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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720011 农民中雇农极少,半自耕农最多。地主在数量方面虽然有,但都是有武装的豪绅兼操土匪绑票与劫掠的生涯。自耕农虽多,但较半耕则少。农民的阶级意识除东区比较明了外大部分还在模糊时期。许多雇农和流氓无产阶级者也常是操绑票的土匪生涯,像大地主一般,把绑票抢掠的横财拿来购买枪支扩张实力,一方面也压迫穷人。[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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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720013 其实,文件中所说到的地主土匪,到底先是地主再做土匪还是先做土匪再做地主已很难定论,但地主与农民间关系的复杂确实不难看出。在地主和普通农民的博弈中,地主作为豪强的一方固有其恃强凌弱的资本,但普通农民人多势众,地主也不能不有所顾忌。所以当时有记载说:“岩地山多田少,耕农者众,往往视田亩租额有赢余者多出资钱私相承顶,至赀本渐积,余利渐微,偶逢歉岁,即恳减租。即遇丰年,亦且拖延。迨积年短欠,田主起耕,近郭农民,尚畏法不敢阻抗,远乡则预订约,田主起耕,不许乡内承顶,外佃来耕,辄阻种抢收,几不可制。间或经官惩创,而恶习未尽革除,多年霸耕,据为世业,辗转流顶,有更数姓不闻于业主。”[171]当然,这样的状况不一定能形成普遍现象,更多的时候是双方在宗族的旗帜下,自觉不自觉地通过温情脉脉的宗族关系调和其利益冲突,维持秩序的稳定。在赣南、闽西农村,以宗族为核心的乡绅运转的社会体系相当稳固,中共进入农村后,往往感觉“现在与我们争领导最危险的是乡长、房长、富农”。[172]国民党军在占领中央苏区部分地区后的调查也注意到宗族势力的影响:黎川梅源“吴姓一族,占最多数……聚族而居,因是家族观念甚深,内部团结力甚大,过去地方,未经完全糜烂者,家族观念范畴之力居多”。[173]在丰城等地的调查中则发现:“农村中士绅,向占优越地位,欲举办一种事业,须得彼辈同意,方能有效,否则因不明了其意义,多方阻挠。”[174]即使到1949后的土改中,“群众姓氏观念深,内部复杂”[175]仍是困扰中共的一个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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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720015 许多论者都强调清末以来社会鼎革造成乡村秩序变化,豪强劣绅取得对乡村控制权从而激化了乡村矛盾,蒋介石就曾谈道:“从前社会,有秀才地方,以秀才为领袖,有举人地方,以举人为领袖,现无此种人,社会因失中心。”[176]究其实,这样的说法不无似是而非之处。固然,由于科举的取消,从前的功名权威在一定程度上被消解,但也应注意到,社会阶层、社会结构的变化需时很长,论者指出的科举停止后乡村文化网络的衰落,其过程绝非一二十年就可以完成,事实上,从科举成名到成为乡绅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科举的停止也并未根本上改变国人力学求仕的观念。在科举停止后的几十年间,这一因素尚不足以造成农村社会权力结构的根本变化。李怀印通过对晚清和民国时期农村社会的实证研究发现:“尽管实行了行政改革,在晚清和民国时期,农民社群仍保持原状。毫不奇怪,原有的社会关系、准则和价值观继续形塑着乡村领导层。”[177]尤其在赣南、闽西这一较为封闭的环境中,传统乡绅的控制地位更难迅速改变和动摇。关键在于,我们既不应理想化地看待传统乡绅的作为,因为乡绅的权力没有直接的制约因素,其良否相当程度上依靠其本身的道德精神力量;同时也不必对之妖魔化,因为作为一种更多的是自发形成的社会力量,其权力行使尚须遵守社会规约,何况农村社会价值观念比较单纯,权力的行使并不复杂。事实上,不同的文献常常提供出两极化的描绘,如瑞金九堡密溪村给我们留下了这样的社会景象:“邑著姓罗氏世居之,越今五百余年,无异姓杂处。凡壤畴山林在望者,皆其所有,未尝有一外姓。户口数千丁,无巨富,亦无甚贫。遍室皆闻弦诵,四野悉勤耕种。”[178]这样的描述虽然不无理想化的成分,但也确有许多的文献和记载可资佐证。不过,我们也绝不可以忽略关于绅权的另外一种描述,尤其当这些描述本身就来自国民党人时,比如,蒋经国后来主政赣南时,曾把传统赣南社会视作土豪劣绅“坏人掌握”,[179]而陈诚到江西后也发现地方土劣与官厅勾结,在募兵时的种种劣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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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720017 一、招募夫役,军队委托县政府或公安局,而公安局委之地方绅士,层层相委,弊端百出。雇夫一名,地方照例应筹垫安家费二十元,官厅借此可以搜刮地方,而地方豪绅借此可以从中渔利。此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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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720019 二、地方派款,官厅与土劣勾结,豪富之家尽可幸免,而被征发者多系贫寒无告之小民。此其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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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720021 三、地方既已筹措安家费,招募一次,地方即受一次损失。人民以财力来帮助军队,夫役实际得不到利益,大半被警察侵吞。