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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546805 因此,我感觉到,在任何时代,人们在看待封建制度、关于它的回忆,甚至这个名称时,都带有惊人的无法克制的憎恨之情。人们屈服于难以忍受的独裁统治,习以为常,甚至还心甘情愿地接受它,这种例子并不是没有。神权政治和君主专制曾经不止一次地得到臣服者的同意甚至是喜爱。但封建专制一直都是令人反感的、可憎的;它征服了人的命运,却从未统治人的灵魂。原因在于,在神权政治和君主政治中,权力的行使凭借的是主宰者和臣服者的共同语言;它是高于所有人类力量的另一种力量的代表和执行人;它以神或一种普遍思想的名义而非人自身或人独自的名义来说话和行动。封建专制则完全不同,它是个人压迫个人的权力,是个人的私人的、任性的意志的统治。也许,这是人永远无法心甘情愿地接受的唯一暴政,也是人的永恒光荣。一旦他看出自己的主人仅仅是个凡人,压迫他的意志仅仅是和他一样的凡人的意志、个人的意志,他就会变得愤愤不平,在怒火中忍受这种桎梏。这就是封建力量的真实、显著的性质,也是它一直招致反感的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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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546807 与它关联的宗教要素似乎很难减轻这个负担。在我刚才描述过的这个小型社会中,我看不出牧师的影响力有多重大,也看不出他在使低层人口与领主的关系的合法化上有多成功。教会的确对欧洲文明产生了重大影响,但这种影响是通过一种普遍性质的发展来完成的,例如改变人类的普遍性情。如果我们进一步研究这个严格意义上的小型封建社会,我们会发现,在农民和领主之间牧师的影响力几乎毫无作用。他自己往往和农奴一样的粗鲁和次要,没什么条件或能力来反抗领主的傲慢。毫无疑问,他的职责是在低层人口中维持并发展一定程度的精神生活,在这一点上他是宝贵的、有用的。但是,我觉得他很难也确实很少改善他们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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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546809 我已经考察了基本的封建社会。我向你们展示了它必然带来的主要结果,不管是对于封地领主自己的,还是对于他的家人或围绕在他身边的人口。现在让我们离开这个小圈子向前走。封地上的人口在大地上并不孤单,还有其他一些社会——相似的或不同的,与他们有联系。这些人口所属的这个总体社会,它对文明必然发挥了什么影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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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546811 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要先简单说几句:没错,封地领主和牧师这两者从属于一个总体社会,他们在远处拥有大量及频繁的联系。但对于农民和农奴就不同了。为了称呼这个时期居住在乡村的人口,我们使用了一个笼统的词,如“人民”(3),似乎在暗示存在同一个社会,这不符合实际情况。对于这些人来说,并不存在一个总体社会;他们的存在完全是地方性的。在他们居住区域之外,这些农民与任何事、任何人都没有关联。对于他们来说,不存在什么共同的命运、共同的国家;他们并没有形成一个民族。当我们说到作为一个整体的封建社团时,涉及的仅仅是封地领主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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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546813 让我们看看这个小型封建社会和它所关联的总体社会之间是什么关系、这些关系对于文明的发展必然会带来什么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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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546815 你们已经了解了连接封地领主们的纽带的性质,一边是服务义务,一边是保护义务。我不会深入探讨这些义务。你们对它们的性质有个总体概念就足够了。在每个封地领主的头脑中,这些义务必然会引发一定数量的道德观念和情感,如职责的观念、友爱的情感。事实很明显,通过封地领主之间的关系,尽责、奉献和信守诺言的原则以及随之产生的各种情感得到了发展和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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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546817 这些义务、职责和情感努力转变为权利和制度。众所周知,封建制度迫切希望通过法律手段明确领主应该向其封建主提供什么服务;他可以得到什么服务作为回报;在什么情况下封臣应该向封建主提供经济或军事援助;封建主应该通过什么形式使封臣同意提供并未包含在封地当中的服务。人们多次尝试将所有权利置于制度的保障之下,其目的是确保它们得到尊重。因此,领主司法权应运而生,为领主们向共同封建主提出的申诉提供司法裁决。同样,每个有点分量的领主召集封臣参加议会,来和他们交涉那些需要他们同意或协作的事务。