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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714870 紧接着,中共中央又召集晋冀鲁豫中央局副书记薄一波和山东分局副书记黎玉等人汇报各地减租清算情况,意外地发现,各根据地农民在减租清算斗争中的普遍倾向是要夺取土地,一些地方已经直接或间接地采取措施支持农民从地主手中取得土地。[19]因此,仅仅几天之后,即在4月26日,中共中央就有电报给没有来中央汇报工作,但同样向中央提出了这类问题的晋察冀中央局去电说明:“现在山西、河北、山东、华中均有极广大群众在清算及减租斗争中直接解决土地问题,我党不能不拥护群众此种土地改革行动,现中央正召集各区负责同志讨论这个问题。”邓子恢因此也不能不马上急电华中分局,说明:“华中目前群众发动应大胆放手,不应束手束脚,不要过早纠正过左,不要害怕改变土地关系。”[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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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714872 刘少奇及中共中央这种态度上的变化,再清楚不过地反映出中共领导人到4月下旬还不曾意识到土地问题已经成为必须解决的问题,更不曾想到过要用解决土地问题的办法,来动员农民。推动中共高层在这个问题上改变政策的,不是战争形势,而是各根据地减租清算运动中所反映出来的现实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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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714874 可以与此相应照的,还有经过各种年谱、传记和专著所透露出来的中共中央讨论通过“五四指示”时与会者的发言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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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714876 关于中共中央讨论“五四指示”的会议记录,存在着时间上的不同解释。因为当年关于“五四指示”的会议记录未标明时间,且被误植于3月15日另一次会议记录之中,因此,《任弼时年谱》的编撰者认为所谓“五四指示”的讨论会实际召开于1946年3月15日[21],而《毛泽东年谱》、《刘少奇年谱》以及《刘少奇传》的编撰者则否认3月15日会议讨论过“五四指示”草案,坚持“五四指示”的讨论发生在5月4日当天。[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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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714878 不论此一讨论发生在3月15日,还是5月4日,对笔者的讨论,当不会发生多少妨碍。这是因为,从会议记录所显示的发言内容,与会者没有人从“大战在即”这个角度来谈论推动土地改革的必要性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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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714880 根据会议记录,任弼时首先报告各地减租清算情形。说明“各地群众利用清算的办法,迫使地主赔偿积欠”,“依减租减息的标准来看,这种运动是‘左’了;依群众运动现在的标准来看,限于减租减息的办法是右了”。“现在党的面前的问题是,是否批准群众的这种运动”,即“用彻底的减租减息的名义,争取在今年内基本上解决农民要求土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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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714882 康生发言肯定农民的做法,称:“减租清算运动发展中的实际内容是农民要求土地,解决的方法……一般理由都比较正大。结果地主只好出卖土地,而农民又不要买地,于是减价折价让予农民。老解放区大概从1943—1944年就着手解决了,日本投降前已解决得差不多了。新解放区约三分之一亦已解决,但有种种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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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714884 刘少奇提出了问题的关键所在,说:“土地问题今天实际上是群众在解决,中央只有一个1942年的土地政策的决定,已经落在群众的后面了。今天不支持农民,就要泼冷水,就要重复大革命失败的错误,而农民也未必就范。”但是,“要看到这是一个影响全国政治生活的大问题,可能影响统一战线,使一部分资产阶级民主派退出与我们的合作,影响我们的军队、干部与国民党的军队,影响国共关系与国际关系。内战虽不由此决定,但会有重大影响。因此,不能不作谨慎的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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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714886 林伯渠问道:“另外有什么既不过火又能解决问题的方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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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714888 徐特立提醒说:“大革命时代的错误一定不可重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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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714890 毛泽东表态称:“七大写的是减租减息,寻找适当方法实现耕者有其田。当时七大的代表多数在延安时间太久,各地新的经验未能充分反映,现在有了这种可能,使我们从观念形态上解决问题,进而使一万万人得到利益。