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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格蒂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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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缺乏关于崇义桥袍哥覆灭的具体记载,但是我发现了距崇义桥不到20公里的新繁袍哥的末日(见地图1)。我有幸得到新繁县公安局于1950年9月所编制的《新繁县袍哥概况》手稿复印件,了解到十分详细的信息。从这份资料,我们知道新繁县的哥老会总名称叫“同乐社”,总部设在新繁城内,由五个码头混合改组而成,其中四个从清光绪末年就存在,即“协和公社”,活动范围在西门和东门一带;“南集公社”,在南门和北门一带;“天一公社”,在城内;“凤仪公社”,在禾登场。在清代,“社会制度非常严格”,百姓要到县政府进行诉讼困难重重,为了沟通二者之间的关系,遂由县衙门内“文武两班九房老典联合成立一个码头室”,称为“九合公社”。也即是说,这个袍哥公社实际上是由县衙吏组成的。因而晚清的新繁有五个袍哥公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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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初年,“为了减少纷争”,五个社的负责人磋商研究,把五个码头合并起来成立同乐公社。1923年之后,同乐社发展到乡镇成立分社,几年之内前后成立者计有“心一社”(南桥)、“云龙社”(龙桥,即第十五章提到的吴虞经常路过崇义桥去巡视地产的地方)、“三益社”(斑竹园)、“三杰社”(竹友乡)、“琴鹤社”(青白江)、“长寿社”(清流乡)、“兴隆社”(兴隆堰)、“永安社”(严家桥)、“集和社”(王家船)、“永乐社”(新郫桥)等11个码头(但是资料只列出10个)。1942年,板板桥和公毅场各成立一个码头,分别叫“一友社”和“公毅社”。这样,连同同乐总社,共14个码头。在这个时期,清水袍哥和浑水袍哥,“逐渐开始合流”,1948年同乐总社改选,贺海廷出任舵把子(社长),孙宏章、何载之任副舵把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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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这份资料,1939年之前的新繁袍哥多是清水袍哥,“除了在封建社会中有一般所谓‘忠义’形式上的活动外,别无其他”。但是从1939年始李树驿任疏散区的守备司令,侯俊德任新繁县长后,他们“消极利用袍哥”,结果袍哥“气焰为之大炽”。除了组织日趋严密,而且“人数日益加多”,同乐总社实际上是何载之、黄国栋掌权。在这个时期,各分支社的舵把子都竭力“扩充武力”,还暗中支使兄弟伙“杀人劫货”。多数袍哥“表面上是清水,而实际上都仍是通匪通盗的”。袍哥“把持掩护全县的烟馆、赌场”。凡操营此种业务者,必须要到管事那里取得同意,并抽出所获利润的一部分,捐作码头上的开支。在经营过程中无论做什么事情,只要得到袍哥许可,就“有了保障”,就是“杀人放火”一类的事情也不例外。如果有人敢于出面干涉,就会受到袍哥打击,龙桥乡和新隆乡的乡长就是这样被打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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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资料还注意到,“一般的民众如果没有袍哥,就会失掉一切保障,因此如入袍哥就成了会受人羡慕的光荣行为”,以至于在当时社会中已经出现了“无袍可耻”的倾向,所以“土豪地主之流都群起参加”,在县参议会的若干人,也都“掌握着哥老会的实权”。他们和袍哥的清水浑水都有联络,“坐地分肥”,甚至指使兄弟伙到邻县去抢劫,因此“成都、新都、彭县等处发生抢案,十之七八都是新繁人干的”。他们还经常以“请会”的方式来向商人“榨取”保险费,又抽耕牛税。当吕松云就任新繁县长的时候,新繁匪盗横行,弄得“商旅止步”,在“多方清剿亦无成效”之后,全体参议员到成都把何载之找回来,“管理上不三天,土匪便全部绝迹”。所以吕松云感叹说,他这个县长的法令还当不了“何载之走一趟”,可见袍哥“力量之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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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5月,新繁的袍哥在城东门外召集大会,进行改组,同时通知各乡分支社奉行,更改原来的社长制为委员制,改选结果多半仍为原来的负责人。同乐总社主任委员为贺海廷,副主任委员为何载之、孙宏章,下设仲裁、交际、财务、福利、纠查、审核、常务总务、社务等八部门,“宣誓以保卫乡土为旨”。如果个人间出现纠纷,由社员们公开解决,“不许再有私下报复的行动”,要求会员们必须做到“上下齐心,团结一致”。可以看出,在共产党接管前夕,这个组织开始注意其社会形象,力图摆脱“黑社会”组织的暴力火拼,其主要目的是“增大力量,以观察大局的演变”。在这场历史的变局之中,清水袍哥考虑更多的是“如何见风使舵”,希望仍然能够“保持一部分权力和特殊地位”;但是浑水袍哥和“实力派”的袍哥,则由于“不能了解共产党的政策办法和眼光短浅的缘故”,想乘动乱时刻,“时势造英雄”,干一番事业,或者“发一笔横财”,并和“特务土匪勾结”,进行了具体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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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解放军入川前的两三个月,何载之等便筹组便衣队,“保护地方安定”,召集开会,多方活动,制订计划,决定各乡“设立游击大队”,并筹备经费,购买枪弹,而且有的还是县参议会副议长、参议员等出面,召集各乡镇长会议,“把新繁的袍哥游击化”。