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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藏本属一家,和好久矣。中华民国二十一年内,即藏历岁次壬申,以尕旦寺问题双方驻军误会,以致引起纠纷,妄开战端。事后双方军队首领鉴于国难方殷,何遑自讧,乃各派全权代表休战议和,重修旧好,订立和议条文。青藏两方各执一张,以资遵守,而昭来兹。从此青藏和睦如前,西藏国防巩固,国家幸甚,边民幸甚。恐后无凭,立此合同条文,永远存照。计开和议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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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尕旦寺管理寺院之堪布,由该寺众僧内自行推举后,准达赖大佛加委,堪布权力照旧,以崇教为范围,不准干涉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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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青科、当头两寺宗教权,准归作巴照旧管理,惟该两处双方均不得驻扎军队,以免因接壤而起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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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和议条约成立后,藏方即先行撤兵,青方于藏方撤退十四日后即继续撤兵。双方除原驻军额外,其余限一月内完全撤退。兹后青藏两方各守疆土,不相侵犯。如藏兵侵略青海境界,有藏方昌都、巴宿、类乌齐、三十六族头目人等担保;青海军队侵略西藏境界,有玉树二十五族头目人等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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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藏方官兵如有变归青方,或潜逃青方者,青方不得收留袒护。青方官兵如有变归或潜逃藏方者,藏方亦不准收留袒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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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双方对于宗教寺院一概极力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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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青方如有坏人、罪犯等逃避藏方者,藏方无论长官、民众均不得袒护隐藏。藏方如有罪犯、坏人逃避青方者,青方亦援例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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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青海对于西藏商民须极力保护,西藏对于青海商民亦须极力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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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所有青方俘获藏方之官兵,在条约签字成立后,青方即完全缴归藏方。[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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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约签订后,青海政府经蒙藏委员会呈报行政院,11月10日,行政院批复道:“订立此项和约,系为免除战事,维持边地治安起见。所订条文八项,对于宗教权之限制,商民等之保护,均有详细规定,其余各条亦均妥适,自应准予备案。”[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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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成立后,由于帝国主义国家的插手,地方割据势力遍布中国,各省陷入混乱之中。川青康交界之处是全国最混乱的地区之一,“百数十县,悉为军人所分据,此疆彼界,不能统一”。[146]第三次康藏军事冲突,以及随之爆发的青藏边军事冲突,是内地省份与西藏之间的边界争端,其性质属于中国的内政问题。尽管英国一直在其中多方干涉,但不同于第二次康藏军事冲突时,请英国台克满为“调停人”来解决纷争。在这次军事冲突中,西藏地方、西康和青海方面都请示民国政府调解,并且坚决反对英国的“调解”。由此看出,中央政府对于西藏地方的管辖治权逐渐加强。此次军事冲突,又恰逢日本侵略中国东北,中日民族矛盾上升之际,国民政府审时度势,力排干扰,一面军事压制,一面和平谈判,最终和平解决了争端,有效地维护了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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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百年史研究 第四节 民国中央政府加强与西藏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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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李仲莲、朱绣访问拉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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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9年5月,英国以川边临时停战协议一年期限将要到期为由,催促中国政府重新开议,确定西藏与西康、青海的划界问题,还提出,要将1918年藏军临时占领的西康之地和青海南部划归西藏。此时,国内正爆发五四运动,中国民众的爱国意识日益觉醒,形成了一股反帝爱国潮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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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强大舆论压力下,北京政府为了避免卖国之嫌疑,决定改变以前在西藏问题上对英国一贯妥协退让的政策,拒绝与英续议藏约,并让甘肃督军张广建派代表团赴藏联络,与十三世达赖喇嘛直接交涉,以谋求改善中央与西藏地方的关系。8月1日,张广建任命甘肃督军署谘议李仲莲、督军署军事参事朱绣作为“赴藏通问特派员”,甘青藏区藏传佛教宁玛派大喇嘛古朗仓、玉树三十九族佛僧拉卜尖贡仓等随同前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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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仲莲一行经青海入藏,于11月24日抵达拉萨。向达赖送上了张广建的礼品和信函,言恳词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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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藏毗邻,同为一国,比之兄弟,岂可阋墙,若手足、腹心自相戕残。则以今日物竞之烈、民族之争,邻敌在门,百端窥伺,窃恐内讧未已,外患随之捩本,设有披离,枝叶岂能存在。尤可虑者,凡外人所至之地,必推行其本国之教,而他国固有之教,多被挤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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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佛宜主张正义,劝息兵争,遣派左右前往北京觐见……各事悉听大总统(指徐世昌)主裁。大总统协和五族,至公无私,自必准情酌理,嘉惠边隆……以大总统厚爱大佛之意与大佛爱慕大总统之情,无人从中沟通,未能曲达,故不嫌冒昧,敬奉此函……前赴台端,代陈悃款。[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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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张广建也给班禅额尔德尼带去了信函和礼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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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拉萨,李仲莲一行先后拜会了西藏地方政府的四大噶伦,达赖喇嘛也多次接见了李仲莲一行。李仲莲向他表示,希望能派人到京解决川藏各事,以释嫌疑。达赖表示事关重大,需三大寺及大众商议才能决定。随后,达赖饬令大众公所,由三大寺及大众特派代表僧俗五人与李仲莲等协商。3月8日,李仲莲密电张广建,报告情况称:“在大众公所连开会议三次,感情颇好,前嫌尽释。代表等形欢悦,并谓中藏交情从断而复续,甚愿照旧和好。惟因莲等系甘肃派来通问,未有大总统说明文,不能直接解决诸事,深以为憾。”[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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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西藏派代表赴京解决川藏等事的问题,藏方要中央政府追认无效的《西姆拉条约》,李仲莲等多方辩驳,藏方表示:“现在议和未成,若使渠骤派人赴京,实有种种困难,不便前往……在拉萨或印度,请英人作证,开和平会议,遂即决议。”由于李系甘肃方面派出的通问使,无法代表中央做决定,后来议定,等李仲莲一行返回甘肃后,“由大总统与达赖喇嘛特派全权委员议定地点,汉番两家请英派员作证,和平解决”。[149]可见,当时西藏地方政府,还是希望继续中、英、藏三方西姆拉会议的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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