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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兰全盛时期的商人阶级和其他中产阶级人士不仅直接或者间接地对于与海外贸易有关的学问和出版物有兴趣,而且对于艺术特别是绘画多有提倡。他们首先带动了购买艺术品的风气,所以那些价格适中并适合悬挂于屋居的小型的画作,成为艺术品市场上被人购买的大宗。同时,不仅富裕的荷兰人想用绘画来装饰自己的房间,即便是一般普通人民也想收藏绘画,以绘画作为家居的装饰。对于有一些钱但是又不算富贵的普通市民来说,传统的大型的宗教题材以及历史画是超出他们购买能力的承受范围的,画家们必须创作市民阶层能够接受的作品——于是表现日常生活题材的画作如厨房的内部、弹钢琴的女士、安静的街道以及建筑物、静物和乡村风景都成为绘画的对象。大部分的画家以无名氏的方式,在艺术市场上出售价格较为低廉的画作,提供给市民以满足他们的需求。他们虽然没有在艺术史上留下自己的名声,但是他们的画作却反映了17世纪荷兰社会一般人民的艺术趣味和社会的风貌。1640年,英国旅行家彼得·蒙迪(Peter Mundy)在访问了荷兰以后写到,没有一个民族像荷兰人那样有如此众多的杰出之士热爱绘画这个职业。许多人热衷于用价值不菲的绘画来装饰自己的屋子,特别是外屋和临街的房间。肉贩和面包师也不甘落后,在自己的店铺里挂上了绘画作品;铁匠和鞋匠也在他们的锻铁工房以及鞋子铺里挂了一些绘画,喜爱艺术和绘画已经成了这个国家民众的一种共识。1688年,威廉·卡尔(William Carr)看到甚至贫民救济院的房间里面也有丰富的绘画作品作为装饰。另一位比彼得·蒙迪晚一年来到荷兰的英国女士约翰·伊芙琳(John Evelyn)也观察到荷兰人特别喜欢绘画。她发现在鹿特丹的年度市场上到处都装点着绘画,特别是风景画以及一些描绘下层群众生活的绘画,数量很大而且价格便宜。她认为荷兰绘画的繁荣是因为人们普遍地把购买绘画作为一种投资的行为,即便是普通的农民也会购买绘画,一般人在自己的家庭里到处挂满了画,他们也在市场上出售这些绘画获取高额的利润。博克塞认为这位英国女士的看法并不十分客观与令人可信,因为荷兰的普通民众完全可以用剩余的资本投资政府和市政当局的债券并从中获利。他指出最大的原因还是因为荷兰人民从内心热爱这些绘画作品,就像彼得·蒙迪所观察到的那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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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早出现的富于表现当代人物的画家是法朗斯·哈尔斯(Frans Hals,约1581/1585—1666)。他与鲁本斯是同时代的人。他的家庭原先居住在尼德兰南部地区,由于他的父母都是新教徒,所以他们的家庭不得不离开尼德兰的南部,移民到北方的荷兰城市哈勒姆。关于他早年的生平,人们所知甚少,只知道他经常欠面包师傅和制鞋匠的钱。他在1616年画了著名的《圣乔治民兵团的军官》,描绘的是民兵团军官的欢宴,用巨幅的油画表现这种欢快的场面也是当时的一种习俗。要在一幅画的内容里记录如此多的人物肖像,又不显得僵硬和做作,绝非易事。在哈尔斯的笔下,十二名成员个个栩栩如生。他最善于画的是人物肖像,他一生创作了200多幅肖像画。他最早赢得赞誉的也是一系列的肖像画,如《大笑的骑士》,还有为吉卜赛人、醉鬼等底层人物所作的素描。这些作品都创作于1620年至1625年之间,所有的人物都面带微笑,眼睛斜睨,表情诙谐,令人喜爱。哈尔斯善于捕捉闪过人们面容的瞬间的表情,画面充分地展示了人物的个性。在他所描绘的人物肖像画中,他以坚定犀利的目力所画的每一笔都没有夸饰的成分,都是画中的人物在现实中某一个特定的瞬间的定格。哈尔斯绘画中的这些特征省略了许多不必要的描绘细节,其整体的效果远远大于各个部分的总和,是欣赏者在看过画像以后就像见到画中的人物一样。人们欣赏哈尔斯的肖像,关注的是人物特定的部位,而不是人物的每一丝头发、每一条皱纹、每一粒纽扣、每一只耳环等。贡布里希在《艺术的故事》中指出,哈尔斯能够“迅速抓住一个转瞬即逝的印象。以前的肖像画看得出是耐心画成的——时常让人感觉出被画者必定静坐了许多次,而画家细而又细地精心记录细节。哈尔斯绝不让模特儿感到厌倦或疲惫不堪。我们好像亲眼看到他迅速、灵巧地运笔挥洒,用几笔浅色和深色就展示出蓬松的头发和弄皱的衣袖。而偶然的一瞥中,他又让我们看到处于特殊动作以及心情中的被画者。当然,没有惨淡经营,哈尔斯绝不能够给我们这样的印象”。在17世纪以前,大多数的画家都是先在画布上打好底色,以获得一个坚实稳定的底面。哈尔斯是“直接画法”的先驱者之一。他是不打底色的,直接将油画颜料涂在画布上。他的许多作品都以自由挥洒的笔触画成,近乎鲁莽地描绘出所表现的对象,许多大笔触明显地存在于画布的肌理当中,可以清楚地看出这种画法的效果。