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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476395 而另一方面,农民等级(即农奴—村社社员身份或有“农民”户籍者)中却逐渐有越来越多的人放弃农业,他们或者“离土不离乡”,或者成了非正式城市居民。但无论在城在乡,他们都是“离土不离农”,即虽已不从事农业,但却仍持有“农民”户籍,在村社中拥有(或者说被分摊有)份地,在法律地位与人身权利上受到种种歧视。然而他们却以其在市场经济下激发出来的个性、进取心和“置于逆境而后顺”的精神,同时也以摆脱传统道德与共同体行为规范的那种“不择手段”的方式迅速创业,势头猛劲。他们在充满了因等级壁垒和垄断性而造成的怠惰风气的俄国经济生活中形成了异军突起之势。与这些迅速崛起的农民企业家并行的,还有日益增多的“农民工人”——是在“农民企业”、市民企业或国有企业中做工却仍具有“农民”户籍与村社份地的特殊工人。当时有两个现象可以看出这种趋势的势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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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476397 一是领取离村护照的农民日益增多。当时规定,外出农民经村社批准并向领主交纳额外代役租后。可在省财务厅取得有权“离村三年”的护照与谋生证明书。18世纪末,这些护照在一些地区(主要是中央非黑土诸省)的散发量相当大:雅罗斯拉夫尔省的护照散发量相当于成年男子的19%,科斯特罗马省相当于5%~20%,莫斯科省有10%。19世纪时,农民护照的有效期缩短,但颁发数量则大为增加。1848-1850年间给农民发放的一年或半年期护照平均每年达100.2万张,此外还有200万张短期凭证。[13]当时农村劳动力总共约3000多万,可见农村劳力外出年/人次数在农奴制改革前已颇为可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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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476399 二是旧式户籍与聚落管理日益困难。作为“公社世界”的俄国传统社会,在市场型或契约型组织功能极不发达的同时,超经济的或行政型的组织能力却很高,当时不仅农村有公社,城里也有行会与小市民米尔。专制国家把户籍与城乡聚落管理都纳入行政官僚体制。居民点由官方定为村落或城市,居民户籍也相应定为农民或市民。然而市场经济萌芽后,便出现了许多“村”庄全不务农的现象。反之官方把“村”改定为“城市”时,无论这是否符合“农民”自己的意愿,他们都一律被强制变为“市民”;如不愿意,他们就必须申请“调”到其他村社。如1772年沃尔斯克、赫瓦雷斯克、阿特卡尔斯克、谢尔多波尔等一批村庄改定为“城市”时就出现了这种情况。奥廖尔省德米特罗夫斯克在1792年由“村”改“城”时,全村377人中有350人加入市民等级(其中36人加入“商人”亚等级,314人加入“小市民”亚等级),其余27人仍愿为农民,于是便提出申请,请求允许他们离开德米特罗夫斯克。[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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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476401 苏俄现代化与改革研究 [:1706474762]
1706476402 农民等级中的“边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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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476404 随着时代的变迁,农民等级中的“边缘人”群体不断扩大,他们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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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476406 (1)“农民工人”。这个群体自彼得一世时就开始形成。在彼得的“工业化”计划中,带有军工性质的国营大型企业,尤其是乌拉尔地区发展起来的冶金业占有首要地位。地广人稀的乌拉尔本地几乎没有劳力来源,所以乌拉尔的大企业(其他地方的国有企业也类似)大都使用“编入农”劳动。“编入农”即从国有农民中征调而“编入”工人的人。这种“编入”属劳役征调而不属雇佣关系,“编入农”的等级身份、隶属关系不变,村社中保留有份地,但他们被“编入”的时间越来越长。在1807年,大约6%的“编入农”被定为“永久工人”,其余的则按规定不允许厂方强制留用。但实际上,各工厂仍然大量羁留非“永久工人”的“编入农”,于是形成了所谓的“工厂农民”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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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476408 除国营大厂外,“领有企业”(按农奴制劳役原则组织的贵族企业)、国有而租给贵族经营的企业也大量使用“工厂农民”,甚至平民私人企业亦“普遍地采用编入农的强制劳动作辅助工作”。