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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594421 伽色尼王朝接着由古尔家族取代。在12世纪末,古尔人(Ghurid)两次征服北印度地区,并在这里驻扎突厥奴隶将领的大批军队。古尔国王在军队成功出征北印度时遭到暗杀;眼见首领已死,将领们拥立同僚库特卜—乌德丁·埃贝克(Qutb-ud-din Aybak)于1206年即位,成为首任德里苏丹国的苏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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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594423 可以将突厥苏丹国想象成三个群体的结合体:突厥人、伊朗人和印度人。这种组合的主要部分是突厥军事贵族,他们担任王国的军事与政治高阶官职。在人口密集的农业文明中,他们是一小群权力集中者,因为没有明确的王位继承原则,他们常在继承争斗中内部分裂。突厥人的权力继承常伴随暴力:国王的更换频率约为过去印度国王的二倍(平均统治期为十年,相较而言,早前国王的统治期平均超过20年);相较许多延祚达数百年的早期王朝,这段时间的王朝都很短命(320年中有五个王朝[1])。这一时期的政权异常仰赖直接使用军事力量,并对军事精英慷慨赏赐,以确保对苏丹的忠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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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594425 结合体中的伊朗元素至为关键,若少了这一成分,突厥统治者势必如早前的中亚入侵者一般,招募印度人充任行政官,并融入印度文化以获取被统治者的信任。然而,德里苏丹国形成初期,蒙古人入侵东方的伊斯兰区域,摧毁了阿拔斯哈里发政权的最后余韵,伊朗人生活困顿,大量的伊朗移民迁往德里,因为那里的苏丹以财富与慷慨闻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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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594427 蒙古人的威胁使突厥人有源源不绝的、掌握波斯语的伊朗人,他们可以充任法官、土地税务局官员及僚属,以及学者、教师、诗人与艺术家。正因如此,波斯语成了内政与外交的官方语言,直到19世纪初仍旧如此。即便印度的伊朗人人数不如母国之众,许多波斯语作品却是在印度,而非在伊朗写成的。历史环境将伊朗移民推入印度,支撑了突厥王权的伊斯兰特征,还赋予其波斯光辉。[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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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594429 最后,这一组合体的最大元素,是印度人自身。即便波斯人和突厥人在政府掌握特权并占据高位,但军队和民政仍旧仰赖大批印度人。在军队方面,突厥人军事力量依靠中亚马匹和骑术,印度农民则充实了大量步兵兵源,这是苏丹极力希望控制的力量。至于民政,虽然有关民政的文字记录主要采取波斯文体,但无疑仍需仰赖大批深谙印度当地语言的抄写员,以评估并征收土地税,为国家提供财富。苏丹国需要大量的金钱以维持豪奢赏赐,而奢华的赏赐用来维持国家统一,因此税收渐趋苛刻。关于古代税收,一向缺乏精确的资料,然而令人惊讶的是,上古时期农民的收入中,君主所得名义上为1/6,然而在突厥苏丹治下,有时则可能高达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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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594431 为了增加土地税收,税务官员势必要与地方印度官员打交道;一般来说通常由地方层级的印度教王公(raja)负责区域内的税收纳征。因此,印度教社会及其传统领导方式获得延续,但权力金字塔顶端则由突厥人和伊朗人占据,特别在恒河与亚穆纳河之间的陀坡(Doab)区域。陀坡区域之外,有些印度教王公通过向德里进贡,持续统治领土。印度教仍然是乡村地区的主流宗教,伊斯兰教则在北印度城市内形成社群,这几乎成了一种城市现象。在这些城市中,宗教受到伊斯兰教法学家[称为“乌里玛”(ulamā)]的细心指导。这些学者以正统性闻名,深恐伊斯兰教被周围的印度教“玷污”;他们同时也全力支持王权统治。