这样我们就可以进行严重的斗争,而不致失去群众的支持。国民党比我们有许多长处,但有一大弱点,即不能解决土地问题,民不聊生。这一方面正是我们的长处。”“现在类似大革命时期(查历史问题决议说法),农民伸出手来要土地,共产党是否批准,今天必须表明态度。”解决土地问题,“这是我们一切工作的根本、是下层建筑,其他都是上层建筑。这必须使我们全体同志明了”。当然,在宣传上,应当“暂时不讲耕者有其田,但将来一定要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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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714892 刘少奇最后对讨论作了结论,说:“方针作这样的决定:实行耕者有其田,文字还可以修改。”[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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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714894 总结上述发言,不难了解,第一,“五四指示”的形成,与当时的战争形势并无直接关联。第二,直接影响中共中央不得不下决心进行土地改革的最主要原因有二:一是各根据地农民受到中共各地阶级政策的影响,已经开始广泛地尝试从地主手中夺取土地,相当部分地区实际上已经通过这种方法解决了土地问题,中共中央必须作出反应;二是1927年大革命失败所留下的心理阴影。从与会者多人不约而同地强调不能重复大革命失败的错误这一点,可以明显地看出,由于中共此前始终认为第一次国共合作失败的原因就在于以陈独秀为首的中共中央当时在工农运动问题上采取了右倾机会主义的态度,特别是压制了湖南农民运动,因此,中共领导人这时不能不把是否支持根据地农民获得土地的要求,视为可能再度影响其革命成败的关键性要素了。由此可知,与其说中共中央1946年决心推动土地改革运动是为了应付国共全面战争的动员措施,倒不如说这是它在突如其来的农民运动面前,基于其对1927年革命失败所总结的经验教训,而采取的一种应变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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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714896 土地赎买政策的提出与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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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714898 既然主要还是一种针对各地农民要求土地运动的应变措施,中共中央决策与实施的情况,就不可避免地要受到当时整个国内外政治大环境的制约,其支持农民实行土地改革斗争的幅度,也就自然要受到相当的约束。在这方面,毛泽东的态度明显地比刘少奇等人要激烈一些。比如,他在5月4日的讨论中,就基于大革命时期他在《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中提出的“矫枉必须过正,不过正不能矫枉”的观点,明确表示:“农民的平均主义在分配土地以前是革命的,不要去反对。”强调除了对大地主、恶霸、汉奸以外,中小地主,包括旧富农,“实际上也是要侵犯一些的”。[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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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714900 不过,比较毛泽东的讲话和随后修订公布的“五四指示”内容,可以发现,毛泽东的意见只是部分地被写进了指示当中。而对于刘少奇所坚持的关于要尽可能保证不变更富农的土地,对一切中小地主,特别是属于军属、抗属、烈属的地主家属,在土地份额上及面子上,应给予相当的照顾等项规定,毛泽东随后也表示了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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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714902 5月5日,毛泽东修改并正式批准了“五四指示”,且再次重申:宣传上“不要谈土地革命等”[25]。刘少奇据此起草了中共中央的指示电,告诫各地称:“在目前斗争的策略上,我们在各地的报纸上除公开宣传反奸、清算、减租、减息的群众斗争外,暂时不要宣传农民的土地要求、土地改革的行动以及解放区土地关系的根本改变,暂时不要宣传中央一九四二年土地政策的某些改变,以免过早刺激反动派的警惕性,以便继续麻痹反动派一个时期,以免反动派借口我们政策的某些改变,发动对于群众的进攻。”[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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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714904 而为了从理论的高度说明中共中央对实行土地改革的基本观点,中共中央还于5月8日形成了一个《毛泽东、刘少奇关于土地政策发言要点》,作为对“五四指示”的补充说明文件。内中说明:第一,“现在类似大革命时期,农民伸出手来要土地,共产党是否批准,必须有坚定明确的态度”。第二,“目前国民党有大城市,有帝国主义帮助,占有四分之三人口的地区,我们只有依靠广大人民群众的伟大力量,与之斗争,才能改变这种他大我小的形势。如果在一万万几千万人的解放区内,解决了土地问题,即可使解放区人民长期支持不觉疲倦”。第三,土地改革是中国革命“一个最根本的问题,是一切工作的基本环节,必须使全党干部认识其重要性”。据此,“不要怕自由资产阶级和中间分子暂时的动摇”,“不要去批评农民的平均主义”,但要反对“不联合中农……不照顾应当照顾的各色人等”,要反对破坏党的工商业政策。[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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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714906 由上述指示中不难了解,“五四指示”尽管政策温和,限制甚多,但中共中央要求各地帮助农民解决土地问题的决心却很大。其在给冀热辽分局的电报中就宣称:“减租还应进行,但只靠减租不能解决土地问题,应利用清算减租,清算负担,清算抢掠霸占,清算黑地挂地,清算劳役及其他剥削等各种方式,使地主土地大量转移到农民手中。”