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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611523 伊藤博文主导制定的明治宪法草案,赋予天皇极大的权力。天皇掌握政府的人事权,各部文武官员均由天皇任命,陆海军的统帅、宣战媾和、缔结条约也由天皇独占权柄,议会无权置喙。《宪法》对议会权力做了种种严格限制。在欧美国家,立法都是议会的权力。可是,日本天皇不但拥有立法权,也有否决法律之权,甚至连议会的开停、解散,也在天皇的掌握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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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611525 伊藤博文曾说:“元首之大权,除此等宪法条文之外,无有任何其他限制,正如太阳之光线,遮蔽之外无有阻挡一般,原本不必逐一列举。”显然,天皇的权力比任何君主立宪国家的君王都要大,这是因为日本的主权在天皇,而不在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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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611527 可是,对于宪法草案第五条“天皇经帝国议会之承认,行使立法权”,文部大臣森有礼却高调反对。他提出疑问:“承认一词既可用于下对上,又可用于同等人之间,未知相当英语何字?”伊藤回答说:“承认即相当于consent。”在英文里,consent有承认、准许、赞同等意。曾担任日本驻英国大使的森有礼认为“承认”一词包含上级向下级征求意见的意思,强烈要求把“承认”改为“赞襄”。“赞襄”就是协助、辅助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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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611529 这样一来,议会就变成了可有可无的摆设了。没有议会的“赞襄”,天皇也可以行使立法权,所谓的“立宪”也就失去了意义。因此,伊藤博文反对森有礼的主张。他说:“赞襄表示主权完全在上,使用承认一词,则表示主权虽然在上,其行使则需经下面人民承认之意也。”他强调:“即使承认一词有赋予议会承认权之忌,但制定法律、编制预算等需经议会同意,仅此而言,在此宪法中终不可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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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611531 伊藤博文早年也曾留学英国,后来为了制定宪法又到欧洲游学,所以对于什么是真正的立宪非常清楚。他说:“创设立宪政体,则天皇在行政方面设责任宰相,对君主行政之权亦多少加以限制,在立法方面,不经议会承认则不能制定法律。设立这两种限制,乃立宪政治之本义。缺此两点即非立宪政体。而且,宪法上对这两点巧饰伪装,亦均非立宪政体之本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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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611533 最后,双方达成了妥协,明治宪法第五条明确规定,“天皇经帝国议会的协赞,行使立法权”。“协赞”就是协助、辅佐之意,与“赞襄”意思更相近(不过在英语里“协赞”仍是consent,意思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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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611535 这不能不让渴望实行立宪的人士担心,议会会不会成为摆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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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611539 明治宪法颁布的第二年,即1890年6月,金子坚太郎回到日本。根据规定,再过五个月这部宪法就要正式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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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611541 金子坚太郎18岁时就和岩仓使团一起到了美国,然后在那里留学七年,哈佛大学法学院毕业后回到国内。他积极参加自由民权运动,主张开设国会。他先后担任内阁总理大臣秘书官,辅佐第一任首相伊藤博文。受伊藤博文委托,金子坚太郎和井上毅等共同起草了明治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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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611543 1889年6月,金子坚太郎出国考察各国宪法实施情况,为日本宪法实施做准备。让他印象最深的是土耳其的宪法。作为西亚的君主国,土耳其比日本早十四年,即1876年12月就颁布了帝国宪法,第二年3月举行了第一届议会。不过土耳其对俄国作战失败后,皇帝阿卜杜勒·哈米德二世乘机恢复专制统治。在土耳其历史上被称为“遵命议会”的这届议会遭到解散,宪法也被迫终止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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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611545 一位欧洲人士举出土耳其的事实,颇为不安地告诉金子坚太郎:“亚洲种族的人想要实施欧洲式的宪法,迄今为止还没有成功的案例。”金子坚太郎听了这段话,受到了极大的冲击,“仿佛被重锤一击,头脑也要被敲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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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611547 回到日本的第二天,金子坚太郎就向山县有朋首相做了出访报告,然后又向明治天皇做了回国的禀报。天皇特别赐坐,嘱其可畅所欲言。金子坚太郎尽情陈述,就像在做演讲。山县有朋首相也奉命陪坐在侧,在一旁洗耳恭听。