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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2.1 汉人移居台湾路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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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3过台湾”的热潮究竟是当年闽南人因福建耕地不敷使用才不得不冒险,还是闽南人重利因“台湾好趁食”4而前来开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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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地区因为人多田少、地力不足、缺乏米粮,是最早发展经济作物的地区,唐末五代时期就以产茶著名;宋代普遍栽种甘蔗与木棉、荔枝、橄榄;到了明代,更增加了苎麻、蓝靛、烟草等作物,这些经济作物逐渐脱离农家副业性质,越来越趋向商品化;而大面积耕种经济作物,却造成米粮收成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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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世纪中叶的明朝,福建地区缺米情况严重,米粮必须仰赖外来输入,因此走私米粮成了有利可图的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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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葡萄牙人和日本人开始出现在福建、浙江沿海,增加了闽南人对外贸易的机会,逐渐养成冒险与谋利的精神,福建漳州月港(即明郑之海澄,今龙海市)因此成为海上贸易的走私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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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荷兰统治时期就鼓励台湾汉人种稻,但产量不是很充足。清朝统治之后,既然走私米谷到福建销售有赚头,就有些汉人想到来台湾种植稻米,再回销福建等缺米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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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蔗糖从荷兰时期就有种植,清朝统治后,依然是重要的经济作物。乾隆年间,台南(图12.2)、凤山、诸罗(今嘉义)三县5每年产糖量超过1亿斤,由闽南商人运销到长江三角洲和福建、浙江一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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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2.2 台湾县(今台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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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惠文库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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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土地的开垦在荷兰时期是由官方资助的;明郑时期由官方规划,以屯田方式拓垦;清朝时期则由有力之家族担任垦首(又称垦户),向官方申请开垦地区,取得开垦执照后,自行招募佃农来开垦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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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民间开垦方式需要大笔资金和劳力,还可能会遇上先住民的阻挠,风险相当大。为了凑足资金,发展出类似现代企业的股份制,以合股方式募集资金;不仅垦首以合股的方式进行,佃农也以合股方式向垦首承租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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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垦首大多住在城市中,把名下的土地租给佃农耕作,或是把垦务交给聘请的管理人经营。他们将收入(主要是利息)与支出(开圳水费、供粟、公费)计算后所得盈余按股平均分配,如果有亏损则依股份数分摊。垦首股东因本身财力不足或其他原因需要调度资金,可以转让所持有的股份。汉人用这种方法开拓台湾西部平原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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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稻米种植区,必须在水圳兴建完成、取得固定水源、成为“田”之后,才算真正完成土地的开垦;因此土地拓垦会伴随着水利开发,19世纪初,已完成八堡圳(图12.3)、公圳(图12.4)等重要水利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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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2.3 八堡圳源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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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2.4 台大生态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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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台湾大学校园内圳道,属于公圳大安支线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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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堡圳因为灌溉区域包括当时彰化县13个堡中的8个而得名,18世纪初由施琅的侄儿施世榜出资兴建,又名施厝圳,引浊水溪水灌溉彰化平原南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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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000余甲农地。开发过程困难重重,传说有位“林先生”绘图教他疏凿的方法,因此在圳头(位于今彰化县二水乡源泉村)附近建有“林先生庙”(图12.5)。从1709年起10年间,共投资95万两银才开凿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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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2.5 林先生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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