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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343787 荷兰工程技术对于欧洲产生了重要的影响,那就是要塞建筑与港口建筑。荷兰人以建筑要塞闻名遐迩,自16世纪70年代至80年代,当时正值荷兰反抗西班牙人的高潮,出于军事斗争的需要,要尽快加固荷兰各个城镇的城墙,当时荷兰最著名的要塞设计师为阿德里安·安东尼茨(Adrian Anthonisz,1541—1620),他是数学家、测绘家、制图学家以及军事工程学家。他曾经设计了著名的阿尔克马尔要塞建筑群,在1572年以前,他专门负责设计水坝以及策划围垦土地。以后,他又为许多城市的城墙设计加固工程,如在1578年以后阿姆斯特丹的重建工作中他也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在1579年至1586年间,他又设计建造了赫斯登(Heusden)巨大的军事要塞,他是“沉默者”威廉以及莫里斯亲王最为信任的要塞建筑顾问专家。同时,他在建筑水坝以及经营灌溉工程方面也作出了杰出的贡献,1590年,他主持恩克赫伊曾城市的扩建工程,1591年,他还监督特塞尔岛的新水坝以及灌溉渠道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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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343789 1590年以后,荷兰的要塞建筑工程有了扩大。荷兰人已经在欧洲各国领导人中间建立起了城墙、要塞以及港口建设方面的声誉。1590年,有13个省议会拥有训练有素的军事工程技术人员;到1598年的时候已经增加到25个。此时,荷兰共和国的工程师队伍已经成为该国增加其国际影响的有力工具。1599年,巴拉丁的选帝侯写信给莫里斯亲王以及威廉·罗德维克,要求他们派遣熟练的军事工程专家在其领地设计一个新的主要的要塞,他说全欧洲最熟练和富于专业精神的军事工程学家只能在荷兰找到。在16世纪90年代,西蒙·斯泰芬(Simon Stevin)对于要塞建筑也非常有研究,并著书立说,1594年,他出版的著作将荷兰在此方面的技术介绍到国外,他还将工程技术与要塞建筑技术结合起来。1591年,在但泽市长的邀请之下,他访问了这座城市,并向对方提出了加深港口的具体方案。另一位著名的军事工程师约翰·凡·里什维克(Johan van Rijswijck,1550—1612)受“沉默者”威廉指派从事加固城墙的工作;他还在荷兰省和泽兰省的其他地方工作,在1597年至1605年之间为林根设计建造了新的棱堡。后来,他还去德国北方的城市不来梅等地,接受地方政府的委托修建和改进当地的城墙。还有一位荷兰工程师尼古拉斯·凡·坎普(Nicolas van Kemp)曾经为在东普鲁士的勃兰登堡选帝侯工作,1607年,他受邀请到瑞典,在那里逗留了三年,为哥德堡设计港口和要塞,这座城市是当时的瑞典王室急于要扩大建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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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343791 在这一段时间里,荷兰在港口工程建筑方面发明了“泥磨机”(mud mill),目的是用机械进行水下的土方开挖,疏浚河道以及海底,使得港口以及河道更加有利于船只的航行。它有一个以杆子固定的搅拌袋并以马拉为动力,大约于1590年在阿姆斯特丹首次使用,当时使用的是人力,到17世纪20年代改为使用马力。到1677年的时候,已经有4台这样的机械可以连续不断地操作使用,每台有2至3匹马拉拽。当时欧洲的许多港口被泥沙淤积所困,所以许多国家和人民对于这类机械很感兴趣。比如,威尼斯元老院曾经不顾宗教信仰上的差别,想邀请荷兰的一位信奉路德宗的工程师去该市,安装这种机器疏浚航道,但是该计划没有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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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343793 当时荷兰的工程技术传播到了欧洲各地,影响最大的地方是瑞典。当时的瑞典缺乏商业组织以及资本,却需要挖掘国内的铁和铜等矿产资源,荷兰的资本以及技术在这里发挥了最大的作用。在16世纪的早期,许多荷兰人来到了瑞典,他们移居到新建成的城市哥德堡,这座城市在早期,可以说是荷兰人的殖民地。在低地国家的移民中有一位名叫威廉·乌斯林克斯(Willem Usselinx)的荷兰人,在瑞典王室的鼓励之下建立了以瑞典人为基础的“非洲、亚洲以及美洲总公司”(General Company of Commerce with Africa,Asia and America),取得了不小的成功。不过在瑞典的荷兰人中最重要的莫过于路易斯·德·吉尔(Louis de Geer,1587—1652),他生活在今天比利时境内的列日的信奉加尔文派的家庭,后来像许多列日的加尔文派难民一样,移居到多德雷赫特建立自己的事业。他们家族从事驳船运输,运送的货物主要有盐、谷物和铁,其中铁是从列日进口的。1627年,路易斯·德·吉尔已经是一名富有的商人以及生产铁的专家,他移居到了斯德哥尔摩,在瑞典建立了一个庞大的商业帝国,包括铁矿以及工厂、黄铜锻造厂、造船厂、缆绳制造厂等。他还建立了当时不仅在斯堪的纳维亚半岛国家而且在欧洲也是最大规模的大炮以及炮弹制造厂。