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06873730
(50) 《花随人圣庵摭忆》,第359页。
1706873731
1706873732
(51) 《光绪政要》,转引自《花随人圣庵摭忆》,第380、382页。
1706873733
1706873734
(52) 《忘山庐日记》上册,第201页,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
1706873735
1706873736
1706873737
1706873738
1706873740
衰世与西法:晚清中国的旧邦新命和社会脱榫 捐纳、保举与晚清的吏治失范
1706873741
1706873743
一
1706873744
1706873745
同治后期,福建巡抚王凯泰奏疏论“时事”,曾以“肃吏治”为要目而切言“近年捐纳、军功两途入官者众,闻部、寺等各署额外司员少则数十人,多则数百人,衙门以内,司署为之拥挤,内城以外,租宅为之昂贵,实则皆补缺无期”。而在京城之外,“各省候补人员更较京中人倍蓰”,道员以及府、厅、州、县和佐杂,常以数十计、数百计、数千计,致“每逢衙参之日,官厅几不能容”。他用“近年”作时间界限分出过去和现在,以说明此时之官场与顺、康、雍、乾不一样,与嘉、道也不一样。清代二百多年以来皆以科举入仕为常轨,而“捐纳”和被他称作“军功”的保举只能算是异途。但时至此日,由异途所造成的仕路里的“人满为患”,已使京内京外的大衙门和小衙门同在填咽淤塞之中(1) 。对于各立责分的官僚制度来说,这些数目太多的官僚以候补为存在状态,不能不成为一种源源不绝的挤压而使吏治、官常失其界度,从而不能不乱了行之既久的章法。
1706873746
1706873747
捐纳起于朝廷以卖官衔为办法“集赀”,用来济一时之急需。就清代二百多年的历史说渊源和沿革,则其事最先创行于康熙一朝平定三藩因“军饷浩繁”而“度支不继”的过程里(2) 。当时朝廷行卖官筹款,意在事竣即止,并不打算就此立为制度,为仕路另开一途。然而农业经济之下,国赋之所得大体上是一个常数,而朝廷有意轻赋以安天下,则岁入与支出之间多半只能维持一种脆弱的平衡。清代以“永不加赋”为祖宗家法,是因为明代由重征而致河溃鱼烂,天命转移的事实留下了太过直接的教训。然而轻赋同时又限定了国计,于是一旦有兵事、河工、灾荒这一类不在常度之内而又不得不大笔用钱的事,一定会造成这种脆弱的平衡轻易地被打破,以及随之而来的国库支绌和计臣束手。而后,在“永不加赋”的家法之外别开一途作罗掘,则这种已经创行的捐纳便成了常被援用的成例。所以雍正、乾隆、嘉庆三朝都曾蹱而效之,因事开捐,以济一时之急。然则卖官虽是秽政,其初意犹在国计匮乏而不敢加赋虐民。且因事开捐,是其意中亦知秽政不能没有限度。迨“道光辛丑、壬寅间海疆用兵,始大开捐例。”之后,“至咸丰初,粤匪继起,蔓延十五、六省,军饷浩繁,例遂久开不闭”(3) 。由因事开捐到“大开捐例”和“例遂久开不闭”,是原本被当作“暂行事例”的捐纳在兵事长久的压迫之下从有限度转化为没有限度了。在这个过程里,是道光朝一变,而咸丰朝大变。其间的不同,在于当捐纳仍在限度之中的时候,卖官和收钱都由朝廷一手主持和包揽,但一经失其限度,则各省都可以纷纷立捐局,藩司、粮台、军营都在用“空白部照”办理捐事。光绪三年(1877)山西“灾歉”,晋抚曾沿用咸同以来行之已久的成例,专折奏请部颁“虚衔实职空白实收执照二千张”,用来“资接济”(4) 。