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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477209 这样,一百多年的“公社论战”至今,在日益丰富的实证研究基础上人们已大体认定:16世纪以前俄国农民主要以独户村的形式自由散居在“黑地”上,其土地是可以继承与买卖的“习惯法私有”制,与此并存有波雅尔(古典贵族,与依附于皇权的后世贵族不同)世袭领地。16世纪后中央集权专制帝国形成,“黑乡”的自由与波雅尔的势力被剥夺,于是俄国发生了数位一体的过程:自由农民向农奴转化,农户地产向“公社份地”转化,准私有的世袭领地向国家授与的封地转化,古典色彩的“地主”向“公社主”转化,松散型的自由米尔向紧密型的农村公社转化,而松散型的诸侯联盟与霸主政治也向中央集权的专制国家转化。农民属于公社、公社属于国家,而国家将其赐予贵族,并从而实现专制国家对包括贵族与农民在内的全体臣民的严格控制——这样一种公社世界——农奴制——中央集权专制主义三位一体的传统体制,加上以东正教为核心的意识形态,便构成了封建俄国或前近代俄国的总框架。在这一框架中公社处于关键地位:公社属于国家,所以公社社员又是专制国家的臣民,而国家赐之于贵族,于是公社社员又成了贵族的农奴。正是公社世界中这种社员——农奴——臣民三位一体的身份,使得俄国严酷的农奴制与高度的中央集权可以融为一体,而不像其他国家的农奴制常意味着领主称雄与皇权衰弱。[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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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477211 公社的职能有:(一)土地公有,定期重分。重分时为求“平均”,远近、肥瘠、水旱条件不同的每片土地都要求切成许多长条,户户有份,此即所谓的村社条田制。领主或者通过公社征取代役租而不设自营地,或者自营地也作为条田插花分散于农民份地中并定期重划,真正处于公社之外的私有地产在改革前是不多的,俄语помищик(主子)常被汉译为“地主”,其实在改革前应当说是“公社主”更确切些。(二)连环保。即公社集体为社员个人承担责任,同时个人即处于公社束缚之下。这尤其在租税征收上,实行“征税对社不对户,贫户所欠富户补”的原则。公社作为一个整体向国家与主人承担交纳义务,国家与主人不直接与农户打交道。在连环保中某户如果欠税,他将因连累全社而受到巨大压力。如果他逃亡,那么不用国家与领主出面,公社就会千方百计把他弄回来。但另一方面,连环保等于借租税征收实行“一平二调”。削富益贫,农民的分化因而更受抑制。(三)劳动组合。公社虽以“公有私耕”为主,但并非完全“单干”,在许多生产环节上实行“集体主义”的劳动方式,除份地外还有部分土地作为“共耕地”,国家常用扩大“共耕地”来作为保证赋役的手段。(四)强制聚居与强制耕作。公社取消了以前“黑乡”时代的独户村,实行强制性大村落制,禁止社员任意迁居以逃避管束。在耕作方面,除“共耕地”与领主自营地上的“劳动组合”外,农户份地上的家庭耕作也不是自主的,由于公社的插花条田制形成他人过境权、敞地制、公牧制诸惯例,各户的轮作顺序与农事日程都必须由公社统一计划,强制各户执行,以便于敞地放牧和避免穿越条田时的践踏损失。这样便剥夺了农户的经营自主权。(五)“村社民主”与“畜群式管理”的统一。公社中实行无视人权的“习惯民主”,盛行“5个人作出决定便可剥夺第6个人”的原则,村会可以对社员私行刑罚,甚至草菅人命,而这种无视人权的“大民主”适为“公社之父”的专制提供基础,正如谢·尤·维特所说:“从行政警察的角度看公社更加方便:放一群牲口总比一头一头地放来得轻松。”[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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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477213 公社生活给俄国文化与俄罗斯人的心态都打上了明显的烙印。公社世界的“民主”与专制、“平均”与等级压迫,对其成员的“保护”与束缚,使俄国成为一个“非个性化的集体主义意识的国度,这种意识的实现是教会的愿望,同时也是所有反对教会势力的愿望,所有知识分子的、文化和社会思潮的愿望”[81]。俄国东正教哲学的核心概念是соборностъ(“一致性”[82]),神学权威霍米亚科夫曾把它定义为“在多样性中保持统一”,并解释说:“人在教会中发现自我。”而且也只有在教会中他才能充分实现自我。[83]而在世俗社会中,正如伊斯肯德罗夫所指出:“在坚持俄国的公社制度这一点上,极左与极右奇异地结成了一体。”[84]1906年以前,沙皇当局对村社生活的各个方面,从土地重分(份地制)、共耕地、劳动组合、强制聚居、连环保直到村社审判都曾给予大力支持与提倡,甚至强制推行。