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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历史十五讲 语言和文学的独立:从爱默生、惠特曼、马克·吐温到门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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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是人类交往的工具,而文学则是生活的反映。内战后美国经济的腾飞,由工业化所带来的民族经济的壮大,不能不在语言和文学上反映出来。其突出的表现就是,文学创作由浪漫主义向现实主义的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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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早期,反映北美殖民地生活的文学著作,主要是英国人写的关于美洲的日记、游记与宗教方面的作品。这些作品一般是在英国出版的。它们虽然从各个不同侧面反映了殖民地的社会面貌和风土人情,但大都从“大英帝国”的立场出发,不是为英帝国海外扩张与探险献计献策,就是为其殖民主义的业绩歌功颂德,甚至把屠杀印第安人的人当英雄来赞扬。只有独立革命时期的富兰克林、潘恩和杰斐逊的散文,才散发出美国人的革命气息,并在思想上迅速地与英帝国分道扬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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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的独立,标志着一个新的民族兴起于世界的西方,它的文化渊源于西欧,但越来越具有自己的特色。休·亨利·布雷肯里奇的小说《现代骑士》写的是美国的现实生活,邓拉普的戏剧《安德烈》以独立革命为自己的题材,罗耶尔·泰勒的喜剧《对比》对比的是美国作为新兴国家的“纯朴”和英国腐朽的“文明”。美国的历史传说、风土人情、自然景色、革命故事、西部开发和印第安人,等等,都成为新时期文学的素材。但资产阶级上升时代的理想与热情,特别是对刚刚摆脱了英帝国殖民统治的这个新兴国家的热爱,使独立后的作品充满了浪漫主义的情调。他们或者美化英国的过去和传统,如欧文笔下的殖民地社会中的懒汉和库柏笔下的猎户;或者颂扬作为民主制社会基础的个人和个性,如爱默生和梭罗散文中宣扬的个人意志和绝对自由。到19世纪50年代中期这种浪漫主义文学更是达到登峰造极的地步,以至产生了如惠特曼的《草叶集》这样的作品。惠特曼把“草叶”当做正在发展的美国的象征,当做一种最普遍、最具有生命力的东西来宣扬,实际上是宣扬美国“强有力的民主制度”。惠特曼被称为美国资产阶级民主的“最伟大也是最后的歌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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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战后,一方面,随着奴隶的解放、大西部的开垦、先进技术的采用、各种矿藏的开采、全国铁路网的建立,以及大量移民、资本和技术的引进,工业化进程加快进行;另一方面,随着投机活动的加剧,资本集中的步伐加快,政府腐败现象日益突出,中小企业破产,社会矛盾日益尖锐化。在这种情况下,内战前关于美国民主、自由的理想和颂扬,渐渐被某种破灭感所取代,文学和艺术活动开始由浪漫主义转向现实主义。“现实主义”文学的首倡者是威廉·豪威尔斯(1837—1920)。豪威尔斯生于俄亥俄州,他父亲是一个贫苦但受过良好教育的印刷工人,1852年豪威尔斯进入《俄亥俄日报》工作并开始写作,1861年因帮助林肯竞选总统成功而被任命为威尼斯领事,回国后被聘为《大西洋月刊》编辑,1909年任美国文学艺术院首任院长。其代表作有《现代婚姻》(1882)和《塞拉斯·拉帕姆的发迹》(1885)等,作品内容涉及西部生活、社会男女问题和宗教问题。他认为,“在现实生活中、没有一件事情是没有意义的”,要“你照相似地再现肉眼所能看得出的”生活,主张写作要“不多不少”地忠实于所描写的对象,而对象就是“日常的平凡的事物”。除了威廉·豪威尔斯外,可以列入现实主义作家的,还有马克·吐温(1835—1910)、亨利·詹姆士(1843—1916)、赫姆林·加兰(1860—1940)、伊迪丝·华顿(1862—1937)、斯蒂芬·克兰(1871—1900)、杰克·伦敦(1876—1916)、法克兰·诺里斯(1870—1902)以及西奥多·德莱塞(1871—1945),等等。