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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920285 皇帝这才明白自己忘了正式任命他,就回头看看侍奉官,命他直接把王钦若送到中书门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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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920287 丁谓很紧张,担心这个过去的老朋友趁机掺和进宰相班子。他揣摩王钦若没有自己面皮厚,所以命人摆上食物,故意说:“皇帝命令中书门下招待您。”王钦若大为尴尬,匆匆应酬了一下就回家了。临别时对送他来的使者说,请进宫回奏皇上,就说因为没有任命宰相的白麻诏书,所以我不敢接受任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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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920289 皇帝听了使者的汇报,命令翰林院正式起草任命王钦若为宰相的诏书。王钦若接到诏书后,到中书门下报到,丁谓却安排他担任不参与政务的使相,让他充当西京留守,打发去了洛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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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920291 皇帝开始只知任命王钦若的诏书已经正式下达,对具体情况并不了解,后来虽听说了这件事,却因为有刘皇后插手也无可奈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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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920293 强行赶走了王钦若,丁谓心满意足,尾巴翘得老高,一时权倾朝野。可是,他忘了物极必衰这句古话,正在他飘飘然之时,有个人在暗处已经瞄上了他,一心将他置于死地。这个人,也是皇帝布下的一枚棋子,他的使命是保证皇太子能顺利亲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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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920298 一千年前的中国 [:1706917284]
1706920299 一千年前的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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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920301 第九章 帝国统治的维护者:王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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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920303 一千年前的中国 [:1706917285]
1706920304 顺利的仕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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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920306 公元1013年七月,担任审刑院知院的王曾,与皇帝发生了公开争论,迫使皇帝同意对一条法律条款作出新的司法解释,内容如下:“今后文武官员特别接受制书诏旨,有专门安排的,由本人亲自接旨,否则以违制论处。其余照常例接受诏令敕命,一律按相关条例执行,有违反者,按相关法律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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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920308 此前,这条法律比较含糊,只是规定无故违制判刑两年,结果每年都有许多人因违制罪而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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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920310 王曾主管审刑院,要求对这条法律作出详细解释,以便区分不同情节。主要界定两点:一、事先提醒当事人诏书为谁所下,以区别有意还是过失;二、只有怠慢皇帝亲下的诏书,才从重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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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920312 皇帝对此项改革不是很积极,经王曾反复提议,才勉强接受,但仍抱有怀疑态度。不久,有官员违制,王曾判了他两年徒刑。皇帝揶揄说:“怎么样,提醒他们,难道就不会有人违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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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920314 王曾反驳说:“天下极为广大,岂能人人都守法。倘若如陛下坚持的那样,那么天下就不会有人犯过失之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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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920316 当今皇上有个优点,与大臣争论从不动怒。今天也一样,虽被王曾拿硬话噎得很不舒服,脸色也不好看,但并不影响他心平气和地转向其他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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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920318 没多久,这项司法解释的效果显现了出来,被判两年徒刑的人逐渐减少。皇帝很开心,找到王曾,称赞他坚持自己的原则,使这条律法变得公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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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920320 过了几日,皇上晚上召王曾到承明殿聊天,穿的是便装,事后担心王曾挑理,专门派使者去找他解释,说:“因为很想念你,所以没有来得及穿上朝服,爱卿不要认为我有意慢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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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920322 王曾是何许人也,值得皇帝如此客气,如此礼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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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920324 说起这王曾,确实是个人物。前文说过,宋朝开国三百余年,共出现过四名连中三元的状元郎,孙何是第一个,王曾是第二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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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920326 王曾为青州益都人,家族背景煊赫,据说秦朝名将王翦为其先世祖,东晋名相王导也是其族谱中的一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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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920328 五代时期,福建出了位名叫王审邽的人,此人主政泉州期间,奖励耕织,创办招贤院,被称为“开闽三王”之一,为一代贤达。王曾就是这个王审邽的裔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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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920330 王曾家族何时迁来青州已无据可查,其家族在青州的境况也难以详细得知。只是可以推测,他出生的那个家庭,大致是个普通的耕读之家。不过,也有些特殊之处。据一些资料记载,他的父亲是个书痴,一生至爱书籍,看到破旧的书,就一定要修整好;家里什么都可以送人,唯独书籍决不拿出。传说他曾做过一个奇怪的梦,梦见孔夫子托梦给他,说:“你如此爱惜我的书,我让弟子曾参投胎做你的儿子吧。”没过多久,他的夫人怀孕分娩,产下了一子。他记起那个梦,给小孩取名为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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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920332 王曾八岁那年,丧去了父亲,由叔父王宗元抚养成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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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920334 公元1002年,二十五岁的王曾参加朝廷科考,高中第一,主考官陈恕慨叹说:“王曾是命冠一世的人才,我得到他,在知人方面也算无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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