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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十点,文武百官、各国公使均已到齐。在大礼官的引导下,身着一身崭新元帅服的袁总统大阔步的走了进来,这时国乐奏起,外面也放起了礼炮,统共一百零一响,气氛十分庄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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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礼炮放完后,侍从官奉上总统誓词,袁世凯也就照着念了一遍。在大礼官的引导下,底下的各官员向着大总统三鞠躬,袁总统也还了一鞠躬。这时国乐又奏了起来,袁总统便在音乐声中徐徐退场,前往休息室暂做休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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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到各国公使已经到达大礼堂等候后,袁大总统又在大礼官的引导下前去接见。中外双方彼此鞠躬行礼后,英国公使作为公使团的代表宣读颂词,旁边则有译员进行翻译,等到袁总统答词,也是一样。至此,各国就算承认了中华民国的球籍,世界上多了一个新的共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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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到袁世凯与各国公使寒暄完毕后,一身戎装的陆军总长段祺瑞走了进来,向袁总统报告阅兵仪式已经准备妥当,请袁总统前去天安门阅兵。这应该算是中国阅兵之始了。袁总统邀请各国公使一同前去观礼,在总统的率领下,文武百官、各国公使簇拥着来到天安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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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的天安门广场,早有两万多北洋将士在此候命,他们齐刷刷的列成方阵,手里的枪械也已经擦拭一新,只待司令官一声令下,便要迈开方步,在大总统面前显摆显摆(大概有不少是“公民团”成员)。袁总统见了自己一手练出的部队很是长脸,又听了各国公使的阿谀夸赞,自然是乐得喜不自禁,笑逐颜开。高兴之余,袁总统也就大开赏赐,给各位有功之臣颁发勋章:最有功者三人,授勋一位,分别为徐世昌、赵秉钧和世续——世续本是清室代表,不在民国为官,不知为何要授予他;各省的都督大员授勋二位,分别为浙江都督朱瑞、云南都督蔡锷、山西都督阎锡山、贵州都督唐继尧等人;后面还有陆建章等人分别授予勋三位、四位、五位不等——反正这玩意也不要钱,也不值钱,多发几个也无妨。不仅如此,袁总统还特命内务部、农林部、工商部和交通部颁发通告,将公共游玩场所一律开放三日,任人游览,不收门票,以示与民同乐,其乐融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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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文于此,笔者却要提醒各位,此时袁世凯就任大总统,除了逃到海外的革命党人恨得直咬牙外,当时完全算得上是众望所归,中外交赞为中国的“华盛顿”、“拿破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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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事求是的说,在这片欣欣向荣的空气中,人人都希望民国能在袁总统的领导下富国强兵,一扫昔日的屈辱心酸,可谁又曾料到袁世凯后来会瞎搞八搞,弄得这一世英名,尽付流水。英雄变小丑,可叹乎?可惜乎?可怜乎?历史便是这样的荒唐与残酷,让人唏嘘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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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洋往事:那些军阀那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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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 国民党解散,国会也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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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二次革命”中,有部分意志坚定的国民党员如参议院的议长张继等人抛弃了议席离京南下,但贪图名禄的毕竟是大多数,因此当时的国会中仍旧以国民党的议员最多(当然,擅自抛弃议席、放弃合法斗争是应鼓励呢,还是坚持职守、力争到底应当提倡,自然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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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这些“捣蛋”的国民党员,袁世凯也很头疼,但时机未到,也只好先隐忍不发。当孙中山、黄兴等人在南方公然“作乱”时,袁世凯手下一些求功心切的部下建议将国民党立刻解散,甚至有人自告奋勇的要带兵去捉拿这些“乱党”。袁世凯听后大怒,斥责道:“不可胡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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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道袁世凯是真的要尊重政党政治吗?当然不是。袁世凯当时没有借机解散国民党,那是因为国会还没有选举他当正式大总统呢。