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06709770
1706709771
[103] 同上书,第131页。
1706709772
1706709773
[104] 《辛亥革命前十年间时论选集》二卷上册,第387、124页。
1706709774
1706709775
[105] 同上书,第414页。
1706709776
1706709777
[106] 《戴季陶集》,第205、309页,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1990年。
1706709778
1706709779
[107] 《宋教仁集》上,第298页,中华书局1981年。
1706709780
1706709781
[108] 《章太炎的白话文》,第119页,贵州教育出版社2001年。
1706709782
1706709783
[109] 《吕思勉读史札记》,第71页,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
1706709784
1706709785
[110] 《辛壬春秋》(上),民国十三年刻本,第二十六卷。
1706709786
1706709787
1706709788
1706709789
1706709791
衰世与西法:晚清中国的旧邦新命和社会脱榫(增订版) 科举制度的历史思考
1706709792
1706709793
自封建变为郡县,则帝王治理天下不得不选官。
1706709794
1706709795
与世路里的这种社会变迁相比,作为早生的观念,《春秋》讥世卿,已表达了儒学以“尚贤”为义所固然和理之应有的政治理想。孔子说“选贤与能”,孟子说“贤者在位,能者在职”[1]。要义都在于放开贤路和“立贤无方”。因此,由世卿变为选官,引此以为理路,便是由世及变为尚贤。汉代始行察举取士,而多以“贤良方正”为名目,正可以看到理想政治对于实际政治的影响和规范。顾炎武说其时的“乡举里选,必先考其生平,一玷清议,终身不齿”[2],则察举之能够成为一种制度而用来选贤选官,皆本乎以名荐人而又循名责实。以名荐人,说明了名常常走得比实更远;循名责实,又说明了名实之间会有不能贴合和不相对称。两者都反照了名实的异同,从而两者都反照了存在于察举制度里的无法密封的空隙。因此,当“荐举征辟,必采名誉,故凡可以得名者,必全力赴之”,遂至“好为苛难,遂成风俗”之日[3],常常是“刻情修容,依倚道艺,以就其声价”演为积久而成的时趋[4]。虽说“好为苛难”和“刻情修容”都属名实不能相印,但前一面犹能砥砺风节,后一面则淆乱真假,并因淆乱真假而淆乱了旨在举贤的选法。之后是世风与选法交相变迁之下的名实相悖和循名不能责实。迨魏晋之后,“荐举征辟”与“九品官人法”相嬗递,以名荐人已骎骎乎日趋而日归于以族选人,随之是“好为苛难”和“刻情修容”皆穷于“上品无寒门,下品无世(势)族”[5]的两头截然界分之中。世家多上品,其初始的渊源应当来自于世家更重子弟的养和教,因此世家子弟大半更加可观。但当选官与家族的依连一路固化而深度板结,致“州郡大吏,但取门资”[6]成为一种长期性和普遍性之后,儒学以“立贤无方”为贤人政治题中应有之义的道理,便在南朝与北朝的选官过程里都由奄奄一息而荡然无存了。与之相因果的,则是始于“乡举里选”的察举制度自身在两头界分的固化板结里内外俱困而四面支绌。而后隋代继起,“罢九品中正,选举不本乡曲”[7],并因此而使行之已经数百年的察举制度不得不变。
1706709796
1706709797
“尚贤”与公平之间
1706709798
1706709799