19世纪以后,随着颜料的质量的提高,这种画法就更加普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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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斯《弹鲁特琴的人》,作于1620年至1625年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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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斯《哈勒姆救济院女执事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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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斯作品吸引人们之处就是其举重若轻的格调。但是到了晚年,他贫病交加,不得不被送入慈善院,由此表现出来的艺术风格却是凝重的品格,使其作品跨入经典的行列。在他去世前两年,也就是1664年所画的《哈勒姆救济院的女执事们》是此一时期最典型的作品。它的画面严肃而凝重。艰辛而贫困的生活已经使得画家忘记了那个曾经妙趣横生、华美轻松的自我。画面上的那些老女人的面容虽然略不乏怜悯,但更多地透露出来的则是严肃、挑剔甚至是苛刻,以及她们对救济院执事的职务所持的共同态度。它也向观众提示了画家自身的多舛而无常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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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勃朗(Rembrandt H. van Rijin,1606—1669)是被人们所公认的荷兰黄金时代最伟大的多才多艺的画家。他于1606年7月15日出生于莱顿,因为他的祖先在莱茵河畔拥有可以经营磨坊生意的风车,故其姓氏为凡·莱茵(van Rijin),意为“来自莱茵河”。他的父亲就是一位富裕的磨坊主,与妻子生育了9个孩子,伦勃朗排行第八。父亲想把所有的男孩都培养成为手艺人,唯独将他送入拉丁文学校学习,在经过七年的拉丁文学习以后,1602年,年仅14岁的伦勃朗进入莱顿大学哲学系学习古典学。但是不久他却要求父亲让他学习绘画,父亲只得勉强同意。伦勃朗在画家雅各布·凡·斯瓦能布鲁西(Jacob van Swanenburgh,1571—1638)以及皮特·拉斯特曼(Pieter Lastman,1583—1637)的指导下学习了若干年,他在艺术上的成熟使得两位老师十分惊奇。伦勃朗最早的一幅为人所知的画作就是《圣斯提凡殉道》,描绘这位早期教会的圣徒被人用石头砸死,此画作于1625年,当时他才19岁。历史学家认为这幅画中的斯提凡就是寓意被杀害的荷兰省大法议长奥登巴恩维尔特,表明年轻的画家对于这位大议长的遇害持同情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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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勃朗《圣斯提凡殉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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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勃朗《自画像》,蚀刻画,作于16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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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8年,当时著名的荷兰政治家、外交家和文学家康斯坦丁·惠更斯注意到并赏识伦勃朗的才华,当时他才只有22岁。富于鉴赏力的惠更斯最早看出伦勃朗具有迥异于常人的艺术天赋,就将他的画作推向了当时荷兰国内的以及国际的社会。当时,康斯坦丁·惠更斯也特别推崇尼德兰南方的著名画家鲁本斯(Peter Paul Rubens,1577—1640),鲁本斯那时在安特卫普为联省共和国的敌人即信奉天主教的西班牙哈布斯堡王族作画,他还作为哈布斯堡王室的特使出使英国。康斯坦丁·惠更斯希望为北方的联省共和国找到另一个属于荷兰的鲁本斯,在他看来这个人就是伦勃朗。惠更斯便把这位年轻的艺术家介绍给了荷兰的执政官。1629—1630年,伦勃朗初步取得成功,他有两幅画作被英国王室购买,其他许多作品被富裕的达官贵人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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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1年,他在初步的成功的激励之下移居当时荷兰最为繁华富裕的城市阿姆斯特丹。在1630年代,伦勃朗差不多成为一名宫廷画家,特别是在1632年中的大部分时间他都是在海牙度过的,他为达官贵人绘制肖像,也为执政官绘制了几幅大的画作。