要是解散了国民党,那国会也就开不了会,选举大总统也搞不成,反而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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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得好,“不是不报、时候未到”,等到袁世凯把正式大总统弄到手后,他就要给国会找茬了。袁世凯找的第一个茬,是《大总统选举法》。各位可能会觉得奇怪了,袁世凯不就是按《大总统选举法》登上正式大总统宝座的吗,这个法又怎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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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在《临时约法》中第三十条规定,临时大总统有“公布法律”之权,但当时国会被袁世凯催得急了,于是在制定《大总统选举法》后便在政府公报上直接公布了,也就未经袁世凯之手(议员们想,袁世凯肯定没意见啊)。袁世凯当时倒把这这档子事给记在肚子里,但他当时急于转正,也就暂时隐忍未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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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上正式大总统没几天,袁世凯便令总统府给国会发了一个咨文,称民国制定法律应当是分“提案、议决、公布”三个过程,国会在未经总统府便将贸然宣布《大总统选举法》,这不仅是蔑视大总统的权威,而且是侵犯大总统的公布权和违反《临时约法》的行为,如果这个事情不解释清楚,影响极坏。在咨文的最后,袁世凯还要求国会议员们立刻给予合理答复。令人可乐的是,袁世凯在咨文中引经据典,并援引《临时约法》,还真说得头头是道,一点都不含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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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的国会议员们,正在忙着讨论斟酌中华民国的宪法草案,也没有时间专门开会来讨论袁大总统的咨文,只说国会制定法律直接公布乃是各国通例,原本就不须经过总统副署云云。由此可见,《临时约法》在制定时过于仓促,加上起草者水平有限且夹带私心,结果出现多处模棱两可、不切实际甚至矛盾冲突的规定,这下被袁世凯给抓了把柄。本来,立法机关制定法律的确毋庸行政首脑副署加以公布,何必在《临时约法》中加上总统有“公布法律”之权的条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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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袁世凯发此咨文并不要真正维护《临时约法》,恰恰相反的是,他的真实动机不仅是要找国会的茬,而且还要找《临时约法》的茬。正如前面介绍的,《临时约法》规定的体制是责任内阁制,大总统基本是个虚职,立法权力掌握在国会中,而行政权力主要由内阁掌握,这才是让袁世凯最不满意的地方。你想,袁世凯好不容易从清室和革命党人手中取得江山,岂有江山夺下之后睡于卧榻之侧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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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了两天,袁世凯见国会对咨文并无正式复文,自己的出招仿佛泥牛入海,不见踪迹,心中不免十分恼怒。随后,袁世凯便命国务院派出施愚等八名委员前往国会干涉。施愚等人奉了大总统令,自然是意气风发,他们随后便雄赳赳、气昂昂迈进国会大门,要替大总统讨个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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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委员来到国会会场之时,正好宪法起草委员会在进行民国宪法草案的一读审核,见这八人突然闯入,不觉愕然。八委员得意之余,便将一个新咨文交给议长。在这个咨文中,袁世凯除了陈述上一个咨文的内容,又提出以后国会开会时应该及时通知国务院,以便随时派人前来出席陈述。这回,袁世凯的狐狸尾巴终于露出来了,这便是行政权干涉立法权的勾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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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会议员们在传阅了咨文后,很是惊诧莫名,便答复八委员说:“民国立法,权在国会,不受行政之干涉。诸位到国会来未免违法,还请回去告诉大总统收回成命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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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委员不管你什么立法、行政之类的玩意,随后又拿出一份文件交给议长,说:“大总统还有一份咨文,诸位看后便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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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到这里便已明朗化了。议员们传阅一遍后,只见这份文件上白纸黑字、明明白白地写着这么几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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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将《临时约法》第三十三条:“临时大总统得制定官制官规,但须提交参议院议决”改成“大总统制定官制官规”——行政制度和法规跟参议院、众议院没啥关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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