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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667557 [106] 据1959年6月的统计,全藏耕地330万克。2001年西藏自治区有宜农耕地680.57万亩,约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0.42%;净耕地面积523.43万亩,约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0.31%;牧草地96934.8万亩,约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56.72%;林地10716万亩,约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6.27%。——根据西藏有关资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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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667559 [107] 西藏的耕地面积绝大部分分布在江河干、支流的河谷阶地、山麓斜坡、冲积扇地和湖泊平原一带,而且大部耕地是由草甸土、亚高山草原土、亚高山草甸土等开垦而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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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667561 [108] 参见成崇德《清代西部开发》,山西古籍出版社,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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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667563 [109] 根据制度经济学的一般原理,制度实质上就是对博弈参与者的行为具有约束功能的博弈规则。在博弈视角下的制度有效性分析中,博弈是指一些个人和组织,面对一定的环境条件,在一定规则下,同时或先后,一次或多次,从各自允许选择的行为或策略中进行选择并加以实施,从中各自取得相应结果的过程。在制度已定的前提下,一个组织的管理活动中,作为被管理者最为关心的是如何使自身利益最大化,而作为管理者关心的是管理目标能否实现。在一定规程下,被管理者依据制度规则考虑各方面的收益和成本来决定是违反制度还是遵守制度,而管理者根据被管理者的行为并综合考虑其自身各方面的利益得失做出是否查处的策略选择,这是一个行为互动和理性决策的过程。因此,可以把西藏庄园经济管理活动看作是在一定制度下,由管理者和被管理者进行的博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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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667565 [110] 〔美〕梅龙·C.高尔德史泰恩著《西藏庄园的周转——活佛转世制度下的土地与政治》,陈乃文译,柳升祺校订,《中国藏学》1988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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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667567 [111] 西藏自治区历史档案馆编《藏文史料译文集》,第20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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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667569 [112] 这是研究晚清西藏庄园制演变中一个很重要的视点,土地的变量通常会导致某个经济形态在一个时期的变化,例如出现新的庄户,他们极有可能在大环境中成为新的领主或成为亦农亦商的半自由民,前者的产生多数会沿着谿卡管理形式收容逃亡户,后者的出现则意味着部分农奴制庄园有朝着地主经济形态演化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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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667571 [113] 周荣:《对清前期耕地面积的综合考察和重新估价》,《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2001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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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667573 [114] 根据已有的资料,清代西藏农奴所支应的各种差中比例最大的是劳役差,其次是实物差,货币差最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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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667575 [115] 美朗宗贞:《论西藏近代商人阶层的形成》,《中国藏学》2009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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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667577 [116] 张荫棠(1866~1937),字朝弼,号憩伯,又号少卿。广东新会双水人。清光绪举人,捐官为内阁中书。其父为清代浙江海防水师总兵张蓉光,其兄为享有“绝域使才”之名的清朝第三任驻美公使张荫桓。张荫棠曾以举人员外郎身份在总理衙门管理对英交涉事务,在担任驻美公使之前,张荫棠曾于1906~1907年以驻藏帮办大臣的身份整顿西藏政务。1906年10月,张荫棠入藏整顿藏务,推行改革。他首先整顿吏治,将矛头对准了藏人所痛恨的驻藏大臣有泰及汉藏官员十余人,弹劾他们媚外乞怜、鱼肉藏民、颟顸误国等种种罪行。朝廷依据张荫棠所奏,将有泰革职查办,其余汉藏官员也受到严惩。之后在1896~1913年,张荫棠两次出使美国。其著有《使藏纪事》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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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667579 [117] 1906年,张荫棠以参赞身份陪同外务部侍郎唐绍仪与英谈判修改《拉萨条约》,后又代替唐绍仪为全权代表,在此期间,张荫棠向清政府提出《请速整顿藏政权收回政权》的建议,随即清政府命其“以五品京堂候补前往西藏查办事件”,并授其副都统衔,令其整顿藏政,实行改革,以加强对西藏的治权。张荫棠入藏后的一系列改革措施触动了西藏地方统治阶级的根本利益,引发抵触情绪,特别是受到驻藏大臣联豫的猜忌,又招致英印政府抗议,被人连连参奏弹劾,腐朽软弱的清政府恐演成事变,于1907年5月将他调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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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667581 [118] 黄奋生:《藏族史略》,民族出版社,1985,第3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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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667583 [119] 藏文史料普遍记载了吐蕃赤祖德赞以“七户养僧”的规定,使得吐蕃僧人数量增多,吐蕃也设立过僧相(却伦)僧人参与政治后的官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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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667585 [120] 宋秀芳:《浅析西藏寺院经济产生与发展的动因》,《西藏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1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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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667587 [121] 恰白·次旦平措等著《西藏通史——松石宝串》,陈庆英等译,西藏社会科学院、《中国西藏》杂志社、西藏古籍出版社,1996,第6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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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667589 [122] 马啸:《17世纪至18世纪清朝与格鲁派上层的互动研究》,《青海民族研究》2010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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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667591 [123] 宋秀芳:《浅析西藏寺院经济产生与发展的动因》,《西藏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1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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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667593 [124] 〔美〕梅龙·C.高尔德史泰恩著《西藏庄园的周转——活佛转世制度下的土地与政治》,陈乃文译,柳升祺校订,《中国藏学》1988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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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667595 [125] 藏文版格鲁派黄琉璃镜史籍,撰写时间为康熙三十一年至三十七年,拉萨木刻版共419页。主要叙述宗喀巴及其学徒们创立、发展格鲁派的经过。书中记录了18世纪以前各格鲁派寺院的分布情况,以及这些寺院的历史沿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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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667597 [126] 《西藏自治区概况》编写组编《西藏自治区概况》,西藏人民出版社,19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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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667599 [127] 宋秀芳:《浅析西藏寺院经济产生与发展的动因》,《西藏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1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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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667601 [128] 部分农奴为了寻求出路寄托到寺庙,但他们的地位并没有也不可能有丝毫的改变,从事寺庙里的各种劳役,仍然苦不堪言。西藏地方政府明文规定“家有三男,必有一人去支僧差”,导致西藏社会僧尼成群,按此比例,晚清西藏僧尼占120万人口中的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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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667603 [129] 吴云岑:《西藏寺庙经济的历史、现状及对策——关于藏传佛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的思考》,《西藏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1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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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667605 [130] 基巧,清末至民国时期西藏地方行政机构,后延续到20世纪50年代中期,其中部分属于原西康省管辖。西藏基巧相当于专署,基巧以下行政组织为宗,一般称宗政府,由宗直接管辖的是分属三大领主的庄园。基巧内设有总管,由四品以上僧官或俗官担任,三四年为一任,任职期满后,由噶厦决定调职或留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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