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06379289
1706379290
[6] C. H. Lee,Scotland and the United Kingdom(Manchester,1995),p. 46.
1706379291
1706379292
1706379293
1706379294
1706379296
苏格兰民族:一部近代史 第十三章 维多利亚时代苏格兰的政治、权力与身份认同
1706379297
1706379298
1
1706379299
1706379300
在维多利亚时代,苏格兰的经济与社会格局发生了革命性的变化,但在政治领域,苏格兰的局面并没有经历类似的高速发展。这一历史时期发端于1832年的《改革法案》,而这一事件是1790年代人民之友协会运动以来苏格兰旧宪制体系面临的第一次重大挑战。曾参与起草1832年法案的时任苏格兰总检察长亨利·科伯恩(Henry Cockburn)把这项法案视为新时代来临的先声:“苏格兰人民的喜悦之情无以复加,这场改革无异于将自由权利授予奴隶:我们终于摆脱了桎梏,如以色列人离开了埃及地。”[1]尽管实际局面并没有科伯恩设想的那么乐观,这场改革还是带来了一些可喜的新变化。到1832年底,苏格兰的选民规模扩大了15倍,从区区4500人增至65000人,新的政治制度也开始将快速城镇化的影响考虑在内。苏格兰的城镇选区数从15个增加到23个,格拉斯哥现在拥有了两个议席,爱丁堡也获得了一个额外的议席,至于邓迪、珀斯和阿伯丁等主要城镇也各获得一个议席,苏格兰的总议席数在改革之后增加了八个。这场改革最为重要的结果在于赋予了城镇中产阶级与乡村的很多佃农和自耕农参政权:城镇居民中资产在10英镑以上者,各郡资产在10英镑以上的土地主,以及资产10英镑以上、租期57年及以上的土地租赁者和租期19年以上、年地租额50英镑以上的佃农都有权投票。这场改革用采取直选制度的新选区取代了由城镇议会操纵选民提名的旧选区,从而终结了传统城镇内部的寡头政治。总体而言,随着选民基数扩大,自《联合条约》以来由位于威斯敏斯特的联合王国内阁牢牢控制苏格兰代议政治的做法不再可行。鉴于此时尚未出现有组织的全国性政党,地方要人的影响力成为苏格兰政坛更为重要的因素。
1706379301
1706379302
然而,1832年的《改革法案》远非激进。辉格党政府的主要目的在于吸纳被认为有资格获得投票特权、参与国家治理的城市中产阶级进入选民群体,从而尽可能地保全基于土地所有权的传统秩序的权威,一劳永逸地消灭民主化的威胁。男性公民普选仍被视为一条必然通向无政府状态与经济灾难的道路。改革后的宪制安排将为中产阶级留有一席之地,但他们不可能占据主导地位;恰恰相反,辉格党人希望《改革法案》维护而非消灭有地士绅阶层的政治权力,以及其他保障英国政治制度在立法过程中维持渐进变化的关键因素。和之前一样,新的选举制度仍以财产规模而非人数为基础。城镇代表权只得到了有限的增强,大部分以传统的王室特许城镇为基础的选区不但没有在改革中被废除,还依旧维持着与郡选区之间的区别。因此,城镇地带无法对乡村地区的政治格局产生影响。在苏格兰,选区的分布仍严重偏袒乡村地区,从而让有地士绅在选举中的地位更加有利。正如一个近来的评论者所说:“改革之后,苏格兰下院议席的分布仍与1707—1832年的格局相差不大,那些新兴城镇得到的代表权更像旧势力用来遏制它们的隔离带,而非一场由社会上的新生力量取得的胜利。”[2]
1706379303
1706379304