据说,在天皇面前,金子坚太郎信心满满地说,土耳其是失败了,但是日本能够成功,我们从他们的事例中受到了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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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611549 数天后,金子坚太郎在国家学会例会上做报告“欧美见闻意见”。他强调说,“我们宪法实施的情况怎样,将成为日本走向耻辱还是光荣的分界点”。在他的报告中,两次出现了“土耳其的覆辙”这样的词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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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611551 在报告的最后,金子坚太郎悲壮地慷慨陈词,“我们将以满腔热血,不惜牺牲生命来完成决定日本未来命运的宪法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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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611555 1890年11月29日,第一届帝国议会召开。这一天也是明治宪法实施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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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611557 首相山县有朋在施政报告中说,为了维持国家的独立,不仅要保卫“主权线”(国土),而且必须保卫“利益线”,其认为“利益线”的焦点在朝鲜。陆军要增加7个师团(8万人),加上预备役、后备役,共增加到20万人,同时还要充实海军。为此,政府提出总额达8332万日元的预算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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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611559 显然,政府仍然想延续“富国强兵”的政策。这样势必增加民众的负担。它没有意识到,日本社会已经发生了巨大变化。当时的日本农税居高不下,官僚市场经济盛行,环境在野蛮工业化下遭到破坏,经济的迅速发展同百姓的怨气几乎同步发生。民党议员们顺应民意,针锋相对地提出“节约政费、休养民力”,要求减轻民众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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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611561 宪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国家之岁入岁出,须每年列入预算,经帝国议会审议通过。”于是,第一届帝国议会一开始,民党议员就以宪法为根据,与政府在预算问题上尖锐对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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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611563 民党方面利用手里有限的预算权,对政府的新预算大加削减。众议院预算委员会通过了议案:削减岁出总额的16.6%(888万余日元),主要是减少官吏的名额和薪俸及旅费,并把由此产生的剩余充作减轻地税和偿还高利公债之用。政府表明不能同意,声称这样进行决议是和宪法相抵触的。宪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基于宪法大权既定之岁出及根据法律规定或法律上属于政府义务之岁出,无政府之同意,帝国议会不得废除或削减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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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611565 作为首相,山县有朋身自然要向议会解释,争取预算顺利通过。他反复强调,内阁当前面临诸多紧迫课题,如制定制度、发展产业、增强军备等,但众议院全部议员300人,其中来自民党(反对党)的议员171人,超过议会半数,他们杯葛政府的新预算,令政府难以遂愿。山县有朋曾想解散议会,重新选举,但是考虑到国际观感,顾忌西方国家的反应,未敢贸然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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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611567 大藏大臣松方正义等反复对议员们解释,预算如果遭到否决,“事关国家大事,后果堪忧”。再加上内阁大臣的幕后奔走沟通,民党方面考虑让步。民党的领袖向山县首相表示,在亚洲尚属首次的议会里要显示日本人运用宪政的能力。政府也希望首次议会圆满结束。历经了千辛万苦,最后双方以从预算案中削减651万日元和约定实行行政整理为条件,通过了预算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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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611569 在经过九十天的激烈斗争之后,第一届议会帝国议会闭幕。虽然那些坚定的自由民权运动家怒斥议会为“冷血动物的展览会”,但是日本第一届议会仍然得到了历史学家的高度赞扬。因为对于这个东方岛国乃至整个古老的亚洲来说,民选议员切实对政府实行监督,这是破天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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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611571 民权派思想家植木枝盛虽然不满这部钦定宪法,但他仍然评介道:“无论如何,确实是诞生了叫作宪法的东西,而日本人民不失为有宪法之国的人民,日本不失为世界列国中一个立宪国的成员。”18—19世纪末,欧洲大半实现立宪政体,其制定和运作过程中往往伴随着暴乱与流血事件。可是在整个明治时代,日本议会依据宪法,尽力发挥制约政府的作用。日本立宪没有重蹈“土耳其的覆辙”,没有发生类似外国的革命暴乱和流血事件,而是积极有为,为亚洲其他国家的立宪政治积累了宝贵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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