以光绪年间一个省的数目推度咸同年间南北之间的数目,则这种发端于乱世里的做法八方并起,无疑从一开始便在大量地产出朝廷的名器。由于大量产出名器,“虚衔”和“实职”都会跌价,随之而来的是捐例“久开不闭”,同时又与“捐例屡次减成”(5) 相伴于数十年之间,造成了名器多和名器贱。一则记载说咸丰六年(1856)江苏“报捐监生,京庄收兑者不过廿六、七元,后贱到廿二、三元”,(6) 以此对比雍正时代以“捐纳俊秀监生正项杂费需银将三百金”(7) 为常例,显见得“屡次减成”之后的功名已太过便宜而几乎不成模样。至同治三年(1864),阎敬铭总论“各省减成章程”并“合以筹饷例”,说是“折收”所得“居七成之一”者有之,“居十成之二”者有之,而“无过三成者”。是以当日“由俊秀捐纳知县,至指省分发不过千金”(8) 即可了事。他说的是捐纳实职,以折扣之后的数目作计算,则咸同之后官职之便宜和得官之容易皆从来所未有。开捐而行之以“减成”,本意在于多捐之后可多得入款以助饷事。但捐例既已久开,则用“减成”之法相召引便不能不实现于一减再减和减了又减之中,便宜与容易都因此而来。而与这种便宜和容易相因果的,是本在官场之外的各色人等纷纷取径于捐纳进入了官场之内,时论谓之“自军兴筹饷以来,流品之杂已极矣”(9) 。咸丰十年(1860)署福建布政使的一个士大夫身在流品已杂之中,曾记述过彼时闽省官场里的这种各有来路的各色人等:“候补道陈淮汉,乃广帮茶伙,其弟候补知府陈翀汉,在粤树旗械斗为首,地方查拿逃闽报捐候补;直隶州王于宗,乃省城布铺小伙,市肆无赖者莫不相识”(10) 。按当日的眼光衡量,其间没有一个人是体面的。由此形成的面目各异已是非常离奇,而其中粤省的逃犯能够借助于捐纳一变而为闽省的候补知府则尤属匪夷所思。但流品已杂之后还会有更加匪夷所思的事。光绪间时人叙述官场社会相,有一节说:“官之岁入,县令尤钜”,山阴人“蒋渊如涎其利久矣,而苦于捐资之钜也,乃与其友唐文卿、陈柏生、王平斋、吕少川谋之,醵资上捐,得最新花样最优班次之候选知县”,之后“彼此约定,蒋为令、唐为刑幕、陈为钱幕、王为钱漕、吕为门稿,以免利之外溢”(11) 。朝廷开捐卖官,已是把买卖之道引入了官场,这些人用“醵资”谋利,又彼此“约定”而“分利”,正是在买卖之道应之。比之咸丰朝的闽省人物,其持筹握算的精刻和精细,显然又更典型地反映了捐纳入仕中多数人的理路和心路。这两段文字说的都是地方官场,在“流品之杂”的背后是可以想见的人数之多。而另一段文字说“自癸丑粤逆踞金陵后,江浙人士皆虑故乡非乐土,适捐例减成,遂纷纷就京曹为避地计,且得藉印结费以自给”,则说的是兵火连天之日捐纳转化为逃难,使江浙两省原本要落入难民群里的人们一个一个地变作了都中的京官。据一个自署“桐溪达叟”的士人估计,像这样在内战中避地“捐京职”的人“两省殆不下千数百”(12) 。就京城官界的有限容量而言已是庞庞然一群,而存在于庞庞然一群里的也是品类不齐的各色人等。道光帝晚年与甘肃布政使对话,曾直言“我最不放心者是捐班,他们素不读书,将本求利,廉之一字,诚有难言”。然后自问:“我既说捐班不好,何以又准开捐?”而终以“无奈经费无所出,部臣既经奏准,伊等请训时,何能叫他不去”为叹息(13) 。他并不喜欢捐班,在他之前,康熙帝已在诏书中直言“捐纳之人,岂尽殷实,大约称贷者多,不朘削百姓,则逋负何由而偿”?显见得也不喜欢捐班(14) ;在他之后,光绪帝亲眼见到过旗人纳赀得官而不甚识字者,为之极怒,由此所宣泄的,同样是不喜欢捐班(15) ,然而从康熙到光绪的二个世纪又数十年岁月里,这种不为帝王喜欢的捐班却始终在一茬一茬地不断长出于官场之中,并在19世纪中期之后数目愈来愈多。