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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677055 兰姆认为,英印政府的这些担心和疑虑不是没有道理的。在中国治理西藏的1909年至1911年期间(即川军入藏时期),清军派遣一支军队驻防于日玛(Rima,即下察隅)附近,并把界碑移到了瓦弄;1911年,他们又派官员接受了东北边境特区南部密什米(Mishmi)部落酋长的归附。[100]尽管清王朝的覆灭,结束了这种威胁,但假若国民中央政府再度获得对西藏的控制权,他们将会尽力控制这些地区和不丹等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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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677057 兰姆又认为,至少到1928年,英印政府和印度部显然似乎已经忘记了有一条新的印藏边界(“麦克马洪线”)的存在。一方面,是由于哈定总督在1914年拒绝承认麦克马洪同西藏秘密交涉所产生的结果,认为那只代表麦克马洪个人的观点,从而,麦克马洪线没有在任何官方出版的地图上出现。另一方面,由于了解西姆拉会议期间英藏秘密交涉的人很少,绝大多数的人根本不知道有这样一条边界的存在,更不要说知道“麦克马洪线”的走向了。此外,1929年出版的《艾奇逊条约集》第14卷对于此事根本没有提及,中国政府也从来没有被正式告知此事。[101]这一切都使英印政府处于不利的境地。中国官方对于附在《西姆拉条约》中的印藏边界线已有耳闻,一位中国外交官在1935年发现,英国出版的大部分地图,无论是官方的或非官方的,均按照传统的习惯线,将印藏边界的走向划在喜马拉雅山山麓,同中国出版的地图无异。中国方面遂将这些地图作为反驳英国说法的证据。[102]与此同时,中国国内出版的许多地图为这条边界线的争论做出了逻辑上的结论。中国认为,西藏包括整个达旺地区,南至布拉马普特拉河谷边缘地带,其东部是中国的西康省。其中具有代表性的是《申报》于1934年出版的中国地图。[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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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677059 中国在绘制地图上的这一动向引起了卡罗的警觉,他对于中国通过地图来宣示领土主权的方式十分敏感。他认为,一旦这些中国地图获得了一种官方的地位,对于英国将十分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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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677061 古普塔(K.Gupta)、兰姆和戈尔斯坦等均认为华金栋事件是一个巧合,认为,恰恰是这一偶然事件促使印度政府外务和政治部去调查华金栋是否确实越过了印藏边界,从而使英印政府“意外”发现了“麦克马洪线”。难道卡罗原先真的不知道“麦克马洪线”的存在?笔者不以为然。实际上,卡罗所做的一切,其目的,都是为了寻找时机让《西姆拉条约》合法化,让英藏关于边界的秘密换文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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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677063 卡罗在写给印度部官员沃顿(J.C.E.Walton)的信中表示:“(英印)政府中能够知道印度东北国际边境的官员,无论如何只是极少数。据我看,如果再迟迟不公布我们同西藏的协议,的确存在发生这类重大事件危险的可能。在西藏问题上,我们似乎确实面临一个新的危机。……印度政府认为,在它公开的档案中,如能掺入几份诸如1914年条约、亨利·麦克马洪爵士与西藏政府关于边界的换文以及通商章程等文件,将会是有利的。”他进而强调:“像《艾奇逊条约集》这样的出版物里竟然没有登载这些协定,这种情况一旦为中国政府得知,势必会成为用来支撑他们那种印藏间不存在经过批准的协定论点的依据”。因此,他建议印度部修改《艾奇逊条约集》第14卷,“除了将1914年英藏条约正本连同根据该约所定的边界换文和贸易章程一并插入《艾奇逊条约集》外,我们还应立即采取措施,在印度测绘局出版的地图上绘出这条边界线”。[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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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677065 英国政府内部对于卡罗的建议,意见并不一致。连沃顿对于该建议的实施也存有顾虑。他于1936年7月16日写信给卡罗,通知他,印度大臣已经决定在《艾奇逊条约集》中公布麦克马洪和伦钦谢扎的换文等几份文件。但是,他指出:(1)印度部不清楚印度政府是否有重印该条约第14卷的计划?如果按正常程序等到下次重印该条约集时再公布这些协议,是否可行?不过无论如何,印度测绘局的地图可立即绘明这条边界。(2)公开发表这些协议时,最好避免不必要的宣扬,不要引起报刊或新闻界的注意。(3)“英藏全权代表”1914年7月3日承认《西姆拉条约》对双方具有约束力的声明,应以不发表原文为宜,可改用注释的方式说明之。