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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有这样貌似毫厘而实为根本的错误?又是因为误读。《明史》史可法传:“史可法,字宪之,大兴籍,祥符人。”[17]《小腆纪传》史可法传亦为:“史可法,字宪之,号道邻,大兴籍,河南祥符人也。”[18]问题出在对“籍”字的理解上。今人提起“籍”,一般作“籍贯”理解,亦即祖籍。殊不知,当时的“籍”,指的却是隶籍于何地,亦即在哪里出生、是哪里居民;相反说某地人,反倒是祖籍何处的意思。所以,《明史》中的“大兴籍,祥符人”,今人按自己现在的理解一“翻译”,便南辕北辙,把史可法从大兴人、祖籍开封,变成开封人、祖籍大兴。本来,稍微多想,很难搞错。就像大家知道的,史可法是左光斗“视学京畿”时发现的,这意味着他必是北京一带学子,假如是开封人,是不可以在北京参加科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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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门举这个例子,除了所含错误确应纠正,更因它被反复编辑了几十次,错误仍旧安然无恙。这真值得我们好好地警惕。在我们周围,这一类不断被谈论、被认可,貌似可靠而完全错误的“知识”,正不知有多少。这样的结果,是几十年来粗糙恶劣、信口雌黄、不重事实的学风所必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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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此,我们对于史可法的最基本的信息,总算不存疑云了:1601年,他诞生于顺天府大兴县。《明史》“地理一”顺天府一段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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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倚(紧挨着京城)。东南有大通河,亦曰通惠河,水自玉河出,绕都城东南,下流至高丽庄,入白河,即元运河也。又有玉河,源自玉泉山,流经大内,出都城东南,注大通河。[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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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今昔大兴,地理上是两回事。据上所述,明代的大兴县,应该自东便门起,沿通惠河直到通济桥之间,大抵是现属朝阳区的一片区域。照这样的概念,我们尽可以说,史可法是不折不扣的北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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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人”史可法,生在一个锦衣卫家庭,“世锦衣百户”[20]。“世”字需要解释一下。明代制度,“其军皆世籍”[21],孟森先生曾加以概括:“兵与官皆附卫为籍,世世不改,则并计人数而较增多耳。”[22]有两个特点:一、世袭制,军籍之家,永世为军;二、“附卫为籍”,户籍由驻防地来定,在哪个卫所,即隶籍该地。锦衣卫也是军队系统一种,是皇家卫队。史家的“大兴籍”,即因作为锦衣卫成员,随军从河南落户北京。随着年湮时远,到后来,虽然从户籍角度史家仍属锦衣卫,有一个“百户”的职务,但也可以通过参加科举求取功名。起码从祖父史应元那里,史家开始向知识家庭转化。史应元“举于乡,官黄平知州”[23],以举人得官。父亲史从质、史可法本人和弟弟史可模,都是读书人。史可法以及堂弟史可程,又先后中进士。这时,史家可以说彻底地从世袭军人迈入士大夫阶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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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史可法出生的经过,《明史》称:“从质妻尹氏有身,梦文天祥入其舍,生可法。”[24]当然荒诞不经,但我们不能只是嗤之以鼻,而要弄明白《明史》为什么这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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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笔法说明,到了编修《明史》的时候,史可法已从满人所亲手杀害的人,变成他们想讨好和利用的对象。为此,开始加以神化。这一点,史可法生前当然做梦也想不到。然而,政治这样摆布历史,或者说以历史为妾妇,实在并不鲜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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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有另一种修饰,虽然可能出于“善意”。比如,扬州史公祠里的塑像。假如史可法死而复生,看见这座塑像,一定打死不敢相信这是他的尊容。虽然设计师很费了番心思,巧妙地把塑像安排成坐姿,来回避某些问题。但从身体比例看,塑像真的过于魁梧、高大了,让任何普通人自惭形秽。如果我们视“梦文天祥入其舍”为一种陈旧骗局,那么,史公祠塑像则要让人对当代某些思想特色回味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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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呢?