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06378600
不列颠殖民帝国提供的新格局也为苏格兰农业变革提供了新动力。如前所述,到18世纪晚期,很多苏格兰人从英属北美与加勒比地区的殖民地贸易,以及在东印度从军、任官与经商的经历中获利致富。那些在海外取得成功的人常常会在苏格兰购置小片土地,并投入自己的财富以“改良”地产。以格拉斯哥周边各郡为例,在18世纪的最后25年里,这些地区已充斥着格拉斯哥城内烟草与砂糖贸易大亨的地产。1760—1815年有至少60个商业世家在这些地区都买了土地。同样值得注意的是,建筑师罗伯特·亚当的很多客户并不是“旧”地主阶层的成员,而是在法律行业和商业领域中致富的人。不列颠殖民帝国对苏格兰土地交易与农业改良运动的影响在这一时期的文学作品中也有体现。约翰·高特(John Galt)的作品《最后的地主》(The Last of the Lairds)刻画了一个名叫卢比先生的人物(这个名字显然是有意为之),作为一个“东印度富豪”(Nawbob)[9],他“从印度返乡,从戈莱奇家族手中买下了阿伦思鲁庄。戈莱奇家族的遭遇与许多地道的缙绅家族一样,他们的钱财都因像荨麻一样疯涨的商贸与棉纺利润而被湮没”。[10]在高特笔下,这个卢比先生既执着于炫耀性的消费,也寻求从自己的土地上榨取尽可能多的利益。
1706378601
1706378602
既然渴求牟利的土地所有者可以对自己不亲自参与经营的土地享有财产权,而实际经营土地的佃农又在改良派作者的笔下被猛烈抨击为保守顽固的力量,那么改良派的新思想为什么能打破苏格兰农业看似无可救药的教条主义传统格局,让新理念成为现实?有几个因素可以为此提供解释。首先,不是所有佃农都像批评者所说的那样落后。早在1750年之前,一元化佃作的稳步发展与实物地租的衰退已经表明,越来越多的苏格兰农民开始具备从事直接响应市场需求的农业生产的经验,那些具有开拓精神的农民和他们的地主一样,从1770年代以后的粮价上涨中受益。本章曾提及的“潜在”的农业资产阶级在苏格兰的新经济体系中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同样值得注意的是,很多苏格兰佃农完全具备识字能力,而当时很多新的农业知识都是通过书本、小册子和刊物得到传播的。1790年代斯特灵郡的圣尼尼安斯(St. Ninian’s)堂区可以为这一时期低地很多地区的文化水平提供例证:“这里的一些农民已经受到了良好的教育。其中有几个人甚至还学习了基础的拉丁语。他们几乎都学过写作和算术,也能轻松读懂英文。”[11]此外,改良派地主也向农民提供了各种激励措施,以鼓励他们采用更为进步的农作方法。一些地主补贴了圈地、石灰施肥和修建新农舍的成本,以在改良之后征收更高的地租作为补偿。由于1780年代以后苏格兰的地租水平剧烈上升,这些投资固然存在风险但也有利可图。时人估计苏格兰的地租水平直到1750年左右为止都较为平稳,从1760年代开始上涨,1783—1793年增加了一倍,1794—1815年又增加了一倍。为了保证改良措施能渗入乡间并为农民所接受,一些地主也曾允许佃农延期缴纳地租。莫顿伯爵就曾建议,地主应在农业改良的初期阶段把地租保持在一个较为合适的水平,“不能超出佃农技术和劳力的限度……正如将军不能指望一支纪律涣散的部队取得大胜”。[12]为了吸引有能力的佃农前来耕作,地主也投资建设了新的农舍。一些农场(例如在19世纪初的法夫郡)的房舍在当时仍处在“蛮荒”状态,但很多地方的农舍此时已颇具规模,拥有板岩覆盖的屋顶和两层结构,以及马厩、牛棚、谷仓、挤奶房和晾干草的空场。
1706378603
1706378604
在这一时期,强制手段也得到了广泛且系统性的使用。改良派地主常常在租约中对佃农应当采用的新式耕作方法给出详细指示,佃农必须严格遵守。地主可以用罚款、小幅提高地租或强制驱逐等手段来强迫农民服从。这一时期苏格兰农业地产与治安官法庭遗留下来的记录都显示,佃农对租佃契约规定的违反常常被视为严重的违法行为,违反者甚至可能被剥夺租佃权。与之前那种因循旧例的宽泛契约不同,新的租佃契约常常用长达数页的篇幅详述各种书面规定与具有强制力的指示,对于休耕、石灰施肥和收割都有具体要求。在大型地产上,各级代管人组成一套官僚体系,对农民的耕作进行仔细且常态化的监督。潘缪尔伯爵(Earl of Panmure)曾在他人的建议下委任了一个由三名受雇用的官员组成的监视组,该监视组负责监督他在安格斯郡的地产的农业改良进度。在必要时,他们还将在额外指派的助手的帮助下“进行具体调查并提交年度报告。他们可以适当地表彰那些做得好的农民,鞭策那些依旧落后的农民,至于那些无知懒惰或作假蒙骗的农民则可被直接驱逐出去,以儆效尤”。[13]这个例子生动地体现了苏格兰地主是如何动用自己的封建权威来推动农业改良进程的。
