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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银八十一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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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治十三年二月 日 立契人保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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佐领长春 领催吉祥[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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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此,保恒完成了盗卖土地的全部过程。清代王府中,属人将主人的命令称为“谕”,习惯上又说“奉某某爷谕”。保恒所谓“奉谕”,当然是无稽之谈。他不仅盗用了主人名义,还欺骗(或是贿赂)了所在佐领官员为其作证,其活动能量之大,盗卖手段之高,不难想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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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7 醇亲王府谕文(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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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这起非法土地交易拥有一切必备手续,所以当载芹提出回赎时,遭到现业主文海的拒绝。为此,他只好赴宗人府呈控,要求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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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治五六年间,又有顺承郡王府定兴县属三家疃等两份庄地,被护卫明禄、扎拉芬两人盗卖与桂中堂之孙麟泰、掌陕西道监察御史富纳两人名下为业。[75]说明王府管家盗用主人地产的事例并非寥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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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现象的推演,使王府管家骤然富裕起来,对王公贵族的生计却起到釜底抽薪的作用,以致为数不少的王公子孙家境衰落。何刚德《春明梦录》卷下说:“大抵天潢贵胄,凡事诿诸管家,犹之民间富贵人家,财产属他人经理。不数传无不中落者,其势使然也。”这一概括,应是大致不错的。特别是对一些王公疏族远裔来说,因为缺乏显赫的身世和背景,在地方很难得到官员的庇护,一旦发现土地被盗、被占,投诉官府后,往往经年累月官司无法了结。镶红旗宗室富禄,原有祖遗圈地12顷坐落沧州,道光年间卖与季姓8顷40亩,其余3顷6亩,因地是一段相连,仍交季姓经管收租为养赡之需。后来季姓转卖,被王明善霸种。富禄告到官府,王明善恃富行贿,有司偏袒王明善,将案子拖延六七年不决。[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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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末年,外患频频,内乱不断,关外地区经甲午(1894)、庚子(1900)、甲辰(1904)三遭兵燹之后,部分官庄图册荡然无存,奉天等处所存八旗档册于甲午、庚子两遭变乱均行损失。[77]特别是庚子年,八国联军主力进攻北京,俄军分南北两路出兵东北,关外与直隶部分州县受到侵略军铁蹄蹂躏,两地官庄、王庄经济受到猛烈冲击,盗典庄地活动更为活跃,有的庄佃“私相典售,视官地为己有”。[78]欠租、抗租活动也此伏彼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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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室文谦系和硕颖亲王萨哈廉之第三子多罗贝勒杜兰之八世孙,祖遗祭田一处坐落奉天辽中县于家房子等处,计地935垧5亩有奇,租银600两,乾、嘉年间,因屡报水冲沙压,改交450两,以作祭祀扫墓之需,向由庄头于祥零承管,年终进京交租款。宣统二年(1910),文谦呈称:“自庚子年迄今九年之久,该庄头并未来京交租,谦连次寄信催讨,伊竟置之不理。”[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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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庄头被革退后,认为主人远在京师,势力鞭长莫及,公开抗租霸地。正蓝旗第六族、不入八分镇国公、委散秩大臣德茂有地在阜城县,因庄头高凝图等抗欠租多年,将他的庄头革退。高“自恃生员,竟复任意刁狡”,仍向各佃户收租,所有租银均被侵夺肥己,并不交差。[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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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庄、王庄庄头世代相袭,富甲一方,在当地拥有很大势力。被革退庄头后,对主人心生不满,难免要纠众闹事。还有一种比较常见的情况,众庄佃乘新老庄头交接、新庄头年幼柔弱之机群起抗租、欠租。这类事件在醇亲王府的庄户中就发生过多起。头等庄头金荣历代充当府内庄头,年老后改由其侄金凤秋接任。