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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3 洛阳16工区墓葬平、剖面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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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晋时期一座有元康三年(公元293年)纪年的结构复杂的四墓室墓葬,与一般的二室墓相仿,但为了满足额外的需要,空间被扩大了。前室为穹隆顶,后室(或棺室)为券顶,在主室的右侧另开了一个棺室,该棺室又有一个附加的棺室。该墓埋葬着裴氏家族的四位成员,母亲葬于后室,夫妻二人葬于耳室,女儿葬于最小的墓室,墓葬的总面积约26.98平方米(图4.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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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4 洛阳西晋元康三年墓平、剖面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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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东方曾专文讨论过这种多人合葬方式(“祔葬”),认为此类埋葬不应看成另一种墓葬形制,因为它们并非墓葬中的特例,只不过是对当时当地的标准墓葬略做改动而已[21]。他认为,附加墓室并不是社会地位的象征,因为这种多人合葬的方式在社会各阶层都在使用,至于此类埋葬方式出现的原因可能是多方面的。齐东方推测,就裴氏家族墓葬而言,可能只是尸体正式葬入家族墓地之前的一种权宜之计,因为在当时的政治形势下,死者不太可能得到妥善安葬。在湖北以及其他地区所见的双墓或三墓(即几座墓葬共用墓壁、每座墓葬一具遗体)表明,这些墓葬是为了临时安放遗体之用,待最后一个配偶(妻或妾)去世后再进行合葬[22]。此外,这种多人合葬还以一种富有人情味的方式解决了儿童遗体的安葬问题。齐东方认为,有些其他类型的墓葬不应被包含在祔葬之内,如陪葬(通常是帝陵附近的高级官吏墓葬)、族葬(家族或宗族墓地)、合葬(通常是夫妻合葬)等,这些墓葬都应当与祔葬明确区分开来。齐东方认为在祔葬情况下,为了将死者与先死的配偶合葬,需要将墓葬重新开启。但我认为这些应当属于合葬,汉墓墓室变化的原因之一就是为了顺应这种埋葬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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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时期的墓壁,尽管由“三顺一丁”构成的所谓玉带图案已经出现,但砖结构一般还是错缝顺砌。从现存实例来看,大型墓葬的墙壁上往往涂有一层白灰,大多已经脱落,不过砖头之间似乎还没有使用灰泥抹缝。为了适应穹隆顶的弧度,墓壁也出现了外弧或外凸的迹象。除了上面提到的棱角分明的砖砌角柱,甬道和墓门上的双券也变得非常普遍。这种砖结构普遍出现在大型墓葬里,很少见于中型墓葬,绝不见于小型墓。地面砖为直线或斜线平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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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时期的中型墓里,只有墓葬的一部分用砖,如甬道、前后墓壁、地面或棺床;墓道没有大型墓那样的台阶,一般10米多长、10米多深,封门采用砖砌而非石门。在带有墓道和土洞墓室的墓葬里,一般以棺为葬具,少数有棺床,有些此类规模的墓葬里葬有多人,但大部分只葬一人[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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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层百姓的墓葬是竖穴式,即在地上挖出1.2米左右浅坑的简单墓葬。这类墓葬有的也以砖铺地,墓壁砌3~9层砖,砖的上部用较大的斜砖搭成尖顶,这类墓葬被称为“砖棺”墓,有一座此类墓葬里用的是陶棺。总之,墓主地位越低,用砖越少[24]。在另外两处遗址里发现了大量排列整齐的墓葬,都采用最简单的木棺,在清理的28具骨架中,有些曾被斩首,随葬品都不是很多,但还是超过罪犯可能拥有的数量,其中原因尚不得而知[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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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附近(如偃师、巩义、郑州)发现的大型双室墓中,似乎出现了中轴线两侧不对称的趋势,墓室往往偏于一侧。偃师发现了一座规模特大的墓葬,前后墓室和耳室的总面积达41.89平方米(图4.5)[26],还有一座墓葬略小,只有29.5平方米,但值得注意的是该墓有三具遗体,而且前后室都是穹隆顶[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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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5 河南偃师M6号墓平、剖面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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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墓葬的建造上,关于厚葬的禁令由来已久,最早可以追溯到《左传》成公二年(公元前588年),当时宋文公的厚葬受到严厉抨击。