苏菲派(Sufi)组织和工艺行会则控制着都市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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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594433 这些并非有利于大量印度人改宗伊斯兰教的条件,事实上即便在德里苏丹国直接统治的恒河上游流域,也少见乡间的穆斯林。人们一般认为,改宗是直接武力的结果,并伴随着对印度教寺庙的破坏。两者确实发生过,但正如理查德·伊顿(Richard Eaton)所言,这只是在征服过程中,对顽强抵抗者杀鸡儆猴的举动。然而,一旦征服领土后,情况将大为转变。人数远远低于印度人的突厥军事精英,倘若持续通过常态性强迫改宗来挑衅当地印度人,将难以统治北印度。苏丹不仅并无此类政策,反而在早期便确定立场,视印度人为包容宗教下的“顺民”或信徒,只要他们顺服苏丹统治并缴纳税金,就享有维持原有宗教的自由。这一立场成了伊斯兰统治者统治印度的规范。总体来说,印度人改宗伊斯兰教并非政府行动的结果,因为统治者并不希望因为改宗而失去税金收入。在突厥人与莫卧儿人的长期统治中,大量改宗伊斯兰教的现象,在印度这个农业社会意味着大批农民改宗。而这并非发生在统治者的核心领土上,反而出现在边缘的印度河流域和孟加拉地区。根据伊顿的研究,至少在孟加拉地区,大规模皈依伊斯兰教是伴随着向穆斯林商人和苏菲派圣地提供大量土地而出现的,这是将农业推广到林地的先驱进程的一部分,就像欧洲的修道院庄园将农业和基督教传播到定居圈的边界之外一样。[3]伊斯兰教苏菲派的虔敬神秘形式,深获印度人青睐。苏菲派中的虔敬主义实践,广义来说与印度教的虔爱派相当类似,而苏菲派导师们深具魅力的遁世主义和神秘主义,也与瑜伽修行相仿。许多苏菲派修士以圣人形象出现在印度民间故事中,与其他印度宗教的瑜伽修士和托钵僧并无二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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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594435 德里苏丹国的历史可以分成几个阶段。首先是在北印度建立并稳固王权,这涵盖了第一个百年。接着在公元1300—1350年,苏丹的力量延伸到德干地区,从半岛的国王和神庙处搜取了大量可移动的财富,并慷慨地运用这些财富笼络突厥军事贵族和伊朗学者。这时确实是苏丹国的鼎盛时期,但也是衰微的开始。只要外在财富来源能够满足苏丹国对大量金钱的需求,苏丹国就能维持繁荣;然而当德干不胜重负时,苏丹国即被迫通过北印度农民缴纳的土地税来维持开销,而这种繁重税收会破坏农业生产力。大约公元1350年之后的这段时间,则是苏丹国在节流的同时寻找促进农业而非破坏农业的方法的时期。然而在公元1398年,伊朗和中亚的蒙古国王帖木儿(Timur,西方称为Tamerlane)入侵北印度,带来了重大灾难。德里被洗劫一空,这里的工匠都被带往撒马尔罕为帖木儿建造清真寺。苏丹国的最后阶段,是帖木儿入侵后的百年。这期间政权衰微,许多叛离将领在各地建立了地方苏丹国,包括孟加拉、旁遮普等地;南方则兴起了毗奢耶那伽罗帝国。在这些地方的苏丹国中,伊斯兰教逐渐融入印度文化,今日这些区域仍存在着大批穆斯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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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594437 首都与国名相同的毗奢耶那伽罗帝国,建立于半岛的干旱内陆。如辛西亚·托波特(Cynthia Talbot)所示,该帝国由新的武士阶级建立,而这个阶级则是在农业向干旱地区扩张的过程中形成的。利用这一优势,帝国通过当地统治者掌控了南印度领土。毗奢耶那伽罗的国王是印度教徒,但帝国在结构上则呈现国际性:聘雇穆斯林为大炮手,向葡萄牙人购买战马,因为比起北方邻居,马匹在半岛上总是短缺。用一个简单的方法总结当时三大主要势力就是:德里苏丹是“马主”(Ashvapati),奥里萨王是“象主”(Gajapati),而毗奢耶那伽罗国王则是“人主”(Narapati)。他们形成的三角关系,构成了当时的国际秩序,说明了德里突厥国王如何在印度常态化。菲利浦·瓦格纳(Phillip Wagoner)证实,当时的毗奢耶那伽罗国王将突厥君主的帽饰和长袍作为外交服饰的规范。[4]通过大大小小数百种途径,中亚和波斯—伊斯兰的惯例成了印度日常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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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594439 印度次大陆:文明五千年 [:1706593325]
