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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款讲的是对中越老百姓往来两国的边境管理,比如发放护照之类的,这些也是欧洲人搞的新鲜玩意,也算是学习西方国家的先进管理经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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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款说的是通商问题。中国与越南北圻陆路交界,允准法国商人及法国保护之商人并中国商人运货进出。通商处所在中国边界的指定两处:一在保胜以上,一在谅山以北。法国商人可以在此居住,和其他通商口岸无异。中国应在此设关收税,法国亦得在此设立领事馆,其领事馆应得权利,与法国在通商各口之领事馆无异。中国也可与法国商议,在越南北圻各大城镇拣派领事馆驻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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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款是对第五款的补充,商定以后具体讨论关于通商的章程和税收等问题,这就是后签订的《中法越南边界通商章程》、《中法续议商务专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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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两款,之前的主流观点认为侵犯了中国的权益,说是法国人打通了侵入中国西南的门户,被骂得很厉害。但以现在的观点看来,这只不过是一个普通的通商条款,从条约内容上来看,双方都是平等的,谈不上谁侵犯谁的问题。由此看来,之前的老调子倒有点跟不上时代潮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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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款是关于修建铁路的,法国将在越南北圻一带开辟道路,鼓励建设铁路。“日后若中国酌拟创造铁路时,中国自向法国业此之人商办;其招募人工,法国无不尽力劝助”。但特别说明的是,“不得视此条系为法国一国独受之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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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这条来看,也看不出有什么不平等的,法国人已特别说明,中国修建铁路可以考虑和法国多合作,但没有规定这是法国独享的权利。事实上,战后中法两国和好如初,后北洋水师的船坞工程,和马尾港一样也是请的法国人承包建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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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款约定通商条款和将来的章程十年为期,期满可续修。这也是当时的国际惯例。第九款是法国撤兵的规定,规定条约彼此画押后,法军立即退出基隆,并除去在海面搜查等事。画押后一个月内,法兵必当从台湾、澎湖全行退尽。第十款是关于双方换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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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约大概内容如此,若以现在的眼光来看,尚属正常。《中法新约》中最大的争议,莫过于关于越南的保护问题。正如从中调停的中国海关总税务司赫德所说,“中法争端是解决了,条件是所能希望中最易行的,简单的说,就是承认现状,正所谓:‘谁能抢就抢,谁能抢到就算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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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笔者以为,关于越南沦为保护国,其主要责任不在清廷,而在越南阮氏王朝。退一步来说,也是实力问题,无可奈何之事。据说,李鸿章和福禄诺于1884年5月签订了《中法简明和约》后不久,越南阮氏王朝就在法国人的指使下,将清廷颁发的玉玺、封册等当众焚毁,公开宣布断绝和中国的藩属关系,接受法国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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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之不存,毛之焉附。越南阮氏王朝公开投降法国的举动,让中国军队援越抗法失去了基本前提和理论依据,而这对后面的战局也有重大影响。清军取得胜利的镇南关等地,都靠近中越边境,后勤保障和补给相对容易,而且得到了当地人民的支持,但如果深入越南中部和南部,没有越方的支持,情况就很难预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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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西方列强面前,当时的大清帝国远谈不上是什么强国,在国力并不强大而万事待兴的情况下,去保卫一个没有太多利益且已单方面宣布中断传统关系的藩属国,未必是一个明智的选择。譬如越南乃至后的朝鲜,早放弃,早受益,似无必要去背这样一个包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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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战略上来说,决策前必须要界定自己的威胁是什么,利益在哪里,在怎样的资源条件下采取什么样的手段。