同年,他还为当时荷兰著名的外科医生博学的尼古拉斯·图尔普(Nicolas Tulp,1593—1674)画了《解剖课程》(The Anatomy Lesson ),这位医生后来成为阿姆斯特丹的市长。这幅画是伦勃朗来到阿姆斯特丹以后的第一幅名作,也是他早期绘画中的杰作。作品中关于光线的处理震撼人心,强烈的光线打在被解剖的尸体上,反射在后排人物的脸上,画中的人物头部非常生动,强烈地呈现出他远近闻名的那种表现对比的手法。1634年7月,他与弗里斯兰莱瓦顿的市长的女儿萨斯琪亚(Saskia van Uylenburgh,1612—1642)结了婚。5年以后,他出资1.3万荷兰盾买下了一桩漂亮的宅邸(今伦勃朗博物馆),放置了许多艺术品、铠甲以及域外珍品。伦勃朗热爱妻子,为她画了许多肖像,也为自己画了许多肖像。这不是出于虚荣心,(他虽然有缺点,但不是一个爱虚荣的人)而是纯粹地出于生活的趣味。这段时间是他生活最幸福的时光。当时,伦勃朗是圣路加行会的会员,他在那里训练学生,教授他们绘画的技艺。他的画室中有8名学生追随他学习绘画。此时,伦勃朗成为当地社会各界非常受欢迎的著名的画家。这些年中,他赚了许多钱,他可以自己定价,别人也绝不讨价还价,他每年的收入达到12000荷兰盾。尽管如此,他的支出有时还超过了收入。他热爱生活,也希望看到别人有好的生活,他奢侈浪费所花的钱中有一部分是他慷慨大方地馈赠予殷勤款待他人。他也广泛收集各种来自域外的奇异物品、各种艺术品以及有关科学的和历史的物品,还有动物以及植物的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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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勃朗《解剖学课》,163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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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勃朗《自画像》,165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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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勃朗的画作中,蕴含了丰富的意蕴以及精湛的技法,特别对于光与影的捕捉、构图以及空间上的独特的布局是令人印象极为深刻,作于1642年的描绘民兵组织游行的《夜巡图》(The Night Watch )就是一个例证。伦勃朗的这幅作品是当时荷兰社会的——特别是中产阶级和上层社会生活的反映,在《夜巡图》的中央画着的主要人物法朗西斯·班宁·柯克(Francis Banningh Cocq)在1650年成为阿姆斯特丹的市长,他是一名暴发户的后代。在他身边的副官卢腾贝格(Wilhem van Ruytenburg)也是一位富有的布匹商人,这一群人是17世纪阿姆斯特丹城市中最富裕的人士。在那个时代,民兵组织已经失去了早期为共和国作战的功能,更像是社会上中上层人士聚会的团体。从艺术的角度来看,《夜巡图》是一幅充满翻腾动感的伟大作品,它捕捉了队长班宁·柯克下令出发的那一刻,他的嘴唇微微张开,身后的民兵蓄势待发,他下令开拔,士官长转过身去,掌旗兵高举旗帜,鼓手开始击鼓,一旁的狗开始狂吠,左侧的男孩开始拔腿狂奔,每个人都有各自的动作。观赏者会觉得自己来得正是时候,可以欣赏到如此完美的构图,要是晚来一刻,整个布局就会乱了。画中人物的动作可以从两个不同的层次来观看。首先是完整的构图,中央的那一群人正要出发,后方的人则跟了上来,左边以及右边的人都有动作,整体看来显得生机勃勃,没有任何静止的因素。画面的细节部分也在运动,如班宁·柯克脚边饰带在飘动,队长和副官似乎要走出画面了,两人抬起的后脚,都有阴影,这都是画家的刻意安排。民兵队伍的主要武器是毛瑟枪,有一个民兵在填火药,另一位民兵在吹气清枪,摆出演习的架势。画面中还有几名不速之客,多了一点即兴的意味——小孩将牛角里装的火药交给火枪手;最奇特的人物是一名穿着金色华服的如梦似幻的小女孩,她完全不属于这个阳刚的世界,充满着超自然的意蕴,发出由内而外的光华,她的腰带上倒挂着清晰可见的鸡,鸡爪是民兵的象征——自中世纪以来民兵的纹章就是鹰(鸡),所以她是民兵的象征。(她的原型或是邻居的小女孩,或是某人的女儿,或是伦勃朗的妻子,有些人认为她的形象的寓意至今仍然是不解之谜)。现在,每年都有100万人前来参观阿姆斯特丹博物馆,许多人都是冲着这幅画来的。每个荷兰人一生都至少要来看一次《夜巡图》,仿佛就像朝圣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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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勃朗《夜巡图》,164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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