凤秋拖欠差租被斥革,改任金荣子金凤山接任。金凤山受任后却收不上租子。其父金荣为此禀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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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麦秋颇称丰稔,无如该玩佃等视庄头素性软弱又系新充,安心少交租钱霸地掯租,任意惑众掯累不交,以致庄头万分拮据。……玩佃王老等三十余户均系富户,承种府地甚多,欠租甚钜,竟行抗违府谕藐视庄头软弱无能,不能将伊奈何,任催置若罔闻,分文不交,霸地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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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佃抗租不交,而王府的租差却一文不能欠少,庄头除了竭力挪借,将本年租项如数交清外,只好诚惶诚恐地向王府告急,请求委员携文饬州派差,“将该恶佃等拘案,押追欠租,以全府差而救庄头阖家性命”了。[81]上引禀文中提到王老等“承种府地甚多”的富裕“玩佃”,未必是直接的生产者,他们承种的大片地亩,至少有一部分转佃给了出卖劳力的贫苦农民。因此,他们的抗租活动,主要反映的是大小地主在分配剥削利益时出现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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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宗室的土地地块分散不能设庄,只有散租征收,力量有所不及,抗租、欠租之事尤易发生。正蓝旗世袭辅国公意普原有大内分拨坐落天津府属青县皮王庄等村祭田圈地12顷余亩,均系散佃耕种,并无庄头经管。因旧佃抗租积欠甚巨,自光绪十八年(1892)谕令各佃减纳。每年共交差银120两。但各佃仍不满足。光绪二十年散佃中仅有吴召村各户将应交差银42两如数完清,其他各村应交差银共80余两,各佃“串通一气分厘未交”。[82]镶红旗宗室二等侍卫富禄遇到的麻烦比意普更大。富禄有祖遗老圈地十余顷坐落在延庆州,道光十六年(1836)将此地交庄头分段散租,派佃10户,每亩议定交押租两吊,每亩每年现租延钱1吊,立有租约。富禄将庄地分段出租,似有增租之嫌,引起佃户们不满。自咸丰六年(1856)至十一年(1861),佃户陈鼎儒等积欠租项抗不纳交,共计一千数百余吊。富禄曾派家人赴州呈请撤地未遂,又派家人赴州呈控,被庄佃殴伤,吓得逃回京城。富禄无奈,在给宗人府的呈文中自述:“职在内廷当差不能出京,有顾此失彼之虞。”[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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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佃奋起抗租,在许多场合是地主意欲增租所激起。如前面提到的礼亲王昭梿,增租未遂,即遣人至昌平拆毁庄头房屋,投没家产,私设公堂,就是典型的一例。嘉庆帝颙琰就此案谕言说:“我国家永不加赋,正赋钱粮,只于按例催征,每遇水旱偏灾,仍必加恩蠲缓。……各王贝勒家衣租食税,亦当仰体此意,岂意分外苟求,恣行贪虐?”[84]有清268年统治,其中大部分时间里的确保持了租赋的稳定。所谓“盛世滋丁,永不加赋”,这在历朝历代,都是一个不小的政绩。每遇水旱天灾,屡屡以皇帝名义“加恩蠲缓”,也是事实。相比之下,宗室王公承受世封,席丰履厚,考虑问题却往往不是从“保国家之根本”即维护统治阶级长远利益出发,而是“分外苟求,恣行贪虐”,为保证奢侈的生活,不惜竭泽而渔。因此引起庄佃反抗也是很自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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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提到:醇王府新任半分庄头刘庆云、刘元瑞,在所立甘结中保证,除每年完现租62两5钱外,并代完陈欠银50两。租银一下子增加了近1倍,当然不是他们负担,而是转嫁到庄佃身上。所以他们上任的第一件事便是“兑地兑佃”,按亩增租。于是众庄佃在“绅佃”(指有功名的佃户)季木臣带领下群起抗议,提出“矮租”(减租)要求。至南皮县堂讯时,“佃等矢口不移,县官并不深究,只嘱佃等多少长些租价,佃等在堂佯应,下堂仍执一[辙]”。[85]这场风波不知最后如何平息的。确信无误的只有一点,醇王府无故增佃,威胁夺佃,是引发抗租风波的直接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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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佃的反抗,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王公贵族的盘剥欲望。层出不穷的盗典、隐占官庄、王庄土地的活动,则一步步瓦解着皇族大土地所有制的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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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统元年,顺承郡王府在致宗人府的文件中声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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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本府圈地坐落奉天之锦州、辽阳、承德、海城、本溪等处,顺天之昌平、涿州、武清,直隶之涞水、定兴、保定等处,山西之丰镇厅各等处,所在租项或派庄头经理,或于征租之际由府派员收起。只按银钱数目征租,并未考较地址亩数。该庄佃或云旱潦成灾收成歉薄,或始则揑报水冲沙压希图停租,继则陆续盗佃盗卖,势所必至。此失迷地亩之大概情形也。[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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