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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英语教师理事会资助弗赖斯的这项研究,弗赖斯的目的是要告诉学校教师如何改进他们的英语教学。他这本书坚决主张采用“科学的”观点。弗赖斯指出:“语言学家不必处理可以轻易区分为正与误两大类的大量不同的语言形式,他们面对的是非常复杂的各种实际用法,这些用法必须按照名为‘一般用法’的一套并非十分明确的标准,把它们划分到数目不定的类别中去。”因此,弗赖斯在他的词汇中剔除了“错”、“正”、“误”之类的字眼,并力劝所有英语教师也都这样做。他在提出他自己的一套阐述实际用法结构的方法之后作出结论说,学校中实际上还从来没有出现过“今日英语真正语法的研究”。他敦促英语教师改变方法,对学生教导他们生活中的日常语用法,最终目的在于“推动学生对实际用法进行观察,并为此目的尽量把切实有用的知识提供给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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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赖斯第二本书名为《英语结构》。有意思的是这本书不是根据书写语言用法而是根据口语用法写的。为了确保他所研究的语言不是有意识地思考过的或矫揉造作的语言,弗赖斯偷偷地录下了五十个钟头的电话交谈,这些都是通过他住房内两部电话的一般日常谈话。当时还没有关于电话被窃听就要发出警告声的法律规定,所以,弗赖斯能在谈话者不知道的情况下偷录。在这本书里他完全抛弃了那套“名词”“动词”之类的旧词汇,代之以他自己的一套崭新的客观系统:类一、类二、类三、类四及其余的“功能词”。他这套体系纯粹是按他实际从电话中听到的词语结构加以分类而形成的。按照弗赖斯和他的合作者的说法,这套体系终于使语言课堂得以现代化,从而使学生脱离他们所谓的“科学前时期”。他们编写了新的课本和教师手册。“英语语法”现在成为“英语语型”。新课本彻底抛弃了旧的语法观念,而这种观念是把语法当作受过良好教育者的一套戒律,正如最成功的新课本之一的教师手册于一九五六年所解释的那样,保罗·罗伯茨的《英语语型》“并不讨论句子谬误本身。它完全是描述性的或试图成为纯粹描述性的,描述好的书写语言而不是坏的书写语言。”罗伯茨一开始就提醒学生,他所讲的语言在某种程度上是“世界上最重要的语言”,因为这种诘言有数约三亿分布在世界各地的人使用;但他马上补充说:“所有这些讲英语的人没有一个和另一个说得完全一样,我们全部知道,在我们接到电话时,即使对方还没说出是谁在讲话,我们也能辨别得出我们朋友的声音。”罗伯茨解决一个困难用法问题的方法可以说明这种新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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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受过教育的讲英语的人,在他们愉快而漫长的一生中或许从来不讲“Whom”这个词,当然,在精选英语写作甲Whom-词的地位最牢固,按手册规程经常使用这词。在精选英语口语里,Whom 一词就用得少些;譬如说,许多电台播音员就完全避免用这词,也许他们感到,一般听众会认为这个同表现出一种傲气。在一般英语写作中这个词更是避免使用的,而在一般英语口语里则几乎根本听不到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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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避免明确用Whom 的人有两个处理办法。一是用主格形式,即使句中代问是处于宾语地位也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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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fellow who we used to kno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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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girl who I used to go wi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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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更常见的办法是根本就省略掉关系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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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fellow we used to kno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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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girl I Used to go wi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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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对语言的新态度反映对语法知识的轻视,语法知识现在被人称之为迷信。