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06905487
[92] 李清《南渡录》,《南明史料(八种)》,江苏古籍出版社,1999,第386页。
1706905488
1706905489
[93] 徐鼒《小腆纪年附考》,中华书局,2006,第342—343页。
1706905490
1706905491
[94] 赵健伟《谎言下的鸦片战争》,《同舟共进》,2009年第12期。
1706905492
1706905493
[95] 梅村野史《鹿樵纪闻》,台湾文献丛刊第五辑《东山国语·鹿樵纪闻》(合订本),台湾大通书局,1995,第30页。
1706905494
1706905495
[96] 李清《南渡录》,《南明史料(八种)》,江苏古籍出版社,1999,第370页。
1706905496
1706905497
[97] 李清《南渡录》,《南明史料(八种)》,江苏古籍出版社,1999,第372页。
1706905498
1706905499
[98] 文秉《甲乙事案》,《南明史料(八种)》,江苏古籍出版社,1999,第547页。
1706905500
1706905501
[99] 霅川温氏原本、古高阳氏勘定《南疆绎史》(勘本),《中国野史集成》第三十五册,巴蜀书社,2000,第166页。
1706905502
1706905503
[100] 李清《南渡录》,《南明史料(八种)》,江苏古籍出版社,1999,第409页。
1706905504
1706905505
[101] 文秉《甲乙事案》,《南明史料(八种)》,江苏古籍出版社,1999,第533页。
1706905506
1706905507
[102] 李清《南渡录》,《南明史料(八种)》,江苏古籍出版社,1999,第409页。
1706905508
1706905509
1706905510
1706905511
1706905513
黑洞:弘光纪事 曲终·筵散
1706905514
1706905515
由崇祯皇帝壮烈殉国画上句号,并不符合明朝最后一个多世纪的气质。历史老人目光如炬,思维缜密,不允许自己的书写出现这种败笔。南京浮现,朱由崧登场,表面看明祚再续一年,实则是历史老人要为它重新安排结尾——一种与其神韵更加迹近的结尾。
1706905516
1706905517
1706905518
1706905519
1706905520
扬州史可法墓。
1706905521
1706905522
史可法尸骨无存,义子史德威以其衣冠葬梅花岭。他的意义,以其幕僚张璵若下述评论最恰切:“公居无如何之时,值不可为之地,而极不得已之心。当夫天崩地圯、日月摧冥,不死于城头,而死于乱军。无骨可葬,无墓可封,天也人也?亦公自审于天人之际而为之也!”
1706905523
1706905524
1706905525
1706905526
1706905528
黑洞:弘光纪事 一
1706905529
1706905530
有关清之代明,我们一直强调要纠正一个知识错误。崇祯死国、北京易手,并非明、清两朝交割的时刻。亦即,我国史上明朝段的结束和清朝段的开始,时间点不是1644年。满清立国,以努尔哈赤创建后金为标志在1616年,1636年皇太极改国号为“清”。它作为国家,非自1644年始,之前已存在近三十年,唯相对于中国乃是另外一国,并未取得对中国的统治权——即便甲申年李自成败走以后明都北京已落彼手,这一点亦不宜认为已有改变。
1706905531
1706905532
抠一抠字眼,1644年的满清,仍只是“清国”,不可称“清朝”。后者是中国朝代史以内的概念,关系到中国奉何“正朔”。我们若以1644年为“清朝”之始,即是认为应该放弃明朝年号,转而承认满清已为中国之“正朔”,考诸当时实际,这恐怕既不正确,也不合适。
1706905533
1706905534
满清强势入关,其锋固锐,但到此为止的事态,视为其领土有所扩张可也,视为已经入主中国、取明朝而代之,则不可。北京旁落以后,明朝于两都之一的南京,重启系统,尚称及时地恢复运行,继续统治荆楚以东、黄河以南。当时中国版图,黄河以南占了大部,黄河以北相较于今,面积要少许多。就此言,南京明朝葆有之地,仍占中国本部(除朵甘思、乌思藏两宣慰司外)疆域之泰半(参看谭其骧主编《中国历史地图集》之《明时期全图(二)》)。
1706905535
1706905536
姑不论中国泰半仍归明朝所领,即以黄河之北论,满清也仅为争夺者之一。顺政权虽溃退如潮,却未至于将地盘拱手让出,在晋陕两省,顺、清之间仍有一番角逐。以上态势,取如下表述当更简明:甲申之变后,中国实际有个短暂的“三国期”。三国者,明、清、顺也,后二者相敌于黄河以北,而以南——具体说,就是豫鲁南部、荆楚、苏、浙、皖、赣、闽、湘以至粤、桂、滇——则由明朝独享。
[
上一页 ]
[ :1.706905487e+09 ]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