计六奇在《明季南略》中说,顺治六年冬,他入城应试,与一位昔年“久居于扬”的浙江人相遇,后者以亲眼所见相告:“史公为人形容猥陋,而忠于体国”。[25]这与《甲申朝事小纪》“史可法小纪”的描写相吻合:“可法为人躯小貌劣,不称其衣冠,语不能出口。”[26]即便试图有所美化的《明史》也写作:“可法短小精悍,面黑,目烁烁有光。”[27]比之于史公祠塑像还不算太离谱,还没有把一个矮小的人,活脱脱变成“高大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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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们又得修复一个事实——史可法的真容是,身量相当短小,面貌也不好看,甚至超出了不好看,得以“猥陋”“貌劣”来形容。其貌不扬以外,语言又很乏味……总之,单从观感来看,没有丝毫的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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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史可法,没有迎合我们关于英雄或伟人相貌的想象。我们由此知道,英雄或伟人,可以“躯小貌劣”,可以不高大、不伟岸、不俊美,甚至比普通人还不中看。或许更重要的,是由此去发现藏在我们脑中的一些莫名其妙的观念,比如所谓“完美”。它假设英雄总是十全十美的,不会有缺点和缺陷,不光思想好,仪容也出众。其实没有这样的人。所谓“完美”,似乎从来是用于隐瞒与欺骗的。史可法的非英雄仪表,不曾引我吃惊,反倒是历史经过人为如何一点点地虚离和诗化,很刿目怵心。我觉得,从造访史公祠启程的史可法解读,更多是一种“拾级而下”,从仰视到平视,以至于一定意义上的俯视。“俯视”不是“小觑”。对他,我仍抱极深的敬意,只是如今的敬意,与其说来自云端峰颖,还不如说原于平凡抑或太平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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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末叱咤风云的人物,每每出身世家巨室。比如“四公子”,比如复社那班才子名士。我曾见过黄宗羲描述的陈继儒(眉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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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巳秋,余至云间,先生城外有两精舍,一“顽仙庐”,一“来仪堂”,相距里许。余见之于“来仪堂”。侵晨,来见先生者,河下泊船数里。先生栉沐毕,次第见之,午设十余席,以款相知者。[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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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精雅、考究的生活,史可法想都别想。其家境之窘迫,恐不在任何人想象之中。尽管祖父曾经为官,但显然并未积下什么家产。“史可法小纪”云:“数岁时,短衣无火,寒涕交加。”[29]穷酸如孔乙己,尚有一件长袍,幼年史可法却只能“短衣”打扮,与贩夫走卒无异。《左忠毅公逸事》写左、史相遇,正是一番贫寒场景:“一日,风雪严寒,从数骑出,微行入古寺。庑下一生伏案卧,文方成草。公阅毕,即解貂覆生,为掩户。”[30]解貂覆生、为掩户,都是在衬托、突出史可法的贫寒。此亦获证于史可法自述,谈到过去,他以“贫甚”一语来形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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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师(左光斗)之于法,固不第文字之知己也。又因法贫甚,而馆之宦邸中,每遇公余即悬榻以俟,相与抵掌时事,辨论古今,不啻家人父子之欢。[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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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古寺邂逅之于史可法,不止于得遇恩师,还是摆脱贫困的开端——左光斗将他搬到府中居住,供他的饮食,给他安心读书的条件。这情节仅见此文,他处未载。难怪史可法心中,对左光斗情如父子。后来,左光斗被阉党下狱、史可法冒险探监的故事,大家耳熟能详,但未必会注意文中史可法“敝衣、草屦,背筐,手长镵,为除不洁者”的形象,并从中体会他贫苦的身世。这形象,只能属于一个穷苦的青年。换作公子哥儿,纵便心怀感恩,也没法拿出同样的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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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真正从底层走来的“宰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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俭苦自持,是他身上最大的特征,乃至是岐嶷于时代的标志。多年军旅生涯中,凭借这品质,他做了别人无法做到或不屑于做的事。《明史》说他“与下均劳苦”,吃的苦和部下一样多,“士不饱不先食,未授衣不先御”,士兵吃饱前他不动箸,部队冬装没发下来他不先换冬衣。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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