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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案组本来以为办的是一件渎职案,清理的结果却令他们大吃一惊:这根本就是一件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的贪污大案。除了违反规定在钱庄超额存款外,施典章还涉嫌侵吞公款,数额高达百万两。根据公司账目,施典章在正元钱庄所存公款应为50万两,但钱庄方面却只认账40万两,并且向专案组提供了一张加盖着川路公司专用印章的收据:施典章已经取款10万两。同样,在存放了38万两公款的兆康钱庄,专案组也发现施典章已经取走了其中的10万,余额仅有28万两。而这两笔共20万两的取款,在公司账簿中毫无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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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案组紧急提审施典章。施典章辩称提取的并非公款,而是帮朋友经手的私款,是拿朋友的橡胶股票作抵押而从钱庄得到的贷款,与公司无关。此说如果属实,则吃进股票作为抵押物的钱庄只能自认倒霉。正元钱庄的经理何兆政坚决否认施典章的说法,钱庄手握川路公司提款收据,手续清晰,证据确凿。专案组最后认定,施典章涉嫌挪用乃至贪污公款20万两,必须退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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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在陈逸卿做股东的三家钱庄违规存款外,施典章还在陈逸卿担任买办的一家外资银行利华银行存放了95万两的公款。公司账目显示,这笔存款在3月份时被提取了20万两。在5月份又提取了15万两,却记载为“兰格志抵款”(兰格志橡胶股票),也就是说,这15万两被用于公司购买兰格志股票。公司账目显示,利华银行的存款余额应为60万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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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施典章却提供了另一说法。他解释说,以公司名义购买的兰格志股票总共485股,每股进价1750两,另加了5两的虚头,加上手续费等,总共入账开支为852990两。而资金则有55万两来自公司现金储备,29万两来自汇丰银行和义善源钱庄的抵押贷款,抵押物就是这批购进的兰格志股票,其余一些小的余款则由施典章本人垫付。根据施典章的说法,根本就没有动用利华银行账上那15万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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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巨大的漏洞。专案组怀疑利华银行那15万两其实已被施典章侵吞。进一步的调查表明,这份所谓的利华银行的存款协议中,居然没有银行的信用戳记,也没有洋商的签字,而只有施典章与陈逸卿两人的签名盖章。更为可疑的是,作为外资银行出具的存款协议,居然没有载明明确的存款数额,而只写了个模糊的“95万两以内”。而且,协议还约定存款到期后,川路公司不得自行向利华银行提取,只能由陈逸卿个人负责归还。专案组因此认定,这一存款实际与利华银行无关,而是施典章与陈逸卿之间的私下放贷,陈逸卿既然已经破产,该笔存款“亦与被倒无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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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典章以公司名义购入的兰格志股票,也被专案组发现了重大疑点。施典章是在5月份购入该股票的,遍查当时的股票报价都在1400~1500两之间,每股至少虚报了250两的“花头”,总共虚报了12万两。更为吊诡的是,这笔股票也在公司的账簿上“渺无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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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震惊了的江苏专案组,立即将此案情逐级上报给了中央政府。在中央政府批示下,负责全国铁路建设的邮传部派出了第二个专案组,进行更为深入的调查,却发现:在案发前两年,施典章还曾经向陈逸卿名下的其他两家钱庄分号存入款项,而且居然都是在这两家分号宣布倒闭之后。此外,施典章还曾将一笔17万两的公款私自移存至汇丰银行,公司账上亦无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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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举报线索,邮传部专案组在陈逸卿的一家钱庄分号内查获一个账簿,详细记载了与施典章之间有关的一笔60万两放贷的往来细目。这就是公司账簿上所谓利华银行的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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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此,邮传部专案组认定:施典章“滥放路局所存之亩捐公款”,350万两公款被“亏挪竟至200万两”,这都是“小民之脂膏血汗”,绝不是什么“盈亏乃商家常事”;施典章以购买兰格志股票为幌子,大肆侵吞公司公款,浑水摸鱼;施典章将公款私存到汇丰银行及已经倒闭的钱庄,数额巨大,情迹可疑,“迹近侵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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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大清《商律》,专案组建议责令施典章退赔其亏挪各款,收缴其所有非法所得,并在全案定结后“发交地方官监禁三年,罚金即定为一万两,缴清后方得释放”。相比这件案子引发的巨大雷声,处理结果简直就是毛毛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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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也料想不到的是,这却揭开了潘多拉的盒子,一场远比金融风暴更为可怕的飓风正在青萍之末酝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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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老子扒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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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的“租股”,是中央政府批准的为修建铁路筹款的方式之一,它由政府强行摊派到农户头上,随粮征收。