1706594440 莫卧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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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594442 莫卧儿人主宰印度达两个世纪之久,式微后又苟延残喘一个半世纪,比德里苏丹国任何一个王朝的统治都更为成功,毕竟后者国祚最长的朝代也不过九十多年。莫卧儿人的成功主要来自其更为开放的政策:给了印度人更大的政治空间,虽然相较之下,来自中亚和伊朗的贵族和学者更容易获得政府公职,进而获得财富和机会;此外,与德里苏丹相比,莫卧儿人更好地维护了印度教徒的利益。莫卧儿皇帝通过参与印度教仪式和节日来履行身为印度国王的角色,包括:参加排灯节(Diwali);以黄金衡量帝王体重,并布施这些黄金;参加婆罗门供养仪式;“瞻仰圣容”(giving darshan),定期公开露面供民众瞻仰皇帝;支持宗教学术和文学,包含翻译《罗摩衍那》和《摩诃婆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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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594444 他们在印度留下无法磨灭的印迹,包含今日仍受仰慕的建筑杰作——德里红堡和阿格拉的泰姬陵;后者由白色大理石建造,位于莫卧儿人引人瞩目的中亚风格庭园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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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594446 以下列出前六位莫卧儿皇帝,他们代表着帝国的崛起和巅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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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594448 巴布尔(Babur),公元1526—1530年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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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594450 胡马雍(Humayun),公元1530—1556年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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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594452 阿克巴(Akbar),公元1556—1605年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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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594454 贾汉吉尔(Jahangir),公元1605—1628年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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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594456 沙·贾汗(Shah Jahan),公元1628—1658年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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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594458 奥朗则布(Aurangzeb),公元1658—1707年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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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594460 莫卧儿一词与蒙古同义。印度的莫卧儿人追溯先祖至两位知名的蒙古皇帝:13世纪的异教徒蒙古帝王成吉思汗和14世纪的伊斯兰皇帝帖木儿。帖木儿铁骑踏遍伊朗、中亚、俄罗斯和中东,并于公元1398年洗劫德里,但最终撤出印度。他的入侵行动削弱了德里苏丹国的势力,并将一小群蒙古军人引入北印度。建立莫卧儿世系基础的巴布尔,拥有杰出的家世,领土却相对狭小,仅有中亚的费尔干那(Ferghana)。时势与天性使巴布尔成为一名军事冒险家,而困顿则将他导向印度。