1706378605
1706378606
4
1706378607
1706378608
农业改良运动最显而易见的社会效应或许是对茅屋小农的清除。在拉纳克郡,1790年代《苏格兰统计通鉴》中记录的堂区中超过四分之一都留下了关于大量居民流离失所的描述。在安格斯郡,这一比例达到22%;在法夫郡,则达到三分之一左右。1798年,拉纳克郡的农业消息报道者曾评论:“古老的简陋农舍再也不能像从前那样被称为……农村劳动者的摇篮,因为它们已不复存在。”他接着补充道:“就算有零星农舍至今仍然留存,它们也几乎不可能在大趋势中逃过一劫。”当时的目击者极力强调清除茅屋小农运动有多么激进且彻底,这从他们强烈的语气中可见一斑。法夫郡基尔马尼(Kilmany)堂区的神父曾将这场运动称为“茅屋小农的覆灭”。安格斯郡马利凯(Marrikie)的报道者也曾描述了“大量小农”是如何“被扑灭”的。[14]还有观察者注意到自己所在的堂区里不少曾由茅屋小农居住的建筑如今已逐渐化作废墟。在其他地方,茅屋小农的住所遭到系统性拆除,被拆掉的石料转而被用来为新农场建造堤坝与墙壁。
1706378609
1706378610
这些描述都与让人联想到臭名昭著的高地清洗运动的场景颇为相似,但在高地清洗运动已经在学界引发热烈讨论与大量关注的同时,低地乡间在18世纪晚期经历的社会动荡,抑或“低地清洗运动”仍未得到历史学家的重视。然而,讽刺的是,虽然这些重大的社会变动几乎遭到了学术界彻底的无视,它们却在当时引起了舆论的强烈关切。一些批评者指出,对茅屋小农的攻击令这个在传统上具备“乡村仆从摇篮”功能的阶层蒙受了严重损害。茅屋小农的子女们通常是地方农场主要的劳动力来源,但因为很多地方的茅屋小农离开了自己的土地,农村劳动力的雇用将变得更为困难。还有一些评论者提出了一种比较难以令人信服的观点,他们将一些大型城镇济贫法执行成本的上升和茅屋小农的清除联系起来。然而,人口移动、城镇化和济贫法之间的关系远比他们所认为的更复杂。即便如此,这种观点的存在也再一次表明,时人开始把茅屋小农的流离失所视为对广泛意义上的18世纪晚期苏格兰的社会发展具有关键性影响的事件。
1706378611
1706378612
针对茅屋小农的威胁来自多个方向。他们的生存空间因对野地的瓜分和对荒地的开垦而受到挤压。野地、沼泽地和苔藓地对茅屋小农的生计至关重要,茅屋小农只需耗费个人劳力就能从这些地方获取家庭日常所需。这些边缘地带向他们提供了石头、木材、石楠、欧洲蕨等建筑材料,以及可用作燃料的泥煤与草皮。小佃农与茅屋小农也经常在野地上放牧。然而,进入18世纪下半叶,由于野地遭到瓜分,地主试图阻止外人使用公地,这些为茅屋小农提供生活物资的传统来源也走向了尽头或被大幅削弱。
1706378613
1706378614
这一时期的农民也开始将茅屋小农制度视为一种不经济的现象。传统的茅屋小农家庭通常只靠耕作数英亩的小片土地和蓄养牛羊为生。在旧时代的内外敞田制之下,由于部分土地的利用率相对较低,这种模式尚且可以被接受,但随着更趋常态化的连续耕作模式在所有土地上得到系统性和彻底的展开,茅屋小农便失去了存在的理由。18世纪晚期的地租上涨意味着农民开始对将土地交给茅屋小农所要付出的实际成本做出更为严苛的评估。例如,在艾尔郡的科尔莫内尔(Colmonell)堂区,那里的茅屋小农一般持有一栋房屋、一个庭院、一小块土地和足够牧养一头或几头牛的草地。“在地租不高的时代”,这样一片土地的价格“曾经微不足道”。但随着地租水平大大提高,农民对茅屋小农放牧用地的估价也相应地升高了。利害计算随之扭转,农民们开始倾向于将茅屋小农的土地改为生产谷物与蓄养牲口的农牧业用地,以在市场上出售这些商品,而不再为作为备用劳动力的茅屋小农保留。
1706378615
1706378616