其中最著名的是马克·吐温,他既是当时最伟大的现实主义作家,也是美国民族文学的伟大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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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吐温原名塞缪尔·郎荷恩·克列门斯,马克·吐温(Mark Twain)是他的笔名,原意是“水深二浔”,是密西西比河上测水员用的术语,1863年开始作为写作时的笔名出现于报纸杂志,这与他的出生和经历有关。马克·吐温1835年生于密苏里州的佛罗里达村,4岁时随父迁居汉尼拔(Hannibal),该镇就位于密西西河西岸。气势磅礴的密西西比河,来往不断的船只和木筏,黑奴们的苦难生活,船夫们的精彩故事,西部人的诙谐与幽默,以后都成为他创作的丰富源泉,使之成为美国最伟大的幽默作家。他从对民主的理想出发,用幽默、讽刺的手法揭露和批判了当时美国社会的丑恶,其作品所体现的丰富的思想内容和独特的艺术风格,深受国内外读者的欢迎。不过,由于他父亲去世很早,马克·吐温12岁就开始了独立的劳动生活,先后当过印刷学徒、送报人、排字工人、水手和舵手。在内战期间,由于密西西比河航运萧条,他曾到西部的内华达找矿,但辛苦了几年一无所得,后在内华达弗吉尼亚城《事业报》和加州旧金山《晨报》当记者,才开始了大量通讯报道和幽默小品的写作。他最初的一批札记,就是在他当记者时写的,主要记述他在东部和西部的旅行,以及沿海城镇和矿区的那种杂乱无章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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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第一部长篇小说,是与人合作的《镀金时代》,发表于1874年。它讽刺和批判了内战后美国政治上的腐败现象和像瘟疫一样弥漫于全国的“投机”风气。小说主人公之一塞勒斯,是一位幻想发财的小市民,以为“整个空气里都是钱”。另一个主人公是参议员狄尔沃绥,他是企业家兼政客,一面谈为“公众的利益”服务,一面做着买卖选票的勾当。1876年发表的《汤姆·索亚历险记》,是一部儿童探险小说,写内战前一个小镇上汤姆·索亚不满意枯燥的生活环境,去追求传奇的冒险生活的故事。作者用对比的手法,以生气勃勃的儿童心理同陈腐刻板的生活环境相对照,使心理描写成为其创作的特色,这是他的第一部成名作。1883年,他发表了另一部作品《在密西西比河上》,这是作者重访密西西比河的随笔,以抒情的笔调描绘了这条母亲河的自然风光,以及对早年他当舵手的那段生活的有趣回忆,其中包括了有关舵手协会组织和斗争的情况,字里行间充满了作者对于自由的向往。1886年发表的《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描写了这样一个发生在南北战争前的故事:黑奴吉姆听说女主人要卖掉他,于是逃离主人前往北部自由州,在路上遇到为躲避父母责打的小孩子哈克,在密西西比河上他们一起逃亡时,在相互依赖中结成深厚友谊。但他们找不到通往自由的卡罗镇,却碰上自称“国王”和“公爵”的两个骗子,吉姆险些被卖掉。在小说中,吉姆在思想上始终是独立和自由的,否认奴隶制的“天然合理”性,寄托着马克·吐温的民主思想。这部书因此成为他的代表作。此外,马克·吐温还写过一些重要作品,如《王子与贫儿》(1889)、《傻瓜威尔逊》(1900)和《赤道环游记》(1897)。后一作品中包含着反对帝国主义的内容。他的最后一部重要著作,是他于1907年开始撰写的《自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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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战后兴起的“现实主义”文学,深刻地揭露了美国资本主义的社会矛盾,但它并不是和内战前浪漫主义的作品完全对立的。或者说正是这两者从不同的角度揭示了这个新兴的国家,以及它所实行的资本主义制度的本质和特征,并共同构建了美利坚民族文学的大厦。因为从文学思潮上讲,可以分为浪漫主义和现实主义,但二者都可以作为表达民族意识和感情的手段。拉尔夫·W.爱默生是浪漫主义者,同时又是一位著名的爱国主义者。他发出了这样的呼声:“这里有新的土地、新的人、新的思想。我们要求有我们自己的工作、自己的法条和自己的宗教。”并断言:美国“对外国学识的漫长的学徒时期”即将告终,“千万民众绝不能永远靠外国宴席上的残羹剩菜来喂养”。同样是浪漫主义者的诗人瓦尔特·惠特曼,也认为“在评定第一流的诗歌时充分的民族性一般是第一要素”,并把自己的《草叶集》看成是“只能在民主的美国”才能产生的“民族战争的产物”。