正如维特所说,当时的国策宣布:“公社是俄国人民的特点,侵犯公社就是侵犯特殊的俄罗斯精神。”沙皇亚历山大二世曾有句名言:“俄国的一切不是为了强者,而是为了弱者。”[85]“抑强扶弱”、抑制分化一直是当局所标榜的目标。而另一方面,农民的村社生活使他们有一种“宁可全部土地归沙皇,只要不归地主”的观念[86],所谓的皇权主义正是这种观念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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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477215 公社生活中个人理性的不发达也导致“集体表象”居于优势的前逻辑思维成为公社世界思维方式的特点。许多人指出的俄国宗教(尤其在下层)的神秘主义与萨满(巫术)色彩,教会中的“圣痴”传统与世俗生活中的“群众性歇斯底里”,都是其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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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477217 显然,公社世界的文化—制度遗产对1917年革命及革命后建立的影响不容忽视。这一点甚至连酷爱俄罗斯传统而又排斥1917年革命的“文化保守主义者”也难以否认。别尔嘉耶夫在其转向东正教寻神派时曾经把俄国“革命”指斥为一种“激进西化”的结果,但其晚年在流亡中写成的《俄国共产主义起源及其涵义》一书中却得出了深思后的结论:俄国革命之根不在西方,而在俄罗斯,它是俄国传统文化特性的“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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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477219 苏俄现代化与改革研究 [:1706474787]
1706477220 政治专制下的经济改革:“斯托雷平奇迹”的甜头与苦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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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477222 然而笔者不同意“宿命”说,尽管革命与俄国公社世界的传统有联系,但这种联系并不导致一种“必然性”。文化宿命论往往假定有这么两种民族:一种是天生的个性活跃者,喜欢竞争与自立;另一种是天生的共同体成员,留恋受保护的和谐生活。然而世间未必真有这样的“文化动物”。事实上,共同体对个性的压抑是包括“西方”在内的一切前近代传统社会多少都有的特征。而人们在某些情况下追求个性发展,在另一些情况下要求共同体的庇护,这种选择也往往不是以“文化”取向,而是以现实过程中的利害关系为依归的。在中国改革中,农民乐于摆脱人民公社,而工人则不愿在国企改革中两手空空地“下岗”,这并非他们有什么不同的“文化传统”;倘若农村改革不是以平分土地为起点,而是把全村土地变为支书的私人庄园,试想农民能接受这种“改革”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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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477224 就俄国而言,既然在16世纪“公社化”以前俄国有过准私有制与古典独立农民,就不能说他们天生喜欢公社世界。进入19世纪,市场经济与宪政民主之潮冲击着传统体制,这时如果上层的“公社之父”为了维护专制特权而强化公社对人民的束缚,社会上就会发生要求冲破公社束缚的呼声,用亨廷顿的话说即“现代化多元主义反对传统专制”的斗争;而倘若“公社之父”倚仗权势化公为私而把“子弟们”赶出家门,社会上便会兴起捍卫公社的呼声,亦即“传统多元主义反对现代化专制”的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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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477226 近代俄国第一场大改革1861年“农民改革”就是一次“父夺子利”的改革。贵族割占公社部分最好的土地为私有,从而由“公社主”变成了地主,公社社员因此不再是贵族的农奴。然而公社的束缚依然,只是其土地因“割地”而缩小了,而农民还要为这已经减少的份地交纳“赎金”,并且还不是以户而是以公社的名义赎地,即赎下的土地仍是公社的份地而非农户的地产。