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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没有注明年份均指193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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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日〕井上久士主编:《华中宣抚工作资料》,不二出版1989年版,第23—25、37—39、42—46、55、61、73、84、107、109、124—125、148、151、170—173、180、182、200、248、266页;上海市档案馆,卷号R1—1—5,R1—1—105,R1—1—152,R1—2—1637;江苏省公报新年特刊,第26—27页;行政院宣传局,第10、152—154、526;《南京新报》11/11/1938,7/2—4/1939,10/2,7,9,11,25,30,31/1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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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较早参与自治会并不能保证留在“县公署”里。更糟糕的是,由于此时的政治气候比沦陷第一年时更为恶化,机会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在不断减少。甚至,后来的竞争者操纵最早与日本人勾结的人,来反对稍后加入“自治会”的人。例如,这个问题就常常困扰着陈希舜。如第六章所述,陈是上海沪西某镇“镇长”,被一群居民串通剥夺了“镇长”一职。居民采用的方法是:在早期“宣抚班”组织“维持会”时期,他们怂恿陈希舜成立一个联合会。这就是他们在后来的信中强调:“三五地痞流氓横行,虎狼当道,藉维持之名,弄权戏政” 时期,他们含沙射影地指出陈希舜是这帮机会主义中的一员,占据“维持会”,牟取暴利以自肥,以致“善良绝迹”。1939年初,这套逻辑被轻而易举地用来质疑竞争对手。参与早期“维持会”、“自治会”的经历,现在足以毁掉一个人继续留任的机会,而在这之前,这却是必要的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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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维新政府内政部”应付这种更迭却力不从心,因为经常短缺自愿服务的人才。为了填满这些职位,凑足执行“中央政府”政策和自己命令的官员,陈群“部长”在南京成立了县政训练所,并亲自担任主任,严格控制这个机构。训练所计划在接下来的几年内培训400名地方行政人员。69月15日训练所成立时,陈群及其内政部仍在上海办公,他给开幕式寄去一份报告,当天就刊登在《南京新报》的社论栏中,但没有署名。陈群开门见山,以平息太平天国运动的伟人曾国藩为例,指出曾在繁重的军事任务之余还坚持学习,以此来强调这些受训者肩负的重任。在太平天国农民起义爆发期间,曾国藩离职回湖南老家,组织强大的军事力量,最终于1864年成功地打败起义军。这番叙述暗示受训者身处类似的情境中。此时,长江三角洲处于军事混乱中,这也是曾国藩曾经历的时代,80年前曾将这个地区带回和平状态,现在这是受训者的历史使命。接着,陈群又举出反例,批评国民政府时期派青年人去欧洲留学,学习哲学或历史,归国后占据政府职位。他不仅嘲笑这批人没有掌握处理实际事务的能力,而且还指出他们脱离人民的需要,这也是他们当权时沉迷于腐败的原因。他建议,废除这种爱好式的训练,代之以培养中国传统的儒家绅士即君子,君子所受的道德教育使其将普通大众的利益看得高于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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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个月后,陈群的训练所第一批学生毕业,包括29个“知事”和26个“副知事”。毕业时,学生们有幸得到“特务部机关长”原田熊吉的贺信。自此以后,“特务部”迁到南京重新组建。可惜,他的贺信内容没有保留下来。那些受训的“知事”——年龄在28—59岁之间,中位数是38——都是大学毕业,包括两个东京和巴黎的大学毕业生。“副知事”的年龄在23—49岁之间,中位数是30,大多数被分派去“县公署”工作。令人奇怪的是,训练所的公开目的是训练县政人员,但所有的“县知事”毕业生都服务于“省政府”和“中央政府”,没有一个到基层工作。其原因在于上层政府部门合格职员的稀缺,也可能是陈群有意把亲信安插在上层机关,但这影响了地方政府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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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8至1939年间,日军向北和向西推进。长江以北占领区县政机构的建立,与长江三角洲如出一辙。每个县先建立“自治会”。稍后,为了组建县政机构,便将这些“自治会”解散。