这里的专家大部分都是信奉新教的瓦隆人,其中有一位名叫威廉·德·贝什(Willem de Besche)的专家在工厂中负责金属工艺,他引进的锻造以及冶炼技术是当时在斯堪的纳维亚半岛地区最进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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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343795 [1] 松德海峡,即厄勒海峡(Öresund),在瑞典和丹麦西兰岛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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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343797 [2] Jonathan I. Israel,The Dutch Republic,Its Rise,Greatness,and Fall,1477—1806 ,p.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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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343799 [3] Jonathan I. Israel,The Dutch Republic,Its Rise,Greatness,and Fall,1477—1806 ,pp.768—7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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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343804 荷兰海洋帝国史:1581-1800 [:1706342530]
1706343805 荷兰海洋帝国史:1581-1800 第七章荷属东印度公司与海上霸权的确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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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343807 荷兰海洋帝国史:1581-1800 [:1706342531]
1706343808 一、东印度公司的建立及其组织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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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343810 荷兰海外扩张的全盛时期是从16世纪90年代开始的,有许多因素导致了荷兰海外事业的发展。首先,荷兰经济的发展是其海外扩张的物质基础。张淑勤教授在其《荷兰史》中曾经这样分析:第一,荷兰的地理位置非常优越,莱茵河、须尔德河以及马斯河都在其境内流入北海,形成面向大西洋的一些重要的良港。第二,因为当时的欧洲在政治上以及宗教上发生了一些重要的变化,使得荷兰拥有一些具备经济条件以及技术实力的人口,他们大量地是从尼德兰的南部以及其他地区移民进入北方的,如法国在路易十四在废除《南特敕令》以后,为数众多的受迫害的胡格诺新教徒迁移到北部尼德兰发展。迁入尼德兰北方的知识分子、手工业的匠人和从事贸易的人才都成为荷兰共和国的人力资源,特别是1585年以后,从南方安特卫普大量的商人以及资本迁移和流入北方。荷兰省在欧洲以外地区贸易的勃兴,都在1590年代早期和中期发生,大大增加了荷兰的竞争能力,而阿姆斯特丹取代了安特卫普成为与汉堡以及波罗的海的贸易中心,成为将胡椒等香料以及蔗糖分发到北欧地区的集散中心,也都是有力推动荷兰海外事业的动力。荷兰共和国政治体制的稳固和确立是其经济和社会得以发展的重要的政治保障。第三,造船业是荷兰当时工业的支柱。尼德兰地区很早就已经发展出蓬勃的造船业。在中世纪的早期,其沿海地区以及运河上的航运船只,是当地与汉萨同盟之间的最主要的商业运输工具。在近代早期发展出来的新的航运技术,为荷兰建造出在大西洋甚至印度洋上航行的大型船舶。在17世纪的上半叶,荷兰的国内以及海外贸易都突然呈现异常繁荣的景象。1669年,英国人约书亚·查尔德爵士(Sir Josiah Child)写道:“荷兰的国内以及海外贸易、财富以及船只数量有着惊人的巨大的增长,现在就足以令人羡慕,并且一定会使未来的世代感到神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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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343815 17世纪蚀刻画中的荷属东印度公司的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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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343817 同时,西班牙对于荷兰的封锁也是导致荷兰必须突破禁运,独立发展海外贸易的一个重要原因。