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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944871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禁榷时期的官牙人密切配合了官商人,为国家创造了大量利润。以大中七年为例,《资治通鉴》卷249云:“度支奏:自河湟平,每岁天下所纳钱九百二十五万余缗,内五百五十万余缗租税,八十二万余缗榷酤,二百七十八万余缗盐利。”大中七年的禁榷收入占了中央财政总收入的三分之一。这对于唐朝后期的中央政府来说,榷物收入在财政总收入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而不可否认,牙人在实现这部分财政收入时,作出了相当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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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944873 此外,在边境互市中的牙人,对促进和推动唐王朝与四周少数民族的贸易也是有一定贡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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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944875 当然,牙人在经营活动中也产生出了一些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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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944877 如牙人在作为商品交换中间人的过程中,常常会以劣充优,哄抬物价,买空卖空。《五代会要》卷26《市》云:“周广顺二年十二月,开封府奏:商贾及诸色人,诉称被牙人店主引领百姓,赊买财货,违限不还。其亦有将物去后,便与牙人设计,公然隐没。又庄宅牙人,亦多与有物业人通情,重叠将产宅立契典当。或虚指别人产业,及浮造层舍,伪称祖父所置。更有卑幼骨肉,不问家长,衷私典卖,及将倚当取债;或是骨肉物业,自己不合有分,倚强凌弱,公行典卖。牙人钱主,通同蒙昧,致有争讼。”这使我们看到,牙人常常会做一些欺骗人的事情,使得买卖双方之间经常出现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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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944879 牙人在贯彻政府法令和作为官牙人的同时,也做了一些有害于商品交换的坏事。建中四年牙人和主人一起收交易税时,“法既行,而主人、市牙得专其柄,率多隐盗。公家所入,曾得半,而怨 之苦,嚣然满于天下”[75]。同时,一些官榷牙人常常引导一部分商人进行私贩活动,以中饱私囊。《册府元龟》卷494《邦计部·山泽二》云:“武宗以开成五年正月四日即位,十月诏复茶税。盐铁司奏曰:伏以江南百姓营生,多以种茶为业。官司量事设法,惟税卖茶商人,但于店铺交关,自得公私通济。今则事须私卖,苟务隐欺,皆是主人、互郎中里诱引。”这里的“互郎”就是牙郎,他们凭藉了在官榷中的特殊地位来诱引百姓私贩。《新唐书》卷54《食货志四》云:“大中初,盐铁转运使裴休著条约:私鬻三犯者皆三百斤,乃论死;长行群旅,茶虽少皆死;雇载三犯至五百斤,居舍侩保四犯至千斤,皆死。”针对牙人的私贩政府专门有禁令,说明牙人私贩在当时是经常发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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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944881 牙人活动既有积极的方面,又有消极的方面,但积极意义远远大于消极意义。因此唐五代牙人的活跃,很明显是商品经济发展的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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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944883 (本文原发表于《南昌职业技术师范学院学报》1987年第2期,这次收录时作了部分改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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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944889 唐代经济与社会研究 唐代藩镇割据与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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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944891 唐朝后期的150多年间,出现了藩镇割据势力,它以河朔三镇为首,对唐朝中央政府进行了离心的冲击。在这些割据藩镇范围内,商业是否在发展?割据势力对商业的态度是怎样的?商人是否与藩镇势力紧密地勾结在一起?这些问题,学术界研究不多,本文试图对此进行一些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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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944893 一、藩镇割据势力重视商业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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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944895 唐代藩镇割据势力占据的地域较广,其中以河北三镇为首的河朔割据型最为典型[76]。他们是由安史叛乱的余孽组成的,节度使由本镇拥立,财政不上缴中央,军事上拥重兵自擅。除魏博、成德、卢龙三镇外,这一类型还包括易定、沧景、淄青、淮西四镇。此外,在中原地区,唐政府为了控扼河朔、屏障关中、保护江淮漕运,设立了宣武、武宁、忠武、泽潞、河阳、义成等方镇。他们在政治上隶属于中央,不谓割据,但实际上节度使多是一批骄悍的藩帅。他们在讨叛战争中发展自己的军事势力而“专恣一方”,拥兵自重,与割据势力无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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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944897 藩镇割据势力占据着广大的中原、河北地区。这些地区在唐前期经济十分发达,因而商业有不同程度的发展。藩镇对商业发展带来的经济效益不可能熟视无睹,商人和骄藩之间或多或少存在着一些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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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944899 1.