与此同时,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认为茅屋小农将对济贫法的执行造成压力。这种担忧本身并不新鲜。茅屋农舍一向被视为穷人、老弱病残者与堂区外来移民的住处。正因如此,1752年拉纳克郡威斯顿(Wiston)堂区的小会规定“所有农舍户主不得接纳其他堂区无力维持自己生计的个人或家庭居住”。[15]如果违规,接纳移民者必须在没有堂区资助的情况下自行负担移民的生活支出。在18世纪的下半叶,随着人口流动性大大提升,这种对济贫政策的忧虑也大大加强了。与此同时,基于评级或考核而非自愿捐赠的济贫体制开始为越来越多的堂区所采用。另外,由于拥有土地权益的人变少,寻求通过获得农舍来在一处堂区定居的人的比例反而有所上升。当然,在18世纪最后25年里,一些堂区里的流浪者问题也变得越来越值得警惕。例如,1764年有记载提到道格拉斯堂区内“有大量流浪者与顽固的乞丐”。[16]1788年,道格拉斯堂区的在册穷人数量因大量外来人员试图占据空闲农舍而增加,农民们只得拆毁那些建筑,以在一定程度上应对这一威胁。值得注意的是,在1790年代的一些报告中,一些无人居住的农舍并不是简单地遭到抛弃,而是常常被彻底夷平了。
1706378617
1706378618
茅屋小农制度与新型农业之间的矛盾是根本性的。在要求把劳动力在一年内的短暂时间投入收割谷物或收集燃料等工作的农业体系下,茅屋小农制度或许是适用的,它为农民提供了可靠的劳动力储备,既能在农忙时节调用,又能在平时遣散而无须为此花费金钱。但是,改良后农业的需求与此截然不同。对土地的高强度耕作、彻底的翻犁、新作物的引进和革新的轮作制度延长了农民在一年中的工作时间,更为混合的农业生产方式意味着农活的季节分布总体上变得更为均匀,而不是进一步向农忙季节集中。这一发展不可避免地有利于全职农业佣工的发展。这一时期存在一些以年为单位接受雇用的已婚雇工,但在大多数地区,接受半年期雇用的单身男性和女性佣仆更为普遍。只有这些劳动者才能适应低地乡村越来越普遍的长期化劳作。讽刺的是,已婚佣工阶层在很多地方与从前的茅屋小农不无相似:他们都有一座房屋、一处园圃,储有燃料,养有一头牛并享受其他作为薪酬之补充的特权。两者之间的关键区别在于,佣工是全职劳动者,在雇用期限内完全受制于他们的雇主,在契约到期后可以被遣散。
1706378619
1706378620
农业佣工的附属地位极为重要。茅屋小农的独立性有可能被夸大——他们确实拥有土地,但规模极为狭小,必须向更大的土地所有者出卖劳力以维持生计——但与完全受制于雇主控制的全职劳动者相比,他们无疑是更自由的。然而,新型农业生产方式对劳动的效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一时期的佃农面对着来自两个方面的压力:地主阶层推动了地租水平的快速上升;自1770年代以来,由于工业化和城镇化吸引大量乡村人口进入城镇,乡村劳动者的薪资水平也开始上升(这一趋势在1790年代进一步加快)。对于这些挑战,农民做出的一个重要回应便是强制推行提高农业劳动效率的措施,清除茅屋小农的运动也可以在这一背景下得到解释。在那些改良过的地区,詹姆斯·斯莫尔只需一人二马的轻犁取代旧式重犁的变革取得了最为显著的效果。当地农业生产方式逐渐以提高马匹的工作效率为中心发生了彻底的变化。工作时间和工人的人数都与马队的数量和工作效率密切相关。每一个扶犁工都专门负责两匹一组的驮马,这些人每天从早到晚的工作流程都围绕着准备犁地、实际犁地和事后照料马匹展开。这一体系意味着扶犁工必须成为永久性的雇工,在牧场内部或靠近他们牲口所在地的农舍中生活。在特定农活的所需用工人数可以被精准计算的时代,茅屋小农提供的非全职劳动力已没有用武之地。
1706378621
1706378622
然而,令人感到奇怪的是,苏格兰低地发生的这场清洗运动成了一场不为人知的革命。虽然这一时期的苏格兰社会经历了剧烈的社会变革,一种旧的生活方式也被突然打破,我们却很难找到关于激烈抗议或集体性骚动的证据。在近来对这一时期治安官法庭记录的研究中也没能发现任何关于失地茅屋小农发起直接反抗行动的迹象。这可能是因为与高地的小农(crofters)相比,失去土地对这些茅屋小农的生计所构成的威胁不算严重。在茅屋小农清除运动的大多数年份里,农业和工业领域的工作机会也在增加。1790年代的堂区牧师通常认为当时的工作岗位十分充裕,任何求职者都能为自己找到一份工作。在科技的作用尚未普及、几乎所有工作都需要动用人工与个人技艺的苏格兰社会,城镇的扩张,道路、桥梁和运河的修建,以及工业和农业的革命性发展造成了用工需求的大幅增长。此外,苏格兰人口在1750年以后数十年里的年均增幅只有0.6%,在同时代的欧洲属于最低水平,而18世纪末的对法战争也从苏格兰的民间劳动力市场抽走大量年轻人以投入陆海军之中。很多雇主因此不得不开出更高的工资来吸引人手,这可能有助于苏格兰社会缓解茅屋小农暴动的潜在压力。一方面,向用工需求高涨的城市移民的趋势可能为这一时期的苏格兰乡村提供了一道安全阀;另一方面,由于苏格兰农业革命早期兴起了很多乡间聚落与村庄,失地农民在大多数时候能比较容易地在乡间找到编织、纺纱、掘土、排水等工作,以及从事一些非常规的劳动。
