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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人以遣使驻外为当然。但是在中西交冲之初,自中国人看去,则遣使驻外既不是一种所知的事,也不是一种所愿的事。同治六年(1867),管总署的奕䜣曾追溯咸丰朝末期以来的中外交涉,说是西国使臣已叠次“来请奏派(使节)前往”,而“本衙门以各国至中华,通商传教,有事可办,故当遣使。我中国并无赴各国应办之事,无须遣使驳之”。[24]以当日的事理而论,这些都是实话。在19世纪中叶之后的中西交往里,中国从一开始便居于被动的一方和回应的一方。因此中国人从一开始便不仅“无赴各国应办之事”,而且没有想到过会有“赴各国应办之事”。总署用“驳之”为词表达其应对西人的态度,反映的正是一种有意的远避和排拒。而远避和排拒的背后,则显然是被动的中国人因其被动而生成的种种猜度和提防。在西人入华之前,清代中国并非没有遣使的事,但当初的遣使大半都是授印封、颁正朔的聘使,其往与返,职分都在礼仪一面。就中国人的历史和文化而言,这是一种古已有之的东西和知之稔熟的东西。所以那个时候江苏巡抚李瀚章曾用中国人旧有的聘使比类西方人意中的遣使,说是“考春秋尝有王臣下聘诸候之礼,或酌定年限,轮流遣使,赴泰西各国聘问一次”。[25]他在比类之中把西方世界里的东西中国化了。其持论与总署的“驳之”稍异,而离近代外交中遣使驻外的本义则愈远。这些都说明,由西方人一头提出的题目,在中国人一头直接引出的曾是一种深深的疑虑和明显的隔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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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中西交往的过程虽然磨难重重,而阅历和见识也自磨难中获得并在磨难中累积。在中国人当中,最先以“驳之”回应西人遣使之请的总署官员,日后更事既久,又成了中国人当中最早意识到遣使之可行和应行的先识利害者。因此筹议修约之日,奕重提遣使这个老题目,其比较彼已而言之,已是意在效而用之:“十余年来,彼于我之虚实,无不洞悉,我于彼之情伪,一概茫然。且遇有该国使臣倔强任性,不合情理之处,惟有正言折之,而不能向其本国一加诘责。此尤隔阂之大者”。[26]其中的一部分道理同威妥玛讲的话显然非常相似,但同样显然的是,奕所阐述的道理不会是彼族说服的结果,只会是“十余年来”身在中西交冲之间闻所未闻和见所未见的结果。比之西人的说帖,这种闻见之知无疑更能深入人心和改变人心。所以此前一年,“乞假回国”的赫德建言随带“同文馆学生一二名”到英国,以一览“风土人情”,总署已引为由头并扩而广之,以“游历一番”为名义,特派曾任知县的斌椿及其儿子带了同文馆的三个学生跟着赫德到欧洲,寄意于用此“探其利弊,以期稍识端倪,藉资筹计”。[27]虽说朝廷之初心以“礼节”为“尤难置议”,并因此而立意要使这种“游历一番”不涉“张皇”,同“特派使臣赴各国通问体制有间”,[28]但作为官派的中国人,斌椿一行在欧洲受到的却是“正式的礼遇”,以至于“外国公使仍然未曾获得(中国)皇帝允准觐见”,他们已经“领受”了“欧洲君主尊敬的接见”。[29]然则中国人的“游历”在西国已变成一种“通问”,对于重礼仪并且担忧礼仪的中国人来说,彼邦“风土人情”中的这一面一定会化解掉许多预想中的阻隔。由此形成的是因交往而获得的融通,因此斌椿之后,又有原任美国驻华公使的蒲安臣被朝廷用为“办理各国中外交涉事务大臣”,带着同样被称作“交涉事务大臣”的志刚与孙家谷出使美国和欧洲。两者相隔不过一年,而与斌椿之“游历一番”相比,蒲安臣已是责在“交涉”和“办事”。[30]就通使的本义而言,后者当然更多一点名实之间的相符。比之当初并无“应办之事”的说法,显见在此日主持洋务的中国人心里,遣使一事正在变作切近之事和切已之事。然而借用蒲安臣为“交涉事务大臣”代表中国出使,又说明了这种切近之事和切已之事对于中国人来说又是一种困难的事。于此思之最久的奕曾举其大端概括而言之曰“其难有二”:一则是“远涉重洋,人多畏阻,水陆跋涉,寓馆用途,费尤不赀,且分驻既多,筹款亦属不易”。若以彼时国家财政之拮据和官界中人之不习波涛相衡量,他所说的自是实在情形。但比较而言,更困难的还在于不容易找到一旦奉命出使真能够做到不辱使命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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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则语言文字,尚未通晓,仍须倚翻译,未免为难;况为守兼优,才堪专对者,本难其选。若不得其人,贸然前往,或致狎而见侮,转足贻羞域外,误我事机;甚或勉强派遣,至如中行说之为患于汉,尤不可以不虑。[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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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往昔聘使之行走于熟路之中相比,这个时候的遣使一入彼邦,便已身在近代外交的体系和规则之中,从而身在西方人熟悉而中国人不熟悉的体系和规则之中。在这种显然的不相对称里,出使的中国人无所凭借,应对与折冲之际,遂很容易变成被牵着走的人。随后的“贻羞域外”和“误我事机”都关乎朝廷之荣辱与国家的得失。在这种权衡里,显然是“贸然前往”和“勉强派遣”比无使更可怕。于是,因为总署眼中看不到合乎尺寸的人,所以朝廷宁肯借用一个知西法的美国人来为中国“交涉事务”;也因为总署眼中看不到合乎尺寸的人,所以在蒲安臣之后,遣使之于朝廷仍然是一种能想而不能做的事。两年之间,斌椿以“游历”奉旨出国门,蒲安臣以客卿奉旨作使节。用常规和成例相对照,都不能算作章法厘然而筹度有序。但作为走向近代外交的最初一步,其起意和成行却都出自于中国人的自愿。与之相比,同治九年(1870)崇厚“亲赍国书”前往法国,“用昭永远和好之美意”,[32]则是以天津教案为起因而在逼迫之下的出使赔罪。[33]虽说就其时间之前后相接而言,崇厚是在继踵蒲安臣,但这种因逼迫而出使里没有中国一方的自愿,所以两者之间的理路和内容其实并不一样。从这个意义上说,崇厚到法国去“用昭永远和好之美意”,又写照了中国人走向近代外交的最初一步,同时还有被拖着徒跣而趋的一面。