西班牙-葡萄牙王国的国王菲律普二世一开始即对尼德兰人的反抗予以严厉惩罚,除了向尼德兰本土开战以外,在贸易方面,还禁止荷兰人来到葡萄牙进行贸易活动,而以前荷兰一直是从葡萄牙获得其所需的包括香料在内的东方商品的,葡萄牙与荷兰及佛兰德斯地区曾经有过非常活跃的贸易,现在衰落了下去,这就导致了荷兰人想直接与非洲、南亚、东亚以及美洲通商,并试图以武力打破伊比利亚人在海外贸易上的垄断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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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343819 1594年,设在阿姆斯特丹的私人的公司“长途贸易公司”(Compagnie van Verre or Long-Distance Company)开始了建立荷兰在印度地区的海外商业帝国的尝试。这个机构是由9位精英商人组成的,其中两位是阿姆斯特丹市政厅的成员,与政府以及商业有着密切的关系。其他的人士则是从南方躲避西班牙人迫害而移居北方的信奉新教的商人,其中1位是阿姆斯特丹商人集团中最富有的人士。这个公司拥有29万荷兰盾的资本,拥有4艘舰船以及240名人员,荷兰共和国为他们提供了100门大炮。联省共和国还免除了他们从东印度输入“公地”的海关税收。开始时,他们试图找到一条取道北冰洋前往中国和日本的航线,以免遭其宿敌的拦路抢劫,但是他们的尝试失败了,于是只得转向了旧的航线,这条航线也正是由里斯本到果阿再到中国澳门地区和马六甲的一直由葡萄牙人经营的传统航线。1594年4月2日,由霍特曼(Cornelis de Houtman)率领这支由4艘船只组成的舰队从特塞尔岛(Texel)启程前往东方,这支舰队于次年抵达爪哇的万丹港(Banten),在继续东行时与葡萄牙人和爪哇人发生了冲突,多人伤亡。荷兰舰队回航时又有一艘舰船沉没,到1595年回国时,只有89人存活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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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343821 尽管此行损失惨重,而且获利甚少,这却是荷兰人真正第一次向亚洲航海的探险活动。这些商人们决心再接再厉,继续东行。同时,从1594年至1597年,阿姆斯特丹从葡萄牙进口胡椒等香料再转运去德意志、波罗的海以及俄罗斯的贸易量一再增加,到1597年的时候,荷兰共和国已经控制了从伊比利亚殖民地向北欧地区进行转运贸易的枢纽。当时的伦敦因为西班牙人在1585年至1604年间对它的封锁,贸易不振。荷兰抓住机会,在1599年的5次航行中,共派出22艘武装商船前往南亚和东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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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343823 与此同时,荷兰人对于东方的知识也在渐渐积累之中。在这方面作出杰出贡献者是荷兰人林斯霍顿(Jan Huyghen van Linschoten,1563—1611),他是信奉新教的商人、旅行家和历史学家。他出生于哈勒姆,父亲是一位公证员,早年举家迁到了恩克赫伊曾。1576年12月,他去了西班牙探望他在塞维利亚经商的哥哥威廉,他在当地学习了西班牙语。1580年,他去了葡萄牙的里斯本与另外一位商人一同经商。生意上的挫折使得他必须另谋出路,通过他的哥哥,他结识了新近任命的葡萄牙驻其海外殖民地印度果阿的总主教多明我会士维森特·达·丰塞卡(Vicente da Fonseca),他被任命为主教秘书,并于1583年4月8日启程前往果阿。他在果阿期间一直有心记录当地的欧洲人以及印度人的生活以及他们之间不同的文化,同时,他也记录了葡萄牙人的航海活动以及航线。这些航线在当时被葡萄牙人视为国家的机密。他还长期在葡萄牙东方殖民地各处旅行,1587年,丰塞卡主教去世,林斯霍顿则准备回国。在回航途中,他乘坐的船只受到海盗的袭击,途中他又在亚速尔群岛居住了两年,于1592年回到里斯本,不久以后,在1593年他终于回到了尼德兰。1594年,他参加了由荷兰制图家威廉·巴伦支(William Barentz)组织的舰队前往北方的海域,希望寻找从西伯利亚以北的海路通往远东的航线,舰队航行到新地岛(Nova Zemlya)遇到了冰山被迫折回。他利用在果阿收集的资料撰写了《葡萄牙人航海东方旅行纪事》(Reys-gheschrift vande navigatien der Portugaloysers in Orienten )以及《巡游记:东方和葡萄牙、印地斯及其对于土地和海洋的叙述》(Itinerario: Voyage ofte schipvaert near Oost ofte Portugaels Indien inhoudende een corte beschryvinghe der selver landen ende zeecusten ),于1595年由荷兰的出版商科纳利斯·克拉泽(Cornelis Claez)出版,书中描绘了作者在漫长的旅行中的种种见闻,也记录了葡萄牙人从本国前往印度的航线和航海指令以及航海技术,提供了实用的地图以及对于相关水域特性、群岛和港口的描绘。