在乡村地带,地主阶层的主导权仍不可撼动。一些佃农得到了投票权,但因为投票并非以不记名形式进行,他们仍将在1832年以后的很多年里受制于地主的政治选择。此外,旧制度下最为臭名昭著的腐败操作——造假票也没有因改革而消亡,只是以新的形式继续猖獗。根据苏格兰的法律,个人领有的土地本身与封建秩序上的主人身份是分开的,因此地主仍可以利用1832年《改革法案》的漏洞,将自己的封建主身份分割成拥有10英镑财产的多个单位,并分配给自己安排的人选,从而让他们参与投票。事实上,1832年改革之后,苏格兰选民基础的扩大不完全是因为选举制度得到了革新,而且是因为有大量“苦役”选民被登记在册。在苏格兰东南各郡,托利党人充分利用这一手段,为自己建立了牢固的政治基础;在安格斯郡、斯特灵郡和伦弗鲁郡等地,这种方法也在当地的一些选区中得到使用。
1706379305
1706379306
辉格党人试图通过笼络城镇中产阶级来维护旧制度,但他们同样试图用改革彻底终结宪制变动的趋势。1832年的《改革法案》旨在巩固由富裕寡头阶层施行的开明专制,消除社会上一切对于现行制度的不满,从而保证政治秩序的长期安泰。这场改革被视为一切改革的终点,而不是通往下一次选举权扩大的跳板。然而,1832年的改革不可能为英国的政治制度带来不可更改的最终答案。飞速发展的苏格兰即将跻身世界上第一批城镇化社会的行列,但新的选举制度仍严重偏向农村选区和有地士绅。此外,在1829年和1832年,议会改革运动的提倡者开始动员大众施加政治压力,以推动立法通过。在格拉斯哥和爱丁堡等地,由手工业者与工厂技师组成的“政治组织”走上街头举行集会,抗议政客对改革的种种阻挠。辉格党人也公然利用劳动者的力量为自己的政治目的造势,但这场博弈无疑是危险的。正如托利党人罗伯特·皮尔(Robert Peel)预言的那样:“这些是你们执政党的下流伎俩,其他势力现在虽然不能赢过你们,但迟早要用同样的办法将你们打垮。他们将把投票权送给200万男性国民,后者将援引你们的先例,以你们的原则来让他们合法且顺理成章地达成自己的目的。”[3]
1706379307
1706379308
1832年改革很快令辉格党人自食其果。苏格兰的工会一直是改革运动的热情支持者,当《改革法案》得到通过时,苏格兰各地的工会成员都举行了长达数周的庆祝活动。一场由苏格兰工会大会在爱丁堡组织的大型庆祝活动上,各行各业的工匠高举纪念缪尔、杰拉德等政治改革运动牺牲者的旗帜,举行了盛大的游行。这份《改革法案》无疑被他们视为1790年代以来苏格兰改革运动的延伸,是实现激进主义政治理念之路上的一个阶段。随着越来越多的迹象表明曾与他们携手推动选举改革的辉格党人无意进一步扩大选举权范围,一种被背叛的幻灭感开始在加入工会的劳动者当中扩散。正是这一格局构成了19世纪最著名的工人阶级运动——宪章运动的基础。
1706379309
1706379310
《人民宪章》(People’s Charter)在1838年由伦敦和伯明翰的激进主义团体起草。这份文件提出了“六项诉求”(实现普选、废除参政的财产限制、采取不记名投票制、根据人口均分选区、为议员支付薪水,以及每年改选一届议会),旨在重新提起1832年以来被辉格党无视乃至拒斥的种种激进的政治改革。宪章运动很快在苏格兰博得了巨大的人气。伯明翰宪章派的领袖托马斯·阿特伍德(Thomas Attwood)在1838年5月来到格拉斯哥绿地公园发起游行,总共吸引了10万人参加。到1839年春天,苏格兰已经成立了超过130个宪章派组织。苏格兰宪章派也自行出版了一份全国性报纸——《真苏格兰人报》(True Scotsman)以及四份地区性刊物。即便议会在1839年6月以235对46的压倒性多数否决了宪章派的全部诉求,宪章运动的声势仍未减退,由来自英格兰的诸多巡回演讲者与宪章派要人组成的网络令这场运动在苏格兰始终得到忠实的支持。苏格兰宪章派成立了诸多地方性与地区性组织,并派出代表参加伯明翰和伦敦的全国总会。
1706379311
1706379312
