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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286526 中国学者对于美国早期“民主”也颇为关注。多数学者相信,殖民地的政治结构中存在若干“民主”的因素,清教思想中包含着“民主”的因子,议会制度乃是“民主”的体现;在美国革命中,由于“人民群众”和“民主派”的斗争,“民主化”得到进一步推进,初步建立了“资产阶级民主制度”。美国革命通常被定性为“资产阶级民主革命”,在此期间,存在一场“美国人民争取民主的斗争”,一直持续到1787年宪法制定。[39]“民主”被视为美国革命的主导性诉求,“民主”的思想意识渗透到美国革命的各个层面。黄绍湘教授在20世纪50年代提到,《独立宣言》“阐明了资产阶级民主主义的原则”,是“人民民主主权的宣言书”。[40]刘祚昌教授在20世纪80年代初期撰文,批评罗伯特·布朗等“新保守派”史家的观点,认为美国革命不仅赢得了独立,而且取得了“丰硕的民主成果”;而这些“民主”成果的取得,乃是人民群众在“资产阶级民主知识分子”的领导下进行斗争的结果。美国革命时期的政治力量,可以分成“民主派”(代表农民、边疆拓荒者、工匠、工人、小店主以及黑人的利益)和“保守派”(主要由富商、大种植场主、收入丰厚的律师、圣公会及公理会的牧师组成),而争取“民主”的斗争,就是两派之间的较量。[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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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286528 从方法论的角度看,这些关于美国早期“民主”的讨论表现出两个鲜明的特点。第一,宽泛地使用“民主”一词,把“民主”作为涉及“人民”的一切事物的总称。例如,1787年宪法中的分权机制,被理解为体现了“民主政府的原则”[42];宪法没有包含“权利法案”,被说成是“完全忽视了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43]早期政治人物批评“民主”的言论,往往被当成一般意义上的“反民主”观点;而共和党和联邦党的冲突,则被理解为“民主”与“反民主”的斗争。[44]第二,用当前的民主概念看待美国革命时期的“民主”,或者把美国民主视为一种从诞生到现在并未发生多少变化的事物。研究者一般采用当前流行的某种“民主”的定义,来观察殖民地和革命时期的政治制度与政治生活,若发现其中有与之相合者,就确定为“民主因素”或“民主雏形”。正是基于这种方式,1619年弗吉尼亚议会的召开,被解释为“美国资产阶级民主政治的发轫”[45];而革命者若没有做到当前民主政治所要求的事情,即被判定为革命的“局限性”。[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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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286530 国内外学者近几十年的研究表明,美国早期“民主”问题可能远比我们想象的复杂。如果缺乏历史主义意识,脱离具体的历史语境来理解史料,就会对它做出简单化的处理。以杰斐逊为例,他通常被称作一个“伟大的民主主义者”,他所推动的废除长子继承制、实现宗教自由的措施,被视为“民主改革”。[47]但实际上他所推崇的不过是“德才兼备”的“自然贵族”的统治,这是一种“共和主义”的精英政治观,并不是任何意义上的“民主思想”。杰斐逊长期未从正面意义来使用“民主”或“民主派”等词汇,他后来被塑造成“民主”的倡导者,一方面反映了美国早期民主观念的转变,同时也与杰斐逊本人晚年改变了对民主的态度有关。又如,美国宪法中的人民主权、有限政府、分权与制衡、文官控制军队等原则,被笼统地称作“资产阶级民主制的基本原则”。[48]其实,这些原则的起源和形成,非但与民主无关,而且大多是“非民主”,甚至“反民主”的。他们本是君主制和贵族制的产物,后来之所以成了美国民主制的基本原则,与革命期间对民主的重新界定和重新构建有直接的关系,也离不开19世纪初期以来美国政治的非精英化趋势的发展。如果不考虑美国历史上民主概念的演变和政治生活的变化,不假思索地用当前的观念反观历史中的某些因素,就会导致“非历史”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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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286532 1787年制宪会议和美国早期宪政,也是中国学者重点研究的课题。最初的论著大多集中于讨论美国宪法的性质和制宪者的动机。在1949年以后的很长时期,中国学者用“进步”“反动”“资产阶级”“统治工具”一类概念范畴,来看待美国联邦宪法的制定及其意义;费城制宪会议和1787年宪法的生效,一般没有包括在美国革命的范畴之内,而被视为是对革命的反动或倒退。黄绍湘教授在20世纪50年代认为,制宪会议“由资产阶级反动派所把持”,宪法肯定和保护奴隶制,而且条文中包含不少“关于镇压劳动人民反抗的规定”;因此,“美国宪法不过是资产阶级强化国家机器以保障他们的权益和维护有利于他们的社会秩序的工具而已”,是“实现两大剥削阶级——北部的商人和南部的奴隶主的意志的法律,它的目的是加强资产阶级专政和警卫资本主义制度,巩固剥削制”。