藩镇割据势力积极从事经商活动,并制订了一些保护商业经济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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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944901 安禄山、史思明在未从军以前从事的职业就是为商业经营服务的互市牙郎。安、史两人出身少数民族,精通少数民族语言,因而他们可以充作唐王朝与边境少数民族互市交易的中间人,为买卖双方进行沟通,提供信息。及至安禄山为节度使时,“畜战马数万匹,多聚兵仗,分遣商胡诣诸道贩鬻,岁输珍货数百万”[77],积聚了大量财富,从而为叛乱作了经济准备。安史之乱以后,竞相出现的藩镇割据势力也通过经商来积聚财富,而且这类活动更变本加厉。代宗大历十四年(779)十月颁敕,严令“王公百官及天下长吏,无得与人争利,先于扬州置邸肆贸易者罢之”[78]。由于扬州是大江南北水陆交通的枢纽,是江淮地区的盐茶集散地,在唐代有“扬一益二”的盛名,因而成了藩镇征财逐利的好地方:“诸道节度、观察使以广陵当南北大冲,百货所集,多以军储贸贩,别置邸肆,名托军用,实私其利焉。”[79]可知在扬州市内,藩镇割据势力的邸店应有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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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944903 由于藩镇看到了商业利润对其割据的重要意义,因而对商贾及商业活动注意笼络和利用。有的藩镇就下命令保护通商,如李师古“贪诸土货,下令恤商”,其原因在于“郓与淮海竞,出入天下珍宝,日月不绝”[80]。保护商业的政策,引来了大量商人,其直接受益者是其弟弟李师道。其时因为“军用屈”,所以“率贾人钱为助”[81]。军费不足,就从商人头上想办法。要是原来不实行保护通商的政策,那么也就不可能有后来的“资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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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944905 另外,藩镇还积极开展与周边少数民族的商贸活动。唐朝东邻的高丽、新罗和北邻的渤海、契丹、奚以及西域各国,都是热爱商业的民族。藩镇与少数民族的贸易一直在不断地进行,藩镇较多买进的是牲口,其中“名马”、“善马”主要是装备军队的。与少数民族的商贸活动,不仅能够增强经济力量,而且还能加强军事实力,在一定程度上巩固了藩镇割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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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944907 2.进奏院成了藩镇在长安经商活动的一个重要派出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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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944909 其时,藩镇在中央政府统治的中心长安一般均设立办事机构,即进奏院。进奏院本是藩镇和中央之间联络的桥梁和中转站,但各道也利用进奏院从事商业经营活动。武宗会昌四年(844)二月,御史台的一份奏文中谈到了进奏院经商的事情:“诸道进奏官或有一人兼知四、五道奏进,兼并货殖,颇是幸门,因缘交通,为弊日甚。”[82]此外,自唐德宗时期,出现了钱重物轻的局面,铜钱十分紧张,而地方政府不准现钱出境的做法更是加剧了铜钱紧张的程度。河北地区本来就缺少铜矿资源,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河北地区的铜钱流通问题更大,这时的进奏院就为本道吸收现钱起了重要的作用。我们常谈到的唐代“飞钱”或称“便换”这种汇钱方法,其中就有进奏院积极活动的影子:“时商贾至京师,委钱诸道进奏院及诸军、诸使富家,以轻装趋四方,合券乃取之。”[83]不论飞钱的出现对商人产生了什么影响,但已足以说明至少相当一部分京城大商业使用了藩镇的信汇系统,而进奏院恰恰是吸纳了大量的现钱,发展了自己的势力。史称:“京师区肆所积,皆方镇钱,王锷、韩弘、李惟简,少者不下五十万贯。”元和十二年政府颁布不得积贮现钱超过五千贯的法令,方镇有的“竞买第屋以变其钱”,有的“里巷佣僦以归其直”,雇人把现钱运回方镇[84],说明进奏院吸纳现钱的作用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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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944911 3.藩镇以官商的形式进行官榷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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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944913 唐代中期以后,在全国范围内实行官榷专卖,政府的法令同样在藩镇地区得以推行,但所得好处为藩镇占有。藩镇在本镇进行官商经营,可以垄断盐铁、酒的生产与经营。如淄青节度使李师道在三道十二州内都设立了铜铁官,“岁取冶赋百万,观察使擅有之,不入公”[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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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944915 又如,武宗会昌六年(846)九月敕:“扬州等八道州府置榷,并置官店酤酒,代百姓纳榷酒钱,并充资助军用,各有榷许限。扬州、陈许、江州、襄州、河东五处榷麴,浙西、浙东、鄂岳三处置官酤酒。”藩镇通过榷麴和官酤酒来获取经营收入,充作本镇军费,并且还制订了严酷的法律,一人违犯,连累数家,用连坐的方式保证藩镇官商的权威和垄断。大和六年(832),江西观察使李宪“以军用不足,奏请百姓造酒,官中自酤”[86]。藩镇官榷的目的十分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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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944917 4.节度使常在本境水陆交通要道处设关卡,对过境商旅征收商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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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944919 向商旅征税设场,原本是政府的事情。随着藩镇力量的增强,藩镇便与中央政府争夺商业利润。安史乱后,“诸道节度使、观察使多率税商贾,以充军资杂用。或津济要路及市肆间交易之处,计钱至一千以上,皆以分数税之”[87]。说明征商税与藩镇力量的发展是同步前进的。长庆年间(821~824),武宁军节度使王智兴拥兵自重,向中央政府强行要求在泗口设立税场[88]。继任者李听、高璃、崔珙“多利其利,不革前弊[89],充分领受了这个税场的好处。直至开成元年(836)薛元赏为节度使后,才于次年向中央政府提出:“今商量,其杂税物,请停物。”[90]也有史书说薛元赏是有条件地向中央政府提出停绝杂税的建议:“今请停去杂税,唯留税茶一色,以助供军。”[91]但不管怎样,最后唐政府没有允许再征任何杂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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