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逻辑的力量要求概念要严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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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究竟什么是共产主义,这个问题看来也还是一个值得讨论的问题。因为在郑文中,作者对这个问题的说法让人有些莫衷一是。作者的观点是:不能把中国共产党人的“共产主义”同“无政府共产主义”的“共产主义”“混同一起”。但应当了解的是,恰如上述,郑文也犯了偷换概念的错误。因为笔者并没有把“中国共产党”的“共产主义”去混同“无政府共产主义”的“共产主义”,笔者只是或多或少地把“早期共产主义组织”的“共产主义”同“无政府共产主义”的“共产主义”“混同”一起了。二者是不能简单地相提并论的。因为笔者只是从具体的历史事实出发的,在历史上并不是笔者把它们“混同一起”,倒是它们自己把自己“混同一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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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历史上,无论上海共产党,还是北京、广州的早期共产党组织,它们最初组成的时候显然都是与无政府共产主义者“混同一起”的。甚至在无政府共产主义者分离出去之后,他们在许多社会工作和社会运动上也还是“混同一起”携手并进的。这种情况相信郑文作者应该是多少有所了解的。但是,她对此似乎不屑一顾,断言“当时无论是无政府共产主义者,或是早期中国共产党人”,“所信仰和崇尚的并非一个‘共产主义’”,他们“对两者的区别还是有一定识认(认识)的,并没有混为一体”。的确,笔者也同意郑文所说“早期中国共产党人”和“无政府共产主义者”对他们之间的区别是有比较明确的认识的(而不仅仅是“有一定识认的”),但是,笔者不同意郑文所说的他们没有在一定程度上把他们的“共产主义”“混为一体”。事情很清楚,郑文的作者在这里再一次偷换了论题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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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被“早期中国共产党人”与“无政府共产主义者”一度“混同一起”的“共产主义”呢?郑文说:一个是《中国共产党宣言》中的“共产主义者的理想”,即“主张生产工具”“收归社会共有,社会共用”,“废除政权”,“要使社会上只有一个阶级——就是劳动群众的阶级”,以便“创造一个新的社会”。一个则是《中国共产党第一个纲领》中提出的“本党纲领”,“革命军队必须与无产阶级一起推翻资本家阶级的政权”,“承认无产阶级专政”,“消灭资本家私有制,没收机器、土地、厂房和半成品等生产资料,归社会公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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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概括对不对呢?考虑到人们这时对“共产主义”一词的使用具有广义的和狭义的两种形式,这种概括不能认为毫无道理。但问题是,郑文所谈论的“共产主义”与它所批评的笔者所谈论的“共产主义”,究竟是不是同一个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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毫无疑问,郑文作者与笔者并不是在同一意义上使用“共产主义”这个概念的。笔者的“共产主义”指的是未来理想社会的形式与内容,而郑文却在两种完全不同的意义上使用“共产主义”这个概念。它开始是泛指一种意识形态,如其在最初谈论什么是“中国共产党”当时所信仰的“共产主义”时,是把“共产主义者的理想”与他们的政治纲领“混为一体”的。而后却又在进一步的归纳中,用第二个文件中提到的实现“共产主义”的手段偷换了前一个文件中提到的“共产主义”理想的概念,说是:当时中国早期共产党人提出的有关“共产主义”的观点“最基本的有两条:一是主张阶级斗争;二是‘承认无产阶级专政’”。不难看出,郑文最终把作为“理想”和“目标”的“共产主义”一笔勾销了,只留下了一个“为达此目标所需之手段”,并以此为论据向笔者的理想的“共产主义”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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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是作为目标的“共产主义”,一个是作为手段的“共产主义”,两者当然不能“混为一体”或“混同一起”。然而,笔者又何尝把它们“混同一起”了呢?倒是郑文作者把它们“混同一起”了,以至于郑文连“早期中国共产党人”同无政府共产主义者之间的区别也因此而搞混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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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期中国共产党人”与无政府共产主义者之间的根本区别是什么?表面上,郑文的说法是对的,即双方的根本区别是对待阶级斗争和无产阶级专政的态度问题。也就是说,双方的分歧是在实现共产主义理想社会“所需之手段”的问题上。但在文章中,郑文所讨论的却不是无政府共产主义者实现共产主义理想社会的手段与“早期中国共产党人”实现理想社会的手段有什么不同,而是无政府共产主义者的“共产主义”理想与“早期中国共产党人”实现共产主义理想社会的手段有什么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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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郑文这样进行对比,双方的确是南辕北辙。