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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801421 张作霖和袁世凯在做事方式上颇有相像之处,两个人都是枭雄,重权术,轻条规,袁世凯对张作霖也有惺惺相惜之感。据袁世凯的女儿袁静雪回忆,当时袁世凯对张作霖极为笼络,每次张作霖来,袁世凯都会在办公室接见,而张作霖当时只是二十七师的师长,按理只能在居仁堂的楼下被接见。袁世凯用张作霖暗中抵制日本人,也成为张作霖成为东北王的开始。话说回来,对付日本这种虎狼之国,必须启用张作霖这样的枭雄人物,袁世凯在这方面还算是有用人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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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801423 日本的强蛮恶行引发了中国人民的极大愤怒,当时全国19个省的都督向中央表示支持的决心,他们不断呼吁中央决不屈服于日本压力,而总统府也每天都要收到潮水般涌入的信件和电报,一时间民情沸腾,有抵制日货的、有毁家纾难的,民众的爱国情绪日益激昂。就连海外的留学生、侨胞等也纷纷奔走呼吁,坚决反对签订“二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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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801425 在长达八个多月的抗议浪潮中,日本成为过街老鼠,不仅在经济上受到重大损失,国际上也受到了美国和英俄等国的压力,正如旅美历史学家唐德刚所评价的:“日本虽然费尽心机提出灭亡中国的‘二十一条要求’,弄得臭名昭著,后来也只落得个雷声大、雨点小的收场,为天下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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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801427 不仅如此,大隈重信也因为未经御前会议就贸然提出“二十一条”,结果导致外交失败(日本所认为的)而下台。接任首相的寺内正毅后来也不得不承认:“大隈内阁向中国要求‘二十一条’,惹中国人全体之怨恨,而日本却无实在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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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801429 尽管日本试图将中国变成保护国的阴谋最终破产,但中国在这次危机中受损的程度也是惊人的,譬如延长旅大租期至九十九年等等,都是不可思议的、丧权辱国的。在条约签订的第二天,袁世凯在大总统申令中表示,该条约“创巨痛深,引为惭憾,己则不竞,何尤于人。我之积弱召侮,事非旦夕,亦由予德薄能鲜,有以致之”,其中的无奈、惭愧之情,溢于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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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801431 如果结合当时的国际形势、双方实力对比来看,当时袁世凯所采取的外交和谈判策略还算是可圈可点,后来历史学家将“二十一条”认定为袁世凯为复辟帝制而采取的投日卖国行为,这就未免言之不公了。正如张学良在“九一八”事变后所说的:“当年袁世凯应许‘二十一条’时,我是学生,一腔热血,誓死反对;及至二十年后我执政,还不如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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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801433 毕竟,在当时实力悬殊的情况下,逞一时之勇并非明智之策,而袁世凯也并没有像宣传中所称的全盘接受“二十一条”;至于在谈判中所做的巨大牺牲和让步,实属委曲求全的屈辱外交而非卖国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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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801435 特别要说明的是,笔者并非有意为袁世凯等人喊冤抱屈,乃历史评判须以事实为基础,如果仅从忠奸之价值判断,难免脱离事实之真相,对历史人物也是不公道的。在民族感情受到伤害的情况下,参与谈判的曹汝霖、陆宗舆(时任驻日公使)在“五四”运动时被爱国学生所追打,也是无可奈何之事。所谓“弱国无外交”,弱国的外交人员更是在火上烤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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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801437 难能可贵的是,被袁世凯通缉而流亡海外的国民党人如黄兴、陈炯明、柏文蔚、钮永建、李烈钧等人,他们在国难面前非但没有乘袁之危而共同倒袁,相反,他们却选择了公开呼吁同志“暂停革命,一致对日”。这才是真正的爱国革命者,而非一味的捣乱革命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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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801439 话说回来,倘若袁世凯真的像他所说的那样,痛定思痛,卧薪尝胆,奋发向上,那十年之后再与日本兵刃相见,也无外乎“知耻近乎勇”。但可笑又可悲的是,不出一年,国耻未洗,国势未兴,袁世凯却已将自己的发愤之言忘得一干二净,非要冒天下之大不韪去搞什么帝制复辟。