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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上,自北伐胜利、张学良易帜后,蒋介石的国民党势力从来就没有达到过东北。对于他们来说,东北完全是一个陌生的地区,由此可知接受东北是何等的复杂与困难。当时被委任为东北行辕主任的熊式辉行前对蒋介石说:“不经过艰苦的交涉,苏联决不会按时撤兵;不撤兵,东北主权不能收回,行辕设在长春也是虚设,不起作用。”当时的问题是,即便是艰苦交涉,撤兵事宜也未必会顺利。斯大林说得好,条约这些东西是不管用的!从历史上来看,可不就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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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约定,苏联红军本应该在三个月内撤出东北,但因为国内外的各种复杂因素,撤军和接收过程进展极为困难。1946年12月底,蒋经国再次受命前往莫斯科与斯大林进行秘密谈判,但在强势的斯大林面前,蒋经国“完全成了一个倾听者”。据会谈的当事人、苏联副外长洛佐夫斯基回忆,在两次会谈中,蒋经国在斯大林面前就像学生面对老师一样,不自信、拘谨,有时还有些卑躬屈膝。与会者的印象是,蒋经国有一种不正常的心态,这可能是因为他当年在苏联生活时亲身经历了斯大林发起的“大清洗”运动。在场的谈判官员认为,年轻的蒋经国不如宋子文在先前与苏联谈判时那样善于讨价还价;他们同时认为,蒋介石派他的儿子去见斯大林未必是一个很好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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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苏联当时对东北的态度是非常复杂的,因为它要攫取《雅尔塔协定》和中苏条约所给予的特权,就应该遵守与国民政府的承诺,让国民党在行政上接管东北;但它又担心美国的势力由此伸入东北,因而在各种准备工作完成前,不能让国民党势力掌握东北。而当时美国的对华政策也是矛盾的,一方面,它想维持并扩大国民党政府在中国的统治,但另一方面,它又不想公开卷入中国的内战特别是与苏联的冲突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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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撤兵和接收问题得到解决之前,苏联便将东北的重工业包括抚顺煤矿等作为“战利品”拆卸一空并全部运回国内,作为“协助国民党政府接受东北”的补偿;但是,这并不能解决根本的问题,因为当时国民党政府对苏谈判的最后演变结果,必然由与苏联的外交折冲而演变成国共双方的军事冲突,这也是无可避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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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原来是这样:历史中国·1912-1949 四三 好人胡适,为什么就这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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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适先生未及而立之年便已名闻天下,但他本人在年少时却是个苦出身。四岁的时候,其父胡铁花抛下其母子溘然西去,而他的母亲,据胡适在《四十自述》中说的,“我父亲死时,我母亲只有二十三岁。我父初娶冯氏,结婚不久便遭太平天国之乱,同治二年死在兵乱里。次娶曹氏,生了三个儿子、三个女儿,死于光绪四年。……到光绪十五年,他在江苏候补,生活稍稍安定,才续娶了我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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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适是个大名人,其父胡铁花亦非等闲之辈。据称,胡铁花的形象,“面容紫黑,有点短须,两眼有威光,令人不敢正眼看他……在万里长城外住了几年,把脸晒得像包龙图一样”。胡父早年中秀才后,因屡次乡试均未能得中,后入龙门书院受业并先后在东北、广东等地宦游,他的一生颇有传奇色彩,既到过最北的地方与俄国谈判边界,又曾往最南边的海南察看过地势,中间有种种艰难险阻,曾有数次差点丧命,但终因他意志坚强、身体强壮而幸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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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1年,在胡适出生刚满三个月时,胡铁花被调往台湾担任全台营务总巡。两年后,胡适的母亲携子投亲,老夫少妻,稚子三口,在台湾倒也颇享天伦之乐。公务闲暇之时,胡父还亲自教妻儿识字,其乐融融。但是,此时的台湾已经处于风雨飘摇之中,在甲午战败后,台湾被割让给日本,台湾民众随后奋起抵抗侵略者。胡铁花当时系在台的三品官员,之前又负责过防务,因而被驻守台南的原黑旗军将领刘永福苦苦挽留,但胡铁花此时已得了极其严重的脚气病(疑为瘴气引起的疫病),在台湾即将沦陷的前夕,胡铁花回到厦门的次日便离开人世,成为名副其实的殉台官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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噩耗传来,在乡的胡适母亲“身体往后一倒,连椅子倒在房门槛上”,“一时满屋都是哭声”。年幼的胡适只大概记得这点凄惨的情状,但之后的苦难是他所刻骨铭心的,“我母亲23岁便做了寡妇,从此以后,又过了23年。这23年的生活真是苦痛的生活,只因为还有我这一点骨血,她含辛茹苦,把全副希望寄托在我的渺茫不可知的将来,这一点希望居然使她挣扎着活了2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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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失去丈夫之后,胡适母亲的处境非常艰难,因为她是后母,年纪又不比胡适的哥哥更大,家中的财政全靠胡适的二哥操持,而家里的大哥又不争气,吸鸦片烟、赌博,成天败家,两个嫂嫂也经常和胡适的母亲赌气,她们闹气时,“只是不说话,不答话,把脸放下来,叫人难看;二嫂生气时,脸色变青,更是怕人”。二十多年过去后,胡适对此仍旧不能释怀,他在自传中痛诉道:“我母亲23岁做了寡妇,又是当家的后母。