宪章运动的崛起在很大程度上源自改革派对1832年《改革法案》未能激发新一轮社会变革的失望,但其他因素也起到了一定作用。宪章运动背后存在着一种由来已久的激进主义政治传统,这一传统肇始于1790年代的人民之友协会运动,在1830年代初围绕《改革法案》兴起的新一轮政治浪潮中又一次被激活。在1838年至1843年大多数规模较大的宪章派游行中,工会成员高举的旗帜仍与他们在1831年至1832年的旗帜相同。事实上,对宪章运动的理解必须以更广阔的历史背景为基础。在1820年代,苏格兰的工匠结社运动濒临崩溃,由于大部分半熟练(乃至一些熟练)工种受到大量新增劳动力的冲击,基于学徒制的传统行业准入机制已难以维持,克里斯托弗·惠特利曾不无道理地将这一过程称为“工人阶级的解体”。1830年初有人试图重组工人并结社,1832年的政治改革也在这一问题上带来了一些乐观的前景,但希望很快便走向破灭。1837年著名的格拉斯哥棉纺工人大罢工最终导致数名领导者被逮捕、审判并流放,苏格兰最强大也最受畏惧的工会最终在雇主的强硬手段和政府对企业的支持态度之下走向消亡。棉纺工人的遭遇和1838—1842年的经济萧条都是促使宪章运动在苏格兰爆发式崛起的关键因素。法律的严苛制裁无疑让一些人对参与政治感到恐惧,但这种高压状态也激起了很多人对于政治变革的渴望,他们想借此动摇当局和司法制度的现状,剥夺后者用残酷手段与工人为敌的能力。
1706379313
1706379314
不过,苏格兰宪章运动追求的仍是改革而非革命。这场运动中没有鼓吹暴力推翻政府的思潮,尽管主张“暴力”应在特定情况下得到使用的派别和坚持主张使用“道德力量”的派别之间发生过争论。佩斯利的帕特里克·布鲁斯特(Patrick Brewster)牧师反对在任何情况下诉诸暴力,但追随这种纯粹主义立场的人很少。大多数宪章派支持者都愿意将暴力作为最后手段,尽管这一路线既没有一个清晰的策略,也没有在实践中得到检验。正如格拉斯哥民主协会(Glasgow Democratic Association)的格言“我们决心践行《人民宪章》,希冀以和平的方式,但不排除必要的暴力”所述,宪章派对暴力的态度始终停留在理论可能性的层面。结果,苏格兰的宪章派主要通过和平抗议、请愿、公开集会、公民教育、社会合作与宣讲会等形式推进自己的诉求,武装暴乱最终并未发生。在英格兰北部,由于政府试图推行备受憎恶的1834年济贫制度改革,进行济贫院(workhouse)资格测试并强制将济贫款项削减到最小限度,当地爆发了较为激烈且暴力的反抗活动。苏格兰的济贫法虽然也颇为严苛,但在1843年的修订之后,其内容并没有像改革后的英格兰济贫法那样严重威胁到工人的传统生活方式。自拿破仑战争结束以来,苏格兰济贫法便不承认拥有健全行为能力的失业者有权接受救济。很多人也意识到1820年那样的暴力抵抗只会再次迎来灾难性的结果,因此必须竭尽全力加以避免。当时的观点为,只要那些寻求政治权利的群体证明了自己具备足够的理性、纪律性和尊严,应当获得投票权,统治阶级便会乐于扩大参政资格的范围。在1838年的宪章派代表大会上,一些演讲者在讲话中强调了1820年罢工的失败,指出这一先例不但表明武装暴乱的策略必将破产,其结果也在事实上阻碍而非推进了改革的进程。
1706379315
1706379316
在主导了宪章运动的手工业者与小规模独立工匠看来,这种主张和平手段的观点无疑颇具吸引力。即便对1832年改革大感失望,他们仍继续和中产阶级改革派力量建立联系,试图与他们推动一场有影响力的运动,争取选举权进一步扩大。在这一背景下,任何暴力抗争策略都无异于自毁前程,届时作为唯一能保证运动取得成功的盟友,中产阶级一定会和宪章派拉开距离。这并非新鲜现象:工匠与中产阶级曾在1790年代结盟,这一合作关系后来又在1812年后短暂复活,在1830年代初结成的苏格兰政治联盟(Scottish Political Union)也以促进工人阶级和中产阶级的共识为目的。