又在城内关帝庙召开会议,“各码头五排以上的人都出席参加”,把全县的浑水袍哥编组为一个游击大队,何载之为主任,支茂为支队长,所有乡公所的队丁也归游击队指挥,每人月支食米石二斗,并派出管事分往各县各社联络,灌县的袍哥也派人前来联系。“土匪叛乱以后”,新繁袍哥“里应外合”,随时派人“互通音讯”,报告城内解放军的调动情形,在新繁多次的叛乱中,那些“匪首”几乎“全是袍哥”。因此资料的结论是,“新繁的叛乱可以说是以哥老会为主表现出来的”。新政权设立后,“袍哥们都知道哥老会是一种封建社会的组织,不应该继续存立”,便逐渐“销声匿迹”,在“无形中等于解散了”。[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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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新繁公安局的资料,新繁县的袍哥在“暴乱”被平定后就自动消失了。可以肯定的是,暴乱的平定对新繁袍哥是一个严重的打击。其实,袍哥应该知道其势力是无法与解放军对抗的,为什么要鸡蛋碰石头呢?过去我们对解放军进入大城市的情况了解比较详细,但是怎样接管和控制乡场则比较模糊。新繁袍哥的覆灭,或许可以帮助我们解答这个问题。1990年代出版的文史资料,补充了不少细节,使我们对其前因后果有了比较详细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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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繁县像成都一样,是和平解放的。在解放前夕,原国民党新繁县地方的党、政、警、地方武装、乡、镇、保、甲一整套人员均原封未动,等候解放军“前来接管”。尽管国民党在解放军进入之前进行了游击战的安排,但最后权衡利弊,加上川军首领都宣布支持共产党,对那些下级军人、地方官员、袍哥来讲,任何抵抗已经失去了意义。我们要问的是,既然这个时候袍哥和地方武装都没有打算反抗,为什么随后又发生暴乱呢?新繁县的个案,为解答这个问题提供了不少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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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军是1949年12月27日进入成都的,几天以后,即1950年1月2日,派了军代表、征粮工作组组长和组员“几个人到新繁县接管”。和原新繁县长张洵接了头,并说明了来意。4日,由张洵在县政府会议室召开了原县有关机关主要人员及乡镇长会议,军代表在会上讲了话,大意是:他们奉川西党委指示前来接管,今后一切重大问题,均要通过军代表同意。当前的中心工作,是开展征粮,“以保证入川大军和起义部队的粮食供应问题”。各种资料表明,当时反抗征粮应该是引发暴乱的主要原因(图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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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征粮组组长曹云生的回忆,征粮工作是一场“政治运动和激烈的阶级斗争”。工作组在深入农村征粮时,依靠基本群众,“征粮对象绝大多数是大地主、大豪绅、富农,一般农民的粮赋早已交清。因此征粮工作十分困难”。正如我在第二章中已经研究过的,川西平原实际上很少有大地主、大土豪,因此,在征粮过程中,一般自耕农有时也成为对象。所以才出现了“地方上的封建势力、地主、恶霸、豪绅、土匪、袍哥勾结一起,阴谋组织叛乱,破坏征粮”。[6] 所谓的“暴乱”其实就是武装对抗征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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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篇题为《一九五零年新繁县平叛剿匪始末》的文章称,本来就没有征足数额的各乡田赋粮仓,又经胡宗南军的抢劫和地方恶势力的倒卖,存粮所剩无几。新繁、成都等城市粮食奇缺,奸商又趁机哄抬粮价,囤积居奇,“制造混乱”。当时驻扎成都地区的部队中,解放军和起义、被俘的国民党军队各有数十万人,仅靠原国库中不多的存粮,“远远不能保证军需民用的”。当时征粮的对象,主要是那些“在解放前享有不纳或少纳粮特权的乡、保长和地方上与官府有关系而漏纳的粮户”,但是也要“催征自耕农应交而未交的公粮”。可以这么认为,如果不是因为征粮,暴乱应该不会发生。和平接管之初,政府的政令,暂时还由原任乡、保长推行,“地方上的封建势力还未受到根本上的动摇”,因此他们可以和新政权合作。但是征粮对他们的直接利益产生了威胁,所以“他们对征粮工作阳奉阴违,采取软拖硬抗,敷衍塞责的手段,甚至暗地里与邪恶势力勾结,制造谣言,煽动群众抗交公粮”。[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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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6-2 乡场上买粮食的农民。