据后来的一种推算,经咸同而至光绪,拥有“虚衔”和“实职”的中国人里有66%是用捐纳的办法得来的(16) 。与这种比例相对应的,则是数十年里以朝廷之名行于天下的“筹饷事例”、“台防经费事例”、“海防事例”、“郑工事例”、“新海防事例”、“江南筹办防务事例”、“江宁筹饷事例”、“秦晋实官捐”、“顺直善后实官捐”(17) 等等为捐纳昭示理由和原因的名目。与前代相比,这些名目折射了后来数十年里更多的内忧外患交相困逼。于是前代的一时用费之缺遂已成了后来的时时用费之缺。随之是“捐输减成漫无限制,劝捐者惟务以减价为招徕,报捐者遂相率以一官为贸易”(18) ,捐例更多,捐班也更多。在清代的制度里,科举考试归礼部掌管,职官铨选归吏部掌管,于是而有仕途之章程和常序。然而开捐因“经费无所出”而起,则主张大半出自于户部。而一旦开捐成为常例,便不能不是仕途法则随度支而转移。而后是度支已经支配了铨选之日,帝王的意愿也不能不成为一种受限制的东西。
1706873748
1706873749
咸同间长期绵延的国内战争造成了捐例的“久开不闭”,同一个过程还促成了战争所到的地方,在军功的名义下因保举而得官的人越来越多。由此造成的是另一种科举之外入仕的途径。后来以疆吏开府一方的刘长佑、曾国荃、李续宾、李续宜、杨岳斌、刘坤一、蒋益澧、刘蓉、杨昌濬、张树声,以及官居兵部尚书的彭玉麟等等分别起自优贡、拔贡、廪生、附生、文童、行伍,都是在内战中由军功而累积地致身通显的。在绿营一溃再溃而东南遍地兵燹之日,由百战艰难而得军功和由军功而得保举,都是从战争过程中产生,并因之而从战争过程中取得合理性的。然而十多年之间,从东南的太平天国到华北捻军,再到西北的回民起事,漫长的内战在不断打仗的过程里不断地造出军功,而后又在不断的保举里转化为大大小小的官职和官阶,由此形成的则是一种官界在数量上的膨胀。同治二年(1864)岁末翁同龢曾在日记中说:“曾国藩以肃清皖北保举各员文武千人,为自来所未睹。”(19) 他所说的“自来所未睹”,是在极言当日因军功而得保举的人数之多。然而在军中的那个世界里,规模犹不止乎此。与他这里引为异常的“约千人”相比,上一年曾国藩作《官军迭复江岸各城隘出力员弁六案请奖折》,一口气保举的“各员文武”已近三千人(20) ,显见得是人数更多。因此翁同龢以“自来所未睹”为惊诧,只能算是都中人远看军营眼界太小的结果。从咸丰初年以来,领兵的曾国藩已经屡次“请奖”。而曾国藩之外,群帅各自领兵打仗,同样在各自制造军功,并同样在各自交章“请奖”和屡次“请奖”。保举可以使白丁成职官,使小官成大官。因此从这些奏章里放出来的“各员文武”便会一路汇积,成为越来越多的翎顶补服。一个经历过道咸同光四朝的士人说:“湘淮军兴,削平发、捻、回诸大乱,各路军功所题记名提督,部册所载近八千人,总兵则近二万人,副将以下汗牛充栋矣”。(21) 提督一品,总兵二品,都是红顶大员,合两者总计已是成千上万。以当日水陆提督共二十三员和水陆总兵共八十三员的实际缺分相比,显然是多得漫无边际。且提督之中的五缺还是专属巡抚兼任而不在将官范围之内的东西。若除去这一部分,则两头之间的悬殊更甚。这段话说的是武职,在武职之外,得了保举的文员则沿着“遇缺即选”、“尽先补用”(22) 等等名目一群一群地流向地方官场,而后是“得保之员”已“遍于各省”(23) 。在这个过程里,与保举之多连在一起的常常会是保举之名实相歧。同治三年(1864)陕西按察使奉旨会筹甘肃军务,曾直言陕甘总督熙麟“保举打仗之员甚多,而接仗之地人皆不知”(24) 。