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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西藏民人劫夺廓尔喀商民财产,西藏官员应予查究,责令归还原主。倘该犯不能归还原物,廓尔喀官员应令其立下甘结,限期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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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条约既经订立,两方均不得对附和廓尔喀之藏人身家、财产或附和西藏之廓人身家、财产施行报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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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龙年二月十八日(藏历)。[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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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藏大臣赫特贺在与尼方协商修改了第二条内容之后,于1856年7月6日批准了该条约。廓尔喀虽退回所侵占的西藏领土,然而“年付廓尔喀赎金一万卢比”,对西藏地方而言是极为沉重的负担。廓尔喀商民在西藏得享有治外法权和免税特权等,对西藏地方也显然是不平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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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这个不平等条约,尼泊尔取得在西藏的治外法权和特殊免税权等各种特权,严重损害了中国的国家主权。该约在西藏执行了100年(1856~1956年),在中、尼两国于1956年签订新的条约后才被废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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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东印度公司在廓尔喀第三次入侵西藏战争中究竟起了什么作用?我们不妨先来看一下尼泊尔学者的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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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争准备接近尾声时,钟·巴哈都尔施展其外交手腕在两方面取得英国人的协作。首先,他取得英国人的合作,允许其27000士兵、36门大炮以及7000名其他人员经过印度领土向帕嘉岭进发前往西藏;其次,他要求英国准许其在巴特拉(Patna,印度东北部城市——译者)和加尔各答的军需品中购买战争物资。[90]英国人的答复是外交辞令式的,“恰当的”且有条件的,但同时绝对完全满足尼泊尔人的需求。一份由英国驻加德满都代表递交的官方答复指出,尼泊尔无须经过英国的许可就从印度商人的商店购买战争物资。但是鉴于英国与中国的友好关系,印度政府在尼泊尔购买武器和其他战争物资方面不会给予特别照顾。然而其宣称,假如依旧有一名英国官员陪同尼泊尔军,首相就能够率军经由苏高里(Sugauli)前往帕嘉岭。[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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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我们通过双方的条约,更能看出东印度公司在这场战争中的作用。条约第四条规定:“西藏允将以前所捕之锡克兵丁及战争中俘获之廓尔喀兵丁、官员、夫役、妇女、炮位归还廓尔喀。”锡克兵丁与这次战争本毫无关系,但英国与锡克王国关系密切,廓尔喀又是英国的附庸,这样的要求显示出英国与锡克、尼泊尔两地的关系非同一般。可知廓尔喀侵藏背后有英国的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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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在经济方面,由于尼泊尔是当时英印通往西藏地方的主要通道,条约规定西藏对尼泊尔商人免税,这实际是对英属印度商品的入口免税,为资本主义商品侵略扫清了道路,从中也可见英国获得了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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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说廓尔喀第三次入侵西藏战争实际上是近代英国执行侵略亚洲各国和地区、挑拨它们之间的关系政策产生的恶果之一,亦不为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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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外国势力入藏“考察”及清政府与西藏地方的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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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世纪以来,随着世界资本主义国家经济的迅速发展,争夺殖民地的斗争也日益尖锐。以英、俄、法、日等国为代表的对我国西藏觊觎日久的帝国主义列强便想方设法向西藏渗透,于是掀起一股入藏“考察”“探险”之风;19世纪70年代后,英、俄、法国分别从西藏的南、北、东部,派遣探险家和传教士,秘密地或公开地潜入西藏,形成一个高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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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外国势力的入藏“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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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控制邻近中国西藏的喜马拉雅诸国尼泊尔、哲孟雄和不丹后,便打开了进入西藏地方的大门,随即积极派人入藏进行侦察,以了解西藏地方的情况。