新运动的一位领导人宣称:“语法教师的方法和哲理对语言学家没有什么意义,正如占星学家的占星术推算方法对天文学家没有什么意义一样。”新语言学家对语亨虽不留情面地采用描述的观点,但他们当然明白,受过教育的美国人在学校受到的教导,是要他们尊重传统语言的规范。当有人对新语言学家说,“语法不好”可能对提高一个人的社会地位有所妨碍时,他们并不表示反对,但是他们坚决认为这是另外一回事,不能据此立下语言伦理学的条规,他们举出理由说:“一个孩子讲‘I didn’t see no dog’,你就告诉他,他说的是确实见到了狗。你这样做是不对的。他的话很清楚,一点也不含糊,我们所能对他说的,只是他在社会礼仪上犯了大错,他说的话会使他的社会地位降低。……如果你不说it is not I 而说it am’t me,不说I saw him 而说I seen him,人家下次就不请你喝茶,或者你那部门的首长就会对你印象不佳,你想升级也不行了……[但是]就语言本身来说,抛开一切有关社会利弊的考虑,一种方式的言语与另一种方式的言语是一样的,无所谓好坏。”他们提出警告说:讲话讲得大“正确”也可能会吃苦头,譬如,“那些相对来说文化不高但非常讲实际的人,诸如管子工和汽车修理工”就可能会敲竹杠向你滥开价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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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新语言学家们仍然对课堂发动猛烈的攻势。由于拉丁文教学衰落,使得他们的胜利来得更为容易。《英语语型》及类似的反对传统观念的课本开始取代传统的《英语语法》。父辈学到的是“名词乃一人一地一物之名称”,他们永远也忘不了那枯燥无味的句子图解,而他们的孩子说的却是“名词是一个字,样子就象苹果,美人或书桌,”他们想得更多的是人们实际讲话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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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毫不妥协的对语言进行描述的观点在词典中却反映得比较慢。因为词典编撰者不同于搞语法的人,他们对语言的态度比较现实,而词典使用者对词典有一种假惺惺的尊崇态度,他们对语法则没有这种态度。人们一辈子都习惯于“查查词典”,搞清一个词的“真正意义”,弄明白自己是“对”还是“错”。除此之外,大词典的编纂甚至修订都是耗资巨大、需时多年的工作,如果词典只追逐时尚、昙花一现,不能受到学术界持久的尊重,慎重的出版商是不会投资数百万美元来出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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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六一年出版的一本未经删节的足本大词典鲜明地反映了这种新观点的力量和新颖之处。这本词典以口语为准,毫不含糊地采用描述法。由带绿色护眼罩的词典编纂者制作的成品能具有这种爆炸性也许是空前的。一九六一年九月二十六日,马萨诸塞州斯普林菲尔德的G.&C.梅里亚姆公司出版了《韦怕斯特第三版新国际词典》。这部巨著重十三磅半,厚二千七百二十页,售价四十七元五角。这是二十七年来第一部全新的未经删节的足本梅里亚姆一韦伯斯特词典。当然还有许许多多别的词典,但斯普林菲尔德的出版商始终保持着一八四三年逝世的著名词典编纂家诺亚·韦伯斯特的声誉。如果人们说“查一查韦氏词典吧,”他们总是指“查一下最新出版的梅里亚姆—韦伯斯特足本大词典。”据出版商说,这部新版词典有一个长期雇用的编辑班子,集专家百余人,顾问数百人,耗资达三百五十万美元以上。词汇主体部分共四十五万条,以一千万例证作为基础,包含了以前几版足本梅里亚姆一韦伯斯特大词典从未有过的十万个新词或新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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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公共关系学的话来说,这当然是出版界一件大事。出版之前报纸上已经登载了不少有关这本大词典的使人好奇的花絮新闻。出版商颇为自豪地说,这本书的出版“极尽宣传之能事,是任何出版商对任何单独一本书所作的最大广告宣传。”书一出版,各家日报都纷纷以头版报道并发表主要的社论,继之,发行很广的周刊和文学评论刊物又发表文章,这些文章和社论除极少数例外,都连珠炮似地发动了猛烈攻击。里士满《新闻导报》宣称:“韦伯斯特词典彻底失败。”理查德·埃姆里奇牧师在《底特律新闻》上发表评论文章声称:“新词典粗劣,错误百出,”并解释新的韦伯斯特词典如何表现了“布尔什维克精神”。