就当时的情况而言,大清帝国的实力有限,去保一个对自己没什么实质意义的藩属国,正如李鸿章认为的,避重就轻,意义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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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按这样的思路,中法和谈如能早日实现,反倒是件好事。加利福尼亚大学教授徐中约在《剑桥中国晚清史》中指出,“事实证明,清廷的优柔寡断和举棋不定造成了灾难。坚定的作战政策本来可能制止法国的侵略;如果坚持和平政策,本来也可以保住福建水师和马尾船坞。可是,庸碌无能的领导层却毁了这两者,而且还丧失了安南这一朝贡国。清流党意气用事,无补于事,因此对这些后果应负大部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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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策最忌首鼠两端,举棋不定,最后弄得两头落空,损失惨重。这些损失,和慈禧太后的意气用事是分不开的。至于《中法新约》,就条约本身而言,不能说是失败,尽管后人大都认为清廷腐败无能,但对此条约,平心静气的说,后人们似乎没有必要妄自菲薄,更不必因此认为它是卖国条约,尽管它存在着这样或那样不尽如人意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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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清原来是这样:历史中国·1840-1912 十六、长崎事件:北洋水兵的洋斗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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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6年7月,北洋水师提督丁汝昌及率“定远”、“镇远”等六舰前往朝鲜东海岸海面巡防操演。操练结束后,舰队由丁汝昌率领前往日本长崎进行修理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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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所以要前往长崎,是因旅顺军港尚未完工,而当时亚洲只有长崎才有供巨舰维修的大船坞。当然,由于最近的十年中,中日间因琉球、朝鲜乃至台湾问题多有龉龃甚至悬案未结,李鸿章此次派出“定远”、“镇远”两巨舰前往日本,其中也不乏“震慑吓阻”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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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远”、“镇远”为同级姊妹舰,由德国伏尔铿船厂制造,在1885年10月交付,两舰共费银340万两,当时号称“全球第一等铁甲舰”。铁甲舰在当时海军中的地位,就像今人眼中的航空母舰,而号称“亚洲第一巨舰”的“定远”、“镇远”,也确实非同凡响,二舰长94.5米、宽18米、吃水6米,排水量7220吨,航速近15节;两舰的主要武器为:4门克虏伯305毫米后膛主炮、克虏伯150毫米后膛副炮2门、75毫米克虏伯舢板炮4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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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日,北洋四舰抵达长崎港,立刻在当地引发了轰动。在两艘威风凛凛的巨舰面前,前来观看的日本人见所未见,闻所未闻,心中的震撼无法用言语表达。可以想象,多数人的心情是复杂的,复杂到可以用“百味杂陈”来形容,那种“羡慕、恐惧、愤懑、嫉妒、仇恨、震惊、自惭形秽、怒火中烧”等等的滋味,是相当的不是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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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人对中国的感情一向复杂而矛盾,原因是他们在历史上饱受中国文化的浸染,一向有“学生对老师”的心理,但近代特别是“明治维新”后,日本走上了“脱亚入欧”的道路,相比于固步自封的大清国,他们在心理上难免有傲视之意,但这次北洋水师的来访,对他们的心理打击太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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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原本也是闭关锁国,像中国开放广州“十三行”一样,日本也只开放长崎作为贸易窗口,因而中国人在长崎做生意已有一定的历史。但是,这些被限制在一定地域的中国人常被日本警察所欺凌,这次北洋水师的到来也算是给了他们一次扬眉吐气的机会。对此,日本警察也是看在眼里,恨在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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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常年漂在海上,数月不见大陆,水兵们上岸后总是喜欢胡闹。或许是因听了同胞的诉苦,或是因枯燥的海上生活后引发的放纵,一些上岸醉酒的北洋水兵,“简直是横着身子走路”(日本人语),以至于日本警察也只能给他们让路。“我已侮彼,彼亦侮我”,双方的情绪对立日益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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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3日,北洋水师放假一天,水兵们借机上岸购物,其中有几个水兵跑到当地妓院耍,结果捅下大娄子。据说,当时因妓院宾客盈门,生意好得不得了,这几个中国小伙在排队等候时,有个声称是VIP(或是会员)的日本客人不经排队便径直入内,这下惹出事端。一番争执后,水兵们与妓院老板大打出手,砸坏了人家的玻璃和家具,结果把警察给召来,但北洋水兵人多势众,赶来平息事端的日本警察反被打成重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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