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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虞司——“都”是总其事,“虞”是山泽之官,“都虞”是总山泽之事。都虞司掌所属武职官的铨选任用及“打牲”(打猎)、网捕之事。都虞司在吉林乌拉处设打牲机构,名“打牲乌拉处”(又称“打牲乌拉总管衙门”)掌管采东珠、松子、蜂蜜、捕鱼及庄屯事务。此外,在直隶东北部口内外及盛京等处各有屯庄,其牲丁有官地者为旧丁,带地投充者为新丁。旧丁按人纳赋,新丁按地纳赋。旧丁900多人,每年纳银4300多两;新丁1100多人,每年纳银8000余两,缴纳粮石及采捕诸物分别折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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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虞司还负责上三旗包衣骁骑、护军、前锋三营的训练、调遣、稽核俸饷事务,与扈从皇帝关系尤为密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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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仪司——掌管内廷礼乐诸事,包括祭祀、朝贺、筵宴、婚嫁、分封、丧葬等礼仪,并管理皇室果园(共设果园536个,年征赋银9000多两)。还负责太监事务,包括选验、补放、发放银米等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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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司——管理内府帑项及庄园地亩事务。所属庄园,分布在畿辅、盛京、锦州、热河、归化城、打牲乌拉等处,共有781庄。菜园分布在大兴、宛平等县,共有35个,每年征银12.35万余两,粮3.7万多石,并征鹅、鸭、猪、蔬菜等项,各有定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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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造司——掌管宫庭缮修工程事务。管有屯地(分给各王府军丁地亩),设灰军、炭军、炸军三项,每年征收青、白、灰、黑、白炭,炸煤,草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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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造司下设木、铁、房、器、薪、炭、圆明园薪炭七库,铁、漆、花爆三作。各库、作匠役,有旗缺,有民缺,额设800余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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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丰司——掌牛羊畜牧事务。在京设4个牛圈,养牛245头,6个羊圈,养羊1700只。在张家口外设3个牛群牧厂,牛群80个(每群牛300头);4个羊群牧厂,羊群310个(每群羊1100只)。盛京设黑牛馆,养牛70头,羊350只;养息牧牛、羊各9群,牛2000头,羊1万只。各处所养牛、羊,供各项祭祀筵宴及取乳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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慎刑司——负责审理府属三旗刑事案件及处分本府官员、匠役、太监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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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务府管辖的三院为上驷院、武备院、奉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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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驷院为管理“御用”马匹的机构。紫禁城内外及南苑设马厩17个,养马700余匹。在口外及盛京等处设牧厂4个,牧放马匹262群,10多万匹,驼65群,近2万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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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备院是负责制造、收贮军械、装备及宫中陈设器物的机构。设有北鞍、南鞍、甲、毡4库,库下设各处作,官员和各种匠役共有3800多人。[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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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宸院,是管理皇室园囿的机构,掌景山、三海、南苑等处园囿、河道,南苑的地赋(有瓜园、果园及粮庄)、玉泉山等处稻田厂的赋银、赋粮也归其征收,以供内廷之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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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机构有:三旗织造处(即江宁、苏州、杭州织造处)、织染局、养鹰鹞处及内、外养狗处,御茶膳房、雍和宫(原为雍正帝潜邸,胤禛继位后改为家庙,乾隆九年改为喇嘛寺庙)、中正殿(亦称中正殿喇嘛念经处)、升平署(前身称南府,负责宫内演戏奏乐的机构)、文渊阁(专藏《四库全书》)、武英殿修书处、御书处、养心殿造办处(负责造办各项器物的机构)、官学、敬事房(管理太监机构)、御鸟枪处、内火药库处。三旗庄头处(负责内府三旗银两庄头并征收赋税的机构)、掌关防处(即内管领处)、三旗参领处等大小50多个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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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设盛京内务府,总管1人,由盛京将军兼任,下设广储、会计、掌仪、都虞、营造5司及文溯阁(藏《四库全书》)、三旗织造库、黑牛馆、乳牛馆、内管领处等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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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务府本府及所属各司处共有50多个机构。