施行薄葬的法令在一些临终遗言中有所反映,大多保存在汉代以后的一些贤能之士的著作中,如梁元帝《金楼子》卷四“终制篇”。这些薄葬的法令似乎得到过严格的施行,至少在孙世阑之女的墓葬(永宁二年,公元302年)里有所体现。孙氏墓志铭中提到她的“素志”是“敛以时服”(即穿着平常的服装入殓)、以瓦器随葬,这些词语常见于有关“薄葬”的文献里。其墓志铭里还有不葬金玉(但墓里还是发现了一件黄金饰品)、只用土椁的记载。我们不知道这篇墓志铭到底为谁而作,如果是特意为盗墓贼而作,显然并不成功,因为仅有的几件器物似乎也被盗扰过[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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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也注意到,在通过葬礼的奢华与公开展示来获得地位和威望的同时,由于传统观念上对节葬的吁求,节俭的葬礼在社会上也是可以接受的。尽管在社会动荡时期,家庭势力与经济条件可能是促成这种节俭的原因,但社会理想仍需遵守[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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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晋时期洛阳以外的中原地区又是什么样的情形呢?在山东,见诸报道的唯一一座西晋墓位于临近南部海岸的诸城,是双室的束腰型墓,墓壁略外凸,两个墓室均为穹隆顶。墓壁砖结构最突出的特点是顺砖的层数不一样,后室比前室高出一级,顺着前室的一条侧壁砌有低矮的砖台,很有可能是用于放置随葬品的(图4.6)。除了建筑细部与洛阳墓葬有所差别,这里的墓砖内侧面还印有各种各样的图案(图4.7),而洛阳的墓砖一般是素面的[30]。前者可能受到了南方的影响,南方的此类墓砖非常普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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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6 山东诸城西晋墓M1平、剖面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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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7 山东诸城墓砖样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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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北京地区有一座纪年为永嘉元年(公元307年)的墓葬,墓道略偏移于中轴线的右侧,长达5.7米,内置两道石门和四道砖砌封门,似乎表明了一种特别的担忧,担心像其他大多数墓一样被发现、下葬不久就被盗掘(图4.8)。墓顶也较为特殊,有点像覆斗形,上部是平顶,但顶边不是直线,而是从四壁向内起弧。此墓的墓主为该地区刺史之妻,墓中出土了一具漆棺残骸[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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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8 北京地区某晋墓平面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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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座大致属于魏晋时期的墓葬有两个墓室,据说曾有券顶,墓室之间有短甬道相连,墓道偏于中轴线一侧。该墓规模适中,面积12.6平方米,特殊之处是,沿着前室的一壁有一个由5块石头搭成的壁龛,约1.15米高、1.35米宽、0.7米深,上有仿木构的脊顶,壁龛前部有5个兽头雕刻,屋脊线上另有4个兽头。在壁龛的内壁和顶上绘有壁画,内容是墓主人及侍者,以及其他场景。这类壁龛可能是后期石椁的前身,如下面将要谈到的大同地区墓室石椁[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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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地区发现的其他墓葬多是所谓“刀形墓”,即单墓室、双墓室,甚至三个墓室都有一道墓壁与甬道的一壁位于同一直线上。这类墓葬的规模都不算大,面积从6.2平方米的单室墓,到10平方米以上的三室墓不等。多室墓的前室可能是穹隆顶,但棺室(包括单室墓的墓室)的墓顶则是前述弧边平顶。这些墓葬的墓壁都较垂直,或许其屋顶并未采用弧形技术(图4.9)。另一个不同寻常的特点是,有些墓内的遗体头向后壁,而不是通常的朝向墓门[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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