此其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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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720023 四、夫役中,有黠者与懦者之分。黠者或可得沾此二十元,懦者分文没有,反为强迫被拉。此其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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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720025 五、长警招募夫役,竟存中饱与压榨,不问体力,劳动者招募故向穿长衫与文弱之人为难,藉此可受贿了事。此其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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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720027 六、公安制度不良,警役专事敲诈,警士保障豪劣,压迫小民,已为不可否认之事。此其六。[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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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720029 虽然,即便是国民党人的自省,也未必就一定可以奉为信史,但其说服力终究要大一些,民众在这其中感受到的压力和不平绵绵难绝。如果我们先定存在着一种革命趋势的话,或许就在历史的这些重重迷雾中,革命已经在不断添加着自己的砝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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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720031 (5)农民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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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720033 和宗族、士绅的影响相比,在赣南、闽西这样一个大环境中,当时普通农民更感困扰的是政治的不安定及随之而来的各种骚扰。清末以来,由于内外环境恶化遭遇的财政经济压力及民国初期的政治混乱,国家及各级政权对农村的财政需索明显加大。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在正税基本保持稳定同时,各种附加税和摊派又有增加。“国府奠都南京后,田赋划归地方税收,田赋征收之权,操之于地方,于是附税之增高,逐年随地方费用而俱增。至今八年,省方附加于上,县地方驻军及乡镇公所附加于下,因以附税日重,演成今日惊人之数目。”[181]就正税具体数据看,江西全省田赋正税平均每亩征收约0.275元。[182]赣南因为产量相对较低,征收标准普遍低于赣中、赣北,像瑞金、宁都、兴国、赣县分别是每亩0.074、0.183、0.248、0.23元;均低于全省均值,于都较高,为0.304元。[183]具体到每个人头,江西统计的43县人均负担税额约0.84元,[184]福建统计的44县人均负担约0.79元。[185]从县域看,黎川县田赋额度为114973元,和其苏维埃革命前的13万多人口衡量,平均每人不到一元。[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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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720035 单就正税税额言,闽赣两省农民负担不能算高,但各种捐税、附费、摊派、征借,普遍达到正税标准,且地方政府对这些税费征收的热情更要高过正税。江西1912年水田正税和附税之比为1∶0.41,1932年则为1∶1.03;同年福建正附税之比也达到1∶0.97。[187]时人调查显示:“闽省田赋正税额数,为三百六十三万八千八百三十元;附税额数,为二百九十九万三千一百四十元。附税与正税之比,附税约占正税百分之八十二强。”[188]随着“剿共”军事的展开,江西各县人均还要负担自卫经费0.238元。[189]个别县份附税及其他征发要远远高出正税,像江西莲花、永新、宁冈“三县之税额,正税约占主要作物收获三十分一,但地方附税及其它苛派杂捐,常超过正税若干倍。加之粮差户书等陋规复甚繁伙,常等于或超过正税之数”。[190]地方附税的混乱及漫无标准,从国民政府的有关反应中也可证实,1933年11月,蒋介石在致江西等省主席电文中强调:“各省征收田赋附加一项,早经中央财部,明定限制,惟迩年以来,每因所属各县,筹措地方政费,不遵财部规定标准,各自呈准本省财厅,任意加征,甚或有由县擅自私加,并省厅亦无案可稽者。”[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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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720037 以正附及各种捐纳、征借相加,1930年代前后,赣南、闽西地区人民人均负担约在2元左右。1934年江西负担中央税11923393元,省县税捐26215435元,合计38138828元。该年统计人口为18887055人,平均每人负担2.02元。