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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藏委员会于6月11日致电刘文辉,让其做应战准备:“现藏军既节节进逼,连陷甘、瞻,进窥理化,似此情形,和平主张恐难贯彻。为国防前途计,不得不另作良图……切盼尊处体察情形,预筹应付办法,以为准备。”[115]同日,蒙藏委员会再次致电达赖:“仍盼遵(尊)处迅饬前线退还侵地,立回原防。并饬派员会同唐专员妥商调解办法。”达赖回复称:“去岁达白纠纷,迭电中央,奈防军违令反攻达寺,以致藏员莫法,不得不抵抗。今再制止,前线势难听从。”[116]7月4日,蒙藏委员会致函达赖称:“现唐专员已前往炉霍,即与噶布伦拔墨得巴会商解决办法……应请迅饬前线将进占甘、瞻两县之藏军限期撤退,以期达白事件迅速解决。至以前康藏纠纷,应俟商洽藏事时并案办理。”[117]从中可见,当时国民政府的立场是藏军先从甘、瞻撤退再来和谈解决大金白利纠纷,但这在藏军已经占领甘孜、瞻化等地的情况下,显然是一厢情愿的。27日达赖回电称,“甘、瞻原属藏地,藏军占领,责有攸归。惟唐与琼让、噶伦未面,提议屡促退回,殊属非是”[118],拒绝退兵。对此,民国蒙藏委员会驻藏办事处处长孔庆宗在后来的回忆文字中写道:“是康案虽起于大白两寺之争执,扩大于川藏两军之冲突,而此时藏方则移其目标于康藏界限问题,已昌言不讳了。”[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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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1年7月8日,国民政府特派专员唐柯三抵达炉霍,12日派其随员刘赞廷前往甘孜与藏方代表商谈解决康藏纠纷。但藏方借口谈判地点问题,采取拖延策略。经蒙藏委员会和唐柯三一再催促,十三世达赖回复称,“噶伦新任冗忙,设再赴甘,加派三大寺代表,枉费时日。藏军安静,撤兵一节,碍难转谕。唐等远到,何畏数程,仍饬唐赴昌(都),汉番会议和衷解决为要”。[120]藏方一再更换地点意在拖延谈判。四川省政府主席刘文辉力主武力收复失地,便与唐柯三向国民政府建议,联络滇青两省与四川康军配合出兵收复甘孜、瞻化与昌都,彻底解决康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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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此时,恰逢日本发动“九·一八”事变,致使东北沦陷,国民政府无力西顾,所以,仍然希望与藏军和谈,对康藏纠纷采取妥协退让的方针。这也使得西藏地方政府的态度强硬,和谈陷入困局,唐柯三在10月15日电呈蒙藏委员会,“接琼让复函谓,大白教民原系达赖所管,无须汉藏交涉;康本藏属,无须分别界址。至大白冲突,由川军扰乱酿成等语。骄妄如此,讵有调解余地。总之,藏兵不撤,所谓调解无异城下之盟,中央委曲求全,自具苦心,但国威大损,民心大失,川康从此多事矣”[121],并且心灰意冷地表示想要返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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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政府担心,唐柯三返回后与西藏地方决裂,10月24日,电令唐柯三:“甘瞻藏军不撤,自应力予交涉。现值东北外患正急,康藏全局既难迅谋解决,不得不就达白事件接洽,以免破裂藏局。仍仰遵照前电,令刘赞廷在甘开始调节,仍由台端在炉主持。”[122]唐柯三便继续在打箭炉(今康定)与西藏地方周旋,刘赞廷也在甘孜与藏方代本琼让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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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8日,四川省主席和川康边防总指挥刘文辉也致电唐柯三:“大旨谓东北剧变,中央不遑西顾。在此情况之下,川康一部力量实难独任。似宜遵照中央艳电办理,迅谋一暂告结束之法,以免战祸重开,难于收拾。”[123]南京国民政府的命令、四川省主席的态度,使唐柯三不好再要求藏军先行撤退甘瞻,仅就大白案与藏方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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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7日,刘赞廷奉令在甘孜与琼让会商谈判,初步订立了解决大金白利纠纷的八项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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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甘、瞻暂由藏军驻守,俟另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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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大白事由琼秉公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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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双方前防各驻兵二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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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穹霞、朱倭均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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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大金欠汉商债款速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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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被掳汉军放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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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马瑞、琼让互派员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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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恢复商业交通。[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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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西康方面还要给琼让馈赠杭缎、线春各五匹。八项条件承认了西藏对甘、瞻的占领,12月10日,民国政府密令蒙藏委员会:“查唐委员与西康代表琼让议定解决康案条件八项,揆诸现在情势,尚合机宜,仰即电知该委员即照此办理。仍候呈报国民政府鉴核。”在民国政府准备接受这八项条件时,消息传出,引起民众的激烈反对:“白利民众莫不痛哭失声,当即赴炉霍请愿。”不少民众还致电蒙藏委员会要求驱逐、查办唐柯三。刘文辉也致电蒙藏委员会,竭力反对,“闻之至深骇愕”,“查此案要点,全要藏军退出甘瞻,乃有交涉可言。今刘委所提条件,无疑撤尽藩篱、乃至道炉等地亦须共同驻兵,不特亏伤体制,且预伏无穷纠纷。又复而致谢馈物,大失情理之常。除已电唐声明不便赞同,并电东府不得列名签字外,特电知照”[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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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国民政府迫于民众的舆论压力,一方面,于12月底连发数电,令唐柯三推迟或暂缓签字。另一方面,西藏地方政府对这八项条件也不满意,不同意将已占领的朱倭、穹霞退还,并想乘机攻占打箭炉(康定),以便实现西姆拉会议上所谓自治外藏的界限。1932年2月,唐柯三与琼让都已声明解除交涉之责,和谈宣告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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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唐柯三主持和谈失败,1932年3月1日,国民政府决定由川康边防总指挥刘文辉负责办理西康事件。不久,西藏又与青海地方政府之间爆发边界冲突。刘文辉看到藏军两线作战,抓住有利时机,挥军北上,发起对甘、瞻藏军的进攻。4月,康军收复朱倭、攻克甘孜县城,5月,又收复瞻化,7月,与藏军激战后攻下大金寺,又乘胜追击,攻占德格抵达金沙江边。金沙江以东邓柯、石渠、白玉各县的藏军不攻自败,纷纷向金沙江以西退却。至此,第二次康藏战争中所失各县,多数收复,康军与藏军隔江对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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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2年10月8日,康藏双方代表在德格县境内的岗拖签订了《汉藏暂行停战协议》,俗称《岗拖协议》。停战协议有六条,并附件一条:[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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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汉藏双方接受议和协定,弃嫌修好,所有汉藏历年悬案听候中央暨达赖佛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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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汉藏军以金沙江上下流东岸为最前防线,双方军队不得再进越前方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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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自中历二十一年十月八日起至十月二十八日(藏历八月初九至八月二十九日),各将先头部队撤退。汉军退俄洛、德格、白玉以东,藏军退葛登、同普、武城以西。其最前线,汉军如邓柯、德格、白玉,藏军如仁达、同普、武城各境内,双方每处驻兵不得超过二百名,并各派员互相监视撤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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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自停战撤兵日起,双方交通恢复原状,商民来往无阻,唯须双方官厅发给执照为凭;并本尊崇佛教、维护佛法之意义,对于在康在藏各地之寺庙及住在潜心修养与来往两地之喇嘛僧侣,双方均一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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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自条约签订之日起,各飞报政府共同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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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此条约适用于汉藏双方,如有未尽,将来中央会同达赖佛修改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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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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