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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6 埴轮男女妇女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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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已经提到,古坟随葬品中有着丰富的工艺品。仿制镜背面的狩猎和房屋等浮雕图案,以及古坟墓室石壁上的线刻人物群像等,都可以视为继铜铎表面的线条画之后出现的原始绘画。为了达到用巫术保护被葬者的目的,后期的横穴古坟中出现了绘有彩色圆形、蕨菜形花纹、盾牌、箭袋等图案的物品,甚至还有画着人物群像、长着兽类大嘴的异形人物、立在船头的鸟类蟾蜍等有故事内容的绘画,它们大致可以推测为神话主题。这些古坟被称为“装饰古坟”,不得不说其中的彩色图画,在作为佛教文化的组成部分传入的大陆风格绘画真正得以发展之前,它们丰富了日本绘画艺术初期的历史。装饰古坟大量出现在北九州,可能受到了高句丽壁画的影响,在东部地区也有为数不多的实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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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这个时代的建筑,前面提到通过铜镜背后绘有的房屋图案以及房屋形状的埴轮可以看到当时的建筑形态,不过仅此而已,当时的建筑已然不复存在,而比较忠实体现了高床式建筑精湛艺术风格的是出云大社和伊势神宫等具有古老历史的神社大殿。这些建筑虽然是在学习七世纪传入的佛教建筑工艺的基础上诞生的风格样式,但与寺院的伽蓝不同,几乎不施以色彩和装饰,只是由本色直木的结构美来构成简朴而实用的建筑,显示了日本建筑风格的精粹,甚至布鲁诺•陶特都对其美感惊叹不已(图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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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7 伊势神宫内宫正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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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文化史 第三章 律令社会的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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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令体制的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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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君主制以对朝鲜半岛的军事侵入为契机,令众多分而治之的小国归属大和政权,由此完成了较为松散的统一。之后,随着时代的发展,大王的权力逐渐得到强化,全国增设了大王直接管辖的“屯仓[10]”,大王周围的豪族,既是豪族又是政府官员。六世纪,在直辖的部分领地中,农民变成“田部[11]”从事耕作,并尝试为他们设置户籍,采用班田制的历史前提似乎趋于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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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方面,在国际上,半岛上的日本势力受到了民族意识十分强烈的新罗势力的抵抗,日渐式微,562年任那官府灭亡。在中国,六世纪末期隋朝兴起,统一了分裂的南北朝,创立了强大的王朝。七世纪,唐朝取代隋朝,进一步扩大版图,展现出建设世界级强大帝国的态势。随着日本在半岛的退败和中国完成统一,大和政权强烈感受到了完善国内体制的必要,借助上述中央权力强化的余力,开始向实现中央集权制的目标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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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七世纪初期与苏我马子共同执政的圣德太子的传记中,充满了神话般的渲染,不容易分辨哪些是确切的史料,哪些是太子的业绩,哪些是马子的业绩。制定冠位十二阶,是为了根据个人的功绩授予官职,并荣升爵位,旨在建立官僚体制,可以说已部分完成了要在下一步展开的律令体制的建设。几乎可以确定是由太子制定的“宪法十七条”—尽管也有人认为是伪作—中,强调君主是国内唯一的最高权威,各豪族有忠实服从君主命令的义务。采用据说取自中国道教经典中的“天皇”一词用于大王的称号,并使用“日本”这一国名,也始于大约这一时期或稍后不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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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济作为日本在朝鲜半岛的唯一据点,于660年被新罗和唐朝所灭,日本吸收中国文化的需求在那之后仍在持续,也未中断与唐朝和新罗的交往。直至临近唐朝覆灭的九世纪末,日本在不断派遣遣唐使的同时,保持了与新罗的交往,从727年(神龟四年)至十世纪初,与在满洲新兴的渤海国也建立了外交关系,与大陆的文化交流开展得十分频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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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样的国际形势下,645年(大化元年)中大兄皇子(天智天皇)、中臣镰足等人发动了大化革新运动,开始按照中国的律令制度建设律令体制。在经历了672年的壬申之乱后,天武天皇即刻强化了天皇政府的权力,不久相继制定了《净御原律令》《大宝律令》《养老律令》等,律令国家的体制得到了名副其实的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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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令体制,一言以蔽之,就是将氏姓社会中各豪族依靠固有的世袭特权分散行使的对人民的统治,统一归由中央政府的集中权力来实施。过去视为固有世袭权的豪族统治地位,被重新赋予了律令国家的官僚地位,但是他们的世袭特权在律令制度的框架内几乎不加任何改变地得到了维持,因此,氏姓制度下的阶级结构并未发生根本性的变化,只是通过统治权向中央的集中,进一步加强了对人民的统治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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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实行班田收授法后,人民虽然获得了一定数量的田地,但又被课以租、庸、调、劳役、兵役、高利贷等繁重的租税。其中虽有诸如收租和放高利贷等对农业收成的掠夺,但更沉重的负担则来自体力劳动对身体的直接奴役,从这一意义上而言,尽管普通民众拥有“公民”“良民”的身份,但在他们身上并非看不到奴隶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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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民的下面是贱民。贱民中还有私有奴婢,他们被视为财物,如同家畜那样被买卖,不过,在氏姓制社会的时代之后,他们所占的人口比率很低。因此,仅以有奴婢这样的贱民存在为理由而将律令社会定义为奴隶制社会应该是不妥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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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我们需要注意的是,不仅有奴隶的存在,加之律令社会中主要的生产劳动力是由在国家权力驱使下的“公民”所承担的,这可以说就是一种奴隶制社会,当然,它有别于希腊、罗马等国的古典奴隶制。正如在后面将详细论述的那样,由律令国家的力量创造的文化达到了极高的水准。然而,这一绚烂文化财富的创造,只有在将人民大众置于等同于奴隶的地位、将大量的物资与劳力集中于中央政府这一律令制度的巨大权力和财力的前提下才成为了可能,如果看不到这一点,则无法理解其历史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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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仅因为投入了集权和财力才达到的文化高度,随着集权的弱化而无以为继,这也是理所当然的。律令社会的文化无法朝着应有的方向稳步发展,进入下一个时期后不由分说地发生了方向上的显著改变。无疑,这不仅是律令文化,而且是所有缺乏广大人民大众支持的古代文化所无法摆脱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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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令政府的威力得到最大程度发挥的是天武天皇和持统天皇的时代。进入八世纪,尽管不堪重负的人民奋起反抗,统治阶级面临严重危机和动摇的局面,但是,威胁统治阶级的新的阶级力量完全没有形成,并未构成对律令体制本身的威胁。朝廷仿造唐朝首都建设帝都,继持统天皇的藤原京之后,710年(和铜三年)平城奠都,无论是大规模建造宫殿,还是圣武天皇大兴土木建造国分寺、东大寺,尽管哪一项工程都面临巨大的困难,但归根结底都是在律令国家的强大实力下才得以实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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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我将考察从开始制定律令国家计划的圣德太子的时代到八世纪中期圣武天皇为止的律令时代前半期的佛教文化,思考这一时代的文化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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