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字猴:1.706666363e+09
1706666363
1706666364 西藏与廓尔喀的和谈始于战前,战争期间则边战边谈,且有三个回合。
1706666365
1706666366 第一回合的停战和谈在1855年8月13日,西藏代表团在清廷都司戴廷超的带领下抵达尼泊尔首都加德满都展开和谈。和谈一开始,廓尔喀依旧坚持西藏地方割让济咙(吉隆)、聂拉木,遭清廷拒绝。于是,廓尔喀方面“提出两条建议以供选择:第一,如果西藏答应为达拉岗、济咙(吉隆)、宗喀、库提和达喀岭[82]等地区各支付200万卢比,尼泊尔承诺从所有占领地上撤军;第二,如果中国准许西藏独立、仅在拉萨派驻代表作为两国间的联系,尼泊尔同意归还所有占领地”[83]。驻藏大臣赫特贺认为廓尔喀“肆意要求,情词狂悖”[84],令和谈代表拒绝,谈判破裂。
1706666367
1706666368 第二回合的和谈改在西藏境内的协噶尔宗举行,时在9月。廓尔喀代表仍提出两则方案任中国代表选择:一是尼泊尔可归还宗喀一地,但保留济咙、聂拉木、达拉岗、帕嘉岭等四处;二是尼泊尔归还所有占领地,但西藏应付赔款900万卢比。这两则方案几乎与第一次和谈中廓尔喀提出的第一种方案一样,仅在赔款数目上减少100万卢比。清廷代表自然仍加拒绝,谈判“无果而终”[85]。
1706666369
1706666370 1856年元月(咸丰五年十二月),西藏地方代表班丹顿珠[86]在不丹官员陪同下,与廓尔喀在加德满都展开了第三回合的和谈。钟·巴哈杜尔派遣其兄表达廓尔喀愿意放弃聂拉木、济咙等领土要求,并将1000万卢比赔款的要求缩减为每年付给尼泊尔贡金1万卢比。西藏地方默许了这些要求,于2月另派噶伦夏扎赴加德满都进行交涉。[87]1856年3月24日,西藏地方官员与廓尔喀官员在廓尔喀之塔帕塔利(Pathali)签订了和约。[88]
1706666371
1706666372 西藏、廓尔喀条约共十款,内容如下:
1706666373
1706666374 (一)西藏年付廓尔喀赎金一万卢比。
1706666375
1706666376 (二)廓尔喀、西藏历来礼敬大皇帝。西藏境内寺院满布,众多修行独居,虔奉教规;廓尔喀允,嗣后西藏如遇外侮,廓尔喀尽力护助。
1706666377
1706666378 (三)嗣后,廓尔喀商民,西藏不抽商税、路税及他项税捐。
1706666379
1706666380 (四)西藏允将以前所捕之锡克兵丁及战争中俘获之廓尔喀兵丁、官员、夫役、妇女、炮位归还廓尔喀。廓尔喀亦允将西藏军队、军火、牦牛及济隆、聂拉木、宗喀、布朗、绒辖各地西藏民人遗下一切物品归还西藏。
1706666381
1706666382 (五)廓尔喀嗣后派高级官员一员,驻在拉萨,但不得派尼瓦尔人。
1706666383
1706666384 (六)廓尔喀准在拉萨开设店铺,任便售卖珠宝、衣着、粮食及其他各种物品。
1706666385
1706666386 (七)拉萨商民如有争执,不容廓尔喀官员审讯;拉萨辖区内廓尔喀商民或加德满都回民如有争执,亦不容西藏官员审讯。西藏民人与廓尔喀民人如有争执,两方官员会同审讯。西藏民人罚款,归西藏官员,廓尔喀商民及回民罚款,归廓尔喀官员。
1706666387
1706666388 (八)廓尔喀人因杀人犯法逃往西藏者,西藏交出,送廓尔喀。西藏人因杀人犯法逃往廓尔喀,廓尔喀交出,送西藏。
1706666389
1706666390 (九)西藏民人劫夺廓尔喀商民财产,西藏官员应予查究,责令归还原主。倘该犯不能归还原物,廓尔喀官员应令其立下甘结,限期偿还。
1706666391
1706666392 (十)条约既经订立,两方均不得对附和廓尔喀之藏人身家、财产或附和西藏之廓人身家、财产施行报复。
1706666393
1706666394 火龙年二月十八日(藏历)。[89]
1706666395
1706666396
1706666397
1706666398 驻藏大臣赫特贺在与尼方协商修改了第二条内容之后,于1856年7月6日批准了该条约。廓尔喀虽退回所侵占的西藏领土,然而“年付廓尔喀赎金一万卢比”,对西藏地方而言是极为沉重的负担。廓尔喀商民在西藏得享有治外法权和免税特权等,对西藏地方也显然是不平等的。
1706666399
1706666400 通过这个不平等条约,尼泊尔取得在西藏的治外法权和特殊免税权等各种特权,严重损害了中国的国家主权。该约在西藏执行了100年(1856~1956年),在中、尼两国于1956年签订新的条约后才被废除。
1706666401
1706666402 英东印度公司在廓尔喀第三次入侵西藏战争中究竟起了什么作用?我们不妨先来看一下尼泊尔学者的论述:
1706666403
1706666404 战争准备接近尾声时,钟·巴哈都尔施展其外交手腕在两方面取得英国人的协作。首先,他取得英国人的合作,允许其27000士兵、36门大炮以及7000名其他人员经过印度领土向帕嘉岭进发前往西藏;其次,他要求英国准许其在巴特拉(Patna,印度东北部城市——译者)和加尔各答的军需品中购买战争物资。[90]英国人的答复是外交辞令式的,“恰当的”且有条件的,但同时绝对完全满足尼泊尔人的需求。一份由英国驻加德满都代表递交的官方答复指出,尼泊尔无须经过英国的许可就从印度商人的商店购买战争物资。但是鉴于英国与中国的友好关系,印度政府在尼泊尔购买武器和其他战争物资方面不会给予特别照顾。然而其宣称,假如依旧有一名英国官员陪同尼泊尔军,首相就能够率军经由苏高里(Sugauli)前往帕嘉岭。[91]
1706666405
1706666406
1706666407
1706666408 另外,我们通过双方的条约,更能看出东印度公司在这场战争中的作用。条约第四条规定:“西藏允将以前所捕之锡克兵丁及战争中俘获之廓尔喀兵丁、官员、夫役、妇女、炮位归还廓尔喀。”锡克兵丁与这次战争本毫无关系,但英国与锡克王国关系密切,廓尔喀又是英国的附庸,这样的要求显示出英国与锡克、尼泊尔两地的关系非同一般。可知廓尔喀侵藏背后有英国的影子。
1706666409
1706666410 当然,在经济方面,由于尼泊尔是当时英印通往西藏地方的主要通道,条约规定西藏对尼泊尔商人免税,这实际是对英属印度商品的入口免税,为资本主义商品侵略扫清了道路,从中也可见英国获得了利益。
1706666411
1706666412 因此,说廓尔喀第三次入侵西藏战争实际上是近代英国执行侵略亚洲各国和地区、挑拨它们之间的关系政策产生的恶果之一,亦不为过。
[ 上一页 ]  [ :1.706666363e+09 ]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