1706378623
1706378624
[1] Sir John Sinclair,Analysis of the Statistical Account of Scotland(Edinburgh,1825),1831 edn,vol. Ⅰ,pp. 229-33.
1706378625
1706378626
[2] Quoted in A. J. S. Gibson and T. C. Smout,Prices,Food and Wages in Scotland 1550-1780(Cambridge,1995),p. 231.
1706378627
1706378628
[3] W. Fullarton,General View of the Agriculture of the County of Ayr(Edinburgh,1793),p. 21.
1706378629
1706378630
[4] Sir John Sinclair,ed.,The Statistical Account of Scotland,1791-97(Edinburgh,1791-7,new edn,Wakefield,1975-9),volume for Lanarkshire,p. 498.
1706378631
1706378632
[5] Sir John Sinclair,ed.,The Statistical Account of Scotland,1791-97(Edinburgh,1791-7,new edn,Wakefield,1975-9),volume for Ayrshire,parish of West Kilbride.
1706378633
1706378634
[6] 托马斯·奇彭代尔(1718—1779),英格兰东北部约克郡出身的著名家具工匠,曾著有《绅士与橱柜匠人指南》一书。他的设计风格对乔治时代整个不列颠世界的木制家具乃至建筑设计产生了重大影响。
1706378635
1706378636
[7] 托马斯·谢拉顿(1751—1806),英格兰东北部达勒姆出身的家具工匠,风格偏新古典主义(人称“谢拉顿风”),在乔治时代后期颇有影响。
1706378637
1706378638
[8] 乔治·赫普尔怀特(1727?—1786),18世纪后期英格兰著名家具工匠,设计风格偏好较细且弧度较大的曲线,但由他亲自设计的作品现已无存。赫普尔怀特、谢拉顿与奇彭代尔并称18世纪晚期英格兰家具界“三杰”(Big Three)。
1706378639
1706378640
[9] 对在英属东印度通过与印度人打交道而致富,并在回到母国之后沾染印度习气的人的俗称,也写作Nabob。
1706378641
1706378642
[10] J. Galt,The Last of the Lairds(Edinburgh,1976 edn),p. 25.
1706378643
1706378644
[11] Quoted in Donald J. Withrington,‘Schooling,Literacy and Society’,in T. M. Devine and R. Mitchison,eds,People and Society in Scotland,Volume Ⅰ,1760-1830(Edinburgh,1988),p. 172.
1706378645
1706378646
[12] Scottish Record Office,GD150/2388,Morton Papers,Report of the Acre Land of Aberdour,1801.
1706378647
1706378648
[13] Scottish Record Office,BD45/18/2268,Dalhousie Muniments,Memorandum on Edzell Estate,1767.
1706378649
[
上一页 ]
[ :1.7063786e+09 ]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