到了5月19日,鉴于东北争夺战的严峻形势,中共中央已明显地具有了通过解决土地问题来争取农民支持的政治意图,因而有针对性地提出:“清算运动不仅可以用来清算敌伪及汉奸土地,而且可以用清算方式解决地主阶级的土地。”[28]这意味着,中共中央认为在东北可以突破“五四指示”的规定,不分汉奸与否,向一切地主阶级取得土地分给无地少地的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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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714908 然而,形势比人强。5月下旬,由于四平战役失利,在与国民党的军事较量中,中共军队主力被迫退过松花江,放弃了此前占领的大片地区。为牵制国民党在关外的进攻,毛泽东于5月底开始在山东地区实施报复作战,将战火引到关内来。6月1日,中共中央第一次作出了“全国内战不可避免”的判断。[29]但真的到了“大战在即”的时刻,中共中央对要不要利用激烈的土地改革方式来动员农民的问题,却反而变得犹豫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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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714910 首先,在和战问题上,毛泽东相信中共尚未作好全面战争的准备,故一方面坚持寸土必争、寸步不让,另一方面却又不希望马上开战,故再三强调:“我党基本方针应是在不丧失基本利益下实现和平。”他要求周恩来等要“竭力争取和平”。称只要蒋答应停战,就要全力争取,并且要设法“变暂时停战为长期停战”,说“长期战争于我不利”。即使蒋介石非打不可,也“必须使全国性内战爆发的时间尽可能推迟”。真打起来,也要争取议和。并表示说:“大打后,估计六个月内外时间如我军大胜,必可议和;如胜负相当,亦可能议和;如蒋军大胜,则不能议和。因此,我军必须战胜蒋军进攻,争取和平前途。”[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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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714912 其次,在土改问题上,一方面,从战争需要和新区巩固的重要性出发,毛泽东再三指示东北局等说:“今年务必将土地问题全部或大部解决完毕。土地问题解决,兵也有了,匪也容易剿了,大城市也巩固了”,此点“至关重要”。[31]但另一方面,因为毛泽东这时的基本思想还是想和,而非想战,故他深知维护统一战线和联合中间势力的极端必要性。在这种情况下,他自然对随着“五四指示”下发的《土地政策发言要点》中的一些鼓励各地不要怕农民的平均主义,不要怕吓跑资产阶级和中间分子之类的说法[32],感到不尽妥当。鉴于许多地方这时已经发生了过火斗争的情况和中间派人士开始发出明显的怨言,经反复斟酌后,毛泽东于6月27日以中共中央的名义正式提出:“中央正考虑由解放区发行土地公债发给地主,有代价地征收土地分配农民”,“如此可使地主不受过大损失”。[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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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714914 尽管,中共中央内部这时多数人怀疑,战争将起,各地有无可能拿出许多钱来贷给农民,而那些贫苦农民是否有能力向政府借贷来购买地主多余的土地,是否有能力偿还公债利息等,但经过多次讨论研究后,中共中央还是很快就起草了和平土改的具体实施方案,于7月19日正式下发征求各中央局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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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714916 其电报称:“为了公开宣布我们实行耕者有其田的土地政策,使农民群众自下而上的土地改革运动与各解放区政府自上而下的土地法令相互配合,以满足农民的土地要求,推进土地改革运动的规模和速度。同时为了公开宣布保障地主在土地改革后必需的生活,以缓和地主逃亡,分化地主内部,并减少民族资产阶级分子和中间人士的动摇怀疑,以巩固反对内战独裁争取和平民主的统一战线,使土地问题得到顺利的解决”,中央正在研究一种可以公布的土地政策。即准备根据孙中山的照价收买的办法,“由政府发行土地公债,交付地主地价,分十年还本。公债基金,或者由得到土地的农民担负一部分,农民每年向政府交付一定数量的地价,分为十年至二十年交清。另一部分由政府在自己的收入中调剂。或者根本不要农民出地价,由政府在整个财政税收中调剂。除公债办法外,在抗日战争期间,地主负欠农民的债务,农民亦可当作交付地价折算”。“在土地改革后地主所保留的土地及财权、人权均受政府法律保障,不得侵犯。”[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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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714918 中共中央在这个时候提出这样一种极为温和的土改方案,无疑是与军事形势紧张,因而重新高度重视统一战线工作的态度变化有关的。中共中央这时专门给在重庆的周恩来等去电,要求他们向民盟等中间派人士解释说明:“各地农民在抗战八年中,曾三次起来要求土地,我党均用了极大的说服解释工作,推延下去。自日本投降后,各解放区广大农民起来清算汉奸恶霸,自己动手解决土地问题,我党无法和不应阻止这种群众的正当要求。”“农民起来之后,在个别地区或有过火之处,仅仅是个别地区的个别现象,这是难免的。但根据最近苏北的统计,淮海区在减租、反奸清算之后,全区现有地主一万一千零五十二户,共有土地一百三十四万二千九百五十亩,如平均计算,每户地主尚有一百二十一亩,如以每户八人计算,地主每人平均有十五亩,等于中农每人土地的五倍。太行区最近反奸清算后的统计,地主每人平均有地十三亩七分,中农每人只三亩一分地,贫农每人只二亩一分地,地主每人平均所有的土地,等于中农四倍半,等于贫农六倍半。其他各区地主保留的土地,等于中农的两倍至五倍。这些材料,证明解放区农民忍受了很大的损失,来照顾地主在土地改革后必需的生活,希望民盟人士对解放区的农民土地改革运动,加以全面的具体的调查研究。”至于中共中央的政策,则准备“对一般地主土地,不采取没收办法,拟根据孙中山照价收买的精神,采取适当办法解决之,而且允许地主保留一定数额的土地。对抗战民主运动有功者,给以优待,保留比一般地主更多的土地”。[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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