隋代罢九品官人法,同时废置州郡长官辟除僚佐的旧制,“自是海内一命以上之官”咸归“吏部所掌”[8]。而久分之后此日天下重归一统,又决定了随土宇的廓大而不能不大幅度增多守土和治民的地方官。因此,比之南北分据时代的小朝廷,则一统之后的大朝廷显然愈多选官的急亟。一则记载说:自隋“罢外选,招天下之人,聚于京师;春往秋还,鸟聚云合”[9],另一则记载说:“(隋)炀帝始置进士之科”[10],以“分等”取士。前一面写照了一种前所未有的场面,后一面记述了一种前所未有的科目,而两者之要端皆在考试。若就先后论始末,则察举之日已曾兼用过考试以分高低的办法,但数百年之间其法一变再变,遂成前之考试不同于后之考试。后人概论其间的变迁之迹曰:
1706709800
1706709801
其先以考绩补救于既用之后,其次寓试于选,又其次乃以试为选。隋之开科取士,特试之演进,而亦选之变更。[11]
1706709802
1706709803
与前代用察举选人而济之以考试相比,隋代已是“以试为选”。两者的不同在于,察举选士的实质是以人选人,“以试为选”的实质是以文选人。而“试之演进”的过程带来选士之法的变化,正是这样造成的。之后是“唐承隋法,不改其理”[12],正在变化的选士之法遂因之而能够在延续中得以沉积凝固而制度化。但以唐代的选法比察举制度,则唐人在“承隋法”之外,又以“苟有才艺,所贵适时,洁己登朝,无嫌自进”为道理,而许士人“其有志行可录,才用未申”,于官员荐举之外“亦听自举”以应试选官[13],于是而有“怀谍自举”、“怀谍自列”、“怀谍自投”一类名目。由此别开生面,遂显示了与前代更大的不同与变化。由于这种不同和变化,作为被选一方的个体士人便由原本的不能自主而获得了一种自主和自立。而后,“以试为选”变以人选人为以文选人,则考试不能不一切以程文为去留;“怀谍自列”赋予被选一方以自主性,则个体士人可以越过地方政府而直接与国家权力发生关系。两者都为选官过程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广泛性、普遍性和公平性,同时是两者都在察举制度行之已久的成法和范围之外别立了一种新的章法。这个过程因丕变而成蝉蜕,在察举制度已经走到止境之日,促成了科举制度的起而代之,并因此而使一种选官制度在直接和间接地影响了中国众多人口的同时,又深度地改变了中国社会。
1706709804
1706709805
此后的一千三百年里,影响和改变了中国人和中国社会的科举制度一面久被评说而且常常受到訾议,其间还曾有过不止一个帝王下诏“罢科目”以期改弦更张;一面又与万千士人外相呼应,内相依存,并以其绵延不绝显示了长久的生命力,使“罢科目”的帝王一个一个在顾此失彼中碰壁,之后,一个一个缩手敛心,转过头来回到“科目”的老路上来。两面之间的这种互歧而共存,说明了与之相连的种种复杂性,并以其各自对应的合理性和不合理性,写照了科举制度内含的深刻矛盾。
1706709806
1706709807
唐太宗说:“能安天下者,惟在用得贤才。”是以选官任官,须以“德行学识为本”[14]。然则科举与察举虽然此起彼伏于前后代谢之中,而就选官以“尚贤”为宗旨来说,则两者依然承前接后地一脉相延。但时至宋代,自太祖一朝开始便已为科场积弊所牵,在“尚贤”之外,又不能不直面公道和不得不注视公道,以应对“向者登科名级,多为势家所取,致塞孤寒之路”[15]的世间之大不平。“尚贤”以“立贤无方”为始端,因此“尚贤”自当以公平为心中的尺度和立脚的事实。然而科举行之三百七十余年以后,“势家”与“孤寒”之间的这种太过悬绝又说明,作为一个观念的“尚贤”,本身并不足以生成事实上的公平。而后是自太祖一朝开始,行之三百七十余年的科举一变而被置入“势家”与“孤寒”的对比之间,为朝廷的自觉意识所引导而一路移其重心于防弊一头。其间次第产生并前后连缀的殿试、锁院、弥封、誊录都是在用隔绝的办法剔除举子士人的个体印记,从而剔除举子士人在文字之外单面据有的优越和便利,以期“势家”与“孤寒”一旦进入考试的过程,便不能不共处于一种营造出来的平等之中。当日欧阳修曾通论宋代的科举取士曰:
