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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940653 1.它强加给所有人额外的税务负担,因此开了个坏头。(苏轼、苏辙、刘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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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940655 2.免役钱外的宽剩钱最不合理。它是以弥补可能的拖欠和亏空为借口收取的,但被用作许多其他目的。不断扩大的国家财政除了欺骗和压榨百姓毫无意义。(韩琦、苏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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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940657 3.免役钱的数额由中央政府根据统一规划确定,分配给每个地方政府一定数量,而几乎没有考虑到地区差异和当地的实际情况。(杨绘、刘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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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940659 4.用钱支付造成货币短缺,即“钱荒”。为了缴税,所有农民不得不在同一时段内售卖产品以获得现钱,因此造成对他们不利的物价下跌。不只是农民,人们长期习惯于自给自足的家庭经济,【106】不懂市场运作或货币经济的方式,许多家庭因此而破产。(司马光、杨绘、刘挚、张方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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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940661 5.反变法的领袖相信,从前差役从相对富裕的家庭中征发,更值得信赖,而雇来的人则不太可靠。后者希望被雇用,是因为他们没有稳定的职业。既然他们在社会中得不到尊重,其服役不可能有好的表现或效果。需要有足够高的报酬以吸引他们申请服役,然而他们还是经常背约逃亡。(司马光、苏辙、张方平、刘挚、杨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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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940663 除了这些一般考虑,反变法领袖对免役钱还有具体的批评,如关于其管理和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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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940665 1.确定纳税额等级的调查是不可靠的。(刘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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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940667 2.官员急于取悦中央政府,有意展示他们自诩的行政管理能力,就会将许多人户置于他们所不属于的高等,因此征收远超出必要的税收。(司马光、刘挚、张方平、韩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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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940669 3.税等过于僵化。如果遇到饥荒或其他困难,它没有提供蠲免或任何其他可能采取的措施。(刘挚、张方平、韩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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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940671 4.税负是不明智和不公正的。它不一定会减轻上等户的负担,因为从前他们只是轮替服役。另一方面,重负也落在了从前无此负担的穷人身上。(所有的反变法领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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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940673 5.那些过去免于服役负担的人仍然应该得到豁免。【107】单丁户、不成丁户、女户令人同情,寺观也应予以考虑。政府要意识到,很多场合及有不时之需时,它要依靠城镇居民的大量贡奉,尤其是大小商人。因此免除他们的服役征用是合理的,而强迫他们缴纳免役钱是不合理的。同样的,官户也应享有免税特权。(所有的反变法领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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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940675 面对这些抱怨,王安石让主要负责起草募役法方案的曾布做出尖锐的反驳。曾布没有试图在所涉及的原则层面为新制度辩护。在这里,观点的差异是根本性的;既然皇帝已经批准了这些原则,再为此争辩实无必要。曾布只限于对免役钱的分等和管理这些具体的批评,逐点进行了反驳:(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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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940677 1.确定缴税义务等第的调查跟之前的土地税调查一样可靠,甚至会更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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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940679 2.没有事例报告说官员有意征收比政府计划的更大数量的税额。如果有类似情况发生,乃是误解或滥用制度的官员之失,而非制度本身。后来下达了一道旨令,会罢免任何犯有此项错误的官员。(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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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940681 3.虽然税则没有提供在艰难之时的蠲免或其他紧急措施,但必须指出,政府始终都需要这些服务。而且,从前的差役制没有任何灵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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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940683 4.尽管上等人户的预定税额规模颇大,【108】但每一户在任何一年都只支付政府所需的全部劳役中的很小一部分。这种负担不会像在差役制下那样几乎是灾难性的——当轮值之时,一个家庭不得不提供整年的全部劳役,很容易因此而破产。(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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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940685 5.既然是为地方政府服役,那么该地所有人户共同承担这一负担才是公平的。从前被豁免的人户,不应再继续享此特权。城镇居民的抱怨能够得到倾听,因此他们对于所承受的痛苦夸大其词。(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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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940687 募役法在反变法派的反对下普遍推行。其结果就相关的国家财政而言,证明是令人印象深刻的。(19)然而,反对与抱怨持续不绝。反变法时期开始,争议重启。一些变法派如章惇,承认这一制度有许多不足,应该改进而非全部废除。一些温和的保守主义者如范纯仁和吕公著,以及西南温和派群体特别是苏氏兄弟和吕陶,同意此制度应该废除,但要逐步、谨慎地。但坚定的保守主义者如刘挚和王岩叟坚持要将其立即无条件废止。反变法的领袖司马光总体认同此派,导致了突然的变化:既没有全面废除募役法,也没有完全恢复从前的差役法。主要变动是:地方政府首先雇用役人;当需要更多帮助时,【109】从上等人户中征发服役;允许轮流服役的这些人户雇人提供分派给他们的役务,然而他们自身仍旧要对此负责。(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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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940689 这一经调整的征发服役制度让许多人都不满意。此外,缺少了募役法的税收,国家财政遭遇了日益严重的赤字。后变法时期募役法又突然恢复,其税务负担较诸变法时期的原初状况更严重得多。(21)非常重要的是,尽管后变法时期的弊政臭名昭著,又有保守主义学者的反对,但在整个南宋时期,地方政府服役主要靠募役制提供。简言之,王安石的这一特别改革,成为后来中华帝国的一个既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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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940691 宋代中国的改革:王安石及其新政 [:1706938797]
1706940692 从募役法看新政的重要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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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940694 对历史学家们来说,党派攻击和反击以及反复的剧变,遮蔽了募役法的重要特点。既然募役法居于新政的中心,其显著特点必然反映了作为一个整体的新政的突出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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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940696 募役法的第一个重要特点是改由钱币缴税。这表明新政之下的国家财政偏向一种货币经济。在货币经济更发达的南方地区,募役法运转良好;但在北方则造成了相当大的困难。大致说来,新政在南方获得了相对更多的支持,【110】而在北方则遭遇到了顽强的反对。(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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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940698 第二,募役法是有效的国家财政体系中不可或缺的部分,应将其与其他相关措施一起进行评估。创立这一制度的一个迫切的原因,在于西夏边境附近的军事行动引起的开支。(23)其他目的也需要资金,如为地方政府的吏支付俸禄。(24)然而,这并不意味着新政的目的只是增加财政收入而不削减开支。事实上,减少州县数量、地方贡奉数量及运输的努力从未间断,其目的尤其在于减少地方政府服役的数量,并从总体上影响政府经济。(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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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940700 这一有效国家财政体系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对货币的管理。(26)更多的钱币被铸造出来,以满足募役法要求用钱缴税和新政之下国家财政普遍扩张所引起的对钱的需求。但这并没有引发通货膨胀。事实上,变法时期通货紧缩,物价较低。(27)没有证据表明通货紧缩是计划性的结果。种种情况导致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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