到那时,哪怕袁世凯暂时能黄袍加身,最后也不过是身败名裂,遗臭万年,那就不是“知耻”,而是忒无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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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801444 北洋往事:那些军阀那些人 [:17067994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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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801446 北洋往事:那些军阀那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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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801448 二二 袁克定的“太子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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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801450 1913年11月初,在国民党被解散后,国会因为议员人数未过半而瘫痪,袁世凯又在11月底搞了一个政治会议,表面上是作为自己御用的咨询机关,实际上是想用它来取代国会。果不其然,国会在一个多月后也被解散,议员们通通被赶回老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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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801452 袁世凯搞的这个政治会议并不是选举产生,其中由袁世凯指派10人,国务院指派4人,各省各部各派2人,总名额是80人。这80人中,大多是前清的旧官僚名流或立宪党人如杨度、杨士琦等,其中也不乏原革命党人如孙毓筠等,而前云贵总督、李鸿章的侄子李经羲(李鸿章的三弟李鹤章之子)则被袁世凯任命为政治会议议长,张国淦为副议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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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801454 袁世凯与国会最初的冲突主要是制定宪法问题上,因此在政治会议成立后,袁世凯也想将它变成一个造法工具,但政治会议的性质是咨询机关(有点类似于前清的资政院),最多只能研究研究政策、提供点政策参考之类的(如建议将国会和地方议会解散便出自于它的手笔),因此他们便建议袁世凯组织一个临时的“约法会议”,来专门从事“增修约法”一事,也显得名正言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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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801456 袁世凯觉得这个建议还算可行,于是又在1914年3月18日召开“约法会议”,以孙毓筠、施愚为正副议长,准备在袁大总统的指导下制定一部新约法,以替代南京临时政府制定的临时约法和流产的天坛宪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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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801458 “约法会议”总共有57人,在经过一个半月的忙乎后,便在当年5月1日公布了一部新的中华民国约法,姑且称之为“袁记约法”。这部新的“根本大法”对原来体制做了重大修改,立法机关由原来的参众两院改为一院制,即传说中的“立法院”(因为袁世凯到死也未曾组织过一届立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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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801460 鉴于组织立法院是一项极其艰巨的任务,因此在立法院未建立之前,就改由“参政院”代行立法职权。参政院的院长为副总统黎元洪兼任,副院长为汪大燮,参政员73名,而之前的政治会议也就寿终正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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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801462 各位,参政院和立法院的根本区别就在于,立法院乃是通过选举产生后行使立法职能,是民众的代议机关;而参政院的诸公则是由袁总统钦定,实际上是以咨询机关的名义代行立法权。你说这参政院有用吧,它不过是个御用结构;但你要说它没用吧,它还实实在在制定了数十种法律,譬如森林法、出版法、国籍法、著作权法等等,这些法律可都成了后来几个政府制定新法的蓝本,即便是和现在的法律相比,也已是相差无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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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801464 参政院所制定的法律中,最为人诟病的莫过于1914年底制定的那个《大总统选举法》,那简直就是中西合璧又奇形怪状,助纣为虐且为虎作伥,可谓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世界上就再也找不到第二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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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801466 这个《大总统选举法》有两怪,第一怪是大总统的任期,一任十年长得过分且不说,还可连任,而且连任几次也无规定,几乎可以理解成终身制;第二怪是现任大总统有权推荐下一任总统候选人,只需事前用嘉禾金简封着,密储于大总统府的金匮石室中藏着,等大总统死了,再去开启。袁世凯搞的这套玩意,其实就是雍正皇帝在一百多年前搞的秘密建储。如此一来,袁世凯要传妻传子,谁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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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801468 参政院何以会制定这样一部稀奇古怪的选举法呢?原因很简单,因为前面那个“根本大法”已经将之前的责任内阁制改成了总统制,而且还不是一般的总统制,是“超总统制”。在这个制度下,袁世凯不仅掌握了所有的军政大权,就连总统的任期、候选总统的推选等也都大大超越了一般总统的权力,简直就是无法无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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