[49]在“文革”爆发前两年,萨师炯先生发表文章讨论美国宪法,认为它是对“包含有某些民主内容”的《独立宣言》的“否定”;其制定程序不民主,甚至也不合法;其最大缺陷是“没有包括保障人民基本权利的条款”,却反而保护奴隶制;所谓分权与制衡只是虚伪的装饰,是左手和右手之间的分工与牵制。[50]这种看法在1978年以后仍然长期流行。有的文章虽然肯定美国宪法的“进步性”,但仍然强调它是“资产阶级专政的工具”。[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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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286534 随着中国社会的变动和政治改革诉求的强化,史学界关于美国制宪史的看法也在发生悄然的变化。刘祚昌教授在1978年撰文,认为美国宪法是“反人民的宪法”,其制定是“保守派对民主力量的反扑”。[52]但到20世纪80年代初期,他的观点发生了明显的变化,认为1787年宪法是美国革命的一个“重大成就”,并称之为“保守派的业绩”;它虽然体现了“保守派”的要求和主张,但同样包含了“大量的民主要素”,带有“浓厚的民主色彩”。[53]在纪念美国宪法制定200周年时,罗荣渠教授撰文,对美国宪法做了热情洋溢的褒扬,说它“为近代资产阶级民主制提供了第一份政治现代化的草图”。[54]2001年,有一篇文章虽然采用阶级范畴来看待美国宪法的性质,但提出了一种与以往略有不同的说法:美国宪法虽然是“有产者”制定的,但它不仅有利于他们自己的利益,也有利于“一般群众的利益”。[55]2004年,有一篇综合评述美国制宪史的文章,则完全脱离了原来那种阶级分析的路径,而从社会政治和宪政理念的演变着眼,来考察美国宪法的形成及其渊源。[56]这种评价的变化,既反映了中国政治和意识形态方面的某些变化,也表明中国学者力图超越各种限制,从学术的要求出发来认识美国宪法的制定及其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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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286536 从总体上说,20世纪90年代以前关于美国宪法的研究,大体上停留在一般性评论的层次上。论者比较关注推动制宪的一般性因素,比较集中地讨论华盛顿、杰斐逊、汉密尔顿等人在制宪中的作用和对宪法的态度。[57]关于制宪时期复杂的政治思想和利益诉求的分歧,则缺少具体而深入的研究。显然,简单化的阶级分析和浮泛的议论方式,限制了对美国宪法形成的复杂性及其真正意义的认识。改变这种研究方式,既是中国政治状况变化的结果,也是学术性研究本身的要求。20世纪90年代以来,制宪的具体过程和批准宪法的斗争,开始受到较多的关注。“联邦党人”和“反联邦党人”的立场分歧和政治交锋,革命期间各州立宪运动与联邦宪法的关系,美国宪法的共和主义思想特征,美国宪法与英国普通法传统的联系,“权利法案”及其思想渊源,都成了研究的题材。[58]但这些研究仍然存在明显的不足:所利用的材料不够丰富和精良,某些文章的立论基本上追随美国学者,或者说在一定程度上只是美国某些论著中相关内容的转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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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286541 “克罗齐命题”的当代回响:中美两国美国史研究的趋向 [:1706283377]
1706286542 “克罗齐命题”的当代回响:中美两国美国史研究的趋向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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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286544 中国的美国早期史研究起步既晚,存在局限和欠缺也就不足为怪。其中有不少突出的问题值得我们关注。在研究领域和选题方面,长期存在极不合理的偏向。早期政治史是最受青睐的题材。在1979—2007年发表的约460篇论文中,论述早期政治制度、政治事件和政治思想等“传统”课题的文章,大约有110篇;以早期政治精英人物的行迹和思想为主题的文章有170篇左右;两者相加约为280篇,占这个时期论文总数的60%。与此形成对照的是,讨论经济史和早期奴隶制的文章只有20余篇,社会史、宗教史、文化史方面的论文同样寥寥可数,地方史研究则几乎是空白。可见,研究题材的分布很不均衡,选题的偏向十分严重。同样严重的问题是,在内容、材料和观点方面大体相同和相近的文章为数甚多,而真正具有学术创新价值的论著寥寥无几。为什么会出现这种选题的偏向呢?一方面,多数研究者可能怀有这样的看法:中国人对于美国早期史,首先需要了解的是重大的事件、基本的制度、核心的观念和杰出的人物;另一方面,也可能牵涉到研究资料的状况,因为涉及政治史课题的基本材料较多,而且在一般的书籍中也能找到相关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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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286546 前文提到,资料问题始终是制约早期史研究的基本因素。