[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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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677067 英印政府当然无法等到《艾奇逊条约集》下次再版时再将西姆拉会议文件插入该条约集,因为那要等到15~20年以后。所以,英印政府外务部长梅特卡尔夫(Sir Aubrey Metcalfe)立即回复沃顿,同意其信函所提第2、3项建议,并称已采取步骤改绘地图上的这条边界。至于在该条约集插入西姆拉会议文件的时间,梅特卡尔夫表示要“尽可能快地单独出版第14卷的修改版”。[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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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677069 如前所述,1929年出版的《艾奇逊条约集》第14卷把《西姆拉条约》看成是没有产生任何效果的文件,因此,该条约集没有收入任何东西。由于卡罗的强烈要求,更由于英国外交部的默认,印度大臣泽特兰侯爵(the Marquessof Zetland)同意将麦克马洪和伦钦谢扎的往来照会(但未附地图)、1914年贸易章程和1914年7月版的《西姆拉条约》予以发表,但英藏代表1914年7月3日联合声明除外。[107]这些文件本来可以通过其他途径单独发表,但卡罗所要做的是,设法将这些文件加入现存的《艾奇逊条约集》1929年版本,用印有1929年出版日期的新版第14卷去替代原版第14卷。新版第14卷在印度印刷并于1938年8月运往英国。同年10月底,新版第14卷被分发出去,其中有62册被发往伦敦。除了外交部(Foreign Office)7本外,英国政府的各版本图书馆(Copyright Libraries)、海军部(the Admiralty)、殖民地部(Colonial Office)、帝国国防学院(the Imperial Defence College)、皇家亚洲学会(the Royal Asiatic Society)、东印度联合俱乐部(The East India United Services Club)、国会上下两院图书馆(the Libraries of the House of Lords and House of Commons)以及伦敦经济学院图书馆(the Library of the London School of Economics)等许多机构都收到了《艾奇逊条约集》的新版第14卷。其余新版第14卷都存放在印度部(India Office),没有一本新版第14卷被送往联合王国以外的国家和地区。这就是为什么美国以及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图书馆收藏的都是1929年印刷的原版第14卷的真正原因。[108]仅仅从前后相差7年,但从标注为1929年两个不同版本的《艾奇逊条约集》14卷本身来看,英印政府染指中国领土的手段之卑劣可见一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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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677071 印度部要求,所有的原版第14卷均应送回伦敦销毁。印度部在1938年10月22日的一份备忘录中辩解说,“出版这个新版本的理由是,我们想要不引人注目地公布(从未得到中国批准的)1914年条约”。[109]这完全是一种搪塞,以图掩盖英国政府不可告人的目的。不过,英国政府这一瞒天过海、偷梁换柱的手法运用得相当成功,至少在1963年以前,逃避了公众的注意。直到1962年中印关系出现极大危机时,印度政府凭借赝本《艾奇逊条约集》第14卷,坚持麦克马洪线的原则。英国政府的这一骗局在1963年初被一位英国学者揭穿。最先发现卡罗这一伎俩的是英国外交家约翰·埃迪斯(Sir John Addis),他在哈佛大学图书馆发现了1929年出版的《艾奇逊条约集》原版14卷,他是第一个揭出内幕的人。他在1963年2月发表了一篇名为《印中边界问题》(The India-China Border Question)的论文,指出1929年版的《艾奇逊条约集》有两种不同的版本,一种没有记载西姆拉会议的任何文件,另一种却载有《西姆拉条约》和英印与西藏代表关于“麦克马洪线”的往来函件。埃迪斯当即断定,这些有关《西姆拉条约》和“麦克马洪线”的文件,是在1929年以后加入《艾奇逊条约集》第14卷中的,其目的是想用新版第14卷来替换那些没有刊登这些文件的原版第14卷。[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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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677073 不过,假如我们细心考察的话,就会发现贝尔的狐狸尾巴实际上早就露了出来。他在1946年出版的《达赖喇嘛画像》(Portrait of the Dalai Lama)一书中,已经披露了当时同达赖喇嘛谈及印藏东南边界换文的情况:“在上次我会见达赖喇嘛时,我同他讨论了一个极其重要的条约——西藏条约——中一个主要规定。他说他将向噶厦要来这个条约的原件。他会告诉噶厦是因为如此这般的理由,所以要看一下(不是真正的理由,因为怕引起不必要的好奇)。……达赖喇嘛在看过之后告诉我,他不认为那项规定有何值得担忧之处,不过他准备把那条约原件送来给我看。……几天之后,他的仲译钦波[111]不仅将条约原件送到我处,而且遵照达赖喇嘛命令将之在我处存放几天,让我抄录下来。