(印度人则从《葡萄牙人航海东方旅行纪事》一书中辑录出有关印度与果阿的相关资料,出版了《林斯霍顿东印度行纪》“The Voyage to Goa and Back: 1583—1592,with His Account of East Indies: From Linshoten’s Discourse of Voyages into the East and West Indies,in 1598,New Delhi,AES,2004. ”)这些关于东印度海域航行的实用知识的普及,促进了荷兰人对于印度和远东的香料群岛的了解以及加以占有的企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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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343825 早在1598年1月,联省共和国的有识之士鉴于从事自由贸易的商人各自为政,呼吁应当将各自独立的公司合并,在业务上相互合作,以避免残酷且不必要的相互竞争,这个建议在那时没有引起商人们的特别重视。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经过艰苦的谈判,这种现实的需要变得越来越迫切。在联省共和国有远见的政治家奥登巴恩维尔特的主持之下,开展了艰苦的谈判——此次谈判持续了很长的时间,不仅因为泽兰省对于荷兰省在经济上处于较强的地位怀有自然而然的妒忌,还因为从事自由贸易的商人对于商业上的垄断有一种出自本性上的抵触。更有甚者,早期的南方的一些先驱者所开办的公司领导人如伊萨克(Issac le Maire)和巴塔扎(Baltazar de Moucheron)等人的容易冲动的个性,使得要达成协议变得非常困难。奥登巴恩维尔特极力说服他们,他最重要的理由是“只有建立联合的公司才能摧毁敌人以及保卫祖国的安全”,莫里斯亲王对此也感到信服,他也出面对泽兰的代表们施加压力。那些商人们最后从经济以及贸易的角度同意了合并的计划。他们认为彼此之间残酷的竞争只会导致亚洲的卖家抬高物价、尼德兰的买家以低价购进,最后的损失只能由公司以及公司股票的持有者来承担。经过这两位荷兰省最有影响的政治家的说服,荷兰省的四个公司以及泽兰省的两个公司(它们都是从事与东印度地区的贸易的)同意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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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343827 在1602年3月20日,联省议会终于颁布特许状宣布成立荷兰“东印度公司”(United Eastern Indian Company or Verenigde Ootindisch Companie or VOC)。荷兰东印度公司的荷兰文缩写为V.O.C.,开创时各方投入的资本为6.5百万弗罗林。由联省议会颁发的特许状赋予公司从最初设立起至以后的21年中拥有从好望角到麦哲伦海峡的贸易垄断权,还有在海外设置法庭和法官、缔结条约与宣战、修筑要塞和据点、武装舰队设备和铸造硬币等重大权利。除荷兰国家的货币以外,该公司可以发行属于自己的货币。公司还可以征集平民入伍,他们可以加入海军和陆军部队,还必须向公司和联省议会宣誓效忠——这个所谓的公司其实就是“国中之国”。在此以前,只有联省议会才有权力派遣使节、维持在外的军队和要塞、向亚洲地区派遣总督、与东方的统治者建立外交的联系、缔结条约、结盟或者宣战。在联省议会授予东印度公司这些特权以后,公司享有很大的行动自由,它与亚洲国家和地区的缔约、结盟以及公司向东方的总督下达的指令只需向联省议会作定期的报告并得到它的批准即可;而且联省议会给公司的委任状的各项条款和规定可以持续长达21年才修订。公司在亚洲的陆军和海军指挥官必须作双重的宣誓效忠,首先是向他们的雇主,其次是向联省议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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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343832 荷属东印度公司设于阿姆斯特丹附近赞河的大型船坞,于1726年由Joseph Mulder所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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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343834 公司的领导人明白要巩固和扩张荷兰人在亚洲的贸易首先就会与葡萄牙人以及西班牙人的利益发生冲突。葡萄牙人早就宣称拥有东印度海域的贸易垄断权,这种权利是由罗马教宗从1499年至1500年的通谕赋予的。但是东印度公司的领导人从林斯霍顿出版的书籍中已经知道,葡萄牙人从好望角到日本广大海域的沿海地区拥有的要塞、商站以及城市是非常分散的,某些地方的防务是非常薄弱的。同时,荷兰的商人们也明白,与伊比利亚人作战毕竟不是公司的主要目标,联省议会赋予公司具有宣战的权利,使得投资于最初的这些先驱者公司的人们感到担忧,“因为他们是商人,他们组建这些公司的目的仅仅是为了体面地从事和平友好的贸易活动,而不是让自己陷入敌对的和攻击性的行动。”这些批评已经预见了公司将来可能会过多地使用武力行动。从政治家的角度来看,奥登巴恩维尔特和他的同事们从一开始就不仅决定了公司的组织形式,而且他们鼓励这些商人们要坚持发展荷兰自己的海军和陆军,要在东印度的一些关键的地方建立属于荷兰人自己的坚固的要塞,至少在亚洲“要有两三个强大的驻扎军队基地以保障海军的供应,使之成为荷兰海军的永久的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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