1706709808
1706709809
不问东西南北之人,尽聚诸路贡士,混合为一,而惟材是择。各糊名眷录而考之,使主司莫知为何方之人,谁氏之子,不得有所憎爱薄厚于其间。故议者谓国家科场之制,虽未复古法,而便于今世,其无情如造化,至公如权衡,祖宗以来不可易之制也。[16]
1706709810
1706709811
比之唐代取士以不严防弊为常态,而致举子“驱驰府寺之门,出入王公之第,上启陈诗”,以求“咳唾之泽”,和“贵戚纵恣,请托公行”[17],以及由此而来的“势门子弟,交相酬酢,寒门俊造,十弃六七”[18],则宋人用严立隔绝以成其“无情”和“至公”,立意正在于抑制权势对于科举取士的支配与影响,从而提防权势转化为科举取士中的优势。此后的九百多年里,这种抑制之心和提防之心与科举制度常相伴随,成为朝野共认的常理和常态。而由此演为走势,又常常会愈趋愈严。所以时至清代,又从同一种理路里派生出官员子弟参加乡试,须另立“官卷”以区别于“民卷”的做法。熟识清代掌故的徐凌霄在民国初年为之作诠释说:“按普通均率计算,一省中额算他一百名,应考的人数,少说也有一万多人,合计起来,民卷至少也要百中取一,而官卷却只须有二十人就可取中一个,表面上看去,似乎官员子弟到底比平民沾光些,其实这正是平民的利益。因为有了二十名取一的限制,那么官员子弟应试的如有一百个,至多只能取中五名,仅占了全榜数额的百分之五,其余的百分之九十五全是留给平民的。那些官卷的文章十分的雍容华贵,出色当行,也不能尽数取中。若是没有二十取一的限制,则一百名中额,势必被官卷占去大半,平民就于无形之中受到压迫了。”[19]因此,相比于殿试、锁院、弥封、誊录维持公平于考试过程之中,这种把官卷民卷各自断开以限定和配分榜额的做法,已是维持公平于考试过程之外了。然则就“以试为选”的本义而言,后者显然是在用一种对于官员子弟倒过来的不公平来维持其整体上的公平。其间的相悖和相成正说明:在一个实际上不平等的社会里,要特为地造就科举取士的平等,便不能不以不平平之,先下手截短太长的一头。与这种抑制和提防命意相类似的,还有唐代制举试诗赋;宋代兼用诗赋、经义;元、明、清三代用《四书》;明清两代又由《四书》衍为八股文的推演变迁。章太炎曾说:
1706709812
1706709813
为甚隋唐以后,只用科举,不用学校?因为隋唐以后书籍渐多,必不能象两汉那样简单。若要入学购置书籍,必得要无数金钱。又且功课繁多,那做工营农的事,只可阁起一边,不能象两汉的人,可以带经而锄的。惟有律赋时文,只要花费一二两的纹银,就把程墨可以统统买到,随口咿唔,就像唱曲一般,这做工营农的事,也还可以并行不悖,必得如此,贫人才有做官的希望。若不如此,求学入官,不能不专让富人,贫民是沉沦海底,永无参政的日子。[20]
1706709814
1706709815
因此,他并不喜欢科举制度,但又力言科举制度中所内含的“社会主义性质”为当日的公道之所在。而就其所罗举的“时文”与“程墨”而言,则公道所写照的其实主要是明清试士的八股文。所以其意中科举制度内含的“社会主义性质”,实际上也更多地是在指述明清两朝用八股文选士所体现的公道一面。八股文取题目于《四书》之中;又以破题、承题、起讲、前比、中比、反比、后比、束比以及限定的字数立为程式。由于题目取于《四书》之中,因此八股文的知识范围是限定的。民国初年,时人在科举制度废止之后追叙科举制度,而言之深切的,则尤其是这种八股文体之限定知识范围而造就的公平:“策论、词章、考据一切雅博的学问,必须多买书,多求学,平民寒士的力量多半办不到,那么考试起来一定还是图书满家的贵家子弟占有优势,寒士因为无力读书求学,场中难免交白卷,就是不交白卷,而文章太空疏了,亦不能取中,那就与机会均等的宗旨不合,所以只重四书五经(实际上五经都在其次,以四书为主课),使得多数平民都可以买得起,读得通,做得文,叫那些胸富五车家藏万架的贵家子弟无特别用武之地。”