独立的外包工匠、手工织工和工匠技师构成了苏格兰宪章运动的社会基础,他们都曾与之前的激进主义运动有关。宪章派的领导人物往往出身小资产阶级,他们也和工人一样对自己在1832年改革中遭到排挤深感不满。因此并不意外的是,苏格兰的宪章运动几乎没有什么特定阶级的色彩。例如,宪章派人士和城市中产阶级曾成功地联手发起支持废除《谷物法》的运动,而尤为关键(但也颇为古怪)的是,这一时期他们的共同敌人仍是有地士绅阶级,而不是残酷无情的雇主或肆行剥削的工厂主。在他们看来,那些依凭地权而非依凭财产的权贵人物才是万恶之源。正如1839年10月的《宪章广报》(Chartist Circular)所说:“世袭特权腐蚀政治,毒害舆论,令社会道德败坏,令教会尊严沦丧,令国家的资源靡费,造成了不公的垄断、产业的瘫痪,令半数商人经营惨淡,让全国陷于破产。”[4]文章进一步指出,只有让“资本家与人民携手”,才能击败有地士绅这一传统敌人,让苏格兰脱离苦海。想要在这一背景下发起一场只代表工人阶级利益的政治抗争无疑是不现实的。
1706379317
1706379318
不过,我们也不应视苏格兰的宪章运动为一场只具有过渡性质的运动,认为其过分执着于手段的和平性和无法奏效的请愿活动,最终迎来失败。这样的看法忽略了宪章派文化对很多苏格兰工人阶级社群的重大影响。苏格兰宪章运动具有强烈的宗教道德色彩,反映了基督教信仰在苏格兰技术工人阶层中经久不衰的影响力。宪章派活动家对团结精神的呼吁以福音书的教诲为基础,很多为争取政治权利而斗争的活动者将自己的努力视为苏格兰历史上争取民事与宗教自由之斗争的延续,并因此以17世纪宪章派等苏格兰先烈的后继者自居。《宪章广报》曾呼吁其读者“研读《新约》吧,那里有宪章运动的要义”。这种宗教色彩赋予了苏格兰宪章运动强大的道德感召力,使其在1840年代(英格兰宪章运动正是在这一时期消亡的)的逆境过后仍能存活。宪章派把上帝拉到了自己一边:出于对信仰的执着,宪章派在1839年到1842年创立了专门的宪章派教会,以与敌视宪章运动的苏格兰国教会和其他对立教会抗衡。1841年初,苏格兰已有至少20个宪章派基督教会。《真苏格兰人报》宣称:“从阿伯丁到艾尔,苏格兰每一座主要城镇里几乎都能找到一个举行主日崇拜的宪章派教会。”[5]宪章派基督徒曾为本地会众举行婚礼和洗礼仪式,甚至设想过举办一场自己的公会议。很多宪章派人士也是苏格兰各对立教派的成员,他们本就不在苏格兰主流政治与宗教秩序之内,因此更有可能对苏格兰统治当局持批判态度。与此同时,苏格兰宪章运动的道德色彩也解释了宪章派为何对“武斗”策略感到抗拒,决心以更理性、更克制的方式发起争取社会正义的圣战。
1706379319
1706379320
对禁酒、合作互助与教育的强调构成了宪章派文化的其他一些要素。1840年,《苏格兰爱国者》(Scottish Patriot)承认宪章运动对政府政策的影响力有限,但它通过宣扬全面禁酒与教导来“赋予人民一种前所未有的道德品格”。争取普选的问题如今已经从“公共场域”转移到“工人阶级的日常生活当中”,逐渐“成为人民社会生活的一部分”。[6]戒酒成为宪章派道德观念的一部分。在格拉斯哥,大多数宪章派领袖也是戒酒社团的组织者,阿伯丁全面禁酒社团(Total Abstinence Society)3000名成员中的绝大多数也参与了宪章运动。戒酒有助于改善工人的举止,提高他们的物质生活水平,让他们免于因酗酒陷入困顿,还可以通过减少酒水消费来降低政府从酒水税中征得的收入,从而对当局施加压力。禁酒运动造成了广泛的影响,当时的政治集会很快开始走出酒馆,转移到咖啡馆举行。禁酒运动的寿命最终超过了宪章运动本身,直到19世纪晚期还曾得到工党早期领袖们的支持。宪章派的另一个重点在于教育,他们视教育为民众承担公民义务的必要训练,这在他们获得投票权之后将至关重要。宪章派也试图给出对抗资本主义的其他方案。合作社商店的建立便是以直接挑战资本主义的核心——竞争力为目的的。1845年由宪章派成立的全国工会联合会(National Association of United Trades)则旨在将诸多劳工组织联合起来,以对抗过低的工资、血汗工厂与失业问题,“资本力量”是这一组织的重点抗争对象。宪章派土地开发计划(Chartist Land Plan)虽然在苏格兰并未造成多少影响,却提出了一种新思路,试图让人民开垦小片土地来实现农业自足,以作为工业资本主义的替代方案。
