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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902065 情节甚明:吴应箕率先提议,顾杲明确支持;两人随即来找陈贞慧,达成一致,吴应箕当场成稿,而顾杲领衔签名,同时发出数封信给复社在各地的核心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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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902067 然据吴应箕《与友人论留都防乱公揭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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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902069 留都防乱一揭,乃顾子方倡之,质之于弟,谓可必行无疑者,遂刻之以传。[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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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902071 这封书信,是事情发生过程中,吴应箕为说服某同志而写,并且他又恰是两位最早的行动讨论者之一,因而以上说法比之于陈贞慧,离事情原貌又进了一步。综合起来,我们可以认定:行动的倡议来自顾杲,而文稿起草人是吴应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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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902073 按陈贞慧所述,发动这场攻势,复社诸君当时也觉得冒风险;顾杲“不惜斧锧”云云,以及陈贞慧所用“毅然”字眼,显系此意。对此,笔者颇疑为时过境迁的自美之辞。就当日态势言,复社方面对阮大铖盛气凌人,略无顾忌(请参考吴梅村所记“借戏”、彻夜辱笑阮大铖一幕)。不过,在是否需要以“公揭”方式将阮大铖示众一事上,复社内部确有分歧。陈贞慧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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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902075 仲驭、卧子极叹此举为仁者之勇,独维斗报书以“铖不燃之灰,无俟众溺,如吾乡逐顾秉谦、吕纯如故事,在乡攻一乡,此辈即无所托足矣”,子方因与反复辨论。时上江有以此举达之御史成公勇,成公曰:“吾职掌事也。”将据揭上闻。会杨与顾之辨未已,同室之内起而相牙,揭迟留不发,事稍露矣。[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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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902077 复社重镇杨廷枢,回信反对此举,理由并不是“冒险”,而是小题大做。他认为阮大铖已成死灰,这么一个人,只须令其在乡里名声扫地足矣,不值得在南都大动干戈,那反倒抬举了他。“无俟众溺”的“溺”字,繁体与“尿”通,此处可解为“淹”,也可解为“尿”,如是后者,则复社中人对阮大铖的蔑视,可谓无以复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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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902079 吴应箕也提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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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902081 当刻揭时,即有难之者二:谓“揭行则祸至”,此无识之言,不足辨矣;又谓“如彼者何足揭,而我辈小题大作”,此似乎有见,而亦非也。[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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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902083 存在两种反对声音:一是可能招祸,吴应箕对此以“不足辨”,一语否之;二是“小题大作”论,这显然指杨廷枢“不燃之灰,无俟众溺”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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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902088 黑洞:弘光纪事 [:1706899883]
1706902089 黑洞:弘光纪事 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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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902091 虽然内部有人反对,分歧到最后亦未消除,《留都防乱公揭》还是公之于世了。由吴应箕所用那个“刻”字,我们得知它不是手写品,而是印刷品,所以必非一份,而是印了许多张贴到南京各处,“流毒之广”可想而知。一夜之间,阮大铖臭了大街,《明史》说:“大铖惧,乃闭门谢客”[37],《小腆纪年附考》的说法还要具体些:“匿身牛首山”[38],远远躲到南京郊外,一改三年来的张狂,重新夹起尾巴,效果极著。