[192]从各地区状况看,闽西汀属八县1926年田赋正税征额为75万元(预征至1931年),其他各种捐税、征借、附费达162万元,[193]平均每人负担两元左右。江西丰城1933年调查的负担状况是:“通县全年全额三十九万,现照八五收,实收入正杂赋税三十三万元,地方附税一十九万余元,通县人口四十八万,平均摊算,每人每年担负一元五角之谱。”[194]江西莲花、永新、宁冈三县更低一些,1926年前“土地正税及其他捐税额,合计不上三十万元,以四十六万人平均分配,每人负担最高额约七角左右”。[195]福建永安平均每户负担国省地等税八元余,“每人负担一元五角强”。[196]晋江“每年每人须纳税二元左右”。[197]不过,这些额定赋税往往难以完全征收,江西靠近南昌的丰城等县情况就不乐观:“丰城税收,每年可得八成,清江五成,新淦则不及二成矣”。[198]福建沙县1935、1936两年的额定税额分别是191089、238124元,实征额分别为121451、221309元,实征比例分别为63.6%、93%。[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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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720039 应该说,即使将税捐等各种负担统统算入,当时农民的负担尚不一定是畸重。江西新淦谦益村870余人,总收入约19300余元,人均收入22元稍多,以人均税负1.5元计,负担率为6.8%。[200]而谦益村在同时调查的几个村中属于是收入低的。江西农民1930年代初每人年均收入估算约为36.5元,和人均两元税负比,人均税负约为5.5%。[201]据1930年代湖南的统计,当时湖南农户平均每户全年收入为203元,[202]以当时调查的户均5.2人计,[203]每人应为39元,如人均税负1.5元,税负约为4%。湖南数据虽不能完全对应江西、福建,但作为农业省份,还是有一定参考意义。上述数据显示的负担尚属可承受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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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720041 事实上,和赋税相比真正对农民负担造成较大影响的是政治不靖。中央权威软弱,军阀横行的时代,地方军阀、贪官的勒索远远超过捐税负担,福建永安“军队勒索数目,在军阀时代为数不赀”。[204]地方军阀曹万顺驻兵上杭时,每年要向当地筹集军饷38万元,使百姓负担陡然加重。[205]1924年蔡成勋督赣时,大肆搜罗钱财:“从前军饷,月不过四十余万,尚无力负担,百计支撑。蔡成勋每月支数,竟增至一百二三十万元。稽其用途,除各师旅经常饷项外,大半指称特别经费……名目既多含糊,实际半归扣蚀。”[206]福建情形也大同小异,1927年,福建税入7938163元,岁出15115726元,其中军费7461292元,几占税入之全数。[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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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720043 由于赋税征收中中间环节过多,调查数据不确切,负担不公平现象在所多有。时人调查对此有不少记载:福建“邵武赋税,漫无标准。一班奸诡,粮胥,从中舞弊,稽考无从,刁民则有田无赋,良懦则完纳虚粮”。[208]普通百姓要承受政治不良和社会不公强加给他们的重重负担,此即陈诚谈到红军发展壮大原因时所言:“不能不归咎于诸党棍、军阀、官僚、土劣。”[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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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720045 (6)生活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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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720047 如前所述,在一个封闭的环境下,赣南、闽西农民虽然不一定对本身的生活状态有太多认识,中国农民自得其乐的心态在此常常可以见到,但在中国整体贫困的背景下,这里的农民和其他地区一样,承受着沉重的生活压力。闽西本是造纸业十分发达地区,闽西、闽北纸年产额曾达2000万元以上,俗谚所谓国内纸张,十之八出之于闽。但近代以来洋纸的涌入,对闽纸形成致命打击,“出口额逐年减少,有如江河日下之势”。[210]这使山多田少,纸业本是经济半壁江山的闽西,人民生活更陷困窘。江西的情况同样不乐观,当时的调查提到,江西“交通不便,谷贱伤农,民间血汗所入,不敷自给,矧地方附加綦重,不堪其苦”。[211]粮食虽然可以自给,但为维持基本的生存,农民常常不得不出卖粮食以换取生活资料,温饱仍是一个待解的难题。据1930年代中期的统计,江西借钱、借粮户数的比率是57%、52%,福建为55%、49%,[212]有一半左右农民不得不靠借贷维持生活。而这一严峻局面后面又有高利压力的背景,赣闽边区农村现金借贷年利多在20%~30%间。[213]粮食借贷利息更高于借款,根据1933年12月的调查,苏、皖、鄂、湘、赣、浙、闽7省平均月利达6.34%(全国平均7.1%),[214]借贷一年,归还时要增加近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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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720049 近一半农户不得不忍受高利盘剥借债,和农民低收入有着直接的关系。