1706379321
1706379322
议会在1842年否决了第二次大众请愿运动所提出的诉求之后,宪章运动试图在1848年重振声势,却再次遭到挫败。进入1850年代初,宪章派终于退出政治领域,其追随者的政治愿景也彻底落空。1850年代技术工人生活水平的提升和同一时期大量人口的外迁逐渐削弱了饥饿与不满对政治气候的影响。不过,宪章运动虽然以失败告终,却并没有从历史舞台上彻底消失。宪章运动令1790年代以来苏格兰的激进主义政治传统得到了更加深远的发展,它继承了公正、公平、道德操守、自力更生等伦理价值,以及相信全体人民应当为社会的共同良善而奋斗的信念,并对这些信条进行了更加细致的发展,极大地影响了19世纪晚期以来的劳工政治运动。尽管一再遭遇挫折,苏格兰激进主义的谱系却拥有惊人的连贯性。和其他激进主义运动一样,宪章运动也为苏格兰抗争者提供了锻炼政治领导力与积累组织经验的机会。1840年代以后,著名的宪章派活动家将他们的精力与能力投入其他社会改革运动,推动了禁酒运动、工会运动、合作社运动以及城镇政治的发展。一些前宪章派人士成为城镇警察总监,还有一些人加入了地方的堂区委员会。在苏格兰政局当中,宪章运动的失败几乎立刻为自由党带来了利好。19世纪晚期的自由党之所以能在苏格兰取得令人瞩目的主导性地位,其中一个原因便是技术工人阶层的坚定支持。在1840年代和1850年代,正是这一阶层为宪章运动提供了最大的能量。
1706379323
1706379324
2
1706379325
1706379326
在维多利亚时代的大多数时间里,苏格兰的自由主义都是一场派系林立的运动。推动了1832年《改革法案》的辉格党虽然对有限的社会改良心怀同情,却对进一步的政治改良持怀疑态度。他们将1832年的《改革法案》视为对政治改革问题的最终解决方案,从此之后政治制度最多只需接受一些细节修改,但城镇中产阶级中的激进主义者并不如此认为。他们执着于呼吁进一步扩大选举权,其诉求与1868年法案的内容相似。他们还积极支持自由贸易,并对维护苏格兰教会特权的传统政策怀有敌意。直到1868年才获得投票权的技术工人阶层对扩大参政权怀有同等的热情,但他们希望政治制度能得到更加彻底的改革,其程度甚至并不能为中产阶级激进派所能接受。此外,在诸如工厂改革和保障工人结社权等问题上态度积极的工人阶级激进派很容易与反对这些改革的中产阶级激进派发生冲突。因此并不意外的是,这些裂隙在选举中暴露出来,以至于在苏格兰的议会选举当中,彼此角逐的往往并不是自由党人和保守党人,而是在教会去官方化、保障工人结社权和改革选举制度等各种议题上立场不一的自由党人之间。在19世纪晚期,这些矛盾最终演变成公开的政治冲突,自由党最终因格莱斯顿对爱尔兰本地自治的支持而在1886年陷入分裂。
1706379327
1706379328