江苏长江以北的大部分地区直到1939年才正规化,安徽大多数县直到1940年4月还在“自治会”的控制之下。这时汪精卫政府的“内政部”已就职,陈群成功地连任“部长”,他下令解散所有遗留下来的“自治会”,并命令“县知事”,确保命令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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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县知事”对统治区域到底控制到什么程度,则是另一回事。很多人发现,虽然日本人将对手国民党赶出县城,但却并没能将其驱除出县境。在日本人不易到达的地方,国民党的政权以不同方式继续存在,且运行良好。1938年蒋介石国民政府一份报告指出,被战争影响的796个县中,国民政府不能行使权力的只有59个。7尽管这个数据有点夸大,炫耀国民政府的控制程度,但它确实表明了日伪南京中央政府对基层社会的控制极其有限。“维新政府”的日本顾问也提供了不太精确的相关数字,这也部分证实了当时的情形。他们统计的数据是:1938年底,“维新政府”任命的“县知事”情况是:江苏21个(其中长江以北只有一个),浙江12个,安徽10个,总共43个。843和59之间的差距由“自治会”来填补,由当地日本驻军保证他们的安全。这表明日军推进到哪里,“占领政府”才能延伸到哪里,其范围一般不会远离县城城墙。通常的情况是一县之内有三个不同政权任命的行政机构:“维新政府”在县城内,共产党和国民党在山区的某个地方,三者之间相互竞争。因此,1940年初的镇江由郭志诚“知事”代表“占领政府”,占据县城;庄培方(音译)是国民政府任命的县长,盘踞在西南一带的山沟沟里;共产党县长李培根建立的县政府活跃在本县的东部地区。在日本占领中国期间,三者各据一方,分别行使各自政府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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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长江三角洲地区的“占领政府”基层组织重组时,沦陷初期进入“占领政府”的小人物大多数从档案文献中消失了。只有少数“宣抚班”招募的人成功地度过了这次更迭,如镇江县“知事”郭志诚和崇明县“知事”黄稚卿,他们成功操政达五六年之久,但最终还是在战争结束前两年告别了政治舞台。(或许是因为受到排挤?)之后,他们便消失得无影无踪了。由于战后数次的清理运动,这些合作者的记录几乎没有留下来。我们可以猜测他们的结局:过去的所作所为很可能使他们遭到抓捕和惩罚;他们也有可能成功地与归来的国军达成交易,受到保护,幸免于报复之灾,当国民政府垮台时,他们又逃到香港或台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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秩序的沦陷:抗战初期的江南五城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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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我们该如何评价那些积极参与“占领政府”活动的人?沦陷初期,当毫无约束的日本兵不断地侵扰,给人们带来极大的灾难时,我们描述的长江三角洲大多数任职短暂的合作者作恶相对较少吗?讨论这个问题涉及“自治会”所做的工作,他们为战争中流离失所的人提供救济,他们恢复水电等公用设施。水电在较大城市的重要性可想而知,如镇江电气公司总经理郭志诚成为“自治会”会长。这个案例也说明,由中国地方官员管理中国人要比日本殖民者管理更好。但另一方面,“宣抚班”工作报告中又反复出现“维持会”、“自治会”职员的无能和腐败的记录。相比之下,日本殖民官员的指责比那位本地人张怿伯的埋怨要委婉得多,张责骂郭志诚等人“敲骨吸髓,怨声载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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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断发生的暗杀活动,表明一些人持不同观点,他们甚至将“占领政府”的出现看作是对中国国家主权的威胁,是公开侮辱民族尊严。抵抗的任务之一便是将这个观点传达给其他中国人。直接暗杀是传达的一种方式,宣传是另一方式。正如我们已不断看到的那样,拒绝合作的人并不普遍,至少在政治层面上是如此。因此,国共抗日宣传员一直为这样的事实而苦恼。实际上,日本占领者总能找到中国人帮助他们统治中国沦陷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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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个杰出的中国作家大胆地表达了对这个问题的看法。卓越的中国共产党知识分子郭沫若将通敌者分为两类:第一类是受教育者,他们只想为自己谋取权力和财富;第二类是贫困和无知者,贫困驱使他们通敌,无知使他们不去思考其行为的正当性。每种类型的人采取了不同的方法通敌,一种是和平的,另一种是暴力的,但这两种都很危险,因为受过教育的劳动者和流氓共同提供了日本人所需要的两双手,即一手安抚,一手镇压。