而作为现实主义伟大代表的马克·吐温,更是美国民族文学的重要推动者,是他第一个完全采用美国方言进行创作,以“美国的母亲河”密西西比河流域为主要背景,并赋予美国文学以独特的幽默风格,美国文学也第一次通过他的名字跻身于世界文学的宝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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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世纪末和20世纪初,当美国文学在现实主义文学思潮推动下,逐渐成熟而形成独具特色的民族文学的时候,终于使得美国语言学家们有了这样一种可能:思考、研究和总结美国英语与英国英语的区别和特点。于是,由H.L.门肯主编的《美国语言》便在1919年应运而生。在这本厚达2500页的书中,门肯作为主编在《序言》中庄严宣布:在“对不同民族的特征及思想方式进行了深入的探索”之后发现,“英国本土的英语与美国人讲的英语,无论在遣词造句上,在成语的含意与使用习惯上,乃至在通常谈话的语法结构方面,都存在着明显差别”,在语调上英语显然比美语可取,而在拼写上美语则无疑更佳。为此,该书被有人称之为美国语言的“独立宣言”。尽管自1919年以来,在众多的对L.门肯的评述中,迄今没有发现“独立的美语”的字样,但它毕竟是1828年诺亚·韦伯斯特所编美国英语词典对美国英语进行全面纵览以来,这个国家对美国英语进行研究的主要权威著作之一,并“反映了当时民众要在精神上再次摆脱英国的独立的心态”。我们从“美语”(The American language)这一概念的使用中,不是也看到了这种“心态”吗?〔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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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历史十五讲 特纳“边疆假说”的提出及其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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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国文化民族主义形成过程中,特纳“边疆假说”的提出占有突出的地位和作用,因为它一改传统史学把美国制度和文化之源归之于欧洲的理论和作法,而把目光转向新大陆本身,特别是转向西部边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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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的传统史学的主要代表是乔治·班克罗夫特(1800—1891)。班克罗夫特出生于文化之乡马萨诸塞,1817年毕业于哈佛大学,后赴法国学习并于1820年获得哥廷根大学博士学位,1822年回国执教于哈佛大学,以法国为榜样进行教育改革,遭反对而被解聘,后自办学校教书。其代表作为10卷本的《美国史》,从1834年开始出版,到1876年方才出齐,历时40余年。该书一改前人重史料的编体写法,第一次全面地论述了从美洲殖民到独立建国的美国历史,被誉为“美国历史之父”。其著述贯穿了3条主线:(1)是把北美拓殖视为继往开来的事业;(2)视合众国的建立为世界走向自由的标志;(3)宣扬美国人对于人类的历史使命感,因而高度评价美国的立国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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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世纪末,美国史学中的一个重要趋势是专业史学家逐渐取代非专业史学家的地位,历史学逐渐成为一个独立的学术领域,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主要有3个表现:(1)1876年,约翰·霍普金斯大学设立历史研究生专业;(2)1884年,美国历史学会正式成立;(3)1895年《美国历史评论》创刊。在这些措施影响下,历史学成为各大学都设置的重要教席,历史研究之风盛行于整个人文社会科学界,一些重要历史学家和历史学著作应运而生。在第一代专业史学家中,涌现了3位重要代表性人物,即执教于哈佛大学的亨利·亚当斯、执教于哥伦比亚大学的约翰·伯吉斯、执教于约翰·霍普金斯大学的赫伯特·亚当斯。这些人都曾留学于德国,深受德国史学泰斗L.兰克(leopold von Ranke)史学思想的影响,而以制度史的研究为主,被称为“制度学派”。