《纽约时报》副主编向该报工作人员发出通告,说明新闻消息版、星期日版和社论版等各部门的编辑“已一致决定,今后在所有拼写和惯用法方面仍须继续沿用韦伯斯特词典〔早期的〕第二版,”《华盛顿邮报》的一篇社论也告诫读者:“千万不要丢了老韦伯斯特词典。”《大西洋月刊》评论员一本正经地把新版韦伯斯特词典名之为“战斗的文献,它要摧毁的敌人是死板语言的一切顽固遗迹,一切坚持规范标准的尚存势力,一切区分优劣用法的准则。”这件二十世纪中叶美国语言史上最重大的事件(许多人这样说),在当时被人称为“一场巨大的灾难”。这些可敬的新闻界人士和文学评论杂志编辑发出的怒吼,反映了当时已主宰美国课堂的科学语言工作者在学术思想上所进行的未被觉察的革命是多么深刻。当然,这些评论者绝大多数都受过旧的“正误”派语法教育,他们对新的语言科学知之甚少或一无所知,这些有影响力的新闻界人士、传教士和著名评论家对新语言学家的成就虽表慨叹,但他们几乎没有注意到他们自己的子女却正在受《英语语型》的教育。新语言学家已经在悄悄的胜利中征服了课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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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大多数语言科学家对新版韦伯斯特词典是热烈支持的。很少评论者可以否认,新版韦伯斯特词典对英语的美国用法作了最新的全面的准确描述,使外行的评论者最感烦恼的是,这部“权威性”巨著却故意对语言的“正”、“误”用法不加指引,他们所企望于韦伯斯特词典的,不正就是这一点吗?即使是在一个民主国家,这些受过教育的美国人仍然认为,他们应当可以拿词典,即神圣的韦伯斯特词典,当作指导的权威,即使社会在所有其它问题上都存在着混乱,至少在语言问题上应当对“正”、“误”有个一致的看法。新版韦伯斯特词典持强烈的口语观点,其程度之深,使词典中实际上可以不使用“口语”这个标记,这词典极少用那些常用标明“俚语”、“行话”、“诙谐语”、“非标准语”的标记,在旧版韦伯斯特词典中,所有这些标记是用来标志那些受过教育的美国人在标准书写语言中所不用的词汇。新版韦怕斯特词典不仅对旧版未收的十万字加以解说,而且收词标准也是极为宽容的,象“ain’t”(词典注为“美国大部分地区有教养的人口头使用”)“wiseup”。“get hep”、“ants in one’s pants”、“hugeous”、“passel”(代替“patcel”)之类的词全都收入,不加任何表示贬意的标志。作例证的引用语则选自他们存档的一千万摘句,这些摘句不仅引自政治家和著名作家,也引自电影明星。夜总会艺术,棒球运动员、拳击推广者,不仅引自温斯顿·丘吉尔、德怀特·艾森豪威尔、伊迪丝·西特韦尔、雅克·马里顿。艾伯特·施韦策,而且引自詹姆斯·卡格尼,埃塞尔·默尔曼、伯尔·艾夫斯、威利·梅斯、米基·斯皮莱恩、吉米·杜兰特、比利·罗斯和特德·威廉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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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年之内市场上又出现了好几本同典,这些词典对新语言学有所重视,但仍然对读者提供了他们所寻求的近似“权威”的东西。一九六六年出版的《兰登书屋英语词典》是一本厚达二千零九十六页的巨著,由一百五十位编辑,二百名编外顾问,历时八年完成。出版此书意在与新版韦伯斯特词典竞争,售价仅二十五美元,目的在于扩大销路。出版者解释说,此书是在广泛考察了教师,教授、图书馆工作者和新闻界人士的基础上编成的,这几类人正好就是当年对新版韦伯斯特词典大喊“你这凶手!”的人,这本词典为了避免象新语言学派那样“完全不加评注,不对使用者提供任何指引,至使其感到失望”,因而将传统方式至少保留到这样的程度,即把“长期确立的用法评语”告诉读者。比方说,“ain’t”一词就被标作“不标准的”,同时警告读者“凡不欲被别人视为缺乏教养的人均应避免使用此词。“to have antsin one’s pants”则被标为“俚语”,并举例如下“She had ants in her pantsever since she wonthat ticket to Bermuda”(她赢得去百慕大的机票以后就象热锅上的蚂蚁一样急不可耐。)这部词典中的例证没有引用运动员、演员和其他不一定受过教育的知名人士的谈话,以免独犯文人学士:也没有引自学识高深的作家和学者,以免使人觉得他们与新语言学派不和,于是便由编者自己来写。编者解释说,这是一种折衷办法,是在过时的”权威”论点和未来派的“描述”方法之间找出一条“语言学上站得住脚的中间道路”。但即使这样,这本词典的选词也是很宽容的,因为日常生活口语同汇明显地占着主导地位。在对“用法”进行规范时、只是为了使该书“充分具有描述性”。《兰登书屋词典》由于它和新版韦伯斯特词典的差别(这是一部分原因),在销售上赚了大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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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以后又出了一本规模较小的词典,再次向后退了一步,更趋向于传统的语言“正误”法,这就是一九六九年出版的《美国英语传统词典》,该书编者说,出版者“本着维护美国语言和历史传统的重大责任感……将忠实地记录下我们的语言,这是每一个词典编纂者的责任,但是,象这充满宽容精神的时代的许多其他词典编纂者一样,其责任远不上于此。