其方法有三:(1)由邻近西藏地区派人直接入藏,(2)借口滇案压迫清朝签订《烟台条约》,取得入藏的合法依据,(3)利用印度土人或藏民作为间谍深入西藏各地测绘地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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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早已开始秘密遣人入藏“游历”,19世纪上半叶秘密潜入西藏地方的英国人已大大增加,但多数未能进入西藏腹地。最早到达拉萨的英国人是1811年由不丹来到西藏的曼宁(Thomas Manning),他是由布华山口到不丹的帕罗宗再到西藏帕里的。此后,印度文官英人间谍莫尔可夫特(Morcroft)、东印度公司的地质学家乔治·特里贝克(George Trebeck)以及亨利·斯特拉彻、坎宁汉、胡克等,先后对西藏西部、哲孟雄与西藏交界的喜马拉雅山一带的地形进行秘密测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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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74年(同治十三年),英国以开辟云南至缅甸的交通为名,派遣武装由缅探路入滇,引起当地人民的反感,发生群起杀死英国驻华领事馆馆员马嘉里一案,1876年(光绪二年),英国借此要挟、胁迫清政府缔结了不平等的中英《烟台条约》,并乘机另立专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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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英《烟台条约》专款即规定:“现因英国酌议,约团在明年,派员由中国京师启行前往,遍历甘肃、青海一带地方或由内地四川等处入藏以抵印度为探访路程之意。所有应发护照并知会各处地方大吏暨驻藏大臣公文,届时当由总理衙门察酌情形,妥为办给。倘所派之员,不由此路行走,另由印度与西藏交界地方派员前往,俟中国接准英国大臣知会后,即行文驻藏大臣查度情形,派员妥为照料,并由总理衙门发给护照,以免阻碍。”[92]这是英国强迫清政府正式、明确同意英国派人入藏游历、探路的条文。按照列强“机会均等”的原则,法、俄、美等国也取得了同样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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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约订立的次年即有英人吉为哩(Gill W.J)于5月由成都动身往西藏,另有英人贝德禄(Baber E.C.)亦由四川赴打箭炉、西康转入云南。接着英人就分批或公开或秘密地进入西藏“游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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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游历探险,英国还训练了一批印度的土著作为秘密测绘侦探。他们多为住在喜马拉雅山南麓的大吉岭、哲孟雄和库龙等地的土人,接受英国在印度测绘局的训练,用三棱形罗盘测路线、绘图,用六分仪识别并确定星座,用寒暑表测量经纬度,自1866年后在西藏各地进行秘密的测绘活动。其中较著名的有南·辛格(Nain Singh)、结桑·辛格(Kishan Singh,代号A—K)、金塔普(Kinthup,代号K—P)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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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辛格最为英国所赏识,他原是库龙一个学校教员,在受了印度测绘局长蒙哥马利上校的训练后,于1865年由尼泊尔的加德满都到西藏吉隆,化装为拉达克商人经日喀则、江孜到拉萨,在拉萨进行了一些秘密的活动后,又同一伙拉达克商人去阿里,在1866年10月返回印度。此行全程12000英里,他秘密勘测了拉萨至噶大克及玛法木错湖以东的路线等。他的测绘方法用的是藏族常用的手转经轮和念珠,但经过了特殊加工。他的手转经轮内放的不是一般的经书,而是测定各地方位的记录和镇、村、城间的距离记录以及秘密罗盘,他用的念珠也不是一般人用的108颗而是100颗,他每走百步即扳一颗,以此来测量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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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桑·辛格以其在西藏中部和北部进行秘密间谍活动而著称。他曾两次到拉萨,并到过打箭炉、巴塘、宜马、察隅、硕板多、金沙江、澜沧江、怒江和博楚河等地。其所秘密测绘的地图和俄人普尔热瓦尔斯基及英人李丹(Needam)[93]所测绘的是一致的,他用念珠所计算的里程也很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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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这类的秘密侦探很多,而且很少被发现,只有钱德拉·达斯(Chandra Das)被发现过,实际上他也是在已经逃出西藏后才被发现的。达斯的出现可以说是达到了英国派遣入藏间谍活动的顶点。达斯原是大吉岭一所专门选拔当地土著学生接受秘密间谍训练的学校的校长。他曾两次入藏,先后拜见了班禅和十三世达赖喇嘛。在藏期间,达斯秘密绘制地形、道路图并窃取各种西藏地方政治、经济和文化等方面的情报。他的秘密间谍身份暴露后,引起了西藏地方政府的极大震动。西藏地方政府为此处死了曾接待过达斯的活佛,贵族帕拉一家因与达斯有关系而受到抄家和流放的处罚。更为严重的后果是,达斯之行播下了西藏达赖喇嘛与班禅两大格鲁派系统之间不和的种子。[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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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国在派遣“探险家”来西藏“考察”方面也不甘落后。[95]该国的考察活动有以下一些特点:第一,他们受沙俄陆军部、外交部直接资助或指挥,是直接为沙俄侵略政策服务的军事间谍。他们多有官方供给的巨额资金,并且配置了护送的武装卫队。第二,他们从西、北、东、南四个方向,企图深入西藏腹地进行窥探,其间谍活动规模之大、盗窃情报范围之广,远过于同时期潜入中国的英、美、法、日等国间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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