然而,即便这一松散的政治利益集团不可避免地面临诸多矛盾,自由党人仍在维多利亚时代的苏格兰取得了无可动摇的主导地位。在一定程度上,恰恰是因为保守党在苏格兰一直未能产生切实的威胁,自由党人才会围绕立场分歧与人际关系上的抵牾陷入公然的内斗当中。1832—1868年的九场大选中,保守党人总共只在苏格兰赢得七个议席,而在1857年、1859年和1865年三场大选中,甚至没有一个保守党议员成功守住自己的选区。自由党在苏格兰的霸权如此不可撼动,以至于1832—1865年,苏格兰的城镇选区议员中有一半根本没有面临来自其他党派候选人的挑战。1868年《第二次改革法案》通过之后举行的大选中,苏格兰城镇选区议员中有一半未经竞选便直接连任,而自由党人内部的角逐整整比不同党派候选人间的角逐多出四倍。1832—1886年,格拉斯哥总共只选出过一名保守党议员。保守党在乡村各郡更为强势,但即便在那里,自由党仍取得了惊人的成功,1868年和1880年大选的结果都为此提供了证明。苏格兰人对自由党著名领袖威廉·格莱斯顿(William Gladstone)的热情支持也证明了自由党在当地的主宰地位。他在苏格兰受到了狂热的崇拜,很多苏格兰人都在家中陈列刻有他头像的雕版装饰品。迈克尔·弗赖伊曾如此叙述他在1879年于中洛锡安地区进行政治造势活动时受到的英雄般的热烈欢迎:“整场活动从始至终都在热烈的气氛中进行。每一场集会都获得近乎无条件的盛赞,每一个论点都能引发积极的呼应,每一条得到重申的道德原则都得到人们热烈的赞许。”[7]
1706379329
1706379330
自由党在苏格兰的巨大人气主要源于其被认作代表进步、改革与自由之党。辉格党人至少在托利党人反对立场的威胁下推行了1832年改革。托利党则日益被人们称为“保守党”,始终坚持维护教会与政府的传统体制,尽可能避免修正。他们不可能带来任何进一步的显著改变。因此,托利党从一开始就在苏格兰颇不受欢迎。此外,托利党也因1832年改革之前半个世纪里的“腐败旧制度”而蒙羞,当时的托利党人正是通过公然使用舞弊、操纵等手段顽固地阻挠政治改革的进程。与此同时,在1832年之后获得投票权的新选民也决心用手中的选票支持赋予他们参政权的辉格党人。正如乔治·克拉克爵士在1832年选举后提醒罗伯特·皮尔时所说:“苏格兰选民基础的彻底变化以及那些改革派新选民对自己获得的政治权利的重视,将令一切保守党人,尤其是那些出手阻挠《改革法案》得到通过的保守党人失去他们的信任。”[8]对保守党人卷土重来的担忧也激化了苏格兰选民对保守党的抵触情绪,尤其是考虑到在1830年代以后,保守党在面积较大的郡选区仍有不错的表现。事实上,保守党的事业并未因1832年《改革法案》所带来的影响而轻易失败,也没有在1830年代全盘皆输。即便在城镇地区,保守党仍一度得以维持一定的实力,直到1840年代初仍能部分恢复声势。但在那之后,保守党在苏格兰的命运便因一系列因素的共同作用而一蹶不振。
1706379331
1706379332
保守党面临的第一个问题来自教会。1830年代,随着福音派牧师与信徒在苏格兰教会总会占据上风,教会和政府间的矛盾变得越发尖锐,前者得以重燃多年以前反对堂区赞助人制度时的斗志,重申堂区信众拥有无视在俗赞助人意向而直接选择牧师的权利。苏格兰中产阶级对贵族特权的仇视构成了这起冲突背后的一个潜在因素,他们关心的一个基本问题便是苏格兰教会是否应获得“独立宗教团体”的地位,免受任何世俗权力影响且不受官方司法制约。在1834年授予堂区信众否决在俗赞助人提名堂区牧师人选之绝对权利的《否决权法案》便是这一问题的体现。这项法案源自一起公然挑战在俗赞助人权威的司法判例,起初诉方的要求遭到苏格兰民事法院驳回,这一判决后来得到了议会上院的承认。作为对苏格兰民事法院和议会上院判决的回应,苏格兰教会总会表示强烈谴责,发表了一份《权利声索书》(Claim of Right,这一名称受到了1688—1689年新教徒革命的强烈启发),并宣布教会在信仰事务上拥有完全不受民事法庭约束的独立裁量权,不会在堂区小会的权利问题上做出让步。随着托马斯·查尔默斯在1843年教会总会上带领大多数福音派参会代表离席并另行组建苏格兰自由教会(Free Church),这场危机终于达到顶峰。随着超过40%的神职人员和大约40%的平信徒离去,苏格兰正统教会几乎分裂成两半,这起大分裂几乎可谓19世纪苏格兰历史上最为重大的事件,其在更广泛意义上的历史影响将在本书第十六章得到阐述。