陈贞慧还说,事先有个名叫成勇的御史,答应将公揭奏闻朝廷,未知是否果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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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902093 假如说一直以来复社“品覈执政,裁量公卿”,则在这一事件中又达到新的高峰,影响越出于士绅阶层,而抵及市民社会,名声大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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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902095 至于公揭一文,本身实在谈不上立意诚平,岂止危言耸听,即向壁虚构、捕风捉影之处,亦复不少。比如,说阮大铖在皖“每骄语人曰:‘吾将翻案矣,吾将起用矣。’所至有司信为实然”,以至“凡大铖所关说情分(请托说情),无不立应,弥月之内,多则巨万,少亦数千”,情浮于辞,有夸张之嫌;又说,阮大铖是因在老家触了众怒、小命难保,“乃逃往南京”,其实阮大铖躲避的是战乱;又说,阮大铖交结之人杂乱不堪、形迹可疑,暗示其中有“闯、献”奸细,言之无据;还说,“其所作传奇,无不诽谤圣明,讥刺当世。”“《春灯谜》指父子兄弟为错,中为隐谤。”[39]不免欲加之罪、何患无辞了……凡此种种,不一而足。故而,我们若视之为明代的“大字报”,也无不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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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902097 这些瑕疵,我们不予讳言,但要从中把握历史方向,立足根本,鉴别是非。有学者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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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902099 阮大铖政治上失意,借寓南京编演新戏,交结朋友,声歌自娱,这在当时的留都也是极平常的事。不料,顾杲、吴应箕、陈贞慧这批公子哥儿看得老大不顺眼,心想秦淮歌妓、莺歌燕舞乃我辈专利,阮胡子来凑什么热闹。崇祯十一年(1638)八月,他们写了一篇《留都防乱公揭》广泛征集签名,对阮大铖鸣鼓而攻之,文中充满了危言耸听的不实之词。[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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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902101 公揭其文,确实不好。但文章不好,不等于事情做得不对。阮大铖心怀仇怨,这连他的朋友张岱也不否认,他的“交结朋友”绝不是什么“极平常的事”。至于以“公子哥儿”一语括定复社诸人,将他们对阮大铖的斗争,悄悄归结于“秦淮歌妓、莺歌燕舞乃我辈专利”,读此,令人唯觉无语。乙酉之变后,清兵南下,恰是这些“公子哥儿”,或战至死,或为国自尽,而那个阮大铖却溜之大吉……可见论人论世,不能一叶障目,必得瞻前顾后、看到整体。复社诸君,在公揭一文中有其不可,于整体或大节却无愧历史;阮大铖刚好相反,1638年某种意义上他是“受害者”,但我们却并不因此而免其“祸国者”恶名。吴应箕抗清“慷慨就死”(《明史》语)后,有个朋友在诗中写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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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902103 九死卿将一羽轻,齐山真共首阳名。乾坤此日犹长夜,枉使夷齐号劣生。[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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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902105 他说,就义了的吴应箕,将阮大铖彻底变成一根羽毛,也暴露着整个世界的黑暗——作者在诗末讽刺性地注道:“时移文称次尾劣生”。恰恰是这么一个捐躯者,被官方文件以“劣生”相称,黑白颠倒若此。可惜,作为后世治史者,有人也重复了这种颠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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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902107 再有,我们虽称《留都防乱公揭》为明末“大字报”,觉得复社精英的做法与表现,让人油然想到“革命小将”,但切不能忽视时间的不同。相似的情形,发生于十七世纪初与发生于二十世纪后期,不可同日而语。在当时,万马齐喑、暮气沉沉,中国的历史与文化在老路上已山重水复,精神如“铁屋”(鲁迅),文化如“酱缸”(柏杨),人格如“病梅”(龚自珍),当此情形下,复社的青春、躁动乃至孟浪,正是新的血液与生命,至少闪出一条歧路,走下去,虽不知如何,但总不是徘徊于老路,总能给人遐想的余地。无论如何,最不应该用二十世纪的语境估衡十七世纪的事情,如果仅因偏激、过火一类字眼浮于脑海,便将复社与二十世纪某些现象同质化,我们恐怕既脱离了历史,也解除了判断力。情绪或方式似曾相识,不代表性质相同。复社是自发、自主现象,是对现实的不满与反抗,是旧格局变革的先声,不是“奉旨造反”,不是“导师挥手我前进”,不是“三忠于四无限”。前者使我们难得地领略一缕“青春中国”气息,后者却让人痛切品尝了沉重与呆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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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902109 我一直认为孔尚任是从青春气息去体会、捕捉那段往事,否则,他不会将剧中一切提炼成“桃花”的意象。他与剧中人,时代相近、语境相同,我们宁愿信赖他的感受。“桃之夭夭,灼灼其华”。十七世纪上半期,以一个自我砥砺、奋发进取、蒸蒸日上的青春知识群体崛起为标志,中国思想、文化和政治明显引入新的因素,桃花一度灿烂。可惜这脆弱春光,难禁关外寒流长驱南来,使我们无缘见它如何生长,进而结出怎样的果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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