剧作家顾仲彝在郭沫若的基础上又加了第三种类型——失败主义者,这些人认为中国赢不了这场战争,明智之举是接受现状和从事力所能及的事。上海小说家茅盾采用了另一种分析路径。他不是考察通敌者的动机,而是着眼于他们的行为。有情报收集者,日本人依靠这些人搜集占领者所必需的信息;有破坏者,他们可以在日本人无法到达的地方从事破坏活动;有理论宣传者,茅盾认为这种人最可怕,他们也许不会直接伤害某些人,但他们会说服中国人,使其相信日本人的占领有利于中国的长远发展,正如日本所一贯宣传的那样。破坏抗日只会使抵抗变得更加顽强,开展情报战使抵抗者不知所措,而理论宣传则能消解抵抗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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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振华将这些观点收集成本小册,命名为“怎样清理汉奸”,于1937年10月匆匆印刷出版。这表明,在知识分子阶层中,可能已出现了为通敌者辩护的氛围,认为通敌行为是合情合理的,且这些辩护正在一些地方蔓延。童振华很担心这些辩护挑战了共产党统一战线的思想。《怎样清理汉奸》不是暗杀者手册,而是针对茅盾第三种类型的汉奸扩展成的一篇论文。(实际上,童很谨慎地说,一旦 “汉奸”被揭露,不应该处死他,而是应感化他。)他说不用担心那些小“汉奸”,他们只是为钱而替日本人工作,不会接受日本帝国主义的观点,这些人不是问题。更重要的任务是驳倒这些观点:日本人仍愿意和平解决这次冲突;与日本合作对中国有利;既然武力起决定性作用,那么战争的结局只会朝有益于日本人的方向发展;中国军队的迅速崩溃就证明了抵抗是毫无意义的,等等。诸如此类的观点在上海很普遍。正如日本人所宣传的,他们反对中国政府,而不是中国人民。因而不仅要当心汉奸搜集情报,从事秘密活动,但更应该意识到这些观点的诱惑力。9较大的威胁并非是为日本人效力,而是不加质疑地接受这种说法——与日本人合作,最合乎每个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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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知道这些反驳合作行为的说教,除了他们预先接受的论调外,是否还有道听途说的成分?本研究确实得出这样的结论:加入合作行列的人数从没有减少过。事实是,当早期的合作者一被暗杀或者赶下台,就有其他人接替他们的职位。长江三角洲每个地方的基层头面人物(从温文尔雅者到社会边缘人物)都主动前来充当新政权的职员,为“占领政府”提供了足够的人选。不管是失败主义者还是机会主义者,他们使“占领政府”出现在基层成为可能。他们能帮助日本人继续统治占领区,使日本人腾出兵力继续征服新的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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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的合作行为是否如郭沫若和茅盾所言,危及中国国家主权呢?日本“宣抚班”的计划认为确实如此。1938年冬春之际,合作者与日本“宣抚班”职员合作,在长江三角洲占领区的城镇建立了“自治会”,为“维新政府”的成立打下了一定的基础。“维新政府”的存在本身就挫败了蒋介石声称的国民党仍然在统治中国。所有的迹象表明,“自治会”成员的合作有助于日本占领者消灭前政权和建立新政府。对他们指控的关键在于,其参与在多大程度上促使了新政权的建立。无论“维新政府”看上去如何假冒伪劣、不具有合法性,但它所做的事——从清理街道到控制走私,再到建立法庭审判罪犯——是所有政府都在从事的活动。参与合作的地方头面人物,确实有助于“维新政府”的建立,不管他们是否意识到这点。只要他们效忠于新政权,就意味着摒弃了国民政府的合法性。只要他们所服务的占领政权有利于日本人的利益、有损于中国国家主权,就说明他们把抽象概念弃置一旁,而强调其所作所为是为满足当时的需求;或者说,如果他们不来填补这个空缺,其他人也会这么做。无论对中国政府还是日本帝国方面来说,他们的合作都至关重要。然而如果我们认真分析“自治会”、“县公署”从事的绝大多数社会活动,他们的行为与国家主权就没有多大关联了,因为国家主权是通过其他渠道来实现的,主要是通过军事力量来决定——也许日本占领的时间还不够长,不能使其基层政府服务于南京“中央政府”。占领政权的兴衰取决于日本人的军事力量,与“占领政府”基层行政人员发行良民证、重新编制乡村税收账目并不相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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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也可以换个角度来思考这个问题。基层合作者成功实现了地方上的目标,他们与代表日本占领中国的“宣抚”人员、官员、商人以及研究人员一起完成了这个目标。合作者的行为维持了与日本人的关系,使占领政权能正常运行。这时,合作就不仅仅是完成了管理任务,同时也编织了合作的网络,日本占领者就是依赖这个网络留在中国。在最终的分析中,这两个方面都需要考虑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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