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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943028 对于碾硙用水,加以限制,然长安附近,郑渠、白渠两岸,农田如网,贵族阶级之碾硙,依然乱用水力,朝廷三令五申,犹不能制止。《文献通考》卷六《田制》引“永徽六年雍州长史长孙祥奏”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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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943030 往日郑白渠溉田四万余顷,今为富商大贾,竞造碾硙,堰遏费水……太尉长孙无忌曰:“白渠水带……此为碾硙,用水泄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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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943032 高宗时代,富商碾硙之多,可想而知,《旧唐书》卷九八《李元纮传》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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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943034 (三辅)诸王公权要之家,皆缘渠立皑,以害水田。元纮令吏人一切毁之,百姓大获其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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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943036 则不独富商为然,即公卿百官,亦皆有之。据同书同传,贵如太平公主,且以争碾硙,而与僧寺兴诉。代宗大历十三年,以白渠水支流贵族阶级碾硙林立,下诏毁之,亲如升平公主,且不能劝止,足见碾硙之害农。《旧唐书》卷一二○《郭暧传》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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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943038 大历十三年,有诏毁除白渠水支流碾硙,以妨民溉田。升平公主有脂粉硙两轮,郭子仪私硙两轮,有司未敢毁彻。公主见代宗诉之,帝谓公主曰:“吾行此诏,盖为苍生,尔岂不识我意邪?可为众率先。”公主即日命毁。由是势门碾硙八十余所,皆毁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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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943040 唐之中叶,宦官势力勃兴,经济基础,亦于长安附近,设置碾硙。例如《旧唐书》卷一八四《高力士传》云:“于京城西北截澧水,作碾并转五轮,日破麦三百斛。”高力士之碾硙,规模必大,始能“日破麦三百斛”。此时除私有碾硙外,京兆及诸州府,皆有官设碾硙。此种碾硙,初由内庄宅使管理。穆宗即位,除京兆府内河府外,皆改属所在地之官厅。诸州之碾硙,例如《旧唐书》卷一八五上《王方翼传》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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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943042 五迁肃州刺史……又出私财,造水碾硙,税其利以养饥馁,宅侧起舍十余行以居之,属蝗俭,诸州贫人死于道路,而肃州全活者甚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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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943044 地方官之设碾硙,必不止方翼一人,惟如方翼之以社会为怀,实凤毛麟角。设碾硙之意,原为贷与他人,征取赁金,由《王方翼传》“税其利,以养饥馁”,及《册府元龟》卷四九一“贞元二十一年敕”“免除畿内及诸州府、庄宅、店铺、车坊、园硙、零地等缺租”,即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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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943046 碾硙赁出,既有利可图,故不独公卿百官,富商大贾,竞相设置。即坐食阶级,亦多有之。例如长安清禅寺,道宣《续高僧传》卷一七《昙崇传》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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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943048 隋氏晋王钦敬禅林,降威为寺檀越,前后送户七十有余,水硙及碾、上下六具,永充基业,传利于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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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943050 足知碾硙为寺院重要之财源,清禅寺之上六具碾硙,于贞观十九年道宣著书时尚且存在,后永为此寺之不动产。因此清禅寺之富,竟冠京师。同书卷二九《慧胄传》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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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943052 所以竹树森繁,园圃周绕;水陆庄田,仓廪碾硙,库藏盈满,莫匪由焉。京师殷有,无过此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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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943054 然寺之置碾硙,固不限于清禅,又不限于佛寺,道观亦有之,《唐会要》卷八九“碾硙”条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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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943056 广德二年三月,户部侍郎李栖筠、刑部侍郎王翊充、京兆少尹崔昭奏请:拆京城北白渠上王公寺观碾硙七十余所,以广水田之利,计岁收粳稻三百万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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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943058 毁碾硙七十余所,“岁收粳稻三百万石”,则贵族阶级工业机器,足为民害,于此益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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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943060 除碾硙外,则为建筑店铺。唐代贵族阶级多于通都大邑建筑商店,赁租取利。京都之内,此种商店比比皆是。《全唐文》卷三二玄宗“禁赁店干利诏”条略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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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943062 南北卫百官等,如闻昭应县两市及近场处,广造店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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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943064 出赁与人,干利商贾,莫甚于此。自今已后,其所赁店铺,每间月估不得过五百文,其清资官准法不可置者,容其出卖,如有违犯,具名录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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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943066 可知此种店铺,贷予商人,课金颇高,玄宗为体恤商艰,乃规定每月赁价不能超过五百文。此诏之年月,虽不可考,然《旧唐书·玄宗本纪》开元二十九年正月有“禁九品以下清资官置客舍邸店车坊”之文,与此不无关系。所谓“邸店”,即《唐律疏议》卷四“邸店者,居物之处为邸,沽卖之所为店”之意。邸系附属于店铺,畿内及诸州府,所有官置店铺,赁予人民。观前引《册府元龟》“贞元二十一年(805年)敕”,自无疑义,且《旧唐书·宪宗本纪》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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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943068 (元和八年)敕,应赐王公、公主、百官等庄宅、碾硙、店铺、车坊、园林等,一任贴典货卖,其所缘税役,便令府县收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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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943070 庄宅店铺等,既可贴典货卖,赁租自无问题。且观前引《册府元龟》卷四九一“贞元二十一年敕”:“免除畿内及诸州府、庄宅、店铺、车坊、园硙、零地等缺租”,益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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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943072 中唐以后,王公百官,及天下长吏,且多置肆贸易,与民争利,代宗大历十四年七月,始诏禁之。《唐会要》卷八八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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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943074 (大历)十四年七月,令王公百官及天下长吏,无得与人争利。先于扬州置邸肆贸易者罢之。先是诸道节度观察使,以广陵当南北大冲,百货所集,多以军储货贩列置邸肆,名托军用,实私其利息,至是乃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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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943076 当时广陵(扬州)为南北交通要冲,且系中外贸易商埠,商业之盛,甲于全国,时人有“扬一益二”之称,无怪公卿百官及节度使等竞于此设店,谋什一之利也。然不独官僚军阀设置商店,即佛寺亦有之,《金石萃编》卷一一三《重修大像寺记》,数及此寺不动产,有“东市善和坊店舍六间半”,即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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