这就好像一个“大家长”把宗法式大家庭的颇大一部分家产席卷而逃,同时却仍把“子弟们”圈在“大家庭”中。于是,子弟们的第一个愿望便不是如何“分家”而是怎样追回被盗窃的大家庭财产了。这就形成了以捍卫公社为宗旨的民粹派运动。它在改革后20年间成为俄国反对派的主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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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477228 然而此后它便衰落了,除了自由派与社会民主派的批判与它自己的政治冒险受挫外,最重要的是当时虽然贵族不再是“公社主”,沙皇仍是“公社之父”,农民的公社意识也依然表现为皇权主义而对民粹派的“革命”不感兴趣。加之19世纪80年代后沙皇政权一度保守化,一批“俄国人民历史古董的鉴赏家”[87]执政,使俄国进入了一个“反改革时代”,强化公社便是保守政策的核心。它激起了社会上要求摆脱公社的斗争,而民粹派便被挤到了边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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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477230 “现代化多元主义反对传统专制”的斗争的高潮便是1905-1907年革命。苏联时期喜欢强调这次革命中的工人运动,然而《维特回忆录》表明当时当局主要头痛的是杜马造反与农民作乱,而并不在乎罢工。[88]用英国学者T. 沙宁的话说,城市罢工和起义在这两年只是“一瞬间真实的革命”,实际影响很小[89]。列宁当时也讲过:俄国形势是“世界上最革命的议会和几乎是最反动的专制政府”的对峙,而当时只有“立宪民主党人既能说服庄稼汉,又能说服小市民”[90],这是民粹派与社会民主派都做不到的。自由派知识界通过立宪民主党执牛耳的杜马实际上主导着全国的反对派运动。另一方面,“最反动的专制政府”之说却不符合事实。1905年的俄国政府由著名的开明政治家C. Ю. 维特任总理。他不仅对公社之弊已有认识,决心推进经济改革,而且还是宪政的热心者。当时的保守派认为维持专制政治有利于吸引外资、发展经济。因为投资者并不关心俄国是什么政体,只希望稳定,而害怕动荡。维特对此批评道:“这当然是十分幼稚之论。不错,他们希望停止无政府状态,但是,无论外国还是俄国的贷款者,都希望俄国确立这样一种政体:它应当不至于或很难于让某些冒险分子一旦心血来潮就能挑起像可怕的日俄战争那样的冒险活动,也不可能出现让一个伟大民族永远受一批自私的宫廷佞臣任意摆布的状况。”[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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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477232 显然,在反对派运动以自由主义为主流,而政府方面又由开明的改革派官员执政的条件下,只要双方能达成妥协,1905-1907年之后的俄国将会是另一种前途,走向市场经济、民主宪政是完全可能的。然而由于种种原因,杜马反对派与维特政府的谈判未能成功。维特由于过分“温和”而被沙皇一脚踢开,强硬的戈列梅金与斯托雷平相继登台,对反对派野蛮镇压。第一、二届杜马相继被强令解散,立宪民主党一度被宣布为非法,该党的土地问题专家赫尔岑斯坦与活动家约洛斯惨遭杀害,米留可夫避难海外,参与了反对派杜马议员《维堡宣言》的立宪民主党人被交付审判。由于大批自由主义反对派人士被剥夺选举权,也由于修改选举法并动用“黑帮”极右翼恐怖分子进行威胁与控制,后来产生的第三、四届杜马完全成了御用的傀儡。“立宪民主党人杜马”变成了“黑帮杜马”。俄国进入了所谓“斯托雷平反动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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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477234 然而,胜利了的“家长”不仅没有维护“大家庭”,反而实行了彻底的“分家”。1907年起,俄国开始了摧毁传统公社、实行土地私有化并确立资本主义产权制度的“斯托雷平改革”。用斯托雷平的话说,国家原先要“抑强扶弱”,充当“公社精神”的化身,而今不然了,“国家是为强者而存在的!”其实,1905年以前的“公社世界”大家庭早已“父不慈子不孝”,只是还保留着一层大家庭的温情面纱。而1905-1907年“革命”的戏剧性结果就在于:刺刀挑破了这层面纱,透过破口一看,原来家长与子弟们都对家产心痒久矣!