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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月二十五日,训政结束,《中华民国宪法》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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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纪事本末:1911-1949 Ⅻ 法统编年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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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三十六年十二月二十五日,训政结束,行宪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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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文行宪三阶段论、五权宪政论皆十九世纪自由主义立宪政体与二十世纪全能国家之中间过渡状态,于真正全能国家社会革命缺乏预见,以至行宪始于兵火仓皇之际。法统徒具形式,强人玩弄神器。虽如是,法统形式之有无,仍然关系甚大。何也?所谓立宪政体,不外乎观念形式高于事实权力之婉语。大凡有形态政治,无论如何虚伪,改组为立宪政体,无非在既有框架内调整比例,其道甚易。赤裸暴力、事实政权鄙视虚伪形式,因而自身无所依傍,无中生有、火中取栗,其道甚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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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统君主制或其他法统政权可以立宪成功,而僭主纵然渴望立宪,其存在仍然仅仅依赖胜利而非法统。路易·波拿巴虽有一八六〇年自由帝国、反对党奥利维埃组阁、一八七五年退位路线图,仍然不能合法化。无他,有赤裸暴力,以上虚文可有可无;无胜利,则自由帝国终须赤裸暴力仲裁。可见僭主只能成功,不能有任何失败。美女何患无夫,成功者何患无民。婚姻定义即为色衰而有夫如故,法统定义即为身败而有民如故。故而爱情证明婚姻,政绩证明法统,即小三、僭主自我安慰伦理。拿破仑政权必须永远胜利始能固位,然此事等于要求妇女永远美丽。而奥地利皇帝、吉米·卡特之流无论如何弱智,无须担忧其黄脸婆地位。托克维尔所谓“为自由保存植物性生命”者,其唯法统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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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三十七年(一九四八)一月五日,九龙警民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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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月七日,外交部抗议英警违约,九龙城寨系中国主权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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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龙华界飞地问题,民国坚持主权,英人事实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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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月二十一日,立法院选举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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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月二十八日,立法院通过本年上半年度预算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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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月二十八日,国民参政会自行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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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月二十九日,首届行宪国大开幕于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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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月三十日,国大预备会举胡适为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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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月一日,居正加入总统竞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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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月五日,国民党中常委举总裁蒋中正为总统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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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月八日,居正退出竞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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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月九日,行宪国大通过议事规则,审查提案范围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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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月十日,行宪国大通过议事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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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月十三日,财政、交通、经济、粮食四部长至国大述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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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月十四日,外交、内政、教育、社会四部长至国大述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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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月十五日,行宪国大议总统紧急处置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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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月十八日,行宪国大通过《宪法修正案》,增加《动员戡乱时期临时条款》,总统得为紧急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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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月十九日,行宪国大选举蒋中正为总统(蒋二千四百三十票,居正二百六十九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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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月二十一日,行宪国大通过敦促苏俄归还东北物资案,收复琉球、大连、港澳案,确定对日和约原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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