从江西看,1932年时,“每田一亩,收谷一担半至两担之谱,以刻下谷价计,可得四元至五元之代价。耕种工价约一元二三角,收获工价为七角至一元,种子约二三角,肥料约五角上下,田赋及捐税约三角至五角,耕牛工资约二角至三角。除去上项开支外,所得无几”。[215]江西新淦谦益村朱姓农户“合家共七人,成年者四人,儿童三人。自有田二十一亩,旱地二亩,半租种田十三亩……每年不足生活,负债六十元”。[216]根据江西省立第二职业学校1934年对莲塘12村的调查,人均基本生活费需28.41元,人均耕作支出18.46元,与人均收入36.5元相抵,亏空10.37元。土地委员会同期对江西余江、南城、清江、莲花、永修的调查结果可为这种亏空状况的旁证,五县14227户负债家庭,因日常家用不足负债的6111户,占到总数的43%;因婚丧疾病负债者4208户,占到总数的30%,两者相加计73%。[217]可见应对基本的生活需求尚要付出重大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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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720051 终年劳作却难得温饱,大多数农民生活的困窘处处可见:福建全省“平时已有百分之二十四系以甘薯充饥者,以豆麦及其他粮食充饥者亦占百分之八”。[218]莆田盐田人民“常年都是吃甘薯,除非是年节讨老婆生儿子才有三、二顿饭”。[219]福安南塘保1950年春调查,337户人家中有4户出卖儿女,15人出租老婆。[220]江西瑞金陶朱甲94户人家中,一年中缺粮3~5个月的达到76户,够吃用的只有6户。[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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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720053 农民生活的困窘,在一些居于强势地位人物的笔下也可以看到,福建诏安一位区长写下了他在据称是共产党的农民家中搜查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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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720055 我目睹着那陈旧的织满了蛛网的卧床上,堆着破结腐旧的棉褥,壁角无秩序地安放着几粒甘薯,好象就是他们唯一的粮食,心头着实不好过。这被告的名字叫杨肥,有一个“愁容可掬”的妻子和一个跛足的男孩,我当时这样想,如果猫虎地据报就把这个匪嫌的杨某砍了头,他这两位的妻儿,他的结果又要怎样呢?[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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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720057 反映农民生存状况恶劣的并不仅仅是普通农民的困窘,事实上,当时代表农村富裕阶层的地主、富农也每况愈下。由于农民收入下降,地主租佃收入越来越难保障,而税赋却不断增加,“中等地主之能收支相抵不致沦入债丛者,亦已寥若晨星”。[223]江西永新等地调查发现:“纯粹靠收租为业者,一遇歉年,往往所剩无几。故买田收租为不合算之事。”[224]当时不少人都注意到:“留居乡间之中小地主,日渐没落,其自身反受高利贷之压迫。今年农民新华两银行之抵押放款,几全以地主为其对象,且所借款项,无一投资农业,多用于还债、抻会及各种消费事项。”[225]即使是真正的财主,为维持财产,也多不敢豪奢,福建惠安后楼村最大的盐主庄国宗拥有四百多坎盐田,“平时三餐都吃地瓜干……初一、十五、年节、生日就吃两餐米饭,一顿地瓜粥”。[226]对此,费孝通曾有精当的描述:“有限的土地生产力和农民已经很低的生活水准是经不起地主阶层们的挥霍的。把中国一般中小地主描写成养尊处优、穷奢极侈的人物,我觉得是不太切当的。‘一粥一饭’式的家训即使不能算是实况的描写,地主阶层平均所占的土地面积也可以告诉我们,他们所能维持的也不能太过于小康的水准。”[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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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720059 清末以来,农村负担逐渐加大,由于田赋及一些捐税是以田亩为单位征收,在赋、捐不断增加情况下,占有田亩较多的地主、富农负担相应增加。江西兴国在决定缴纳摊派款时强调应“首由富户认定,继分甲乙丙丁等级摊派”,[228]相对富裕的农户成为各种势力保持自己财政来源的保证。虽然,地主、富农相比其收入的负担比例要低于中、贫农,但是,人均负担则远高于中、贫农。在土地革命兴起,政府军队活动频繁地区,地主更是不堪重负,军队“要饷要粮草要夫子,都取之豪绅地主,不如意的打骂随之,甚至把做土劣惩办”。[229]除应付必需的各种支出外,在社会不靖的情况下,地主、富农还要承担许多额外的开支:“有队伍来时,保长带人来,还要交一点。我们(指普通农民——引者注)交得很少,地主、富农交得多……都是土匪队伍来收”。[230]不断恶化的处境,使有些地区地主对土地的兴趣大大下降:江西万载中下等田,“地主企图摆脱粮税捐款,只欲收一两元代价,即可成交,然亦无人顾问也”;[231]南昌“下等之地,其地主有愿倒贴数元出卖以图避免捐税者……许多地主宁愿放弃土地不肯登记”;[232]闽北也有报告:“有田之人,多以田产为累,且繁重的租税与低下的农田收益,再复增长其势,故购置田地这一观念,在一般农民中并不发生作用。”[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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