于是对当局来说事情便变得十分简单:赶快把家长权变为家产所有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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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477236 为了让社会认可“家长”对家产的霸占,斯托雷平的办法是让“长子”也分一杯羹以获得他们对家长的支持,用权势帮助公社的“强者”(所谓“富农”)以“强迫动员”[92]的方式摧毁公社世界,从而用把“弱者”赶出家门的办法实现对农民的“第二次解放”[93](1861年是“第一次解放”)。为此,当局以“11月9日法令”鼓励农民退出公社,以“5月29日法律”推行“一户决定”原则下的强制性“土地整理”。同时建立官办农民银行,一方面低价收购“弱者”的份地并转售“强者”,一方面向“强者”提供优惠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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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477238 一时看来,这样的“分家”倒也干脆利索,产权明晰,市场导向的农场经济毕竟比种“大锅”地,纳“大锅”税的村社经济有效率,而铁腕下的安定更有助于这种效率的发挥,于是产生了“斯托雷平奇迹”:从1907年到1914年间沙俄经济持续高涨。在市场之潮中,俄国出现了前所未有的经商热。1905年的政治热情似乎已一去不复返,维特在1913年感叹道:“这件事过去6年了,斯托雷平宣称‘安宁’也有那么久了,但他所实行的制度迄今没有改变,舆论对之也没有反应,现在舆论所感兴趣的主要是口袋里有多少钱……”[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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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477240 于是当年的反对派知识分子便陷入了空前的尴尬中。海外“政治侨民”日久无聊,内讧成习,立宪民主党、社会革命党内的派系愈来愈多,而社会民主党内的两派更于1910年彻底分裂为布尔什维克、孟什维克两党,彼此从政见直到经费之类的琐事都斗得不亦乐乎。而俄国国内的自由主义者更出现了急剧的分化,有的如马克拉科夫,成了支持当局镇压“弱者”捣乱的政治保守主义者,有的如别尔嘉耶夫,由鼓吹西化急变为宏扬“国粹”,成为不问政治的东正教“寻神派大师”,有的如米留可夫,反对保守主义,但却越来越走向了民族主义。[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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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477242 于是,俄国自由主义作为一股以知识分子为主体的社会运动,在斯托雷平时代逐渐消解了。这倒不是说俄国不再有“自由派”,但是,那种作为社会公正象征的自由主义反对派,那种在变局来临时“既能说服庄稼汉,又能说服小市民”的理性力量,却已然消失。这是1917年的俄国与1905年的最大的不同之处。或许可以说,俄国那时就已差不多注定与自由宪政无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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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477244 然而在知识界日益保守化、边缘化的同时,下层社会却积累了日益强烈的激进情绪,这一过程实际上在斯托雷平时代以前已经开始。沙俄司法部门统计的政治罪,即所谓“反国家罪”的分布表明,1890-1903年间受过大学教育的贵族、军政公职人员与自由职业者等知识阶层在“反国家罪”“案犯”中的比重下降了一半,而体力劳动者的比例则相反地上升了一倍半,两者的地位恰好来个颠倒:1890年前“反国家”者中大多数为知识阶层,而1903年时,“反国家”的人中体力劳动者已占3/5,比知识阶层高出一倍多。这样的趋势到了1905年以后更加明显,据一份统计,在政治性“罪案”中贵族、教士与富商所占比例已由49.1%,下降为16.4%,而下层市民(包括工人在内)则从27.5%增至43.9%,农民也从19.1%增到37%。[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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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477246 斯托雷平改革大大加速了这一变化。