他用皮里阳秋的笔法说出了彼时奏报中所铺叙的接仗和军功之可疑。而在“保案层迭”之日,像这样不可求证的事显然不止甘肃一个地方才会有。后来的日子里言路论保举,则很容易追问“夫从军以摧锋敢死为上,而叙劳乃属文员”(25) 。这种追问所指责的,是“叙劳”里常常容易见到的不真不实的徇情和营私。徇情营私与不可求证的军功羼杂于保案之中,因此内战促成了保举的层出不穷,而与之一路相随的却始终是时论以“军兴以来保举渐滥”(26) 为长久不息的訾议。“军兴以来保举渐滥”说明这个过程是由内战开始的。由国家铨叙的章法立论,保举因事而起,事停即止,本非官场世界里的常态。但在19世纪后期的中国,一面是内战过去很久之后军功仍然在成为保举的题目(27) ,一面是军功之外,河工、赈灾、洋务等等此起彼伏,源源不断地以叙劳为题目保举官职和官阶。之后是晚清数十年之间保案的五花八门和没完没了,其间往往更易操弄从而更加不真不实。光绪二十年(1894)御史张仲炘说:
1706873750
1706873751
臣闻山东河工保案近年多至五六百人。推原其故,由于吏部曾定以每决口门一处准得保异常寻常者六员,以为虽甚盛涨,至多不过十余处耳。孰意所报缺口之多寡,概以所保之人数为衡,如拟保六百人则称决口一百处。甫决之时,并无呈报,既筑之后,更无考查,甚或一二十里内竟至百处有余。臣不知此六七百人何所托足,其冒滥可知矣。(28)
1706873752
1706873753
1706873754
1706873755
河工保的是劳绩,御史举“五六百人”为辞,则是说其中大半都不会有劳绩。同一类话题在当日的言路里一再被提出来引为究诘,正写照了这个由内战开始的过程一路留下的乱象。比之户部助成捐纳,保举则大半出自管地方的疆吏。而保举之多和保举之滥,最终都会化为仕路里数目不断增长的人群。
1706873756
1706873757
1706873758
1706873759
1706873761
衰世与西法:晚清中国的旧邦新命和社会脱榫 二
1706873762
1706873763
捐纳在年复一年地孵出大量的做官人,保举也在年复一年地孵出大量的做官人。比之科举制度下求功名的九转成丹之难,则径由捐纳、保举得官无疑要快捷得多。但清代国家官制中的缺分则始终是一个既定的数目和有限的数目,这个数目没有办法随世路的变迁而上下浮动,因此这种快捷孵出和大量孵出的做官人从一开始便成了官场容纳不了的人。张之洞抚晋之日曾说:山西地瘠官贫,“候补向无多员。同治年间,道府州县,尚不足百人,同通佐杂,不足二百人,似较之东南各大省为少,然已无差可委”。至光绪前期,则分发而来的做官人已一时“骤增”,以今时比往昔,“盖多于旧日者,十之七矣”。由此形成的是一种没有办法消化的局面:“计晋省同通共八缺,候补者四十二员,佐杂共一百六十六缺,候补者四百一十二员;河东盐务共九缺,候补者八十七员”。在“员”和“缺”之间的差额里,都是阗塞于官场的多余人口,而“每月缴照到省者,尚复杂遝而来”,他们还在不停地为山西官场增加多余的人。张之洞深深地苦于无处置放这些“闲冗之官”(29) ,而在山西之外,被他称作“东南各大省”的沿海地方和沿江地方曾是久战之地,又是洋务重心所在,因此保举、劳绩行之更早而且时间更长,这种在“员”和“缺”之间找不到自己位置的做官人也因此还会更多。直到宣统年间,江宁还有“候补道三百余员,府、直隶州三百余员,州、县一千四百员,其他佐贰杂职约二千余员”,而“宁、苏两属仅辖道缺七、府缺八、直隶州三、厅三、县六十七,若专以江宁而论,合道、府、州、县计之,不满五十缺也”(30) 。