[21]虽说这段文字以“贵家子弟”与“平民寒士”相对举,但就“买书”、“求学”皆系乎财力而言,则这种由限定知识范围而造成的平等,主要应是一种贫富之间的对等。比之抑制权势,其影响所及,显然又属另一重意义。而由于八股文别立专门的程式,则程式不仅限定士子,尤其限定试官。两者共处于同一种客观标准之下,试官个人的才识情性和偏好偏恶既无从挥斥自如于读卷评卷之际,便难于以其一己之私意影响凭文以定去留的裁断。因此八股立为程式而延续了五百多年,同时又在五百多年里维持了试官与举子之间的公平。
1706709816
1706709817
在这种唐代科举不同于宋代科举,宋代科举不同于明、清科举的节节变迁里,还有因地域的差异而产生的不对等和不平衡,以及这种不平衡引发的彼此竞比。自南北朝而经隋唐,南方的文风已累积地盛于北方,遂使科举取士南方人常常多于北方人,作为一种反映,则宋代司马光和欧阳修已以此为题目而有过南北之争。这种不同地域之间因文化积累和传播的差别而形成的不相对等,本不同于贵贱之间的不对等和贫富之间的不对等。但这种不相对等又牵及万千士人,并牵及朝廷既以万方一概治天下,则不能不以万方一概选官于天下的内在一致性。因此明代乡试已用南北分卷营造南北平衡,清代尤更进一层而实行各立定额的“分省取中”,其营造平衡的程度,遂能达到行省与行省之间。君权用配分数额的办法在不同的地域之间造出了科举取士的公平,对于文风不振的地方来说,这是一种扶植,对于文风昌盛的地方来说,这又是一种限制。在这种从不均衡里造出均衡来的过程里,科举制度得以用一种统一的文化覆盖和涵濡不同的地域,而由此形成的不同地域之共有一种统一的文化,对于君权来说便是政治统一的根基和内核。因此,“分省取中”之外,清代还曾专门在湖南、广西为“瑶童”立学额;在台湾为“番民”立学额[22]。而原本各自出于地方,并因之而各自属于地方的读书人,则在这个过程中因科举选官而与朝廷相连属,并沿此而入,共同转化为以国家为中心的知识人。所以,在地方意识深厚的中国,士人是最早通过科举制度而能够越出地方意识的社会群类。
1706709818
1706709819
一千三百年之间,隋唐两朝由“以试为选”开科举之局,而后是宋代初年到清代晚期的九百多年里,“以试为选”在层层累进之中不断地以制度的周密化和标准的客观化为功夫,着意于排除与主试一方和被试一方相关联的种种主观影响与人为可能,并用力铲平种种因身份、地位、贫富、地域的差别而造成的单面优势。清代尤其凌厉,常常因科场出毛病而兴大狱,致涉事的官员纷纷被杀、遣、革、降。论其本意,杀、遣、革、降都是用刀锯和重典在维护公平。孟子说:“物之不齐,物之情也。”[23]而这种排除、铲平和凌厉则显然都是在对“物之不齐”以不齐齐之。但不齐齐之的指归皆在于选官取士的平等,因此九百多年以来,科举制度便成了一种能够在帝王和士人之间形成感应和呼应的东西。自一面而言,这种感应和呼应以政权的开放换来了政府和社会之间的相通和相融;自另一面而言,则帝王以科举的公平为士人造平等,是因为科举造成的人人平等是一种人人在帝王面前的平等。有此平等,举子士人才可能脱出世间的层层不平等,不归于势门而归于帝王。因此,与察举之出于地方并因之而由地方官主导相比,由君权主导的科举制度,显然地助成了君权的集中。然而这种为士人造平等的过程限制皇族、限制世族、限制势家、限制官僚子弟,同时又在使君权成为一种周遭没有扶翼的东西。随后是君权高高在上,一面前所未有地集中,一面前所未有地孤独。这种集中和孤独既在牵动士人与帝王的关系,也在牵动帝王与士人的关系。
[
上一页 ]
[ :1.70670977e+09 ]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