[15]19世纪初,“编入农”和“买进的工人”占2419个登记企业劳力总数的31.7%,临时征调的领主农民占20.6%,雇佣工人只占4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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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476410 “编入农”进工厂,对公社体制的冲击还不太大(因为他们无论在村社还是在工厂,都不过是“命令经济”中的强制性劳动者或者说是劳役)。但19世纪后日益增多的持护照进城打工的农民就不同了,他们在城谋职已属雇佣性质。但农民的户籍等级、农奴—公社社员的身份和耕种份地的义务都仍然如故,这势必产生许多问题。到19世纪中叶,这种农民在“农民工人”中已占了多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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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476412 (2)“经商农民”,或译作“商农”。在“公社世界”的身份等级制下,经商本是一种特权,它往往由官商和商人行会所垄断。农民经商是不被允许的,尤其是不许进城经商。如1777年彼得堡市政厅文件就规定:“农民在城市和工商业区,绝对不许自己或代他人进行交易,也不能开设店铺或酒窖。”1755年的海关条例也指出,“农民到海港进行贸易是不被允许的”。[16]但是,对市场的向往仍然使许多农民不顾禁令,进城闯天下。初看起来,他们经营的条件是极为恶劣的:他们不仅受到官厅和商人行会在政治、法律上的排斥,而且受到行会垄断组织在价格、渠道等方面的经济排挤。由于农民不能加入行会,他们常常只能单枪匹马地向高度组织化的传统商业挑战。由于在很长一个时期,农民在城没有合法置业权甚至经营权,他们只能在行会之外“非正式地”经营,或者顶着“公社主”——领主——的名义经营,而且要付出很大代价租用别人的铺面或店堂。他们不仅在城里缴纳的商税税率远比行会商人高,而且还要负担原有农奴义务,并为领主与村社允许其进城预支额外的费用。连沙皇在1812年5月22日的敕令中也认为:“加在经商农民身上的赋税对他们来说是极为沉重的,因为它与他们大部分人的买卖不相称。”最后,更为致命的是他们并非自由人,领主与村社有权“随时停止自己农民的商业活动,使他破产,把他招返农村,并且迫使他在田里耕作”[17]。当然,实际上这种事例并不多见,因为在经商农民集中的欧俄中部非黑土各省,人多地少,农村劳动力过剩,把他们招回去对村社、对领主都没好处。但领主、村杜却可以以此要挟经商农民,迫使他们付出更高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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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476414 然而,经商农民占有几项行会商人所不及的优势:一是他们与农民经济、农村市场的直接联系,使他们在构成不发达社会的市场主体的这一领域中如鱼得水。用苏联时代学者的话说,就是他们更善于“剥削农民”。二是他们虽无行会的特权,但也没有行会的惰性;虽然得不到行会的保护,却也不受它的束缚,因此其经营的积极性与灵活性都为行会商人(当然更不要说官商)所不及。三是他们那种“置于逆境而后顺”的创业精神,以及摆脱了传统道德与行会规范的那种不择手段的行为方式,也是颇有些贵族气的行会商人所无法相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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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476416 因此,先天不足的经商农民很快在城里崛起。他们先在零售贸易,后来又在批发贸易甚至海外贸易方面与行会商人展开了竞争。资本庞大而又享有各种专买专卖特权的行会商业在这些进城农民“商业游击队”式的打击下迅速败落,一时惊呼四起。早在1766年,彼得堡502个行会商人便联名向元老院申诉说:“在彼得堡以本地商人的名义出现的大量增加的农民把所有生意都抢到自己手中,无论在海外市场或是在整个彼得堡、在街头、在居民住宅里、在酒窖店铺中、在十字路口的摊头上,(农民)到处都在做买卖,而且还到全城各处和各住户去兜售。农民越来越多,就把商人的生意全部夺去。”到1825年,莫斯科商会也惊呼:“大量的经商农民,完全占有了为此前商人和工商业区居民所从事的城市各行业和商业的大多部分。”“当这些农民来到城里时,他们不安于在店铺里做生意,而多半是到客店或各住户去兜销。由于农民到各县跑远路生意的流行,在很多城市中,商人的贸易就完全衰落或者减退,其中大部分人只得脱离行会转为小市民”,“城中的全部零售贸易,都转到经商农民手中了”。1823年莫斯科商人乌沙科夫说:“我们的国内贸易大部分已转移到农民手中。”1840年,另一莫斯科商人又诉说道:“由于对农民的宽容,城市中整个(传统)商业不仅停顿了,而且简直可以说是已经死亡和消灭了。”“经商农民每人经常有10到20个伙计被派到各乡推销其商品,致使城市商店的商品全部积压。整个商业系统完全衰落并彻底瓦解了。”1841年,莫斯科商行报导“经商农民”数量一年比一年增加,把原有的商人挤出了商业。而彼得堡则有人写道:“至少有5万农民像寄生虫那样在经营那些不允许他们做的生意。”[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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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476418 这些行会商人的惊呼当然有些言过其实,但“农民企业家”的崛起确实令人惊讶。在莫斯科省,1766年时“经商农民”约占全部经商人口的2.7%,而到了1845年已增至44.2%,数目已超过行会商人(31.2%)和小市民(24.6%)。1766年,整个莫斯科省只有经商农民1103人,而到了1845年,仅在市区的经商农民就已达5563人[19]。不少“农民企业家”由商而工,甚至成为富可敌国的巨擘,如著名的莫罗佐夫家族、格拉乔夫家族、布特里莫夫家族与博里索夫家族等等。