显见得同提督、总兵一类武职一样,这一头与那一头之比极其悬殊。因此当日说时务的公议和私议里,便屡见“官吏愈多,得缺愈难”(31) 的实录和“补署无期”、“皆苦淹滞”(32) 的感叹。由此形成的是一种身在官场而不能做官的困境。一则记载说其间由捐班分发到省的地方官,至“有数十年,十数年未得一差委,未得一署事者”(33) ;另一则记载说:“近日各部候补司官,多者数百,少亦不下百数十员,加以保举捐输,插补插选,以致正途到部者,求补一缺动需一二十年”(34) 。前者说的是地方,后者说的是京城。然则由咸同到光绪的数十年之中,先是保举和捐班长久地候补,后是由科目进身的正途中人为候补所堵,也不得不跟着成了仕路中的候补者。而以“十数年”、“数十年”、“动需一二十年”为常态计量时间,则其等候之漫长便不会不与人心之麻木和人性之失常相表里。两者都会使官之为官的旨义异化。半个世纪里,这种猬集拥挤和铨选壅塞以其日积月累的长久性与普遍性同每个做官人相关联,并因此而构成了19世纪后期晚清官界不同于前代的生存状态。与之相因果的,则是“国家事事从权”,(35) “从权”便是将就,随之是种种老规矩都失掉了约束力而罩不住彼时的官场世界。
1706873764
1706873765
由于“员”太多而“缺”太少,督管地方的疆吏遂不能不长在“一差而数十人争之,一缺而数百人俟之”的阗咽之中而无可疏泄,后而是以太少对太多,“势不得不分班委署”(36) 当时人说:“其初漫无章程,先至省者,不得署缺委差;后至者或反得之,人颇不服。于是定轮委之法委署委差,于先后班次轮去”(37) 。于是,在朝廷本有的章法之外,“轮委”又别立了一种通行于南北各地的章法。其间用作专门词汇的“委署”,本义应是一时暂代,而移用这种办法疏通壅塞,则是原本应当由一个人做的官在时间上切成一段一段之后分给几个人来做。而由此导致的“一省之中,州县署事者竟十居其六七”(38) ,正说明“轮委之法”通行之后,中国的地方官大半做的都是代理官。但朝廷的铨法是以实缺为常态的,地方官大半成为代理官,常常是疆吏有意调度实缺官,为众多的官场候补者让出路来的结果。候补官既已分发到省,则以手版听鼓为常课。因此疆吏便成了与满坑满谷的候补官相距最近的人。而熟视久之,满坑满谷都会成为压力,是以疆吏调度于实缺官和候补官之间,未必没有心中的迫不得已。咸同之交,闽浙总督庆瑞已在一手摆布福建省里的朝廷命官,“简放知府,部送知县,多不令其到任”,腾出来的空间便被用作“调剂署员”(39) 。但用这种办法另开一路,又使疆吏获得一种铨法所没有的好恶由心和上下其手的自由。自旁观看去,则调度者和被调度者之间,便常常会见到任人唯亲。此后十多年彭玉麟论天下吏治,尤以“各省风气,往往因候补人员拥挤,轮署州县,而实缺转少”为大病(40) ,说的便是这一类实缺被化为轮署的事正在越来越多,而且越来越不能入眼。这种实缺被化为轮署的做法,是地方以自己立的规矩破坏了朝廷行之既久的规矩,因此彭玉麟不喜欢,朝廷也不喜欢。光绪十二年(1886)有一道上谕专门以此为题目说,“各省实缺人员,到省后例应饬赴本任,乃近来各该督抚,往往将特旨简放及由部选补各员奏请留省,或令暂署别缺,并不饬赴本任”,然后追问这些总督和巡抚,“何得因调剂本省人员,致特旨简放及部选之人转不得及时自效”?并以“殊属非是”和“殊非所以遵朝命”为切责之辞(41) 。疆吏苦的是仕路中的太过拥挤,朝廷要的是官场里的等序和秩序。然而时当候补的做官人已经太多而且仍在增多之日,朝旨虽然高高在上,而其间的那番道理一经移入“各该督抚”治吏的范围之内,却很容易在拥挤和壅塞中成了被淹没掉的东西。