我们的早期史论著,绝大多数是以二手甚至三手材料为基础的,而且数量有限,通常没有包括相关专题的全部代表性著作。有的文章引用了一些原始材料,也不过是点缀性的。真正基于原始材料而进行的原创性著述,实在是为数寥寥。许多讨论宪法批准问题的文章,根本没有参考艾略特编的《各州批准宪法大会辩论集》、斯托林编的《反联邦主义者全集》和詹森等人编的《美国宪法批准的文献史》等资料集。在论文中大量引用教科书的情况相当常见;更有甚者,有些文章所引用的材料几乎全部来自为数不多的几种中文通史性著作。还有一些文章,一方面对某些外国论著中的观点提出激烈批评,同时又大量转引其中的材料;或者把不同时期、不同学派的论著中的材料不加区分地糅合在一起。这类情形的出现,并不完全是材料的匮乏所致,可能与有些研究人员不重视材料有关,可以说有“偷工减料”的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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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286548 近年来,早期史研究的史料状况逐渐改善,利用基本史料进行研究的论著愈益多见,特别是一些博士论文,其材料基础相当扎实,有的甚至穷尽了本课题的基本史料。但在史料增多的同时,另外一些问题又逐渐显现出来了。首先是研究者缺乏足够的问题意识,不能通过对史料的研读而提出具有新意的问题,所论大多是老题目,或是经国内外学者反复探讨已是题无剩义的问题。有些论文根本没有中心问题,通篇只是叙述(而且可能是转述)事件始末,或堆砌原始材料,而没有提供新的知识和观点。其次是对史料的理解不够准确,运用不够贴切。早期史的材料在用词和语法方面均与当前英语有所区别,特别是许多名词的含义与今天不尽相同,史料产生的语境具体而复杂,因而要准确理解这些材料,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需要在语言、知识和方法各个环节狠下功夫。另外,外文史料在引用时首先要将它译成畅达的中文,这对研究者理解原文的能力和中文表达的水平,也是一种过硬的检验。检视已发表的各种论著,可以看到不少误用和误译史料的情况。[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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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286550 在材料的利用方面,还有一个同样值得重视的欠缺,那就是未能充分掌握和利用第二手文献。随着“JSTOR”等数据库在许多学校的开通,检索和收集第二手文献的条件大为改善。在此之前,多数高校没有或很少订阅外文史学期刊,即使在美国史外文刊物较多的北京大学和南开大学,有些刊物也颇不系统,卷、期不全的现象很常见。现在,研究者可以比较便捷地从多种数据库中查找自己所需要的论文。不过,另外一个困难还没有缓解,就是专著仍然不易获取。在美国,许多课题的相关文献十分丰富,而且每年都有新书出版,而国内图书馆的藏书和购书都有限制,因此,要把相关专著收集齐全并不容易。另一方面,我们的研究者对于第二手文献的学术史价值向来不够重视,研究一个问题,通常不去全面检索和掌握国内外已有的研究文献,而仅仅依据随意获取的有限材料来判断研究状况。有些作者甚至根本不肯费力收集和阅读相关的第二手文献,写文章时用到研究性文献,也不过是为了摘引其中的材料。忽视第二手文献的利用,对于学术的进展产生了极大妨害。首先,没有确切地把握研究状况,也就不能为自己的课题找到一个明确的探索方向,难免发生重复和撞车,往往以陈言为创见;其次,割断了学术研究的继承与创新的联系,造成一种“平地起高楼”的假象,而实际上可能是给前人已有深入研究的问题增添误解和混乱;最后,由于没有以往研究成果的铺垫和支持,不能准确理解和充分发掘史料的意义,以至误读、误用甚至滥用史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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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286552 尽可能全面、准确地了解已有的研究,清楚地梳理出学术史的脉络,原本是研究一个课题时要做的第一件工作。但是,在我们的不少早期史论文中,看不到对相关研究文献的梳理和评述;常见的做法是,把自己文章所要涉及的内容,武断地判定为国内外研究中的欠缺。不少人喜欢用“缺乏深入研究”或“见木不见林”之类的词句,来对相关研究状况做大胆而笼统的评判;而支持这些断语的根据,往往不过是寥寥几种相关论著。实际上,美国史学界在早期史领域有着相当深厚的积累,几乎每一个比较重要的问题,都有为数众多的专著和论文,如果不花费很大的心力去搜集和阅读这些文献,就根本不可能真正了解相关的学术脉络和研究状况。但肯下这种功夫的研究者,目前连“屈指可数”的程度都达不到。最近有一篇讨论“美国法律的早期现代化”的论文,是一个难得一见的正面范例。作者对美国史学界关于殖民地时期社会经济性质的论述,以及与法律演变相关的研究,做了清晰的梳理和评论,再在这个基础上展开自己的论述。[60]与此完全相反的例子则不胜枚举。有一篇讨论“美国民主建立的基础”的文章,开篇就提出了一个重要的判断:“西方学者们”对于美国民主的“渊源”“赖以产生和存在的基础”从不深究,“即便涉及,也是轻描淡写”。