而对于那个时候同西方世界打交道的总理衙门来说,则自愿和逼迫都会成为认识、镜鉴与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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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绪二年(1876),中英因滇案而立《烟台条约》。其中的一节专门以“俟此案结时,奉有中国朝廷惋惜滇案玺书,应即由钦派出使大臣尅期起程,前往英国”[34]为英国人的条约权利和中国人的条约责任。同六年前的法国人一样,英国人指索钦使到彼邦表示“惋惜”,要的也是赔罪。而总署作奏议,则意在借此日之出使为开端,以成其思之已久的遣使驻外之局:“查出使各国一事,本属中国应行举办,现在威妥玛既以马嘉理被戕一案,力求中国派员到彼国修好起见”,而“臣等公同商酌”,应“请旨简派出使英国正使一员,此外尚须副使一员”。所以,当日在“出使英国钦差大臣”名目之外,已又有“派驻英国公使”名目。[35]与总署的主张相呼应的,还有出自地方疆吏而与之同属一类的主张。[36]于是遣使驻外便成了朝廷应做和必做的事。而开缺居家多年之后刚刚在福建当按察使的郭嵩焘,则因此而被朝旨从福建召到北京,成了被选定的第一个驻外使节。作为一种比较,在他之前领衔“游历”和出使的斌椿、志刚和崇厚都是文名不显的旗人,因此郭嵩焘虽然后入此道,却在更加完全的意义上被当时和后来看作是士大夫中的先入异域者和先居异域者。光绪初年的中国,士林中的多数仍然远看海国不甚分明而惯于以夷夏辨中西。在他们的精神世界里,异域犹是化外。于是郭嵩焘所做的事不能不使他在多数人的眼中近乎异类。其时正在湖南乡居的王闿运曾作日记说,客来言时事,“传骂筠仙一联云:‘出乎其类,拔乎其萃,不容于尧舜之世;未能事人,焉能事鬼,何必去父母之邦’”。然后说“筠仙晚出,负此谤名,湖南人至耻与为伍”,并以“众好众恶,圣人不能违”[37]为归结之辞。“时事”大半指的是京城里的事,而这些话从京城一路传到湖南,说的人和听的人表达的显然都是异视和鄙薄。记述和发议的王闿运本是郭嵩焘的朋友,但以“众好众恶”论是非,则说明事关夷夏和人鬼,他更愿意站在多数一边。由此形成的士议滔滔,是一种斌椿、志则和崇厚都没有经受过的压力。郭嵩焘身在四面指目之中,自谓有如“悬的以资弹射”,而诟谤之来,则“惟其所见愈狭,而所持之论乃愈坚”。[38]他不是一个怕诟谤的人,但时至光绪二年(1876)其宦心已经非常淡薄,因此被召入京之后,日记中叙心事,多见的是“旦夕求归”、“方谋引退”、“申述所以求退之旨”,以及“欲仕不能,欲归不得,蹇运在躬”,等等。[39]显见得就本意而言,他其实并没有持节远行之想。在这种意兴阑珊的境地里,最终使他收起乞病乞退之心的,是当年七月召对,西太后以“此时万不可辞,国家艰难,须是一力任之”,和“此事实亦无人任得,汝须为国家任此艰苦”立主旨的一段话。君权用“国家”作题目相召唤,催出了身为儒学士大夫的郭嵩焘心底里“时艰方剧,无忍坐视之理”的回应。所以他在这一天的日记里说:“在家安排面辞之言,竟是不能说,惟能感激懔遵而已”。[40]三个月之后,郭嵩焘在訾议纷纷里从上海放洋,踏四万里波涛去“为国家任此艰苦”。在其“十洲天外一帆驰”[41]的航程里,就前一面而言,与他一路相伴的是孤独;就后一面而言,与他一路相伴的是沉重。于是遥远的伦敦遂有了一个代表中国的公使馆。而举英国人咸丰十一年(1861)已在北京立使馆的事实作对比,则在同一件事上,中国人已迟了十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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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日朝廷称“遣派公使”为“创行之典”,[42]因此同过去相比,出使的人多,名目也多。在郭嵩焘之后列名于朝旨之内的,还有以候补五品京堂充驻英副使的刘锡鸿、以布政使衔贵州候补道充二等参赞的张自牧、以江苏候补知州充三等参赞的黎庶昌、以兵部候补员外郎作三等翻译官的德明、以户部候补员外郎作三等翻译官的邬凤仪,以及名为随员而实充文案的刑部主事汪树堂、候补通判张斯栒、广东候补知县李荆门、候选县丞罗世琨。[43]除了驻英副使之称别成一格,其余使职之立名都与西国外交官相对等,而自中国言之,则皆属别立新义,古所未有。副使、参赞、翻译官和随员之外,还另有不在朝旨之内的“英人马格玛(理)及曾恒忠、舒文标、张咏清、罗照沧”等被“咨调”而来的“各员”。[44]这些人经旨派和调用而汇集在一起,随郭嵩焘万里西行,他们组成了中国最早的一个驻外国公使馆,同时他们也成了中国最早的职业外交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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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9世纪中期以来中外交往的历史过程里,由列国公使驻京到中国公使驻外,是中国人积多年困厄、挫折和认知之后的丕变和转折;是中国人在长久被动之后正在萌生的一种主动。因此,自光绪二年(1876)既立驻英公使馆,郭嵩焘便成了一个起点。而后,光绪三年(1877)刘锡鸿奉旨出使德国,何如璋奉旨出使日本;光绪四年(1878)郭嵩焘奉旨兼使法国,陈兰彬奉旨出使美国,崇厚奉旨出使俄国,前后三年之内,由于这些远行长驻的使节,中国同久为交涉对手的欧西列国,以及正在效法西人咄咄逼来的日本都已筑成了一种与过去判然不同的外交关系。在中国人一步一步融入近代外交的漫漫长路里,这是一段艰难涉过的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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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外旧约章汇编》第一册,第9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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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筹办夷务始末》(咸丰朝)第七册,第230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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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筹办夷务始末》(咸丰朝)第七册,第230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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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同上书,第2314、2317、231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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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曾国藩全集·奏稿》九,第524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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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参见王曾才:《中国对西方外交制度的反应》,《中国近代现代史论集》第七编,自强运动(二)、外交,第109页,台湾商务印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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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洋务运动》第一册,第1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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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筹办夷务始末·同治朝》卷四十一,第2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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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同上书,卷五十,第28、3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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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筹办夷务始末·同治朝》卷五十,第3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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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同上书,卷五十二,第2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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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筹办夷务始末·同治朝》,卷五十六,第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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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同上书,卷五十二,第26、3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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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同上书,卷五十一卷,第19—2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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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筹办夷务始末·同治朝》,卷五十四,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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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同上书,卷五十五,第11—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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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筹办夷务始末·同治朝》卷八十九,第2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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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同上书,卷九十,第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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