在那个时候的地方政务中,是“军兴以来,率多通融,例案概置不问”(42) ,这一套不循成法的路数行之既久之后已经改变了很多东西,在远离北京的地方,它们比诏书中的道理更强韧。因此,后来的岁月里,“轮署”依然是候补的出路。与之相对称的,是“天子许为即用”而为“大吏故靳之”的“殊非所以遵朝命”,依然长在南北官场之间,成为人人熟见的惯态。(43) 然而当“轮署”日多而实缺日少成为一种普遍的景象之后,随之而来,并与之因果相连的,则是晚清吏治普遍的淆乱和无序与持续的淆乱和无序。由于州县官最多,所以“轮署”底下州县之吏治的淆乱和无序也最显目。
1706873766
1706873767
清代官制,“州县向有六年俸满之例”,而“分班委署,往往以一年更换为期”(44) 。在这种任期的大幅度缩短里,一个个候补官因“轮署”而来,又因“更换”而去,来去匆匆之间,这些人治理过的地方对于他们来说仍然是一个陌生的地方。在由此引起的变化里,最显著因之最易见的,是被称作“亲民之官”(45) 的知州和知县在构成上的前后不同,其中的人物从科举制度下的甲科和乙科越来越多地换成了捐纳和保举一路。据后来的历史学家估算,19世纪60年代之后“通过捐官途径的四品到七品的地方官”已“多于通过科举的正常途径得官的人数”(46) 。光绪年间的一个士人追想咸丰朝因整肃科场舞弊而兴大狱的往事,然后对照此日官僚群里科举之外的五花八门,曾感慨系之说:出仕一途,“并不区区甲乙科矣”(47) ,作为一个出自甲乙科的读书人,其笔下所表达的正是一种深深的叹息。这种观察和感慨虽出自个人,而记录的则是这个时候的科目因异途挤压而走入式微的事实。因此,科举制度虽然在二十世纪初期被一朝停废,但追溯历史,则此前的数十年之间,显然是其旧日声光已经在逐渐剥落之中了。科举入仕和捐纳、保举入仕,从而正途入仕和异途入仕,曾被用来为官界分等。出身同文馆的张德彝后来虽累迁已为出使大臣,而自谓“不学无术,未入正途,愧与正途为伍”,一生始终中气不足。但就数十年里的官场社会相而言,则正途和异途两者既同在候补中,又同在“轮署”中,其间的界限其实越到后来已越益模糊。而在这种科目和捐纳、保举此消彼长的过程里,众多的捐纳、保举由候补而“轮署”和后来的“甲乙科”由候补而“轮署”,总是在长久的等待之后才能到官的。然而长久的等待要靠长久的开销来维持。大约而言之:“候补道府寓所合房租、爨食、仆徒、舆马等费,每月须一百三四十金,州县则须百金,佐贰亦须数十金,应酬之多寡在外”(48) 。候补没有俸禄,而每天的衣食住行则都在耗费银子。因此,在等待“委署”的日子里,候补官大半都要举债以维持开销。由此还会派生出债权对于债务的种种超越了经济关系的牵系和束制:
1706873768
1706873769
于是有称官债者,谓之赌子,言以此为赌也。赌子探知其名次在前,三五年可署事,然后放之。非是则不放。其在富翁,则放银三四五六百两,议署事时为账房师爷。息银二分,或二分零,俸银二百两、百六十两、百二十两不等。账房出息,或平分,或三七分,或全归师爷。彼时急于得银,惟命是听。预先立一关书,所议一一载明,交赌子为凭。其在仆人,则名目甚多,有放银三四百两,议为稿案门上,管一县狱讼者;议为钱漕门上,管一县征税者。其次放银一二百两,议为签押门上,管一县案卷者;议为办差门上,管一县杂役者,亦书议字,别立借票。(49)
1706873770
1706873771
1706873772
1706873773