因为郑文所列举的双方的观点完全是针锋相对的。一个主张实行阶级斗争、建立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把一切生产机关集中到国家手里,实行按劳分配;一个却要“废除统治权,消灭无论什么形式的政治”,“求经济上政治上之绝对自由”,实行“各尽所能,各取所需,自由组织,自由契合”。二者没有一丝一毫的共同之处。但是,“早期中国共产党人”所要实现的就是无产阶级专政+集产社会主义+按劳分配式的“共产主义”吗?如果人们由此提出这样的疑问,恐怕是一点也不奇怪的。因为作者所列举的例子,不论是无政府共产主义者的,还是“早期中国共产党人”的,几乎都是这样断言的。真不知郑文作者是否也是这样看的?否则,郑文为什么要拿无政府共产主义者歪曲“早期中国共产党人”的“共产主义”理想的话,来作为自己的论据呢?[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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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知道,“早期中国共产党人”有着作为自己理想的“共产主义”,无政府共产主义者也有作为自己理想的“共产主义”;“早期中国共产党人”有作为实现自己共产主义理想的手段的“共产主义”(如果我们从政治的角度可以这么说的话),无政府共产主义者也有作为实现自己共产主义理想的手段的“共产主义”(如果我们从政治的角度也可以这样说的话)。我们讨论问题,必须在同一意义和同一层次上使用同一概念,即必须用“早期中国共产党人”的“共产主义”理想,来比较无政府共产主义者的“共产主义”理想;用“早期中国共产党人”实现“共产主义”的手段,来比较无政府共产主义者实现“共产主义”的手段。同时,作为一个历史学工作者,我们还应该从历史的角度,而不是从当今政治的角度去考察和说明它们之间的同与不同。不能拿今天共产党的纲领规定,来作为衡量早年初创时期的共产主义组织是否具有共产主义倾向的评判标准。只有这样,我们才真正有可能进行正常的对话,有可能了解历史上不同倾向的人们在观念上和现实中的区别与接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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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期中国共产党人”与无政府共产主义者之间有没有分歧?当然有。正是这种分歧导致双方日渐走向对立。但是,他们之间有没有一致或接近之处?当然也有。否则他们就不可能一度“混同一起”。那么,他们之间根本的分歧是什么?那就是他们在实现共产主义理想的方法和手段问题上根本对立。但这种对立并不是如郑文所说的什么一方要实行阶级斗争和无产阶级专政,另一方则主张废除国家、要求绝对自由和实行各尽所能、各取所需之类;而是一方坚持实现共产主义理想社会必须经过无产阶级专政的革命过渡时期,必须经过有国家起作用的、实行按劳分配的共产主义初级阶段,而另一方面却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过渡,必欲立即推倒一切政府,反对一切强权,主张一步走到共产主义理想社会。那么,他们之间的一致或接近又是什么?那就是,他们都渴望实现一个没有阶级、没有国家、没有剥削、没有压迫、自由组织、自由联合、各尽所能、各取所需的共产主义理想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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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早期中国共产党人”的“共产主义”理想,曾经同无政府共产主义者的“共产主义”理想,存在过某种程度的一致或接近,是不是有事实上的根据呢?郑文断言:他们“所信仰和崇尚的并非一个‘共产主义’,尽管从字面上看都是一个词”。她并举出李达的文章来证明“早期中国共产党人”从来不承认无政府共产主义者是“同志”。可是,这样的说法是站不住脚的。郑文作者本身也不能不承认,他们曾经一度在同一个组织中。既然曾经在一个组织中,难道不就曾经是“同志”吗?以后虽然分道扬镳,但李达也还是不能不承认他们是“朋友”。为什么是“朋友”?难道不就是因为他们有大体上接近的理想目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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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这一点,其实只要多看一些“早期中国共产党人”的文章就可以知道得很清楚。因为他们很明白地告诉人们说:“共产主义与无政府主义终极目的没有甚么两样。”[13]我们“并不是根本反对无政府主义的”,我们“承认”无政府主义的原则,即“自由组织,自由联合,各尽所能,各取所需等”,“是人类努力的最后目标”,“而且我们也是向这方面做的”,“共产主义非但不与这几条原理冲突,而且只有将这几种原理完全见诸实行,然后共产主义才算园(圆)满达到”。[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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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共产党的共产主义理想与无政府共产主义的共产主义理想,在理论内容上到底还是有很多差异的。但是,正如笔者在拙作中所说,由于人们这时对于共产主义理论的了解多半还只是一知半解,因此他们中一些人很长时间不了解:共产主义“与无政府主义的差异到底在哪里”[15]?这也是不足为怪的。甚至,中国共产党早期成员中还曾经有相当多的人是受到过无政府共产主义的思想影响的,可以说,在他们走上共产主义道路的过程中,无政府共产主义还或多或少地曾经是他们通往共产主义道路的一种桥梁。