所用人员,除匠役、军丁及太监不计外,共有职官3000多人,比掌管全国疆土、田亩、户籍、钱谷事务最繁的户部人数,多10倍以上。[152]清统治者在管理国事与家事时出现的这种本末倒置现象,充分反映了满洲皇室在国家中的特殊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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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务府体制与八旗制度存在密切关系。上三旗下五旗分治以后,各旗所有的包衣(满语“booi”,意即“家的”,是“booiaha”即“家奴”的简称),随之析为两个系统:上三旗包衣称“内务府属”或内府旗人,为皇家私属,编为内务府镶黄、正黄、正白三旗(内三旗);下五旗包衣称“王公府属”,为各王公的私属,编为府属佐领、管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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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三旗与八旗(俗称外八旗)是既有联系又互相独立的两个组织体系。有别于八旗佐领(又称旗分佐领)统属于各旗都统,内三旗初隶领侍卫内大臣,康熙十三年(1674)改归内务府,从此终清之世未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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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三旗的组织结构、人员成分与八旗也有所不同。内参领下设有内府佐领、旗鼓佐领、内管领。内府佐领,即皇家所有的满洲佐领,成分为满洲平民;旗鼓佐领即皇帝所有的汉人佐领。宗室奕赓《寄楮备谈》中说得很清楚:“内务府三旗汉军佐领,俱名旗鼓佐领,旧作齐固佐领。”在康熙《大清会典》卷一五三中,又把“旗鼓佐领”直接写为“(内务府)汉军佐领”。旗鼓佐领均由关外入旗的辽沈旧汉人编成。内管领(满语叫“珲托和”,意为“半个佐领”),又称“辛者库牛录”,意思是“内管领下食口粮人”。编入内管领的最初是满、蒙、汉奴仆,以后内部成分渐有分化。《寄楮备谈》说:“辛者库,乃半个佐领下食口粮人也,起初原系家奴,向例不许为官,内府俱贱视之。”在内三旗中地位最低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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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府三旗初设满洲佐领9个,旗鼓佐领12个,高丽(朝鲜)佐领1个,以及内管领20个。康熙三十四年(1695)增至满洲佐领15个,旗鼓佐领18个,朝鲜佐领2个,管领30个。[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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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务府包衣人,除担任内廷供奉亲近差使,专供驱使外,亦如外八旗人,有按丁披甲的义务。其中,满洲、朝鲜佐领,披甲人各89(或90)名;旗鼓佐领,披甲人各59名;管领,披甲人各89名。[154]兵种为前锋、护军、骁骑,均分别编营。乾隆年间,内三旗护军营额兵1615人,前锋营额兵1114人,骁骑营额兵5250人。[155]均布列皇城内,各按旗分,星罗棋布,拱卫皇宫,是直接役属于皇室的亲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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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务府三旗的形成,是满洲皇帝独掌三旗,并在八旗中确立起经济、军事、政治绝对优势的产物,同时又保留着满洲社会早期农奴制的明显残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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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务府机构庞大,组织兴旺,人员众多,它的工作范围虽然几乎无所不包,但始终是围绕着管理皇帝家族事务这样一个核心展开的。在不断繁衍增殖的皇族人口中,皇帝家族毕竟只是很小的一部分,于是清朝又建立宗人府,管理整个皇族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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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代王朝都设置有管理皇族事务的机构和官员。唐、宋以来,设有宗正寺。明初设大宗正院,后改宗人府。清沿明制,于顺治九年(1652)设立宗人府,置宗令、宗人等官员。乾隆《大清会典》卷一说:宗人府“掌皇族之属籍,以时修辑玉牒,办昭穆序爵禄,均其惠养而布之教令。凡亲疏之属,胥受治焉。”这里的“亲疏之属”,是指所有的皇族,从与皇帝血缘关系较近的宗室直到关系疏远的觉罗。从户籍管理到袭封注册,从衣食田宅到婚丧嫁娶,从教养挑补到赏罚黜陟,举凡皇族生活中一应事务,几乎都在它的管辖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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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人府品高位崇,位列于内阁、六部之上,体现了皇帝及其家族成员的至高无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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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人府的职官有:宗令1人,由亲王或郡王内选充。左、右宗正各1人,由亲王、郡王或贝勒、贝子、镇国公、辅国公内选充。左、右宗人各1人,由贝勒、贝子、镇国公、辅国公或镇国将军、辅国将军内选充。光绪三十三年(1907),宗人府宗令为礼亲王世铎,左、右宗正为肃亲王善耆、睿亲王魁斌,左、右宗人为贝子溥伦、顺承郡王讷勒赫。[156]可见直到清末,宗人府主要职官都是由王公贵族来担任的。另外,设府丞1人,汉人,掌本府汉文之事。下设堂主事,经历、理事官、副理事官、主事、笔帖式、效力笔帖式等官,分用宗室或汉人,掌管宗人府各项事务。[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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