可见得大半都要举债的候补官大半都是没有自由的。当这些人历经久苦淹滞之后一旦临民为地方官,他们在淹滞岁月里“一切日用应酬所费积累日深”的债务便会一路跟着,被带到了地方。随后是“虽自好者亦不免以屡空之后取偿于民,而不肖者不待问矣”。“屡空”之下人穷志短,已难以用道德定力分人品之高低了。而“轮署”之期以年为度,与候补时日的漫漫无期相比显然是太过短促,所以在这段有限的时间中,除了以前的“屡空”要“取偿”之外,还有“以后之日用”要“取资”(50) 。这些都注定了由候补而“委署”的州县官虽是“俨然为数万生灵托命之官”,而其目光所注,则常常会“只计及州县之有钱粮,未必计及地方之有百姓”。之后是“以催科为能事,以抚字为迂图”(51) 。依中国的政治传统而论,州县官本应与百姓离得最近,并因之而为天下太平之所托。但在铨法既乱之后,晚清的州县官既以“轮署”为常态,又以“取偿”为算计,则很容易变成精神上与百姓离得最远的做官人。在这种为生计作盘算的筹划里,“取偿”和“取资”所着意的犹是家口之衣食,比这种筹生计的用心更加没有限度的,从而更加可怕的,是其间的“一旦握篆,遂以为商之法为官”(52) 。这种“为商之法为官”虽然合官与商为一体,其实已既不能算是商,又不能算是官了。因此,其用来放手逐利的并不是商道,而是劫法。光绪二十年(1894),言路弹劾捐班出身而委署栖霞知县的陈洵“不理民事,专以苛敛为能”。其中的一段说他“近复设法严逼税契以网罗财利”,至勒迫地保而“按社苛派”到户。“向例由藩司颁发契报,每张交银一钱,该知县加至四钱,复从其契内地价,每两再索四分以饱私囊。”与这种强制的敛剥公行相对应的,是其手段的霸蛮和酷烈,以至于当地百姓中的“未税者每日敲捕追呼,锁禁累累”(53) 。在这个例子里,栖霞的知县以其放手“网罗财利”的肆无忌惮,富有代表性地说明了捐班中人出钱买来权力,着眼点正是这种权力可以直接地用来收获数目更大的财利。在栖霞之外,当日更普遍从而更多见的还有取径捐纳出任州县的地方官“钱粮所入,略一侵吞,已逾原捐之数”(54) 的那种伸手攫取。与“税契”之剥民相比,“钱粮”已直接侵蚀到国赋了。当时人总论这种官场里的贸易法则,说是以捐官“所纳之数”为比,则“得缺后”有“十倍、百倍之利”。然而就其来路而言,“十倍,百倍之利”不是取自民间便是取自公帑,从而不是病民便是病国。当日的庙堂议论深忧天下之吏治,说是“委署”之不同于实缺,盖在于“官员之署事,譬之住屋之租赁。自家住宅,稍有破坏,急急补治,责无旁贷故也。若借屋暂居,明知非我之屋,不特不加修葺,甚至任意糟蹋,拆屋作薪。久之辗转租赁,势必栋折榱崩而后已。今之委署人员,大率类是。”地方官的职分上以对朝廷,下以对百姓,因此“任意糟蹋”之下的“栋折榱崩”不能不既涉病民又涉病国。这些议论引入庙堂之中而且一讲再讲,三讲四讲,说明了“委署人员”之不易为善和不能为善已在共见和共识之中,而共见共识的深忧之所在,则无不归于“任意糟蹋”下的“官常愈坏”和“百姓之受祸愈酷”(55) 。比之贸易法则下的“十倍”之利和“百倍”之利,这种“坏”和“祸”相对应的范围显然又大了许多。时当长久候补而以“委署”为取偿之日,州县官由“六年俸满”变为大半以一年为期的“轮署”,则地方官“更换”的频繁和任期的短促给地方带来的,一定会是次数更多而且下手更急的“取偿”、“取资”和“苛敛”。与之相表里的,又一定会是病民和病国年复一年地延续于前一任官员和后一任官员的“更换”之中,使之成为晚清地方官场里的一种长久性和弥漫性。而原本立在老百姓和做官人眼前的种种吏治规范,则随着这个过程的节节伸展而脱节断裂,变得七零八落。而后是人心中的观念随之而变;官与民的关系随之而变;维持社会常态的风气亦随之而变。