他们拥有大量商店、工厂与作坊,富比贵族,役使了数以千计的工人,而且脱离农业达几代之久。但直到1861年农奴制改革前,他们在户籍上仍是“农民”(农奴—村社社员),而且在村社中仍保留有份地,只有少数经过“赎身”而转入其他身份的人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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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476420 莫罗佐夫(C. B. Морозоб,1770~1862)是这少数人中的佼佼者。他原先是“领主农民”(农奴),曾在村社中种地,当过牧人、马车夫与织布工,还曾因负债而立下卖身契,每年只得到5卢布纸币伙食费。1797年他开始独立经营分活站,逐渐发家。1820年,他与4个儿子一起花1.7万卢布(当时是一笔巨款)赎身后成为市民,其经营范围也由丝织业扩展至毛纺、织布、纸品等诸厂。到他儿子手里时,莫罗佐夫家族已拥有四大公司、上万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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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476422 (3)“工业村”现象。除了进城的“农民工人”与农民企业家外,还有更多的农民“离土不离乡”,就地脱离了农业。中央非黑土地带诸省因人多地少,土壤贫瘠,而交通又比较方便,距离主要消费中心不远,便成了这种现象的发源地。产生这种现象的原因,并不全是农业劳动力过剩,以下几个因素也不可忽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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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476424 第一,俄国气候寒冷,冬闲时间特别长,因而农户可用这段时间从事工副业。由于“闲了也是白闲”,劳动力价值几乎等于零,因而即使边际产出率与劳动报酬极低,农民也乐此不疲。因为“挣得少总比不挣好”。例如,用大麻或者亚麻纺线是俄国农村姑娘冬季最主要的活计,如果计其货币收入,每人每周仅能挣60~70戈比,那实在是微不足道。但这个行业直到十月革命时仍然盛行不衰。原因很简单,如果不纺线,农村姑娘的劳动力就只能闲置[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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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476426 第二,在中央集权专制主义的俄罗斯,城市的功能不仅与西欧式的市民自治社区与工商业中心不同,也有异于像诺夫哥罗德那样的古罗斯市民社会。专制政府对城市的严密控制使它成为军事—行政堡垒,这对民间工业的发展并不十分有利。因此,在一定的历史时期内,“俄国的城市基本上是行政与商业中心,工业主要分布在农村”[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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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476428 第三,这也是最重要的,由于领主—村社—专制国家对农民的身份性限制,使他们难以“离乡”,或者说“离乡”的机会成本与经济成本都十分大,同时由于这些限制阻碍了劳动力市场的形成,劳力的价值无法体现,上述第一个原因才能起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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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476430 因此,19世纪俄国的农村工业出现了相当显著的进展。而且随着市场经济成分的增长,还出现了由糊口型、副业型家庭手工业和手工工场这两个形态向经营家庭工场转化的趋势。前一个方向比较好理解,由于农业经营条件的恶化与比较效益的下降,也由于市场的制约作用,农户的家庭手工业生产逐渐由糊口型向经营型发展,并成为收入的主要来源。只是由于村社份地制的存在,他们还没有完全放弃农业。但家庭手工业已不再是副业了,“恰恰相反,农业才是家庭手工业者的副业”[22]。而第二个方向则似乎是与一般所理解的常规(家庭生产为工场生产所替代)相反,“不是家庭手工业经过长期的演变发展成工场手工业和工厂,恰恰相反,是工场手工业发展出家庭手工业”。例如,俄国18世纪中叶以后兴起的棉纺织业,一开始集中在大型手工工场中,但由于是手工生产而无需大量原始投资,因此农户能够成功地与工场生产进行竞争。久而久之,甚至资本家也感到把棉纱送到工人家里去织布,要比这些织工集中在大工场中更有利。于是在1825-1850年间,俄国的棉织业发生了迅速的分散过程。大工场逐渐变成了对农民家庭企业进行供料收货的包买商,而农家的副业性生产则发展成独立的家庭企业,并几乎垄断了织布的生产。此后有些家庭企业甚至进一步拓展经营,摆脱包买商的控制,又从为包买商生产的依附形式发展成独立的自由形式[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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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476432 于是,到了19世纪前半期,许多地方农民“离土不离乡”已成风气。在中央非黑土诸省,许多农村变成了“工业村”,著名的如莫斯科省的伊凡诺沃村、科斯特罗马省的达尼洛夫村、特维尔省的基姆拉村等等。