这种生活的痛苦,我的笨笔写不出一万分之一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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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种痛苦的空气中,胡适是其母活下去的唯一理由与希望。有一次,二哥、三哥都在家,胡适的母亲便向他们说:“糜儿(胡适小名)今年11岁了,你老子叫他念书,你们看他念书念得出吗?”胡适的二哥一直没吭声,三哥则冷笑一声:“哼,念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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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适的母亲忍气坐了一会,回到房里才敢掉眼泪。她不敢得罪掌管家里财政的二哥,因为胡适要读书的话得由他来供给学费。胡家的家境,当时已经每况愈下,但父亲的遗嘱毕竟是遗嘱,因而胡适是要去读书的,何况胡适从小就很聪明,四乡的人都知道“三先生(即胡铁花)的小儿子是能够念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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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适的母亲常叮嘱年幼的胡适说:“你总要踏上你老子的脚步。我一生只晓得这一个完全的人,你要学他,不要跌他的股(按:“跌股”即“丢脸、出丑”的意思,笔者的老家江西吉安一带也是如此说法,此地离安徽黄山一带大约千里之遥,口音完全相通,颇有点意思)。”或许是因为小时候身体颇弱的缘故,抑或是母亲的谆谆教导和殷切希望,胡适从小便爱读书,而且颇有可造之相。1904年春,胡适告别母亲与家乡,跟随三哥前往上海求学,后于1910年考取了第二届“庚款留美官费生”,并与赵元任、竺可桢等人同期赴美留学,一去便是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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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七年中,胡适先入康奈尔大学选读农科,两年后转入文学院学习哲学与文学。1915年从康奈尔大学毕业后,胡适进入哥伦比亚大学哲学系,受业于杜威门下。1917年7月,胡适回到国内,随即被北大聘请为教授。这一年,胡适才27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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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年底,胡适奉母亲之命回家乡与早已订婚的江冬秀完婚。胡适还写了一首新诗歌作为纪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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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那年,你家办了嫁妆,我家备了新房,只不曾捉到我这个新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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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十年来,找了几朝帝王,看了多少世态炎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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锈了你嫁妆剪刀,改了你多少嫁衣新样,更老了你和我人儿一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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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那十年的陈爆竹,越陈便越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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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适14岁外出读书那年,其母便为他订下了这门婚姻,诗中说的“那年”,指的是他18岁(1908年)的时候,家中命他完婚,胡适以“家贫、求学”为借口逃了一次,但十年后,无可再逃,而江冬秀也已成为闺中的老姑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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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博士是新派人物,这是毫无疑问的,但他的婚姻却是不折不扣的旧婚姻,这与其说是滑稽,倒不如说是讽刺。江冬秀文化程度很低,又是小脚太太,两人几乎不会有什么共同语言,因而很多朋友为胡适抱不平,认为他是“新时代中、旧礼教下的牺牲品”,而胡适也曾在结婚半年后给密友胡近仁的信中说:“我之就此婚事,全为吾母起见,故从不曾挑剔为难……今既婚矣,吾力求迁就,以博吾母欢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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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适的母亲对胡适的影响至深至大,而胡适对母亲又特别孝顺,他曾多次提到,自己多年游学在外,家境又十分困难,母亲甚至“以首饰抵借过年”,这桩婚姻是母亲订下,如今对方已经成了老姑娘,他如何能在这个问题上违抗寡母之命而令其伤心呢?这于情于理,都是说不过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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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然,当时很多接受过新文化的新派人物都在“婚姻自由”、“反抗包办婚姻”的旗号下(或者仅仅是因为自己富贵显达的缘故)抛弃或者冷落了他们的“旧时代之妻”,其中并不乏鲁迅、郭沫若、郁达夫、徐志摩等名流,而名望更高的胡适,这位真正的洋博士、新文化运动的旗手,却娶了一个缠足的乡下女子江冬秀,很大程度上只是因为胡适在婚姻上、在对人上的“不忍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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