刘锡鸿说:“买官之赀本不足以开一店肆,于是编氓视官为不足贵,而官亦不敢自贵以临之,则国威难振矣。乡里庸劣子弟皆得滥邀位秩,即不复知齿德之足尊,顽者侮良,幼者陵长,则民风滋悖矣。农商工贾忽居仕宦之列,仆从交游饮食服御费必增多,食之者从,生之者寡,则民财日匮矣。候补人员太众,无以为生,百姓易于攀缘,讼狱之事辄可贿通以求胜,则民冤倍甚矣。”叙述的都是七零八落里的人心和世风的变迁。其中许多方面的影响既深且远,不仅摇动了尘世间的秩序,而且摇动了精神世界里的秩序。而与这个过程同时发生的另一方面,是州县官的频繁“更换”和任期缩短,不能不使每个管地方的州县官始终只能是所管地方的过客和路人,时论常常比为“五日京兆”(56) 。而与地方官的来去匆匆相比,土生土长而又附着在行政权力上的胥吏则长久地盘结于地方衙门之中,并不会随职官之来去做移动。在既有的中国政治结构里,州县行吏治以刑名钱粮为大端,其间的繁剧苛细都使地方官不能不借助于胥吏。沿用既久之后,至道咸间已是“官不亲事,事不在官”,而后“催科问胥吏,刑狱问胥吏,盗贼问胥吏,今且仓监驿递皆问胥吏”(57) 。显见得在州县管地方的过程里,胥吏其实已经进入了吏治。但当胥吏进入吏治之中的时候,同时是胥吏在本性上又很容易成为一种吏治之害,并在实际上始终成为一种吏治之害。一个做过知县的士人说:“至若书差本皆无禄之人,亦有家室之累,其供奔走而甘鞭扑者,皆以利来。以家口待哺之身,处本无利禄之地,受不齿辱贱之刑,而甘之如荠者,固明明以弊为活矣”(58) 。这种“以弊为活”的生存方式,决定了地方衙门里的胥吏常常会与枉法、勒索、侵渔、贪赃连在一起,弄出种种丧心病狂(59) ,“以弊为活”,在本义上便是以世相的黑暗为活和人性的黑暗为活。所以在诏书里,胥吏还被称作“蠹吏”(60) 。这些弊象都决定了不得不用胥吏的州县官又不能不全神贯注地督管胥吏。由此形成的是一种被列入《吏部则例》,并因之而被制度化了的定规和制约(61) 。然而19世纪中叶以后,当州县官的任期短到犹如过客和路人,则这种制度化了的定规和制约在过客与过客的交替之间越来越疏阔脱略,不能不日趋跅弛,成为一种丧失了制约力的东西。游百川作御史之日,曾比百姓为赤子,而历数当日胥吏“视民如鱼肉”的“凌辱之、剥削之、逼勒之、颠倒拨弄之,率以钱之有无多寡为事之曲直是非”,并且统括而称之为“政之蠹,民之蟊贼也”。他以“外省胥吏之害”已“不可胜言”为忧患,而引“害政者吏也,而足以治吏者官也”入奏议,则推论源流,又尤其以“地方官”的“宽纵”为忧患(62) 。但以彼时州县的“轮署”作反衬,显然是这段话所深信的“足以治吏者官也”正在变得全不可靠。在他所说的“宽纵”里,官之容忍吏和信用吏犹自出于官员见识缺失和德性缺失的个体意愿。但由“轮署”造成的地方官任期太短,并因任期太短而管不住胥吏,则更多的应是出自官员的心不能及和力有未逮。因此,在后来的岁月里,这些被称作“政之蠹”和“民之蟊贼也”的胥吏会越来越多地脱出制约,他们在迎来送往里不移不动,在职官的频繁流动里成了权力的稳定性之所在。而地方的吏治则越来越像是一种胥吏之治。若以论者所谓“自京畿以及各直省,有不营私之官,而鲜有不营私之吏”(63) 作判断,胥吏之治无疑更坏。
1706873774
1706873775
1706873776
1706873777
1706873779
衰世与西法:晚清中国的旧邦新命和社会脱榫 三
[
上一页 ]
[ :1.70687373e+09 ]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