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字猴:1.70688367e+09
1706883670 正蓝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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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883672 第四参领第六佐领,系康熙十八年将定南王孔有德所属官兵编设佐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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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883674 第五参领第六佐领,原系定南王孔有德所属佐领,康熙二十二年进京,分隶正白旗。雍正九年拨隶本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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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883676 镶蓝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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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883678 第二参领第三佐领,系康熙二十二年将福建驻防兵丁编为佐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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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883680 第五参领第五佐领,系康熙二十三年编设。《通志》案:此系康熙年间,赏给尚之隆五佐领之一。于乾隆三十九年,因佐领出缺,奏请调取拟正人员。奉旨:此佐领虽系尚之隆亲子孙分定三佐领内之一,但既经管理两个,若仍令伊支派管理,未免过优。著将此一佐领作为伊合族内公中佐领。按尚之隆五佐领,皆在本旗内,其孰为之隆亲子孙管理之两个佐领,志未明载,其佐领数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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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883682 第一参领第六佐领,系康熙二十三年编设。初以王国瑞管理,王国瑞因病辞退,以尚崇垣管理。以下皆归尚氏世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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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883684 第二参领第五佐领,系康熙二十三年编立。初以田毓英管理,田毓英故,以骁骑校刘思义管理,刘思义故,以尚崇廙管理。以下归尚氏世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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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883686 第三参领第五佐领,系康熙二十二年编设。初以尚崇志管理。以下皆尚氏世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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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883688 第四参领第六佐领,系康熙二十三年编设。初以李芳臣管理,李芳臣缘事革退,以拜唐阿尚之缙管理。以下归尚氏世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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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883690 《兵制志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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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883692 雍正八年上谕:“前汉军恳请出兵効力,朕谕该都统等,汉军骑射生疏,平时不肯演习,而务出征効力之虚名,于事无益,可于每旗操演兵丁千名备用。昨据都统等奏:镶黄、正黄、正白三旗,除常行当差兵外,现在轮流操演,可得千人。正红、镶白、镶红、正蓝、镶蓝五旗,除当差外,不敷千人之数。我朝定鼎,汉军从龙入关,技勇皆可用。今承平日久,耽于安逸,是以武艺远不如前。目今官至提、镇、副、参者,寥寥无几,而在内简用都统、副都统时,亦难其人。朕思汉军生齿日繁,当筹所以教养之道,而额设之兵,为数又少,似应酌量加增,于国家营伍,旗人生计,均有裨益。且如在外驻防汉军,子弟日渐繁衍,即本身钱粮,各有定数,难以养赡,应令余丁回京当差。又如外任官子弟,往往以随任为名,游荡荒废,前曾有旨严禁,悉令回京当差,学习弓马。又如候缺微员,一时难以铨选者,若情愿入伍当差,到选班时,仍许轮流补用。又如内府人丁亦众,于充役当差外,其闲散人丁拨入八旗充骁骑亦可。再五旗诸王之汉军佐领,仍属本王外,其贝勒、贝子、公等之汉军佐领,实无所用,应撤归旗下公中当差,且可免掣肘之虞。其如何增设汉军佐领,永远可行,著详议具奏。”嗣议定:汉军镶黄旗四十三佐领有半,正黄、正白二旗皆四十二佐领,正红旗二十七佐领有半,镶白旗二十八佐领,镶红旗二十七佐领,正蓝、镶蓝各二十八佐领。通计领催、枪手、炮手、棉甲兵、教养兵、铜铁匠、弓匠、听差、护城、守门、守炮、守火药局、守教场以及步军、门军,共万七千五百二十八人。今应于原有之二百六十五佐领及两半分佐领外,增设三佐领,并增两半分为两整分。上三旗每旗定为四十佐领,下五旗每旗补足三十佐领,共二百七十佐领。其新设佐领下,应增领催十五名,步军领催三名,步军四十八名。每佐领增足枪手四十名,棉甲兵八十名。上三旗每旗补足教养兵一百八十八名,下五旗补足教养兵一百四十九名。共增兵二千四百七十二名,以足二万之数。至所增各项兵丁,应于在京闲散壮丁及外省驻防汉军余丁、外官随任子弟愿充骁骑者并候选未得之微员内选补。再下五旗汉军佐领,除王等仍旧分设外,贝勒、贝子等佐领悉归各旗,作为公中佐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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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883694 按汉军佐领,皆天下初定时招纳之叛降骁悍。清既为之编制,始终未尝歧视。历世既久,尚悉心理其传袭之纠纷,使之得所,倚恃朝廷,为世世豢养之计,此亦清之取信于降人,不使生心。观《封爵表》,贰臣所封之爵,多传至辛亥失国乃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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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883696 其所谓诸王、贝勒下之汉军,则包衣内之佐领,非汉军八旗之佐领。包衣内汉人投入愿为奴隶者,尚不得与汉军旗比。汉军旗尚以残余武力受编,在国家为息事宁人之计;包衣乃自愿受役而投旗者。又清初汉官过犯免死者,往往令入汉军旗。乾隆时则以汉军生齿繁多,又准其自愿呈请出旗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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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883701 清史讲义 [:1706882004]