考虑到这样一些情况,笔者不知道郑文作者有什么理由否认“早期中国共产党人”和无政府共产主义者所信仰和崇尚的并非仅仅是同一个词,而且还是一种看起来十分相近的“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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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何况,如前所述,笔者所论述的还并不是郑文所说的那种明确作为中国共产党前身的“早期中国共产党人”,而只是泛指“崇尚共产主义”的“中国早期共产主义组织”。就他们中的多数而言,这种“共产主义”理想观的大体一致或接近,恐怕更是无可否认的。而在这个意义上,如果笔者把“无政府共产主义党”与“崇尚共产主义的团体”或“中国早期共产主义组织”归为一类,是否就一定是毫无道理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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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载《党史研究资料》1992年第1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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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分别见郑雅茹:《对〈有关中国早期共产主义组织的一些情况〉的不同意见》,《党史研究资料》,1991年1月20日;曹仲彬:《重庆“共产党”辨析——与杨奎松商榷》,《党史研究资料》,1992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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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俞秀松和张太雷给季诺维也夫的信》,1921年;《中共代表俞秀松为姚作宾问题致共产国际远东书记处的声明》,1921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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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见中共中央马恩列斯著作编译局研究室编:《五四时期期刊介绍》第3册(上),北京,三联书店,1978年,第44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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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即使我们照曹文的说法把重庆共产主义组织看成是无政府主义式的组织,也无法证明重庆是四川无政府主义运动的一个重要基地。因为从1921年无政府共产主义一派的《民声》杂志有关四川无政府主义组织的报道看,四川无政府主义的活动比较突出的几个地方是成都、达县、泸州、合江、华阳等,而“重庆共产主义组织”报告中提到的该组织的几个活动中心,大多数并不在内。见《民声》第34号,1921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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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重庆“共产党”给共产国际的报告声称,它建立于1920年3月12日,有不到40个成员和60多个候补成员,并且在四川的5个城市都设有分部。见《关于四川重庆共产主义组织的报告》,192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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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这里关于共产党是“无产阶级的阶级最高形式”的说法可能是作者的笔误,根据历次党章中的说法应当是:共产党是“无产阶级的阶级组织的最高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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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见《舒米亚茨基给张太雷的信》,192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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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见《舒米亚茨基给张太雷的信》,192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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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无政府共产主义同志社宣言书》,1914年7月,《中国无政府主义和中国社会党》,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1981年,第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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