在解释美国制度和文化的来源时,这个学派把盎格鲁·撒克逊人的制度和文化作为其“生源”(germ),而执教于约翰·霍普金斯大学的赫伯特·亚当斯,就是这种“生源论”的积极倡导者。他在《新英格兰诸城镇的日耳曼起源》和《美国的诺尔曼警史》等著作中,研究了新英格兰早期殖民据点的土地关系和政治组织,论证了那里存在着农村公社的某些残余,土地常常被宣布为农村公社的公共财产,并且指出在美洲组织起来的清教会社和古代日耳曼人的“公社自治”有着某种“种族的共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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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也正是在这个时候,一些年轻的历史学家,开始冲破传统史学对美国史的藩篱,寻求新的出路。而弗雷德里克·杰克逊·特纳(1861—1932),就是新派历史学家中最杰出的代表,他用以和制度学派相对立的就是所谓“边疆假说”。这一假说,见于1893年他在芝加哥“美国历史协会”召开的年会上宣读的论文:《边疆在美国历史上的意义》。他在这篇论文中指出:“以前研究美国制度史的学者们过分注意寻找日耳曼根源的问题,而对于美国本身的问题却注意得十分不够”;为了解决美国制度的根源问题,应当把学者们的注意力转移到美国的“边疆问题”上来,因为“只有把视线从大西洋沿岸转向大西部,才能真正理解美国的历史”。他指出:“直到现在为止,一部美国史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说是对于大西部的拓殖史。一个自由土地区域的存在及其不断的收缩,以及美国定居地的向西推进,可以说明美国的发展。”这就是著名的“边疆假说”。不难看出,所谓“边疆问题”,乃是一个美国制度和文化的根源问题。这个假说的实质,在于强调美国制度和文化的不同于欧洲的特点,并把它的形成和发展的主要原因的思考和解释,从欧洲方面转到新大陆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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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纳提出这一假说的背景是什么?为什么正好是特纳而不是由别人来提出这一假设呢?这其中的一个直接的原因是,1890年美国人口调查局在其报告中第一次宣布:“直到1880年(含1880年),我国本有一个定居的边境地带,但现在未开发的土地大多已被各个独自为政的定居地所占领,所以已经不能说有边境地带了。”这里所说的“边境地带”,就是指正在拓殖而又未完全被拓殖的地带,即特纳所说的“边疆”。这使特纳得出结论:“这一简略的官方说明,表示历史上一个伟大的运动已告结束。”这就给历史学家提出了一个问题:“如何认识和总结这一拓殖运动的历史经验及其在美国历史的地位和作用?特纳抓住了这一机会。但更深层的一个原因还在于经过内战后几十年的突飞猛进的发展,特别是由第二次工业革命所推动的工业化运动所取得的发展使美国的综合国力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即在经济上已跃居世界首位,这使美国人的民族自豪感空前增强,因而更加重视美国人自己的历史、经验及其特点,而西部的拓殖和开发的过程贯穿了美国的整个“成年时期”,涉及6.5倍于美国独立前的领土面积,2倍于原13州的新州和领地,其意义不可小视。此外,19世纪和20世纪之交,随着美国综合国力的增强,美国在世界经济、政治、军事和外交的较量中面临新的机遇,它正处于由大陆扩张向海外扩张过渡的转折点。对此,近一个世纪的对边疆的拓殖运动于此有何启发呢?这也是有待历史学家给予回答的重大问题。这就是特纳提出其“边疆假说”的历史和社会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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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特纳看来,“边疆是一条极其迅速和非常有效的美国化的界线”,因为“移民的人受到荒野完全的控制”。他写道:“在荒野里发现,移民的人穿着欧洲的服装,拥有欧洲的工业,运用欧洲的工具,表现欧洲的旅行方式和思想。他从火车车厢里出来,钻进一只桦皮船里。他脱下了文明的外衣,穿上打猎的衬衫和鹿皮靴。他寄身在契洛克人和易洛魁人居住的四周围着栅栏的木头小房子里。不要很长时间,他就习惯于种植玉蜀黍和用一根尖木棍犁地了;他叫喊厮杀,也剥人的头皮,跟地道的印第安人完全一样。一句话,边疆的环境对这个移民的人来说,影响是太大了。他必须接受环境所提供的一切条件,否则他就会灭亡,因此他只有适应印第安人开辟出来的地方,照着印第安人踏成的路走。