简而言之,出现了一批政治、司法和军事手段,人们试图用它们来组织封建制度,将领主之间的关系转变为权利和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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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546819 但是这些权利和制度没有任何现实性,没有任何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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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546821 如果你问一个人“保证”“政治保证”意味着什么,他会不由自主地觉得,它的基本性质是在社会中持续存在一种意志和权力,它有可能且有条件把一项法律强加至个别意志和权力,使它们遵守共同规则、尊重普遍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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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546823 只有两种政治保证制度是可能的:要么是必须有一个高于所有其他意志和权力的个别意志和权力,它如此之高,以至没有谁能够反抗它,一旦它加以干预,所有人被迫立刻屈服于它;要么是存在一个公共意志和权力,它是协议的结果,是多个个别意志发展的结果,并且一旦形成,它就能够将自己强加于所有人,使自己得到所有人同等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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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546825 这就是两种可能的政治保证制度:一个人或一个团体的专制,或自由政府。如果我们回顾各种制度,我们发现它们统统属于这两种中的某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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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546827 然而,在封建制度下,这两种制度中任何一种都不存在,也不可能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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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546829 毫无疑问,领主们并非全都旗鼓相当。有许多领主势力更大,足以压迫弱者。但是,从第一个封建主即国王开始,没有任何一个人能够强加法律至所有其他人,使所有人服从他。我们能观察到,所有支持权力和行动的常设力量都不存在:没有常设军队,没有常设税收,没有常设法庭。每当有需要时,这些社会力量和机构不得从头开始,东拼西凑地重新创建。每次诉讼都需要组建一个法庭,每次打仗都需要组建一支军队,每当缺钱时都需要征收一项税收。一切都是临时、偶然和特殊的。没有任何集中、常设和独立的行政手段。显然,在这种制度下,任何人都无法将自己的意志强加于他人,或使公共权利得到所有人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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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546831 另一方面,抵抗很容易,恰如镇压很困难。领主们封锁在自己的城堡中,只需要应付少量敌人,在条件类似的封臣中很容易地找到联合方法以及抵御手段,因此能够十分轻松地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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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546833 因此,我们看到,第一种保证制度,即置于最强者的干预的制度,在封建制度下是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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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546835 另一种制度,自由政府和公共权力的制度,同样也是行不通的。它从来无法在封建制度内部兴起。理由非常简单。当我们在今天说起公共权力,说起所谓的主权,即颁布法律、征税和惩罚的权力时,我们都会想到这些权力不属于任何一个人,任何人都无权因为自己的原因惩罚他人、向他人强加罪名或法律。这些权力仅仅属于整个社会,只能以它的名义行使;社会并非自身拥有这些权力,而是从至高无上者那里获得的。因此,当个人面对这些权力时,不知不觉中就会被一种情感征服,觉得自己面对的是一个公共、合法的权力,这股权力拥有支配他的使命,而他早已发自内心地屈服。但在封建制度下,情况完全相反。领主在自己领地上对居住在此的人拥有所有主权;他们是领地固有的,是他的私人财产的一部分。今天属于公共权力的东西,那时属于私人权力。当这位领主以自己的名义,作为业主对他周围所有人行使主权后,前去参加一个会议,一个在他的封建主面前召开的议会。参加议会的人员数量不多,通常是和他平等或差不多的人。他既不会带来、也不会带回关于公共权力的思想。这种思想与他的所有生活方式都是矛盾的,与他在自己领地内惯常做的一切都是矛盾的。他在那里看到的只有那些拥有一样权力的人、那些处于相同地位的人、和他一样以个人意愿的名义行事的人。在这个政府最高部门中,在我们所谓的公共机构中,没有任何事物向他传递或强迫他承认我们头脑中固有的公共权力的优越性和普遍性。如果他不满意决议,他会拒绝同意,或诉诸武力加以抵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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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546837 在封建制度下,武力是权力的真实、惯用的保证——如果我们可以将武力称为一种保证的话。一切权力永远都可以求助于武力来使自己得到承认和服从。没有任何制度能够成功地做到这一点。并且,人们如此普遍地感受到这一点,以至几乎没有人去求助于制度。如果领主法庭和封臣议会能够发挥影响,我们应当在历史中更频繁地见到它们,发现它们发挥更大活力。