由罗伯特·皮尔和他的内政大臣詹姆斯·格雷厄姆爵士(Sir James Graham)领导的保守党在这场危机中采取了寸步不让的态度,因此被广泛指责为导致苏格兰教会大分裂的主要罪人,这些指责不无道理但也并非全然正确。之后苏格兰自由教会获得了富裕的中产阶级市民的忠诚支持,他们很快便将城镇选区转变成未来数十年间坚不可摧的自由党堡垒,令保守党尝到了苦果。1843年似乎再一次印证了1832年给人带来的印象:托利党(保守党)就是一股坚决反对民众权利的势力。由于一些支持托利党的地主拒绝出让土地供自由教会建设教堂,乃至迫使一些高地堂区的会众在山洞与没有遮蔽的山岗上举行宗教仪式,这种印象得到了进一步的强化。支持自由党的报纸怒不可遏地将这些事件公布于众,对这些反动主义者的歧视性做法大张挞伐。
1706379333
1706379334
在另一个方面,自由党也与苏格兰的主流政治舆论颇为契合。在那个举国呼吁对关税制度进行改革的时代,自由党被视为自由贸易的主要拥护者。反《谷物法》联盟在苏格兰城镇地带极受欢迎,而当时苏格兰的海外贸易正在经历一个繁荣时期,贸易保护手段在这一情况下不但没有必要,反而会阻碍货物的自由流通,影响工商业者的利益。在那场最终迫使罗伯特·皮尔于1846年废除《谷物法》的政治危机中,自由贸易议题受到了空前的关注。而值得注意的是,这一时期贸易保护主义即便在苏格兰的乡间选区也没有得到广泛的支持。事实上,来自东洛锡安郡芬顿巴恩斯(Fenton Barns)的乔治·霍普(George Hope),苏格兰当时尤为著名且极具创新意识的一个农场主,便是废除《谷物法》运动的一个重要支持者。即便在广大普通佃农当中,贸易保护似乎也没有引起多少反响,当时的人们广泛相信苏格兰农业拥有很高的技术水平与生产效率,无须保护措施也能取得成功。此外,“纯粹的”种植农业在苏格兰远不如在英格兰普遍,畜牧业在高地和边境地区居于主导地位,在低地的大部分地方,混合农业是当时农村经济的主流。
1706379335
1706379336
1867—1868年,首相迪斯累里领导的保守党政府在议会推动通过了《第二次改革法案》,这本有可能打破自由党在苏格兰由来已久的垄断。就像1832年改革之后的议会选举所呈现的那样,落实改革的政党本应得到新选民的支持,将反对党彻底打垮,但这一情形并没有发生。在城镇,1867—1868年的改革法案将投票权范围扩大到所有缴纳固定资产税的男性户主与年租金10英镑以上的男性住户;在乡村,投票权的资产总额下限从10英镑降到5英镑,佃农获得投票权所需的年租额度从50英镑降到14英镑。从1872年起,选举终于以不记名投票的方式举行。城镇选民规模在这场改革中的扩大尤为显著,仅格拉斯哥一地,选民总人数便从改革前的18000人增长到47000人。大多数新选民来自技术工人与半熟练工人阶层。在1868年以前,工人阶级只占格拉斯哥选民总数的三分之一,其中大部分是自营工匠,但在1868年的改革法案通过之后,格拉斯哥近三分之二的选民都是工人。然而,这些新选民并未对保守党政府心怀感激,而是在选举中令保守党迎来了又一次惨败。在苏格兰的60个选区中,自由党人赢得52个,《第二次改革法案》反而在实质上巩固了自由党对苏格兰的控制,尽管这种控制所涵盖的选民基础仍只占苏格兰城镇总人口的10%以及农村总人口的4%。不过,工人阶级新选民已经通过压倒性的支持表达了他们对自由党传统价值的赞同。作为一个相信“体面”、自我改良、节制饮酒与道德教育的群体,他们对自由党理念的认同顺理成章。在19世纪下半叶,自由党的价值观都将是苏格兰社会价值观的写照。
1706379337
1706379338
3
[
上一页 ]
[ :1.706379289e+09 ]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