[61]言外之意是,本文乃是关于这些问题的首篇“深究”之作。可是,“西方学者”研究美国民主的论著真可谓“汗牛充栋”,一个人穷毕生精力也未必能够读完。而这篇文章几乎没有提到任何具体研究美国民主的著作,却敢于做出如此肯定的判断,实在匪夷所思。研究一个问题,固然不可能将相关文献“一网打尽”,但总应该先了解基本情况再发表意见。关于美国民主的“渊源”和“基础”,“西方学者”难道真的“从未深究”吗?托克维尔的《美国的民主》和布赖斯的《美利坚共和国》,难道不是“深究”上述问题的专门论著吗?如此漫不经心地对待第二手文献,其“论文”能有多大的学术价值,不免要打一个很大的问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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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286554 理论和方法的局限同样很突出。现代史学的每一突破性进展,都离不开理论的参与,特别是“新社会史”和“新文化史”的兴起,更是得益于相关理论的启迪和支持。但我们的研究者可以利用的本土理论资源严重不足,而以往经常利用的某些理论,又陷于教条化的境地。对于欧美的各种理论,我们需要下更大气力来对待,在深入了解的基础上取精用宏,为自己的研究服务,因为从选题取向、问题意识,到解读史料、提炼论点,都离不开理论的作用。我们过去经常批评外国学者“就事论事”,但实际上,我们的不少论著连“就事论事”的层次都达不到,通篇充斥着似是而非的议论。我们过去经常不加思考把美国早期经济说成是“资本主义性质的”,但又有多少人认真钻研过中外学者关于资本主义的理论著述呢?真正的理论修养,同摆弄一些理论词句是有着天渊之别的。我们过去习惯于“定性分析”,而实际上不过是套用一些理论性的词句,而不是去深入钻研史料和探究史实,也缺乏必要的历史主义意识,忽略史事发生的具体环境和条件,纯然用后设的理论概念来评论过去的事件和人物,难免形成各式各样的独断论式的看法。我们的外国史研究,一度受到国内史学界的轻视,这种“以议论代替实证”的写作方式是难辞其咎的。因此,从方法论的角度说,我们必须用经验性的研究彻底取代思辨性的议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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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286556 总之,我们在美国早期史领域取得了不可忽视的进步,但还面临很严峻的挑战。我们首先需要重新认识早期史在美国历史中的地位,明确界定早期史研究在中国的美国史学中的重要性。我们只有深入研究欧洲文化、美洲土著文化和非洲文化三种迥然不同的文化体系,如何在17、18世纪北美大陆这一特定的时空中接触和交汇,才能真正了解美国历史和文化的渊源与发端,才能明了此后美国社会演变的走向和特征。17、18世纪也是北美移民社会向本土人社会转化的时期,是美国基本的制度和观念形成的时期,是“合众国”这个新国家的开端时期。我们大家都懂得,研究一个问题必须追根溯源;而研究一个国家的历史,同样需要从它的开端时期着手。如果忽视对美国早期史的研究,我们如何能够清楚而准确地把握美国历史的真实意义呢?只有切实加强对美国早期史的研究,我们才能在中国建立一个完整而成熟的美国史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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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286558 从具体的层面来说,我们同样有许多工作要做。我们要加强专业研究人员的培养。目前国内高校的美国史博士点,只有南开大学和北京大学有博士生以早期史论文申请博士学位。但这些为数不多的博士生毕业以后,受工作市场的制约,大多没有继续从事早期史方面的研究。一个研究领域要取得发展,必须投入较多的人力。我们需要利用美国和国内在早期史史料整理和开放方面的优越条件,激发更多研究人员对早期史的兴趣,投入精力来潜心研究。在理论和方法上,我们要持开放的心态,认真向中国史学传统学习,从史料学、史源学和考证学当中汲取营养,丰富自己的研究方法和技能;同时还要取法于欧美史学,了解前沿研究进展,借鉴可用的理论和方法。我们必须树立强烈的实证研究意识,要“上穷碧落下黄泉”,不遗余力地收集和占有材料,包括相关的研究文献和史料,一定要在把课题所涉及的相关知识弄清楚的前提下,借助经过考辨和梳理的史料来进行实证性研究。这样我们就必须进一步推进资料建设,综合利用纸质文献和数字化文献,以期在尽可能详赡地占有资料的基础上,提升我们的研究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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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286560 美国早期史确实是一个大有可为的领域,值得研究的课题真是指不胜屈。目前,关于早期经济史、社会史、文化史和地方史的具体研究,几乎处于生荒状态,如果有人肯下功夫搜集材料,苦心钻研,必能取得引人注目的成绩。即使在相对比较“繁荣”的早期政治史研究中,有待探讨的问题也是俯拾即是。关于早期的精英人物,虽然相关论文甚多,但相对集中于某几个人。