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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所有陵寝、宗庙,得永远奉祀,并由民国妥为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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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保护其原有私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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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待满、蒙、回、藏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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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满、蒙、回、藏人与汉人平等,均享受一切权利,服从一切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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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保护其应有之私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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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先筹八旗生计,于未筹定以前,原有口粮暂仍其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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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从前营业之限制、居住之限制,一律蠲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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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所有王公世爵概仍其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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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中山阅毕,哈哈大笑道:“此乃条件,殊为可笑。”于是提笔复信伍廷芳,指示如下五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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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告唐,清帝退位,共和既定,既推让出于诚意,至其手续,则须慎重。以为民国前途计,若两日为期,不特贻外人讥笑,且南方各省或有违言,转为不美。今以五条件要约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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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清帝退位,其一切政权同时消灭,不得私授其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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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在北京不得更设临时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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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得北京实行退位电,即由民国政府以清帝退位之故电发各国,要求承认中华民国彼各国之回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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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文(指孙文)即向参议院辞职,宣布定期解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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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请参议院公举袁世凯为大总统。如此方于事实上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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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日,孙中山又电告伍廷芳,将三、四、五条并为一条:“各国承认中华民国之后,临时总统即行辞职,请参议院公举袁为大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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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日,孙中山又对北京方面清室优待条件提出修改:“‘相传不废’当改为‘终生不废’。至交海牙存案,民国内阁反对者多,其理由:一、国内之事件,交列国国际公会,大伤国体;二、不信国民,存案于外,即为丧失国人信用,牵涉于国际;三、唯有用正式公文,通告各国政府,即可为将来之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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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日,清隆裕太后见电,又召集御前会议于养心殿。此时隆裕有意退位。会议开始后,隆裕太后原文宣读南京关于优待皇室条件和优待满、蒙、回、藏人条件的电文,结结巴巴念完电文后,便问:“你们都听了,看是君主好?还是共和好?”闷了好长一段时间,溥伟等对曰:“臣等皆力主君主,无主张共和之理,求太后圣断坚持,勿为所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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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后尖声笑道:“我何尝要共和?都是奕勖和袁世凯说的,革命党人太厉害,我们没有枪炮,没有军饷,万不能打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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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着她拂了拂袖子,又说:“现在内帑已竭……胜了固然好;要是败了呢,连优待条件都没有,岂不是要亡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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溥伟仍坚持不退位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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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后龙颜不悦:“就是打仗,也只冯国璋一人,焉能有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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溥伟道:“为了大清,我愿意自己率兵出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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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太后问他:“他们主和了,你还出什么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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溥伟仍坚持:“请太后仍是主持前次谕旨,着他们要国会解决。若设临时政府,或迁就革命党,断不可行,如彼等有意外要求,请太后断不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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