他还带来了补充那个条约的第二个条约原件……这第二个条约是无人知晓的,所以没有被编入《艾奇逊条约集》……”[112]贝尔在这里,已经透露了1914年西姆拉会议时期西藏地方代表与英印私下密谋的结果,即在当时这些密件不能,也不敢公之于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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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677075 不过,贝尔并没有说出全部事实。据拉鲁·次旺多吉回忆,当贝尔于1920年11月访问拉萨,向十三世达赖喇嘛提出落实秘密换文内容时,达赖喇嘛当即要求英方尽快促成中央政府在《西姆拉条约》上签字,否则,这个草签的条约是没有法律效力的。以上可见,十三世达赖喇嘛之所以敢将西姆拉会议原件拿给贝尔看,“是因为他已将该条约看作是一个无效的条约”。[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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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677077 兰姆指出,难道一个有效的《西姆拉条约》有任何特别的意义吗?印度部的法律顾问在1937年认为,从理论上讲,将《西姆拉条约》同1914年7月3日的《英藏声明》放在一起,这是英方强调西藏噶厦无权同中国人进行双边会谈的基础,这种说法,可能有一定的道理。不过,由于《西姆拉条约》并没有能够实施,因而,这种想法是毫无实践价值的。[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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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677079 兰姆进一步指出,难道中国人拒绝批准《西姆拉条约》就使得他们丧失了对西藏的“宗主权”地位吗?印度部在1937年间非常详细地讨论了这个问题,他们的结论似乎是肯定的。他们认为,在对“英国政府对中国人在西藏的宗主权的承认承诺到什么程度”进行详尽审查后,印度部的律师们只是说:“对该问题的答案无疑是承认这样一个事实,英俄两国政府在1907年的英俄条约中承认了中国对西藏的宗主权。这一承认由英国政府在1912年8月12日备忘录、1914年《西姆拉条约》以及1921年8月26日备忘录中予以重申。同时,我们总是注意维持我们的政治和商业权利,并且我们把西藏看作一个在中国宗主权之下的自治邦。”[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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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677081 然而,通过接受《西姆拉条约》第二款,西藏人显然也承认中国对他们的宗主权。英印方面认为,发表《西姆拉条约》的好处是双重的。首先,古德在1936年至1937年出使拉萨期间,西藏人连《西姆拉条约》的内容都不清楚,更不必说知晓该条约对他们意味着什么。如果能向他们展示印有原文的早期出版品,并加以适当的翻译,将有助于在得到文件证明的基础上向他们解释清楚。[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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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677083 实际上,英国政府在西姆拉会议以后,之所以不敢公开发表会议文件,除了中国政府拒绝签字而导致会议流产的原因外,另一个原因就是时机并不成熟。如前几章所述,第一次世界大战迫使英国无暇顾及西藏,而一战结束后,中国国内激烈的民族主义运动,使之仍然不敢公开这些文件。贝尔1920年11月至1921年2月赴拉萨访问,其目的之一,就是试图敦促十三世达赖喇嘛履行《西姆拉条约》。他向许多不知情的噶厦官员透露了麦克马洪和伦钦谢扎之间的秘密换文,并同十三世达赖喇嘛讨论了这一问题。虽然贝尔担心中国中央政府断然拒绝这个原本无效的条约,但是可以以此向中央政府施压。不过,华盛顿会议的召开,使得英印当局不得不再次偃旗息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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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677085 贝尔一直醉心于推动英印势力介入西藏地方政府,进行分离中国版图的活动,在其1924年出版的《西藏史》(Tibet Past and Present)[117]一书中故意披露了密约内容。他在该书第一章“边界、面积与人口”中写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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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677087 其南与缅甸分界处,初亦不甚明显。再西界线由阿萨密人决定之。直达戴罕或雅鲁藏布江(Dihang or Brahmaputra)自北冲入处。此后大概以喜马拉雅山脉为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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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677089 “大概以喜马拉雅山脉为界”,这就是所谓的“麦克马洪线”!