我们目前还没有任何关于约翰·科顿、威廉·佩恩、罗杰·威廉斯、本杰明·富兰克林、约翰·亚当斯、詹姆斯·麦迪逊和托马斯·潘恩等人的材料丰富、立论新颖的传记。关于另外一些重要的人物,如詹姆斯·威尔逊、埃德蒙·伦道夫、乔治·梅森、亨利·诺克斯、约翰·汉科克,以及独立战争时期英美双方众多的将领,连介绍性的文章也难以找到。就重大事件的研究而言,我们正在期待一部有分量的美国革命史,一部美国立宪史,以及一部联邦政府成立史。关于早期政治思想,我们还有许多观念和思想的源流没有弄清楚。在早期政治制度的研究方面,对于早期选举制度、联邦国会和最高法院的早期运作、邦联时期和联邦初期的各州政治,几乎无人涉猎。此外,我们不能总是把目光固定在精英人物身上,还需要细致观察普通民众、边缘群体和少数族裔在早期历史中的经历,把他们的想法、行为和日常生活纳入我们的研究范围。如果我们不再把有限的人力和资源用于讨论那些空泛的大问题,每个研究者都像刘祚昌教授那样,穷数十年的心力来研究一个人物或一个具体问题,集众人之力,积数年之功,我们的早期史研究就会产生一批有分量、有价值的成果,这个领域也就会逐渐变得成熟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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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286562 2007年写于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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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286564 [1]杨玉圣:《中国人的美国观》,复旦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12—20、43—7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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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286566 [2]1978年以前中国学者撰写的美国早期史著作有:商务印书馆编译所《美国独立战争》(上海商务印书馆1912年版)、胡伯恳《美国独立》(上海开明书店1936年版)、刘祚昌《美国独立战争简史》(华东人民出版社1954年版)、黄绍湘《美国早期发展史》(人民出版社1957年版)、郭圣铭《美国独立战争》(商务印书馆1973、1984年版)等;专题论文仅有几篇论述早期奴隶制、独立战争和“谢斯起义”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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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286568 [3]这里的“美国”换成英文应当是“America”,而不是“The United States”(合众国)。它不是一个国名,所涵盖的时空范围比“合众国”要宽泛和模糊;殖民地时期没有“合众国”,但仍是“美国史”的一部分,而不仅仅是“合众国史”的背景或前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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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286570 [4]在吴于廑、齐世荣主编的《世界史·近代史》(高等教育出版社1992年版)一书中,美国殖民地时期和革命时期所占篇幅为44页,而此后直到20世纪初的美国历史分散在各章,合起来所占篇幅为20页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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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286572 [5]在1989—2000年间,发表过美国史(不含美国外交史)文章的作者有585人;而同期发表过美国外交史(不含中美关系史)文章的作者,就接近400人。见胡国成主编:《透视美国:近年来中国的美国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2、8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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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286574 [6]据2007年3月26日在“中国学术期刊全文数据库”中检索的数据计算,其中2007年的数据不完整。另,本文所引中文论文,除出自论文集的以外,均系从“中国学术期刊全文数据库”下载,以下不一一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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