛赋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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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179538 在关外时,王公贵族各照爵秩,领取庄田,并不支取俸禄。入关后,沿用明制,征收地丁银、杂税银、盐课、关税银。顺治八年(1651)前后,国家岁入额赋仅1480余万两,顺治末年,已增至2400万两。[22]满洲最高统治者拥有了靠聚敛来的巨额财富,将其中一部分作为俸饷,分给王公贵族。宗室贵族中地位最高的和硕亲王,岁俸银1万两,米l万斛(5000石);多罗郡王,岁支银5000两,米5000斛(2500石);多罗贝勒,岁支银2500两,米2500斛(1250石);固山贝子,岁支银1300两,米1300斛(650石);镇国公,岁支银700两,米700斛(350石);辅国公,岁支银500两,米500斛(250石)。以下镇国将军、辅国将军、奉国将军依次递减,至奉恩将军,岁支银160两,米160斛(80石)。[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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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179540 以皇帝名义任意颁赠的银物又往往超过固定的收入。顺治五年,以宗室“贫乏”为理由,赐给公瓦克达银6000两,固山贝子尚善等人各5000两;同年,以“奉太祖高皇帝配天”颁赏,亲王赐金100两,银1万两,缎100匹,以下至奉恩将军,银40两。顺治八年(1651)正月,福临以“亲政”颁赏,和硕亲王银1万两,缎100匹,以下至辅国公,银1000两,缎10匹;八月,加皇太后徽号,又赐和硕亲王银7000两,缎100匹,以下至多罗贝勒,银1700两,缎20匹。[24]皇帝颁赏的名目繁多,有“登极赏赉”、“亲政赏赉”、“万寿赏赉”、“徽号赏赉”、“配享赏赉”、“升袝赏赉”、“册立赏赉”等固定名义,以及随时即兴的特恩赏赉。历次颁赏都要挥霍掉巨额财富。顺治十一年(1654)八月,例赠约黄缎6400匹,银35万余两,竟以“户部告绌,赏未行”。[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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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179542 与入关前一样,宗室贵族在政治上拥有很大特权。清朝皇室统治全国,不能不联合汉人上层精英和蒙古等少数民族贵族,但这种联合并不是一种平等关系。为扩大和巩固自己的特权地位,它确立起“首崇满洲”的原则,中枢机构则重用宗室亲贵,这成为有清一代恪守不变的国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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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179544 议政王大臣会议是宗室亲贵控制国家的重要工具,拥有很大权力。顺治年间,礼亲王代善及其子满达海,英亲王阿济格,肃亲王豪格及其子富绶,承泽亲王硕塞,敬谨亲王尼堪,端重亲王博洛,信亲王多尼(多铎子),简亲王罗可铎(岳讬孙),谦郡王瓦克达,敏郡王勒度,安郡王岳乐(阿巴泰之子),都是参与议政的“议政王”。[26]会议设有“议政处”,每届朝期,议政王大臣聚集于皇宫中左门外会议。时人所谓“清朝大事,诸王大臣佥议既定,虽至尊无如之何”。[27]体现了宗室贵族在清政权中举足轻重的核心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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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179546 宗室贵族仍沿入关前旧习,直接插手六部事务。顺治七年,“皇父摄政王”多尔衮谕:各部事务,有不须上奏的,付和硕巽亲王、端重亲王、敬谨亲王办理。[28]满达海、博洛、尼堪三王称“理事王”或“理事三王”分理六部事务。福临亲政后继续委用诸王管理部务:巽亲王满达海管吏部,承泽亲王硕塞管兵部,端重亲王博洛管户部,敬谨亲王尼堪管礼部,顺承郡王勒克德浑管刑部,谦郡王瓦克达管工部,贝勒喀尔楚浑管理藩院,贝子吴达海管都察院。[29]入关以后,八旗旗主虽无力与皇权(在多尔衮摄政八年中,他实际是皇权的代表)分庭抗礼,仍拥有很大的实力。顺治初年,除福临领有两黄旗和正蓝旗外,两红旗归礼亲王代善和其孙衍禧郡王罗洛浑(岳讬之子)所有,镶蓝旗归郑亲王济尔哈朗所有,两白旗归睿亲王多尔衮和豫亲王多铎所有。其他诸王公,虽分在各旗,都有专属自己名下的佐领(牛录)。这些佐领下人丁,是领主役使的重要对象。换言之,佐领的领有者可以从私属佐领征收“应得之份”,如出兵的掳获物和各种服役。而这种做法,实源于入关以前。[30]另外,宗室贵族还有人数众多的奴仆(包衣阿哈)以供驱使盘剥(说详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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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179548 在宗室诸王中,多尔衮“位崇功高”,身为摄政王,“挟天子以令诸侯”,地位愈来愈尊显。他先称“摄政王”,顺治元年晋“叔父摄政王”,第二年又晋“皇叔父摄政王”,五年再尊为“皇父摄政王”。作为清朝的实际主宰,他专擅自恣,号令天下,以至将应贮大内的“信符”拿回自己府中。[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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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179550 清朝优遇宗室贵族,给予政治、经济、军事上的种种特权,但权力分配的严重不均,又造成贵族内部新的矛盾和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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