不仅不上于此,而且要加上必不可少的指导,那就是,有知识的人希望从词典中找到的关于如何使语言变得精确文雅的指导。”编者比前面几本词典更加放开手脚地使用“俚语”、“粗俗”之类的标记,但他们也避免使用俨然以权威自居的标记,他们采用了大众默认的聪明办法,把他们的“用法注释”弄成一种民意讨论的产物。在这些“注释”中,由一个约一百人的“词语用法讨论会”说明他们对于有疑点的单词的意见,这些人中有许多正好是对新版韦伯斯特同典持苛评态度的人。在“ain’t”(标以“不标准的”)条下注明:“除极少数人之外……词语用法讨论会全部强烈谴责……ain’t 这种表达法,讨论会百分之九十九的人认为,除非有意表示口语,否则不应使用在书写语中,即使作为口头语言,也有百分之八十四的人认为不应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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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周刊》报道的一种看法,也许是对美国语言发展所作的最机灵圆滑的历史论断。它说:新版韦伯斯特词典“是正确的”,不过要是晚三十年问世就好了。口头语言早就在积累其影响。新语言科学家不是布尔什维克,不是无政府主义者,也不是有意识地在反对真善美,他们也并非糟糕的科学工作者,新版韦伯斯特词典所揭示的原是一场早就在加速进行的革命,其规模之广泛、意义之深刻甚至出乎语言学家中保守分子的意料。美国人在语言科学中,也象他们所采用的其它无数出人意外的方式一样,只是使用他们的新技术来描述世界的真相。这个世界如此迅速运行,如此千变万化,描述起来使人感到新奇有趣,而要使之规范化却又如此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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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在二十世纪美国的所有地方都可见到,在今天这么急促前进的世界里,认为这个世界理应如何的那些传统标准似乎已变得无关重要了。科学和民主还没有取得彻底胜利,至少在语言方面是如此。人们仍留恋语言方面“最优秀”分子的语言表达方式。但是审慎的词典编纂者想要保持权威地位;不管这种企图怎样温和及开明,也不过是一种后卫战而已。他们一方面自觉地要“保存”语言,另一方面对新的描述语言学又表示认输,这就暗示着历史潮流的方向。当美国人为词语——这么简单的日常事情——寻求标准的时候,他们再也找不到一个毫不含糊的权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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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人:从殖民到民主的历程 五十一 从演说到向人民讲话:炉边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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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八九六年出版的一本很受欢迎的美国手册说:“演说是自由之父。”它解释说:“事物的构成注定了雄辩术应当是自由的最后依靠和支柱,有了它,自由便得以生存、发展和消亡。摧残并削弱雄辩术有利于暴君。这是他们保障安全的唯一办法。因此培养演说能力是自由国家的责任。”在南北战争之前,上述这段话曾是美国公共生活的格言,当时国内产生一种美国特有的辩论文学,人们认为雄辩术有一定的标准是理所当然的事。凡爱国的公民都熟知美国一系列著名的演说词;伟大的政治家为人民奋斗的同时,也就不断填补了世界演说文献的宝库。在半个世纪内,这种关于演说的观点就象人们穿的高扣鞋一样变得过时了。正是在那些曾经促进演说术成长的民主势力中,有许多竟成了促使其毁灭的因素。由于口语找到了新的表达方式和新的用武之地,它不再象过去那样受条条框框约束,它已经松弛了。随着涉及公共场面的美国政治方式的改变,人民大众也起了变化。甚至在说话的声音能够神奇地传播四方,让人人都能听到,使听众范围更为扩大之时,令人惊奇的却是,话语也变得更加亲切了。在人们崇尚演说之后的这个时期,公民的感觉是:他们与民主领袖之间更为接近但实际距离却更遥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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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讲授道德哲学的教授编写的《麦克古菲选粹读本》,自一八三六年问世以来几乎控制了课本市场达半个世纪之久。这套读本之所以有名,乃因它在宣扬道德的同时,把某些美国经典文章变成了人人皆知的作品。但是,带进课堂的一亿二千二百万本麦克古菲读本确是向美国人传播了琅琅上口的作品,同时也使口语艺术平民化了。美国世世代代学童当作课本读的这套书,其目的在于教会孩子大声朗诵,这一点有时倒被人忽略了。《麦克古菲选粹读本第五版》(一八七九年版),一开始就说明“朗诵作为演说练习”的目的,接着提出十二条规则以及关于发音、转调、重音、强调、抑扬顿挫、诵诗停顿等各个方面“正”和“误”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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