这些村的一个共同特点是,由于村社内的合作习惯与互相仿效,往往整个村子从事同一行业,因而出现了专业化与“一村一业”的趋势。如纺织村伊凡诺沃、冶金村巴甫洛沃、制鞋村基姆拉、制钉村乌罗姆斯基、制炉村布尔马基诺、制锁村巴甫洛夫斯克、角制品村马卡里耶夫等,当时都闻名全俄,有的甚至在整个欧洲都有影响。不少乡村企业就地“坐大”后开始向外扩张业务,在外地投资,实行工商联营。如“伊凡诺沃村来的工厂主”当时便经常成为许多城市传媒议论的话题。而他们那种“游击队”式的灵活经营方式也对城里那些惰性十足的官办企业、领有企业形成了冲击,以至于“莫斯科工厂主几乎都来仿效伊凡诺沃村人及其他农民工厂主”了[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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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476434 “工业村”中不仅有农民私人企业,也有村社办的企业。在“农之子恒为农”已难乎为继、农民改业离土之风已成的情况下,为了维护“公社精神”,当时官府曾竭力提倡后一种企业。如维特伯爵(他后来成了力主废除村社的“改革派”,但在当时,他还是“公社精神”的狂热鼓吹者)就曾主张“公社作为一个集体组织工作在有设备的非农企业中:打猎、制盐、采石、开矿、捕鱼等等。在公社与劳动组合中,农民可以建造酒厂,并构筑公共设施”[25]。维特转变为“个人解放”论者以后,曾这样解释统治者当时对这种“公社生产”的热心:“从行政警察的角度看,村社也更为方便,放一群牲口总比一头一头地放来得轻松。”[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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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476436 随着这种农民工业的发展,许多“工业村”还流入了大量外来劳动力,从而使聚落规模不断膨胀。但在当局不愿改变村民身份的情况下,它们总也不被承认为“城市”(город),而只是由“村”(село)变成了“大村庄”(слобода,又译“村镇”、“市郊”,当时特指由非“市民”组成的大型聚落)。前述的伊凡诺沃就是这样一个典型的“大村”,在这个土地贫瘠的地方,原属贵族舍列美切夫领有的农奴—村社社员纷纷变成了棉纺织业主,一时农民企业云集,竟使它与附近另一个“纺织大村”沃兹涅先斯克连成一片,成为闻名全俄的“农民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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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476439 身份制的废除与“离土不离乡”的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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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476441 总之,当市场经济之潮涌来之时,处在层层束缚之中的俄国农民出于生存的本能与发展的欲望,捆着手脚在商海里游泳,居然也取得了令人刮目相看的成绩,称之为“奇迹”亦不为过。但是,这一切与其说是因为村社这类羁绊有什么积极功能,毋宁说是因为与农民相竞争的那些成分,诸如行会商业与官商、领有工厂与官营企业积弊太重,以至于连受到束缚的农民经济都比它们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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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476443 诚然,村社—领主的庇护功能在某些特定条件下也能发挥有利作用,如“一村一业”现象的出现就与村社内技艺传授的传统有关,而某些顶着领主名义去经商的农民也能收到“拉大旗作虎皮”的效果。但总的来看,传统共同体羁绊对农民走向市场绝不是有利的,而上述农民等级中边缘群体的出现,也绝非出自农民之所愿。“农民工人”、“经商农民”与“工业村”,都是在农民改得了业却改不了身份,脱离了土地却脱离不了共同体羁绊的情况下出现的。劳役性质的工厂“编入农”固然曾被农民“视为极大的不幸”而百般规避,19世纪上半叶甚至还发生了频繁的“编入农”暴动。当时的档案也说,他们“从农村生活向工厂生活的转变是如此艰难与悲惨”,“与美洲种植园中饱受折磨的黑奴之遭遇十分相似”[27]。即使非劳役性的自由打工农民,也因其身份未变而被迫从微薄的打工收入中支付相当部分用于履行“农民”义务。至于“经商农民”更是不愿戴着“农民”这顶帽子,而极力要求取得与城里企业家平等的地位。沙皇当局虽然在他们出色的商业成就面前不得不一再放宽对他们的限制:1799年正式批准他们可以凭赎买来的证书经营商业;1804年向其开放零售业,但限制经营某些商品种类,禁止批发,并禁止雇工超过2人;1806年又开放批发业与外贸商业;1824年才正式承认他们可以经营市民等级所能经营的一切业务,但须花额外费用领取特别的证书。正由于这一连串歧视,不少“农民企业家”都力求花巨款“赎身”成为正式市民,但领主们视他们如摇钱树,往往对他们花高价“赎身”也予以拒绝。由于身份制的束缚,他们的经营目标与投资取向都受到扭曲,从而成为一种“特殊的变态的经营人口”,而他们的资本也成了“变态的商业资本”[28]。“一村一业”的农民非农化,虽然得益于村社传统,但它的进一步发展也为这种传统所阻碍。在村社的圈子里,“工业村”无法城市化,村民也无法成为自由商品生产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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