甘博拍摄于1917—1919年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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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美国杜克大学D.M.鲁宾斯坦珍稀图书和手稿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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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文章还透露了一些细节,称是“土匪”组织了抗粮,如工作组在召开“调征公粮群众大会时”,“一个叫王二哥的土匪头子就公开煽动群众抗交公粮”,并宣布散会,“群众一哄而散”。显然这个王二哥对征粮的态度在农民中有一定代表性,所以得到了响应。这里所称的王二哥这个“土匪”头子,应该不是我们一般意义上所说的打家劫舍的歹徒,很可能就是袍哥首领。后来在官方文献中,把参加和组织暴乱的人统称为“土匪”,把镇压抗粮的运动称为“剿匪”。王二哥也因为参与“土匪叛乱,杀害我工作组员,被人民政府逮捕枪决”。[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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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对崇义桥征粮的细节缺乏了解,但是根据一项对1949年底和1950年初四川江津的所谓“大户加征”的研究,江津县人民政府当时按照当年征粮配额,“增加六成普征”,主要针对所谓的地主和富农“大户”,而实际加征率是将近80%。因此造成有些地主拿不出粮食,“用地来抵公粮了”。当地主无法承受高额加征时,“普通农民被要求增加税额”,不少所谓“富户”,只好通过“借贷”来“完清公粮”。而且完粮的运输也是由他们自己承担的,“纳税越多,运输成本越高”,有的家庭“连六十岁老头,十二岁小女、太太、小姐都参加了运输”。那些没有存粮且无处借贷的“大户”,情况更为糟糕,征粮人员到这些人家坐催,交不上粮就不走,甚至“开大会批评”,或“送政府暂时扣押”,乃至“处罚打骂”,成为实际上的“暴力征粮”,他们面临着“经济与肉体的双重打击”。[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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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津县的故事实际上反映了当时四川的普遍情况。正如我们前面已经讨论过的,川西平原的所谓“大户”非常之少,因此这些加征负担不得不转嫁到普通农民身上,在他们(无论是大户还是普通农民)无法生存下去,不得不铤而走险之时,作为地方势力的代言人,袍哥再次充当了地方利益的保护者,开始以组织的力量与新政权对抗。地方政府所称的“土匪”暴乱,也因此引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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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义桥也可能是武装暴乱的发源地之一。1950年1月,一支24人的征粮工作队到新繁县征集粮草,28日,在步行至崇义桥时,“天色已晚,就地宿营。是夜,土匪抢劫群众。我们用喊话和鸣枪的办法,虚张声势,土匪摸不清虚实,被迫退去”。天快亮时,继续行军,傍晚时分,赶到了新繁城,这个地区,有以集军警、袍哥、土匪为一身的“通天土匪”何载之为首的“土匪势力”进行抵抗,新繁地区“匪患猖獗”,甚至“大白天杀人越货”也时常发生。[10] 我们知道何载之是新繁袍哥同乐公社的首领。这里已经很清楚地说明,参加了武装抗粮的袍哥,在这时都统统被称为“土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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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0年2月10日夜,新繁突然发生“土匪暴乱”,下乡征粮工作人员30人遇难,还有不少“农民征粮积极分子”惨遭杀害。一时“谣言风起”,例如一首童谣称:“空空空,四川粮食要集中,饿死贫穷汉,气死富人翁。”充分说明这一次所谓“土匪暴乱”,实质就是反抗征粮,而并非“妄图一举摧毁我新诞生的人民政权”。叛乱在解放军的“军事围剿、政治瓦解下”,很快便平息了。[11] 在平息叛乱的过程中,新繁县政府共计镇压了600余人。最多的一次,是八乡一镇同一天召开公审、公判大会,“处决了匪首、恶霸分子”100余人。何载之后来到公安局“登记”“自首”,最后死于狱中。[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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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说袍哥在共产党到来后,和前此其他时期一样,只要自己的利益受到威胁,就采取武装对抗的办法。但是共产党稳定地方的能力不是清政府和国民党政权所能同日而语的。当袍哥选择和新政权对抗的时候,他们的末日就来临了。崇义桥与新繁县几乎属于同一个地区,因此这份资料从相当的程度上也透露了崇义桥,或者说“望镇”袍哥的最终结局。共产党也在崇义桥进行了征粮,这是毫无疑问的。雷明远会有怎样的反应呢?可能他加入暴乱组织,和新生政权进行对抗;可能他由于抽鸦片,已变得一无所有,没有任何财产值得他拼命去保护了;也可能鸦片已经彻底摧残了他的身体,当共产党到来的时候,他的坟头早已经长满了青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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