它们的罕见证明了它们的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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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546839 对此我们千万不要感到惊讶,除了我前面描述过的理由外,它还有另一个理由,更加明确、更加深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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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546841 在所有行政和政治保证制度中,联邦制度肯定是最难建立和推广的。因为这项制度在于将所有可以留下的政府成分都留在各个地方和各个特殊社会,仅仅从中拿走维持大社会必不可少的成分,带到大社会的中心组成一个中央政府。联邦制度在逻辑上最简单,事实上最复杂。要想调和它允许保留的本地独立和自由的程度和它所要求的、在特定场合下所设想的普遍秩序及服从的程度,显然必需一种极度发达的文明。和其他制度相比,建立和维持这个制度必然需要个人意志和个人自由的更多协同,因为它的强制手段远远少于其他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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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546843 因此,联邦制度在社会中的应用显然需要社会的理性、道德和文明得到最大程度的发展。而封建制度想要建立的正是这样一种制度。大封建制度的思想实际上就是一种联邦制思想。它所依赖的原则正是我们当前的诸如美国联邦的建立所依赖的基础。它的目的是将所有可以留下的政府和主权成分都留在每个领主手中,仅仅将尽可能少的部分权力,仅仅在绝对必须的情况下,带至封建主或由贵族们组成的全体大会。你能看出,在愚昧无知和野蛮激情之中,总之,在像封建制度这样一种如此不完美的正常状态下,建立这样一种制度是不可能的。这种政体的本质与它试图适用的人的思想及生活方式是相互矛盾的。看到这些组织社会的努力遭受的挫败,谁会觉得诧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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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546845 我们已经研究了封建社会,首先是它最简单和基本的组成要素,其次是它的整体。我们已经通过以下两个视角:它必然做了什么、它自然会带来什么,考察了它对文明历程的影响。我觉得我们已经得到了以下两个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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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546847 首先,封建制度对个人的内部发展产生了重大、总体上有利的影响。它在人的头脑中激发了各种思想、热烈的情感、精神需求,以及性格和欲望的良好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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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546849 其次,从社会视角来看,它无法建立法律秩序或政治保证。这对于欧洲社会的复兴是必不可少的。欧洲社会已经被野蛮完全瓦解,无法承担一种更正规、更广泛的形式。但是本身糟糕透顶的封建形式既无法调节自己,也无法扩展自己。由于封建制度而在欧洲社会得以彰显的唯一政治权利是抵抗的权利——我说的不是合法抵抗,这在一个发展程度如此低的社会中是不可能存在。社会的进步恰恰在于,一方面,用公共权力代替个人意志;另一方面,用合法抵抗代替个人抵抗。这就是社会秩序的伟大目标、根本改善之所在。个人自由的活动空间非常大,因此,如果个人自由出轨,必须要求它对自己做出解释时,只能诉诸公共理性,来确定创立什么程序来对抗个人自由。这就是法律秩序制度和合法抵抗制度。你们不难看出在封建制度下这一类事物都不存在。封建制度维持并实践的抵抗权是个人抵抗权——一种可怕的、反社会的权利,因为它诉诸武力和战争,而这会摧毁社会本身。然而。这种权利永远不应该从人的内心当中废除,因为废除它就等于接受奴役。对抵抗权的情感已经在罗马社会的耻辱中消失,无法从它的残骸中重生。在我看来,它也不可能更自然地来自基督教社会的原则。我们应该感谢封建制度将它再次引入欧洲生活方式。使它永无用武之地是文明引以为荣的事,不断彰显它、捍卫它则是封建制度引以为荣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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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546851 如果我没有弄错的话,这就是我们先不考虑历史发展,仅仅考虑封建社会自身,考虑它的一般组成要素,这样考察封建社会所获得的结果。如果我们把目光转移到事实上,转移到历史上,我们将发现我们所期待的事情都已经发生了,封建制度已经完成了它适合做的事,它的命运符合它的本质。我可以引用各种事实来证明我从这一制度的本质中推导出来的各种猜测和推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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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546853 扫一眼从10世纪到13世纪期间封建制度的总体历史,我们不可能弄错它对各种情感、性质和思想所产生的重大、有益的影响。察看这一时期的历史,我们不可能不遇到显然诞生于封建生活习俗的大量高贵情操、伟大行动和卓越人性。固然,骑士精神与封建制度并不相同——然而,它是后者的女儿:这种高尚、慷慨、忠诚的情感恰恰来自封建制度。它对自己的出身赞誉有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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