1706883702 清史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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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883704 第二编 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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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883706 清史讲义 [:1706882005]
1706883707 第一章 开 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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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883709 清之开国,不能谓于国民先有何种功德。本以女真崛兴东北,难言政治知识。顾其族为善接受他人知识之灵敏者,其知识能随势力而进,迨其入关抚治中国,为帝王之程度,亦不在历朝明盛诸帝之下。虽然死于安乐,以致亡国,在女真之根性,实一优秀之民族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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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883711 女真族,至清而已三有国,且愈后而愈盛,已见上编。惟其极盛,乃致灭亡。受汉族之奉养,以消磨其特长,又欲自别异于汉族。既已无能,而又显非族类,轻视与仇视交并,一旦覆之,无可留恋。此为清亡之实状。当太祖以前,未能鼓其武力,而行动即非同族各部所及。以物质之缺乏,仰中国为赡生之计,此为其常态。中国未失道时,因其所求,以为操纵,顺则与之,逆则夺之。又多存其部落,予以世职,而保其并生并育。自居于兴灭继绝、扶弱抑强之帝德,而实制其兼并坐大之图,此明以前之边计也。女真虽谲,固不能不就此束缚。自肇祖至景、显,清之所谓四祖,今皆考见其受明厚恩,为诸夷最。求高官以夸众,则予以都督之尊;求托庇以避仇,则徙之辽边之内。其详见余《明元清系通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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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883713 清史讲义 [:1706882006]
1706883714 第一节 太 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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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883716 自太祖以前,可纪之事,较前代帝王开国以前之祖宗功德可为独多。余别作《明元清系通纪》,成专书数十册,今不复复述,述之自太祖始。太祖自二十五岁以前,景祖、显祖皆在,在父祖重荫之下,无事可纪。《实录》载其不得于继母等事,与创业无关,亦不述。景、显二祖,本导明总兵李成梁图其同族建州右卫酋王杲、阿台父子,而为成梁军中所骈杀。明人谓太祖以夷目余孽,俘虏孤童,给役李成梁家,成梁抚之有恩,故与李氏有香火情。以今考之,不为无因,而亦不能尽确。如谓太祖为四岁孤童,有弟舒尔哈赤更幼,皆由成梁长养,此则不确。二祖死后,太祖即与尼堪外兰寻仇,年岁相合,断不能于二祖既死,再由成梁抚之二十年,然后长大称兵。成梁之诛阿台,在万历十一年,与《清实录》相合。不数年间,明已假借太祖,官以都督,宠之以龙虎将军,亦与《清实录》略同。而《明实录》皆有年岁可纪。故四岁孤童受抚于李成梁之说,实出附会。惟太祖始起,正为成梁衰暮之年,以敷衍悍酋,期保威名,以全晚节,但得太祖表示效顺,即保奏给官,甚且弃地以饵之,为廷臣宋一韩等所纠,按臣熊廷弼所勘,俱见《实录》及诸臣章疏。又舒尔哈赤之女,有为成梁子如柏妾者,太祖之求媚于成梁,自亦无所不至,皆见《明实录》。当万历四十六年以前,太祖虽已极狡展,然朝有严命,即阳示觳觫遵守,中朝犹视为属夷首鼠常态。虽朝鲜来报建酋已立国僭号,亦不欲先诘,以为小丑戏侮,见怪不怪,可以了事。太祖亦倏进倏退,可伸可屈,深中明季苟且之隙。僭号在万历四十四年丙辰,至四十六年戊午四月十三日壬寅,以七大恨告天。七大恨原文今不见,并非《实录》所载之文。今北京大学史料室存有天聪四年正月日印刷黄榜,为再度入关复述戊午七恨之文,事实颇有不同,当尚是戊午原状。事隔十三年,对明之心理尚未变,且明边内外耳目相接,所需此榜文之效用,尚未悟其无谓,故有复述榜发之举。可信其正是原文。纵有改窜,必最相近。《实录》之始修,已在天聪九年,时已觉榜示七恨之徒扬己丑,特史中不能不存一告天事实,乃改窜以录之。故有《实录》以后,即是改本。余别有文考之,于此不复述。袭破抚顺,守将游击李永芳叛降。继又破清河。于是为公然犯顺,对明称兵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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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883719 明年,万历四十七年,即太祖称天命之四年,明发大军分四路讨建州,用杨镐为经略。镐固承平时科目庸材,李成梁已前死,镐等方倚李氏余威以自壮,固为敌人所嗤。命将调发,期日道路,尽泄于敌。太祖得设伏以待,尽覆其师。师号称四十余万,并调朝鲜兵为助。明四路将帅,忠勇骁健者皆殉,刘、杜松,世尤惜之,坐为经略非人所误。独李如桢迟迟不进,闻败,全师而还。镐之私李,李之通敌,益为世口实。是败也,天下震动,明乃用前巡按熊廷弼代镐,太祖遂敛兵不动,间以零骑掠边,如向来之草窃故技。廷弼方规画大举,事未集而中朝群议其老师怯战,排击之使去。廷弼身捍大敌,相持年余,朝廷不以未有丧失为功,而以不急挞伐为罪,于廷弼所图制胜方略,亦漠然不知且不问,以袁应泰代之。太祖知新经略易与,又大入边。天启元年天命六年。三月十三日取沈阳,二十一日即取辽阳。袁应泰自焚死。中朝又大震,复起熊廷弼而斥前之攻廷弼者。而太祖则已由故居赫图阿喇移辽阳,谓之迁都,一改其寇钞出入、饱即扬去之故态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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