他心中所想的是中亚王国,然而三次夺取先祖帖木儿都城撒马尔罕都无功而返,之后便将注意力移向南方。他建立的国家横跨兴都库什山脉两侧,直抵印度河流域西岸,一脚踏在阿富汗,另一脚伸入印度,与过去贵霜人或胡纳人的帝国相似。后续的莫卧儿皇帝在帝国持续深入印度时,则失去了中亚根据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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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594462 巴布尔之前,印度就已经进入了火药战争的时代,然而在公元1526年帕尼帕特(Panipat)之役中,巴布尔对火炮的掌握,无疑是其击败德里苏丹国的一个重要优势。他同时也有印度所有中亚入侵者共有的优势:大量的马匹和优秀的骑兵。巴布尔未能长久享受自己的胜利,苏丹国虽被击败,但突厥贵族和拉杰普特(Rajput)武士族系尚未接受莫卧儿人的统治。事实上,巴布尔死后,他的儿子胡马雍被苏尔(Suri)家庭的谢尔汗(Sher Shah)逐出了印度。谢尔汗是阿富汗贵族,一度加入巴布尔阵营,在驱逐胡马雍后,他恢复了苏丹国统治,建立苏尔王朝。谢尔汗掌权仅有短暂的五年,后意外死于火药爆炸。谢尔汗死后的继承混战为胡马雍开启了一扇机会之门,流亡15年后,在波斯国王的帮助下,胡马雍成功恢复了莫卧儿在印度的统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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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594464 胡马雍之子阿克巴,是莫卧儿统治者中最伟大的一位。他是帝国的奠定者,平定北印度,征服西海岸为帝国取得出海口;同时也是普世宽容政策的创立者。在他治下,不论是军官还是文官,都定有曼沙布(mansab)品级,理论上这些官员必须供养相应数量的人和马,为国家征战。同时国家也赋予权利,让他们可从派分的土地[扎吉尔(jagir)]上收取税金,而这支军队由曼沙达尔(mansabdar)来供养。阿克巴将品级划分成33等[5],由十夫长到万夫长,最高品级则保留给皇室成员。帝国事务也向印度教徒开启,阿克巴特别留心将拉杰普特武士族系纳入行政系统,并通过迎娶拉杰普特妻室,建立婚姻联盟。因此帝国形成一体的官僚体系,注重的是官员的能力。由于曼沙布品级及其薪酬并非世袭,其子嗣必须从低阶爬起。这套制度意在抑制土地贵族的壮大(虽然仅有部分成效)——通过终身不停轮调和职位非世袭的规定,曼沙布的扎吉尔不会与就任的地方重叠。这一政策的效果之一,是莫卧儿官员既知自己的家业不会传给子嗣,因此便将财富用在建造精致华美的陵寝上。今日仍留存着许多陵寝,纪念着当时精致的建筑风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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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594466 为了配合政府组织的这种包容性,阿克巴还探讨了本国子民和其他国家的多种宗教的内容。他受到伊斯兰神秘教派苏菲派的强大吸引。苏菲派的不少特点,至少在一元论形式上,与印度教有所呼应。阿克巴邀请伊斯兰、印度教、耆那教和琐罗亚斯德教的学者导师,甚至从果阿(Goa)的葡萄牙贸易站请来基督教传教士,参与皇家比较宗教研讨会,为他解释不同的神学体系,并接受他的询问。最终阿克巴得到结论,所有宗教必有其内在美善之处。阿克巴在维持祖先的伊斯兰信仰的同时,组成了一个皇家信仰圈“丁—伊—伊拉希”(Din-i-Ilahi,意为神圣信仰),撷取伊斯兰及其他阿克巴询问过的宗教的元素,以及国际流传的圣王思想,组成了虔敬信仰。神圣信仰不拘一格的宽容特质,正是帝国在民族政策上实行宽容主义的表现。阿克巴还废除了非穆斯林的人丁税,进一步减少了子民间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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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594468 在贾汉吉尔和沙·贾汗的统治下,莫卧儿帝国权力持续上升,虽然公元1622年阿富汗的坎大哈(Kandahar)落入波斯人手中,莫卧儿帝国的统治因此仅限于印度境内,但当时的莫卧儿帝国是伊斯兰世界领土最广也最富裕的帝国,甚至超越波斯和奥斯曼土耳其帝国。沙·贾汗的泰姬陵是莫卧儿帝国建筑的巅峰之作。随着欧洲贸易增长,新世界的白银流入印度,被印度人铸成卢比银币。这是第一波全球化中整合世界经济的成果之一;莫卧儿时期的印度,不仅是统合不同区域的伊斯兰世界的一部分,更在即将成形的广大世界中占有一席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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