四川全省为了建设铁路,租股的负担每年200万两,要从农民口里一粒米一粒米地夺食。千万百姓并无股东之能力,而是在绅商们所把持的政府公权高压下强迫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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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城宣武门外的永光寺西街是个热闹的所在,全蜀会馆(四川会馆)以及广东的新会会馆和顺德会馆都在这里。1910年9月10日,全蜀会馆聚集了一大群四川老乡,格老子见格老子,倒也不必卷着舌头说那一口带着麻辣味的京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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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进会场,那浓烈的麻辣味变得十分呛人,会议的主题就是讨论上海股灾巨额亏损怎么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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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内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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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上海股灾后在京的川路股东第一次聚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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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问题找政府,这是大清国历来的传统,倒不是商人们天生软骨,而是政府实在太强、太有才了。川人兀自在集会上痛心疾首、慷慨陈词,最后还得落实在那张充满了谦卑哀求的状子上面。会议的决议其实很简单:要求在北京对违规入市、涉嫌贪污挪用公款的公司CFO(总收支)施典章提起诉讼,请各有关部门主持公道,同时立即派人到上海查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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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后,有人认为仅针对施典章是不够的,施典章出问题,主持公司大政的驻京总理乔树枬难辞其咎,应当责令乔树枬承担连带责任,负责追还损失。借着上海股灾,川路公司内部的权力斗争开始变得更为波诡云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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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股东会随后还开过不少次,紧张程度逐渐升级。在10月18日的会议上,决议如下:在京同乡官绅向邮传部和都察院递交联名信,要求在上海的川路董事向上海道署起诉,并请求政府立即查封施典章的家产;致电四川总督及川路董事局,要求在下个月的常会上选举新的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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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30日,在京股东会议的名称升格为“川汉铁路维持大会”。会议一开始,便明确宣布其宗旨是“对付乔树枬,不认借外债”。“对付乔树枬”是高级管理层的内斗,而“不认借外债”是要维持现有管理层对川路的牢牢掌控。十多天后,一份洋洋洒洒的联名控告信就呈递到了邮传部,信的标题是《川路总理援私舞弊》,控告乔树枬执掌川路大权,却从来没有按照大清的公司法召集过一次股东会议,也未派人查账,导致公司内部“百弊丛生,毫无觉察”。控告信说,考虑到施典章正在积极准备外逃香港,请求中央政府立即责成上海方面将施典章拘押看管,清查其家产,“以备抵债”,同时“饬令乔树枬交代清楚,以重官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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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另一份以“四川绅民”名义提交给大清资政院的控告信中,指控乔树枬欺上瞒下,令邮传部和四川总督“皆处被动之地位,藉以压制我全川股东,虽百控而莫敢与抗”。信中说,1905年,北京分公司的员工周维纶曾向商部举报,却被下令递解回原籍,结果死在半路上;而1907年另一员工邓代聪向都察院上访,也被关押到京郊大兴县的牢房里。这次施典章在上海酿成巨亏,邮传部不闻不问,不仅拒绝代向皇帝转交川路股东们的请愿书,反而将举报信等转给四川总督处理,而四川总督又转回给乔树枬处理。显然,乔树枬的幕后撑腰者已经成为控告的矛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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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们还指控,在股灾之前一年,上海就有三家钱庄晋益升、元源、厚大倒闭,川路公司因此亏损了12万两,乔树枬并没有及时召集股东会议对施典章进行问责,导致一年后川路公司在上海股灾中遭受巨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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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股东的这些指控,川路总公司发表声明为乔树枬开脱。声明说,施典章于1905年即已被任命为总收支,而乔树枬在1907年才被任命为驻京总理,各有专责,“自不能代任其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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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树枬也在报上发表长篇大论,逐一反驳对他的指控。他多次强调自己只是驻京总理,“既非全路总理,又无节制沪局之权”,因此“无从为奥援,更无从为祸始罪魁”。他虽被任命为川路的驻京总理,但其实从未真正到任,本职工作还是在教育部(学部)。至于指控他冒用川籍京官的名义推荐和安插私人亲信,乔树枬反驳说:所有参与推荐川路干部的京官都是自愿的,并未受到任何人的压力;而那些被推荐的干部都经过了总公司组织人事部门的考察后,才报请四川总督任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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