渐渐的他改变了荒野,但是改变的结果不是变成旧欧洲,也不单单是日耳曼根源的发展,甚至从最新的形象来看,它也不是一种仅仅恢复日耳曼标志的情形。事实是,这里有了一种新的产品。起初边疆是大西洋沿岸,真正说起来,它是欧洲的边疆。向西移动这个边疆才越来越成为美国的边疆。正像一层一层的堆石是由冰河不断地流过而积成的一样,每一次的边界都在它的后面留下了痕迹,而一旦形成定居地以后,这块地方仍然保有边界的特点。因此,边疆不断地向西部推进就意味着逐渐离开欧洲的影响,逐渐增加美国独有的特点。”因此,特纳认为,“研究这一进程,研究这些情形下成长起来的人们,以及研究由此而产生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的成果,就是研究真正的美国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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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纳常常被指责为“地理环境决定论者”,这不是完全没有根据的,他说的美国的民主“来自美国的森林”,就是这方面的一个重要证据。但实际上他并不完全否认美国制度和文化中的欧洲根源,因为他说过,“边疆”的不断向西推进,只是“意味着逐渐离开欧洲的影响”,而不是企图根本否认这种影响。他说“在美国的开拓中,我们看到欧洲生活方式如何打进这个大陆,也看到美国如何改变和发展了这种生活方式,反过来又影响了欧洲”。事实上,他在提出其“边疆假说”之时,就给自己的论点加了两个重要的限定词:一是“直到现在为止”(up to our own day),即在时间上限于1893年之前的美国史;二是说“在很大程度上”(in a large degree),而不包括全部的美国史,从而给自己留下了回旋的余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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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有一点很值得注意,正如特纳在他的“边疆假说”中指出的,在美国“民族主义的兴起”过程中,美国人的这种气质“是在不断的扩张中养成的”,而这种扩张力又是“美国人固有的一种力量,它自始至终地刺激社会各阶级”,因此,“除非这种训练对一个民族没有影响,否则,美国势必继续要求一个更加广阔的领域,以便发泄他们旺盛的精力”。由此是否可以说,当特纳努力从边疆的拓殖中去揭示“说明美国的发展”的内在因素之时,也向世界指出了某种不祥之兆呢?所以,当有人指责特纳“边疆假说”的提出“适应了”帝国主义的需要的时候,人们就很难为之辩解了。这里只能划分的界线是:是自觉的还是不自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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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历史十五讲 美国法学的演变:由自然法学到社会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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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马斯·潘恩有句名言:“在专制制度中国王便是法律,同样的,在自由国家中法律应该成为国王。”这一思想为独立后的美国政体定下了基调。在美国,法律对各个方面的生活始终发挥着关键作用。正如托克维尔所说:“在美国,出现的政治问题,很少不是或迟早的作为一个司法问题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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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9世纪和20世纪之交,美国意识形态领域中最后一个重大转变乃是法学的转变,即由自然法学转变为社会法学,这种转变也与进化论和实用主义的传播有关。实用主义强调社会经验对于法学的重要性,强调法律制定的原则要受实践检验,因而成为这种转变的动力。甚至有人说,在所有各个社会科学领域中,对进化论和实用主义响应最坚决果敢的,就是法律研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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