“父夺子利”式的不公正改革,首先使得“父亲”声望扫地,随着沙皇从“公社之父”变成“公社破坏者”,传统皇权主义的民众心理基础被破坏。随着改革的进展,精英层对沙皇的敌意在淡化,而大众对沙皇的敬意却消逝得更快。其次,“父亲唆使长子抢夺家产”的做法也导致了“兄弟”矛盾加剧,俄国农村除了农民反对贵族之外又出现了公社农民反对独立农民(退社者)的潮流。据统计,从1907年改革开始到1914年9月1日止,递交土地私有申请的269万农户中,只有71.8万户即26.6%得到了村社的允许,183万户(67.8%)是强行分离的,而1/10的分离者“由于害怕同村社人的打击而撤回了自己的申请”。[97]90年代的档案研究也表明“农民骚乱”中的“反改革”案件在这几年急剧上升,1907年只占总发案的5.1%,1908年为14.3%,1909年为23.3%,1910年已达75%。[98]社会上维护公社的情绪从鼓吹“村社社会主义”的社会革命党之兴衰明显可见。该党在改革前对农民影响很小,在农民联合会与第一、二届杜马的农民代表中屡受冷落。然而改革后其势力即迅速上升,从微不足道的小团体一举成了1917年有百万之众的全俄第一大党,不仅在农村苏维埃中一统天下,在城市苏维埃中也曾有半壁江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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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477248 反改革的公社复兴运动不仅使改革进展有限,而且这一进展的后果也出乎斯托雷平所料。改革前的公社内部存在着贫富利益差别,难于一致行动,而沙皇却可以以凌驾于贫富人等之上的仲裁者身份利用公社。改革后富裕者大都退出公社建立独立农庄。他们是改革的受益者,但处于一盘散沙状态,不可能成为斯托雷平所设想的政府社会支柱,“长子”支持“家长”维持统治的希望落空。而公社本身却因富人的退出而变成了贫弱户的均一化团体,成为绝望者采取集体行动的最佳组织方式。到1917年,这种内部认同大为提高并且一致对外仇视富人的公社组织终于成了“农村大雪崩”的巨大动力,而改革受益者完全不能对其形成制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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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477250 于是,斯托雷平改革虽然成功地消解了自由主义反对派运动,但却使民粹主义死灰复燃,“肮脏的进步”导致了“干净的反动”,“传统多元主义反对现代化专制”的斗争又一次排挤了“现代化多元主义反对传统专制”的运动。俄国反对派的主流由自由主义再次复归民粹主义。然而与19世纪70年代的民粹主义不同的是:那时知识分子鼓吹革命,而人民却寄希望于“公社之父”,而今天完全倒了过来。随着反对派由自由主义运动变成民粹主义运动,由知识分子运动变成工农运动,在工农心目中,知识分子的形象也由公道与正义的化身逐渐变成了与贪官污吏类似的人,正如米留可夫所担心的:“他们并不能对政府的政策产生决定性影响,但在人民眼中他们已经是政府的伙计了。”[99]。知识界道德形象的极度下降,在革命后不久访俄的瞿秋白的记录中可见一斑。瞿秋白曾在图拉访谈一老农,该老农对托尔斯泰一代的知识分子崇敬至极,而对当时的知识界却是如此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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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477252 知识阶级负罪不小。俄国人的心念中,知识阶级向来和普通平民分得清清楚楚,革命初起,他们就已谈什么宪法、国会,人民看得他们和皇上一样高高在上。等到事情急了,他们又都抛弃了人民逃到外国去了——不来帮着人民共负大业。怪不得无产阶级也走极端:那几月风潮汹涌的当口,看见戴眼镜的人都指为知识阶级、怠工者,拼命排斥,于是知识阶级更逃得厉害,至今弄得需要人办事的时候,人手太少了。[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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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477257 “公社世界”的复兴:“反传统”还是“超传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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