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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环画《阎应元抗清》,张鹿山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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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嘉定起义,纯因满清强制推行薙发令。就两个事件本身而言,我们明确给出结论:没有薙发令,则没有起义。前面说过,薙发令下达前,政权已经移交,民众虽不满,却并未拒绝新统治者——尤其是,并不曾出现将抛却性命以示抗争的苗头。薙发令一下,这才民怨沸腾,而至生不如死、忍无可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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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且借江阴起事经过,还原一下过程:在交出地方图册后,民众普遍认为历史一页就此翻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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闰六月朔(每月初一称朔),方(亨)行香,诸生耆老等从至文庙。众问曰:“今江阴已顺,想无事矣。”方曰:“止有薙发耳,前所差四兵为押薙发故也。”众曰:“发何可薙耶?”方曰:“此清律,不可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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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衙中,常州府诏文正好送到,当众开读,同时命书吏抄成布告,其中有“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一语。这不知是何人得意之笔,大概以为编成这种顺口溜有助于“政策宣传”。可惜效果太强烈,读至此,抄布告的书吏投笔于地,说:“就死也罢!”方亨正欲鞭惩该吏,现场已当即哗变,宣布“反了”。二十多天后,对峙中,清兵从城外射来劝降书,所谈同样着重于薙发,称:“南北两直、山、陕、河南、山东等处俱已薙发,惟尔江阴一处敢抗违国令,何不顾身家性命耶?”又称:“尔等系清朝赤子,钱粮事小,薙发为大。”意谓,答应薙发,朝廷即可免除钱粮,“不动尔一丝一粒”。如此劝降,简直本末倒置,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第二天,“江阴通邑公议回书”,人们这样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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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礼乐之邦,忠义素著。止以变革大故,随时从俗,方谓虽经易代,尚不改衣冠文物之旧。岂意薙发一令,大拂人心,是以城乡老幼誓死不从,坚持不二。[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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斩钉截铁。“公议回书”的表述非常清楚:江阴人民承认“变革”,不反对“易代”,本已接受清朝统治;一切因薙发而起,此令不除,江阴全体百姓誓死不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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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洞:弘光纪事 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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拨草寻蛇,辨迹追踪。末了,锁定目标,却发现根源竟是微末的头发。正是为这微细纤缈之物,一方宁愿罔顾性命,另一方则死死咬定,万事皆有商量,唯独头非剃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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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来看顺治二年(1645)十月的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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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河西道孔文上奏:臣家宗子衍圣公孔允植,已率四世子孙,告之祖庙,俱遵薙发讫。但念先圣为典礼之宗,颜、曾、孟三大贤并起而羽翼之。其定礼之大者,莫要于冠服。先圣之章甫缝掖(指冠服),子孙世守之。是以自汉暨明制度,虽各有损益,独臣家服制三千年来未之有改。今一旦变更,恐于皇上崇儒重道之典,有未备也。应否蓄发,以复先世衣冠统,惟圣裁。得旨:薙发严旨,违者无赦。孔文奏求蓄发,已犯不赦之条。姑念圣裔,免死。[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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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曲阜孔府虽已薙发,却深受愧对祖宗的折磨。显然在所有商议之后,由孔文出面,请求清廷给予孔府特恩,保留其“三千年来未之有改”的服制。注意:仅是特例,无涉旁人。然而旨意下来,绝不开恩,重申“违者无赦”;对胆敢以此上奏的孔文,仅看孔夫子薄面,才饶其不死,“着革职永不叙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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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见在薙发问题上,清廷断然不容讨价还价;哪怕历三千年未改的孔府,现在也非改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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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此我们应该补充说明,薙发并非满清铁腕政策的全部。薙发成为焦点,是因由此触发惨剧太多。实际上,满清要推行的是一个整体褫夺华夏衣冠的计划。所以,继闰六月强推薙发令后,七月初九(戊午)又追发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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谕礼部:官民既已薙发,衣冠皆宜遵本朝之制。从前原欲即令改易,恐物价腾贵,一时措置维艰,故缓至今日。近今,京城内外军民衣冠遵满式者甚少,仍着旧时巾帽者甚多,甚非一道同风之义。尔部即行文顺天府五城御史,晓示禁止。官吏纵容者,访出并坐。仍通行各该抚按,转行所属,一体遵行。[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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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这个计划,我们发觉满清是很不相同的征服者。历史上,北中国多次被异族占领,到元代更是全境陷落。然而,他们却没有哪个想到迫使华族易服,否则曲阜孔家何能“三千年未之有改”。之如此,是因那些“狄夷”均未越出武力征服者层次,只顾夺取中国疆土和人民,拥而有之,便称心如意。满清之不同,正在于觉悟到不能只做武力征服者。入关以前,它即着手认识中国文化,招纳、任用汉人文士,完全是知己知彼,有备而来。它懂得,在中国,衣冠服制绝非穿衣戴帽,而连结着华族的民族认同、文化差异与等级。中国人实际上不怕国土沦失,只要冠服未改,就并不觉得已被征服,甚至反而藏在冠服的优越感下,对征服者投去蔑视的目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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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大有根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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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委搢绅,诸华之容;剪发旷衣,群夷之服……棺殡椁葬,中夏之风;火焚水沉,西戎之俗。全形守礼,继善之教;毁貌易性,绝恶之学。[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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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几句,出自南齐顾欢的《夷夏论》。其写作早在满清入关之前约一千二百年。比它更早,有《汉书》对匈奴的描述:“夷狄之人贪而好利,被发左衽,人面兽心,其与中国殊章服,异习俗,饮食不同……是故圣王禽兽畜之,不与约誓”。[124]还有东晋江统《徙戎论》的名句:“非我族类,其心必异;戎狄志态,不与华同。”[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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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谓文化?从赤身祼体到以兽皮遮羞,即是文化;从以兽皮遮羞再到峨冠博带,更是文化。人体修饰的每一种变化,都是文化使然,也无不表征了文化差异。这样一想,我们也就明白冠服发式之不同,并非无关痛痒,的确标识着文化上的高卑美恶。故而,正如顾欢所说:“舍华效夷,义将安取”[126],作为当时自居“天下”最高等文化的华族来说,变易服制,何啻奇耻大辱。幸好过往“诸夷”不大懂得中国人这种心思,对自身文化上的“卑微”亦浑然不觉;这样,中国总算没有提前发生为了头发而血流成河的惨剧,曲阜孔家也才得以“三千年未之有改”。此时不然,越过山海关的这支“胡虏”,明了其文化上的“卑微”,也知道中国人的“骄傲”以什么为根基,如欲摧毁之必须从哪里下手……对于中国来说,如果征服者不独擅长武力,还对文化有意识有想法,麻烦就格外之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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