他的更精妙之处,是在此处做了一条注释:1914年3月24、25日两日,英藏两全权大使划定自伊索拉齐(Isu Razipass)至不丹之界线,绘于地图上,并交换说明为凭。[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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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677091 这实际上是将“麦克马洪线”的来由和盘托出,其用心可谓良苦,其目的也昭然若揭,即英国根本无视中国对西藏的主权,出于其侵略和渗透的战略,千方百计要分割西藏的骗子和强盗的行径。此外,贝尔还在该书第15章“西姆拉会议”的文字中详细描述了“麦克马洪线”。该书所附“西藏地图”上,赫然画着的是“红线”(即“麦克马洪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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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677093 这一切都是贝尔蓄意策划的。而英印政府之所以在1935年至1936年借“华金栋事件”重新提出所谓“麦克马洪线”,则是因为他们相信,中国在日本侵略的威胁下,无暇顾及西藏。这就是英国政府选择在1938年用伪版《艾奇逊条约集》第14卷更换原版第14卷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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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677095 二 英印当局对门隅和达旺地区的侵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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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677097 门隅(Monyul),全称“白隅吉姆郡”,意为“美丽的处女地”,在西藏自治区错那宗南部,北迄错那泊拉山、东至卡门河、南抵布拉马普特拉河广大地区,包括达旺、德让、江噶尔、森格、达隆、邦迪拉等地,南北约15日马站,东西约3日马站。[119]区内有聂乡河、章马河、章朗河及绒朗河等,均系卡门河支流。河流两岸的河谷和高山上有茂密的原始森林,肥沃的土地。区内湖泊密布,有嘎尔巴桑错、童噶洛错、东米洛错、东米加布错等大小湖泊10余个。门隅以吉木东山为界,分为东西两部分:东门隅包括门尼玛、舒强塔、森格宗、扭马东、章马河流域和绒朗等;西门隅包括塔巴、邦钦、来波等。[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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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677099 该地区公元7世纪时为吐蕃王朝所辖,13世纪时为元朝所统治,14世纪,西藏帕竹地方政权在错那建宗。17世纪中叶,五世达赖喇嘛统一西藏后,派其弟子梅热·洛珠嘉措活佛和错那宗宗本朗喀珠札在该地区建立政教机构,将全区陆续划分为32个行政区域,称“错”或“定”,并委任了头人管理。如勒布四部、邦钦六部、塔巴八部、门尼玛三部、章朗六部等。在门隅首府达旺,建立了叫作“达旺希哲”[121]的行政管理委员会和“达旺住哲”[122]的更高一级非常设行政会议,达旺寺的僧官代表拉萨行使管辖权,领导全区事务。[123]西藏噶厦对门隅的各级行政机构委派官吏,在全区征收赋税(主要是一年两次的粮食税),并行使司法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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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677101 该地区主要居民为门巴族和少数藏族。门巴族有4万余人,属汉藏语系藏缅语族,通用藏文。居民多信喇嘛教。主要从事农业、牧业和狩猎。门隅地区盛产荞麦、玉蜀黍、稻米、豆类以及部分亚热带作物。区内的达旺寺,为藏传佛教格鲁派三大寺之一的哲蚌寺朗色林札仓的属寺,由梅热活佛修建,共有僧众约500人。达旺寺下属的寺庙还有达隆寺、沙丁寺、多烈寺、江袁尼姑寺、札玛东穷尼姑寺等10余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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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677103 达旺(Tawang)旧称塔湾,又称门达旺(Mong Dawang),位于喜马拉雅山南麓,西藏东南端,属于错那宗(Tsona Drong,又称崔南、翠南、促那或崔纳)。“门”为区域之意。东南邻近新日宗与德让宗(又称提郎宗),西南与不丹的塔西冈宗(Tashigang Drong)相接。因“德让”与“错那”音近,故有人误以为达旺属于德让宗(Dirang or Dhirang Drong)。[124]达旺地区面积约5180平方千米,以境内的色拉关(Ze Lapass)为界,将其分为两部分。色拉关以北及达旺中部一带地区,由错那宗宗本管辖;色拉关以南地区,主要属达旺寺及朗色林札仓,由哲蚌寺系统委派官员管理村庄、征收税赋。[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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