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06711433
1706711434
那天晚上,涉事双方为了这场争议的结束举行了简单的晚会。晚会期间,纽约发来了一份“加急”电报,电报中说:
1706711435
1706711436
合众社发来急电说路透发稿称你为虚假报道向南京道歉我方态度只为得罪南京道歉再无其他错误若行动有变请急电解释当时我恰好拿着一封上海站发来的电报文件,正是路透社的,还没有打开。撕开后,我发现那条消息的确在上面。王部长违背了他的诺言,他不但公开了詹森的身份,说信件是由公使送达的,而且他的办公室还公开表示,我已经代表本人以及《纽约时报》为“不实报道”道过歉,他们这么做太过分了,我必须要让他们付出惨重的代价。我首先要求路透社在世界范围内对此事作出更正。我说如果他们不肯答应,我就立即起诉,并要求以一万美金作为赔偿。三天后,我写了一份信件寄给了王部长,内容如下:
1706711437
1706711438
中国上海,1931年5月1日
1706711439
1706711440
1706711441
1706711442
至中国南京外交部王正廷博士阁下
1706711443
1706711444
1706711445
1706711446
阁下:
1706711447
1706711448
1706711449
1706711450
外交部驻本地机构于1931年4月28日,向媒体发布了一份文告,公告内容如下所示:
1706711451
1706711452
1706711453
1706711454
“南京,4月28日,昨天美国公使纳尔逊·T·詹森先生亲自将《纽约时报》驻中国记者哈雷特·阿班的一封信交给了王正廷部长。阿班在信里就之前对中国的不实报道以及后来此事衍生出的1929年夏天国民政府要求将他驱逐一事,代表他本人和《纽约时报》表示诚挚的遗憾。关于其遗憾的表示已被接受,这件事就此过去了。政府正安排恢复阿班先生的新闻设备使用权。”
1706711455
1706711456
1706711457
1706711458
信件确实是由美国公使交给阁下的,但是信中的内容绝不像上面所说。我在信中多次强调对北方形势的报道是“符合实际并且可靠的”,虽然那些报道引发了争议,但没有任何不公正和不真实的地方,可是以上新闻稿却对我信中的内容作了不实报道。
1706711459
1706711460
1706711461
1706711462
《纽约时报》已经发出指示,并请我告诉阁下,假如我们的要求没有被接受或没有得到彻底执行,《纽约时报》会把本人的信件和4月28日外交部的新闻稿同时刊登在时报上,以求自保,也为了让大家知道事实真相。
1706711463
1706711464
1706711465
1706711466
顺致敬意
1706711467
1706711468
1706711469
1706711470
哈雷特·阿班
1706711471
1706711472
1706711473
1706711474
我把这封信的副本寄给了上海和美欧的各家报社,还有外国记者。南京外交部收到我的信后,没有直接回复,而是在报纸上发表了一份声明,内容如下:
1706711475
1706711476
阿班先生已经不记得,国民政府有权判定他之前的罪行是否已经被赎过……至于阿班先生表达遗憾这件事,外交部理解为针对的是上述之不公及恶意报道,也是权限内的事情。阿班先生及其支持者如何看待,无关紧要……所以,阿班先生向外交部表达的遗憾,国民政府可以理解为,并且至今仍坚持理解为,他表示的遗憾是为过去发表的不公、不实报道所做的。
1706711477
1706711478
《纽约时报》决定对这种荒唐至极的行为进行还击。他们花费了大量的金钱把辩驳文章用电报形式发给了我,并要求我无论想出什么办法都要把它刊登出来,让它出现在中国、香港地区、菲律宾和日本的所有报纸上,不管什么语种,越多越好。我运用各种通讯手段,包括邮寄和拍发有线电报、无线电报,把材料发给了远东地区的所有报社。所有的出版物都对它颇感兴趣,除了南京资助的报社机构外。
1706711479
1706711480
1931年5月19日,《纽约时报》在社论版面上,发表了一篇关于这次争议的报道,并使用了双栏标题,报道如下:
1706711481
1706711482
《纽约时报》驻华机构的一些注意事项
[
上一页 ]
[ :1.706711433e+09 ]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